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鹤岗年鉴》是综合性年刊,旨在全面系统地记载上年鹤岗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为了解鹤岗、建设鹤岗提供丰富翔实的资料,为鹤岗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鹤岗年鉴》的编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的态度,努力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
三、《鹤岗年鉴》设特邀文章、专辑、大事记、人物、概况、政治、军事、法制、经济、教科文、社会生活等11个部类;部类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条目为反映情况和动态的主要形式。条目开头用黑体字加【 】作标题,提示条目的中心内容;较长条目中另加黑体字小标题。
四、1990、1991年《鹤岗年鉴》为合订本,主要反映1989、1990年鹤岗市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所发生的重要事件和取得的成就,以记载鹤岗市区情况为主。市辖绥滨、萝北两县情况只在概况和各部类综述部分加以简要介绍。
五、为强化岗位责任,以促进《鹤岗年鉴》全方位质量的提高,自1991年《鹤岗年鉴》开始恢复编辑、责任编辑、校对人员署名制度,以示负责。
六、本年鉴所收录的事件和资料,以1989年1月1日——1990年12月31日为限,个别条目加以历史介绍。
七、本年鉴所用资料,系由鹤岗市直属各单位及驻鹤岗市的中直、省直单位提供。主要统计数字,由鹤岗市统计局提供。
八、《鹤岗年鉴》自1987年创刊以来,至今已出版 5期(本册为合订本),加上《鹤岗市志》(其下限至1985年)的出版,整套书合计近 500万字,记述了鹤岗有史以来至1990年的发展变化。为贯彻全国和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 努力提高方志丛书质量,本年鉴拟自 1992年刊始开设“鹤岗地方志评论”专栏,敬请各级领导、各地方志同人和各位读者,对《鹤岗市志》、鹤岗年鉴》进行评论,提供批评和建议,以改善我们的工作。来稿请寄鹤岗市地方志办公室。衷心的感谢。稿件一经刊用,将从优付给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