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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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一、《大兴安岭年鉴》是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综合年鉴,逐年记载全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发展变化,是具有公报性、科学性、权威性、资料性的大型工具书和年度“档案”。
  二、《大兴安岭年鉴》由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林业集团公司)主办,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史志研究室承编(2018年12月,原承编单位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与地委党史研究室、地区档案馆机构整合)。创办于1997年,国内外公开发行。
  三、《大兴安岭年鉴》以出版年号为卷次名称,当年卷记述上个年度各类信息,本卷记述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跨年度的要事信息以特载、彩页等特殊结构反映事物的连续性。
  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记述,全面反映社会发展建设成果,为现实服务,为后人垂鉴。
  五、实行“属地化管理”的编纂原则,对大兴安岭区域内进行全方位信息汇集与载纳。由地委史志研究室做总体设计和组织筹划(2018年机构改革,对新、撤、并、转单位进行增减),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区单位、驻区军警单位,县、市(2018年2月,漠河撤县设市)、区、林业局和直属企业相关人员供稿,地委史志研究室责任编辑加工编写。
  六、全鉴各类信息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类目统辖分目,部分分目增设子分目层次,分目(子分目)下设条目,以条目为基本单元,以期记述方便和信息相对独立。全鉴设特载、大事记、区情概览、政治、法治、军事、生态建设、林业经济、工业、农业、城乡建设、交通通信、商贸流通、旅游、金融、经济管理、资源管理、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民生、县市区林业局、人物、附录25个类目。以宏观结构统辖微观单元,但不反映严格的科学分类体系,机构和经济组织排序不表示级别、规格和规模。2018年为改革开放40周年,本卷增设各行业(部门)改革开放40年成果条目。全鉴采用双重检索系统,文前有中文目录,文后有索引。
  七、严格遵行年鉴编写体例,除特载、人物、附录等栏目外均运用记述文体,遵守记而不论原则。
  八、行文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版物汉字、数字、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定,各项主要统计数据依据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局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的统计资料。个别数据不一致,系统计口径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