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年鉴》创刊于1983年,是全国第一部省级年鉴。《黑龙江年鉴》是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管、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办,各省直(中直)单位、各市(地)县政府共同参与编纂的大型年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是集知识、信息、资料为一体的具有公报性、权威性的工具书。
二、《黑龙江年鉴》2009年刊为第27卷,主要记载2008年黑龙江省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各市(地)的基本情况、重大事件、主要发展变化,为各级党政机关、研究部门、社会各界及中外人士了解、认识、研究黑龙江省提供翔实的资料和信息。新闻图片与个别资料延伸至2009年。
三、《黑龙江年鉴》2009刊框架相对稳定。全书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采用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个别分目中,增加了子分目的层次。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个别包含多方面资料的条目增加了子条目层次,用楷体标示,以便读者查阅。本卷年鉴共设27个类目、202个分目(含子分目)、l 493个条目及1 79个统计表。《黑龙江年鉴》前有目录,后有索引,具有比较完善的检索系统。
四、在“荣誉版”中继续设立“市(地)县(区)党政领导论坛”、“企业家论坛”两个专栏,继续设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苑之星”等先进集体、人物专栏和“龙江农垦”、“龙江煤矿”等业绩突出的行业专栏。同时,新增设“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栏,全面展示各领域、各部门6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
五、《黑龙江年鉴》采用的稿件分别由各有关部门和市(地)县政府专人撰写,并经供稿单位领导审定,文稿中的个别数字,由于撰写时使用快报数或统计口径不同等原因,与“统计资料”类目不尽一致,使用时概以“统计资料”类目为准。
六、《黑龙江年鉴》2009年刊的编纂工作,继续得到了省直各部门、各市(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谨致谢忱;个别稿件源自有关报刊,一并致谢。
二、《黑龙江年鉴》2009年刊为第27卷,主要记载2008年黑龙江省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各市(地)的基本情况、重大事件、主要发展变化,为各级党政机关、研究部门、社会各界及中外人士了解、认识、研究黑龙江省提供翔实的资料和信息。新闻图片与个别资料延伸至2009年。
三、《黑龙江年鉴》2009刊框架相对稳定。全书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采用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个别分目中,增加了子分目的层次。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个别包含多方面资料的条目增加了子条目层次,用楷体标示,以便读者查阅。本卷年鉴共设27个类目、202个分目(含子分目)、l 493个条目及1 79个统计表。《黑龙江年鉴》前有目录,后有索引,具有比较完善的检索系统。
四、在“荣誉版”中继续设立“市(地)县(区)党政领导论坛”、“企业家论坛”两个专栏,继续设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苑之星”等先进集体、人物专栏和“龙江农垦”、“龙江煤矿”等业绩突出的行业专栏。同时,新增设“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栏,全面展示各领域、各部门6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
五、《黑龙江年鉴》采用的稿件分别由各有关部门和市(地)县政府专人撰写,并经供稿单位领导审定,文稿中的个别数字,由于撰写时使用快报数或统计口径不同等原因,与“统计资料”类目不尽一致,使用时概以“统计资料”类目为准。
六、《黑龙江年鉴》2009年刊的编纂工作,继续得到了省直各部门、各市(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谨致谢忱;个别稿件源自有关报刊,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