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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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货币是伴随着商品和商品交换的产生和发展,自
发地从一般等价物中分离出来的特殊商品,它是最早出现的金融工具。货币资金的融通,是经
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成为经济活动的核心。资金融通过程形成的各项业务,必然要有
专门的行业机构来承担,并适应社会生产力的现实要求,逐步完善,实现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循着这个脉络,记录一个区域范围内货币的出现和流通情况、金融业务的发展及其机构的历史
变化,就是这个区域内的《金融志》。《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志》正是记述大兴安岭地区范围内
在2002年以前上述内容的历史轨迹的一部专业志书。

  地图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犹如屹立在亚洲东方大陆上的报晓“雄鸡”,大兴安岭地区则
是美丽的“鸡冠”。1981年,在“鸡冠”上端的漠河县漠河乡老沟和额木尔河之间(地理坐标
为东径122°30′、北纬53°20′),考古学者发现了距今3万年的旧石器时代的石器和文化遗
址,昭示了从那时,甚至更久远的古代,就有中华民族的先祖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繁衍生息,
成为东胡、室韦、鲜卑、契丹、蒙古等五大少数民族的肇兴之地。自春秋时期起,东胡族就与
中原民族发生互市贸易,先于塞外,后于中原,以良马、皮张、服饰、角端弓,易得谷物、丝
绸、陶器、金属兵器。中国最早的货币产生于夏朝,当时的主要货币是贝,到了春秋后期,已
由难觅而易碎的贝币演变成坚韧耐用的金属铸币。由此可见,无论是贝币,还是金属铸币肯定
会在物资交流过程中流入大兴安岭。只是由于人文和自然的几多变迁,曾数度辉煌的大兴安岭
在漫长的时空岁月中,又成为寂静的山林,乃至很长一段时期内,被后人视为心目中的“高寒
禁区”,货币在这里的活动轨迹及沉淀之处,终成为待解开的历史谜团。1975年,在呼玛县鸥
浦乡新村和兴华乡新立屯,相继出土了北宋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年)的景德元宝,给大
兴安岭地区一个惊喜,成为迄今为止,在今行政区域内发现的最早货币。于是,《大兴安岭地
区金融志》的编纂者,把它锁定为本志书记述大兴安岭地区内有货币流通的历史上限。

  历史进入近代,中华民族多灾多难,地处祖国北部边陲的大兴安岭地区受到沙俄和日本帝
国主义的侵略搔扰,在疯狂进行领土扩张的同时,进行野蛮的经济侵略。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
(1556年),东侵的沙俄贵族和哥萨克兵,开始越过欧洲和亚洲的界山——乌拉尔山,进入西
伯利亚地区,直逼包括今大兴安岭在内的黑龙江上、中游地区。此后的几百年间,沙皇俄国的
货币(俗称羌帖)不断向中国境内渗透流入,“横行霸道”于流通领域,成为边民持有的主要
货币。“羌帖”的大量流入和发行,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更主要的是成
了沙皇俄国实施经济侵略的工具,使包括大兴安岭地区在内的黑龙江周边人民蒙受巨大损失。
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随着政治、军事形势的变化,“羌帖”发行日滥,币值迅速下
跌,至1920年间,几成废纸,激起边民愤怒而罢市抗议。“羌帖”在大兴安岭一带流通的种类
比黑龙江乃至东北其它地区都要多,市面上曾流通过罗曼诺夫票、克林斯基票、鄂木斯克票、
霍尔瓦特票等。针对沙俄东扩,中国政府也不断加强边境军事力量,屯垦戍边,内地制钱、银
元等币种随军费开支而流入。特别是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李金镛奉命筹办漠河金矿,大
批矿工从内地流入,大兴安岭特有的貂皮等山珍吸引内地商人收购贩运牟利。在封建割据的旧
中国,地方金融机构也能发行货币,所以长期币制不统一,货币种类五花八门,币值“毛荒”
司空见惯,边疆人民受尽苦难。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军国主义大举侵犯中国,其
在东北扶植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实施金融垄断,统一发行伪“国币”。抗日战争胜利后,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东北民主政府发行东北币,在新生的人民政权领导下,东北币在恢复大兴
安岭地方经济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币成为国家唯一的法定货币,为
建立统一的国民经济体系,由新民主主义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创造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1951
年3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命令:自1951 年4月1日起,责成中国人民银行收回东北币,使
用人民币。 今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人民政府(时辖黑河地区)及时成立“统一币制委员会”
统一领导兑换工作,保持了金融稳定、物价稳定、社会稳定。从那时起,尽管国家社会主义经
济建设的道路并不平坦,国际金融变幻多端,人民币始终保持币值稳定。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人民币
更加充分地发挥了货币的各种职能。自大兴安岭地区开始统一使用人民币以后,除了中国人民
银行最初发行的,首先在华北、 山东和西北解放区流通使用的3种券别外,其它先后发行的各
套券别均伴随着大兴安岭人民生活和各项经济建设活动,畅行流通,发挥着应有的职能,做出
了无可替代、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

