一、根据乌马河区、乌马河林业局政企合一的特点,本志称《乌马河区(林业
局)志》。
二、本志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
事求是,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力求思想性、科学
性、资料性的统一。
三、本志记事主要从1949年11月9日建立乌马河林务所起,下限至1985
年底。部分内容上溯通顶以求反映历史全貌。
四、本志采用篇、章、节、目四级设置、以类系事要求立地理、木材生产、森林
经营、林产工业、农牧副业、基本建设、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金融、政治、公安
司法武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人物15篇。为了便于阅览全书,本志
特撰《概述》、《大事记》置卷首以求提纲挈领,综述本区历史与现状之概貌。
五、本志采用记、志、传、图、表、录体裁,坚持事以类从,以事显时,横排竖写。
六、本志不单独设政治运动专篇章。按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历次政治运动中
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散记于《大事记》,政治运动对生产、文化建设方面的影响,记
入有关篇章。
七、本志人物篇设传、简介、表三部分,传记原则坚持以下面人物为主,在世
人物,采取以事系人办法,记入有关章节。
八、全志材料大部录自区档案资料、各科室及各直属单位编写的志稿或史
料,开发乌马河林区的老前辈为本志提供了宝贵资料,伊春档案馆、汤原县档案
馆、佳木斯档案馆省森工总局档案馆、省档案馆也为本志提供了宝贵资料。
九、本志采用的“林业区划图”、“林种区划图”、“森林资源分布图”、“土壤分
布图”是本区区划办于1983年调查绘制的。
十、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体。
十一、本志采用国家语委第七部门《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力
求语言文字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