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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为先 以案为鉴 以干为要——编纂处(科研管理处)党支部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编纂处(科研管理处)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从“以学为先”、“以案为鉴”、“以干为要”入手,认真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从典型案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坚持“以学为先”。编纂处(科研管理处)党支部始终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紧扣学习重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3篇,采取新旧《条例》对照的方式逐章逐条学习《条例》3次,深入学习《论党的自我革命》2次,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入党誓词1次,形成学习心得10余篇。党员干部通过以上形式的学习,进一步深刻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进一步准确把握《条例》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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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案为鉴”。编纂处(科研管理处)党支部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党支部书记以《学条例 守党纪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题,为党员干部讲纪律党课;紧紧围绕违反“六项纪律”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知敬畏 严守纪律转作风”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守钢规铁纪 扬清风正气——廉政漫画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坚持“以干为要”。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编纂处(科研管理处)党支部牢牢抓住党纪学习教育契机,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把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将业务工作的“重点”“难点”“亮点”作为与党建工作的融合点,把纪律规定转化为岗位练兵和业务提升的动力,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结合处室工作实际,积极打造“激活红色力量 打造精品佳志”党建品牌,推动党员干部在《黑龙江省全面小康志》编纂过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此项工作任务作为考验党员干部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党员干部以实干强作风、以实干求实效、以实干促落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