  有货币流通后,理应有以金融机构诞生为标志的金融业。由于大兴安岭地区远离中原,加
之少数民族游牧无定的生活环境,所以在大兴安岭地区至今尚未发现类似古代中原地区的金融
机构的考古踪影或文字记载。只是到了清朝末年,漠河、呼玛采金热兴起后,典当、钱庄才在
金矿附近出现。然而第一家钱庄、典当开业于何年,经营状况及至随后的兴衰始末,已无据可
查。有据可证的第一家钱庄是由呼玛商人李春舫依照省城设立贷庄模式,报请县知事孙绳武于
民国五年批准设立的源通厚小贷庄。民国元年(1912年),官商合办的黑龙江广信公司在漠河
金矿设立分号,这是大兴安岭地区的第一个地方性金融机构。民国七年4 月(1918年),广信
公司又在库玛(呼玛)设立分号。民国十九年(1930年)9月1日,广信公司被官办的黑龙江省
官银号兼并,设在各地的分号也随之更名,自此,大兴安岭地区始有官办的地方金融机构。1931
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 时局骤变, 官银号分号被撤销。随后,伪“满洲
国”设立伪满洲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银行”,实施金融统制,这个短命的“国家银行”没有
来得及在大兴安岭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银行在黑河设
立分行管辖今大兴安岭岭北呼玛县全境的金融业务,但未设分支机构。1951年12月,中国人民
银行黑河地区支行在呼玛县设立办事处,它是大兴安岭地区域内新中国国家金融机构的第一个
分支机构。1954年,又办起了最早的集体金融组织——呼玛镇农村信用合作社。1961年,中国
人民银行鄂伦春自治旗支行在岭南的加格达奇开设办事处。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金融业
务覆盖了今大兴安岭地区域内岭南、岭北全境。只是地广人稀,交通、通讯十分不便,经济落
后,金融业务量不大。1964年2月10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开发建设大兴安岭林区
的决定,吹响了大兴安岭林区会战的号角。1965年6 月,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
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兴安岭特区分行,结束了大兴安岭地区没有地(市)级金融机构的历史。
随着林区开发建设规模逐年扩大, 人民银行、 建设银行的分支机构不断向林区腹地延伸,开
发建设会战到哪里,金融服务就跟到那里。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
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办理的专业银行业务交由新组建的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
区中心支行办理。1986~1999 年间,是大兴安岭地区新增各类金融机构最多的时期,1991年2
月26日,中国银行大兴安岭支行开业;1996年10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开业,
它是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大兴安岭地区的第一家分支机构;1999 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加格达奇
支行开业。1996 年4月,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业经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中
心支公司分设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
司;1998 年7月,黑龙江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证券交易营业部开盘;另外,还有邮政
储蓄机构和城市信用社都在此期间应运而生并得到了较大发展。至2002年,大兴安岭地区已基
本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以人民银行为领导,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它金融
机构并存,既相互协作、互相补充,又在同业竞争中,不断提高各自服务质量的金融体系,正
式员工达到2322人,分别是1965 年的27倍、1978年的8.6倍;遍布城乡各地的各类营业网点达
201个,分别是1965年的13.4倍、1978年的6.8倍。

  旧中国时期,大兴安岭地区典当、钱庄及黑龙江省广信公司分号等金融机构经营目的是为
了实施金融剥削。抗日战争胜利后,东北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东北银行为迅速恢复地方经济,建
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做出了重大贡献。大兴安岭地区虽没有它的分支机构
办理具体业务,但稳定的货币流通和金融秩序,使这里的人民得以安居乐业。新中国成立后,
中国人民银行为适应国家计划经济的需要,同时承担着货币管理和货币经营的双重职能,在国
家统一的金融体系的政策框架内,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品种单一,服务领域狭窄,统得过死,
自身的能动性和灵活性很难得到发挥,地处边远的大兴安岭地区金融业的发展更是缓慢、落后。
尽管如此,金融业依然为国家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根据“银行要成为发展经济的杠杆,把银
行办成真正的银行”的要求,逐步推行金融体制改革,大兴安岭地区的金融事业,得到了迅速
发展。1978年,只有人民银行系统和为数不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储蓄、信贷和汇款业务共
14个品种。2002年末,除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外,1家政策性银行和4家商业银行在全地
区共经营储蓄、信贷和中间业务品种多达43个。证券、保险业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适应了全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特别是电子计算
机的运用并联网运行,极大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人民群众形象地反映,如今的大
兴安岭人再没有过去蹲在深山老林里的感觉了,人登上火车可以直达北京,钱到银行可以象坐
火箭一样,迅速到达全国各地。

  国家金融体制改革一环紧扣一环,并逐步走向法制化。1993年,国务院作出了金融体制改
革的决定,下发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199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96年国务院作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些法律法规在大兴安岭地区贯彻实施过程中,
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认真行使辖内的“金融监督管理、调查统计分析、横向头
寸调剂、整理国库、发行基金调拨、外汇管理和联行清算”的职能,从大兴安岭经济建设实际
需要出发,及时设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办理国家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政
策性金融业务,解决由商业性银行兼营政策性金融业务带来的一些弊端;专业银行在向商业银
行转轨过程中,按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行,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
约束”的经营原则,加强经营管理,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出发拓展业务,在同业竞
争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益;保险行业实施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业经营;证券交易业务
不断延伸;农村、城市的合作金融组织不断完善管理。金融体制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发展创造了越来越好的金融环境。大兴安岭地区的金融各业为大兴安岭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
无可替代的贡献。

  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黑河支行在呼玛县设立办事处,开办了城乡居民储蓄及对企业、机
关、事业单位的存款业务,并不断把营业网点向广大农村地区扩展,随后,新建的农村信用合
作社,也办理存、贷款业务。全县人民怀着翻身后的喜悦心情,踊跃参加储蓄,以实际行动支
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储蓄存款成为支持全县工农业发展提供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1965年,
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成立后,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因陋就简开设储蓄网点,一顶
帐篷、一张桌子,甚至一个挎包就是一个网点。实现了哪里有会战人员,那里就有银行储蓄人
员办理存款业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
社适时加大储蓄业务的工作力度,增设网点,增加人员,大力吸储。1984年,遍布全区各地的
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储蓄网点达42个,从事储蓄业务的员工241 人。是年末,全区储
蓄存款余额首次突破1亿元,达到11 385万元,是1978年的6.4倍。1985年,工商银行大兴安岭
地区中心支行进一步拓展储蓄业务;1986年、1987年,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局和建设银行大兴安
岭地区中心支行先后开办储蓄业务;1990年后,新设立的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在大兴安岭
地区的分支机构也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储蓄业务,形成了各专业银行、农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
及邮政储蓄的同业竞争格局。至2002年,全地区有储蓄网点141个,储蓄业务人员633名(含代
办员),储蓄存款余额超过63亿元,是同年各项贷款余额的两倍多。随着金融市场的建立,大
兴安岭地区的国库券发行和转让及股票交易也日显活跃,逐步改变了居民金融资产基本上是储
蓄存款的单一形式,初步形成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居民金融资产多元化格局。储蓄
存款分流趋势逐年明显,向“蓄水池”供“水”的渠道也越来越多。

  中国人民银行呼玛县办事处对农民发放生产、生活贷款,有力地打击了当时的高利贷主,
支持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放工商业贷款,使地方工业从无到有,给边疆人民带来了从来没有
过的方便。1953年开始,国家对银行信贷资金实行计划管理,这种信贷管理体制实行了25年,
其间虽有过调整,受过极“左”路线的干扰,但总的原则一直没有变,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计
划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要。1964年,大规模开发建设大兴安岭林区开始后,中国人民银行大兴
安岭特区支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兴安岭特区分行分别承担起了与开发建设相关的各项贷款
业务和基本建设拨款业务。1966年末,首期开发建设的松岭、新林两个林业公司开始为国家提
供商品材。随后尽管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广大金融工作者和其它各条战线的开发建设
者们一样,顶着极“左”路线的干扰,保证森工企业边建设、边生产过程中的信贷服务和基本
建设拨款。1966~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累计向森工企业提供贷款67 328
万元,1978 年末,新林、松岭、塔河、呼中、西林吉、阿木尔等6个林业局的贷款余额为5224
万元,信贷资金为森工企业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期间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累
计办理基本建设拨款146 992.1万元,其中为森工企业基本建设拨款103 469.9万元,建成居民
住宅和各类厂房3 229 837平方米,修筑运材公路5124.9 公里,使大兴安岭林区成为国家最大
的木材生产基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金融体制改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而深化。大
兴安岭地区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和“以销定
贷”的信贷方针,及时调整贷款投向,支持林区多种经营、木材综合利用特别是非林非木产业,
支持科技开发项目,支持非国有经济的发展。1984年后,各专业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变的过程
中,积极拓宽贷款领域,增加贷款种类,优化贷款结构,竞相为大兴安岭地区经济、社会的全
面发展争做贡献。1987年,大兴安岭地区遭遇“5·6”特大森林火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为
支持受灾企业尽早“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急灾区所急,想灾区所想,积极发挥银行杠杆作
用,千方百计保证灾区森工企业合理资金需要。是年内,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向灾区发放贷
款1200万元,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拨付复建投资7000万元。1989年,贯彻中共中央“治
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按照信贷工作“控制总量、优化增量、调整存量、加强
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效益、适度紧缩”的要求,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加强信贷资金的
风险管理,密切配合企业盘活内部资金10 062万元。与此同时,分别从黑龙江省分行、总行请
回1.2 亿元贷款规模,重点解决灾区烧死木的抢采抢运生产贷款,缓解了资金紧张局面,保证
了灾区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1990~1993年,受国内经济大气候的影响,木材市场疲软,大兴
安岭地区森工企业受到“三角债”的严重困扰。在银行信贷资金极为紧张的情况下,一方面严
格把握贷款投向,支持企业搞好产品、产业结构调整;一方面加强银、企协作,积极帮助企业
清理“人欠”和“欠人”资金,及时解开债务链,使资金逐步进入良性循环轨道。2002年末,
大兴安岭地区各家商业银行及农村、城市信用社开办的各种短期、中长期贷款余额达 307 944
万元。

  大兴安岭地区的保险事业是在全国恢复保险业后的第二年开始恢复。1981年,在人民银行
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增设保险科,试办财产保险类的4个险种业务。 是年,保险费收入仅为
2.9万元。1983年8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公司,成为独立的经济
实体。1984 年5月,开始试办人身保险业务。1985 年,中心支公司增设人身保险科,1996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分设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和中保人寿
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两险”分业经营;2000年又分别改制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
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开
办的财产保险类业务中,先后开办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
保险、农业损失保险。还开办了责任保险和涉外保险等业务。2002年保险费收入已达到19 280
万元。在恢复保险业以来的20多年中,对被保险财产遭受的灾害损失,保险公司信守承诺,及
时按规定理赔补偿,为大兴安岭地区战胜灾害,恢复生产,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
要作用。1987年,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后,为了尽快勘核理赔,帮助灾区迅速恢复
生产、重建家园,采取了非常措施。5 月14日,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宣布,向大兴安岭灾区预
付5000万元赔款,解决灾区人民生产、生活的燃眉之急;黑龙江省分公司及时抽调理赔业务人
员,聘请资深工程师,组成大兴安岭“5·6”火灾理赔工作组,对3000多份保单中的承保标的
逐一进行勘核认定。6月17日召开灾区保险理赔兑现大会,兑付赔款119 942 397元,占当年灾
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到位款额的50%。1991年,大兴安岭地区又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
大兴安岭地区保险公司对洪灾中损失的被保险财产给予合理赔付,及时支付赔款3982.5万元。
1981~200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全辖办理各类财产保险理赔案件9363起,
总计理赔金额37 724.2万元。大兴安岭地区的被保险户历经多起火、水、冰凌、飓凤等灾害,
造成的巨额财产损失都得到了及时补偿,而地区保险公司却因连续的灾害赔付而连年亏损,至
2001年才转亏为盈。

  大兴安岭地区的人身保险业发展迅速, 特别是和财产保险业分业经营后,其开设的险类、
险种逐年增加。1984年试办时,只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参保人数只570人,
保险费收入仅6840元。经过20年的发展,2002年末,经营涵盖人身保险类的人寿保险、意外伤
害保险、健康保险的各险种达87个;参保人数达23.27万人,是1984年的19.54倍;年保险费收
入16 394万元。人身保险密度达到人均300多元,保险深度达到3.59%,这两项指标均居黑龙江
省各地、市之首。从业人员由43人增加到816人,其中营销人员达672人。

  1953年,国家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统收统支的财政金融体制开始运行。金融机构单
一,人民银行承担着货币管理和货币经营的双重职能。在大兴安岭地区建区以前,人民银行呼
玛县办事处,围绕收支平衡、物资调拨平衡和现金收支平衡的目标,努力搞好人民币发行和现
金管理、组织非现金结算,进行会计核算管理。1965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成立
后,充分行使国家赋予的职能,不断强化金融管理,为林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计划经济体
制框架内的金融服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金融管理在抵制极“左”路线干扰的斗争中,
总体上为林区开发建设提供了较好的金融服务。1984年,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不再
兼营工商信贷等专业(商业)银行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地(市)级分行职能。随着经济体
制改革的深入,大兴安岭地区迅速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金融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的金融管理和金融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并日臻完善。1984年4 月,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发
行库在大兴安岭地区设立中心支库,发行基金铺底定额从1982年的18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
1986年5月,随着人民银行呼玛、塔河、漠河3个县支行相继恢复,同时设立县发行支库,形成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币发行网络。各专业(商业)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支)行及农村、城市信
用社加强各自业务库的建设与管理。2002年,全区设业务库32个。核定库存限额4800万元。随
着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的逐步形成,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结合林区实际,强化现金
管理过程中的稽核检查。1989年起,按照《银行结算办法》,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
统一管理区内银行结算。1997年12月1 日起,执行新的《支付结算办法》和《支付结算会计核
算手续》,新办法和已经开通的电子联行资金汇划系统相结合,大兴安岭地区银行结算更加快
捷、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金
融法律、法规颁布后,大兴安岭地区金融系统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过程中,把金融
管理和金融监管及时引入法制化轨道。各商业银行从1998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资产负债比例
管理,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健全自律监督体系,自觉依法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管和社会监督,在
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全地区金融业的稳健运行,
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2000年10月29 日, 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和国家金融卫星网
“天地对接”网络开通,实现了“星型结构、纵面往来,随发随收、当时对接,存欠反映”的
国家要求目标,到2002年末,大兴安岭地区可与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快捷的异地
结算,方便各地客户投资经商,促进经济发展。

  大兴安岭地区和俄罗斯隔江相望,有792 公里边境线。历史上早有中、俄之间边民易货贸
易。1959年以后,呼玛县曾参加过中苏双方地方政府组织的边境贸易,但长期没有外汇管理机
构及相应的业务。1980年起,国家发行外汇兑换券。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负责办理
外汇兑换券与人民币等值兑换业务,开始了区内第一项外汇管理业务。1986年起,实施留成外
汇申请审批制度,办理和审查监督各种留成外汇的调拨和使用,为有外汇额度的企事业单位开
立外汇额度账户。1987年4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兴安岭分局成立,行使区内外汇管理职能。
1991 年, 中国银行大兴安岭支行接管原由哈尔滨分行办理的外汇信用和外汇结算业务。区内
经常项目外汇和资本项目外汇的相关业务均可在区内中国银行机构办理,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
全地区的对外开放。止2002年末,自大兴安岭地区获得进出口经营权以后的9 年间,累计办理
贸易外汇结汇585笔,实现外汇收入1057万美元,办理进口付汇26笔,支付外汇558.2万美元;
引入外商投资总额523万美元。

  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市场起步较晚。1991年8月2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批准,
成立了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市场,实行会员制,由各会员单位筹集资金形成会员基金。经营办理
本地区和跨地区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业务、有价证券集中交易业务、提供有关金融市场信
息和咨询服务及人民银行批准、委托、交办的其它业务。1997年10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市场停办。1988 年10月20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外汇调剂中心大兴
安岭地区代办处成立,是为大兴安岭地区第一个外汇调剂市场;1997年7月8日,黑龙江省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证券交易营业部股票交易营业大厅正式开业,祖国北部边陲的大兴安岭
地区也有了股票交易市场,可以通过营业大厅的先进设备直接和上海、深圳两地股市自由交易。
2001年2月26日,网上股票业务开通,可以直接进行B股交易。金融市场的不断建立和发展,进
一步完善了大兴安岭地区融通资金场所。

  进入21世纪,大兴安岭地区正在努力快发展,全面奔小康的道路上迅跑。金融战线面对着
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全体员工将在激烈的竞争中,继往开来,开辟新天地,登上新台阶,做出
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