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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松花江以北地区

第二节 松花江以北地区


  东八里屯 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花江北岸,隶属肇东市四站镇东八里村管辖。屯西北300米松花江的二级阶地上,有座古城,名为“肇东八里城”,属金代城址,元代肇州故城。城址南临松花江干流,其它三面地势开阔平坦。城址略呈正方形,周长3681米,每面城墙长不足2华里(东、西、南、北分别为964米、923米、903米、891米)。因城周长接近8里,故当地人称为“八里城”。它是已知松花江干流以北附近规模最大的古城址。
  八里城城垣保存较好,城墙残高4—5米、上宽1—2米、基宽12—18米。夯土版筑。除个别墙段辟路以外,其它墙段基本未遭破坏。每面城墙外附筑马面14个,全城共56个,马面间距约60米。城四隅筑有角楼,遗迹尚在。城四面设门,均设在墙中间,外筑瓮城。城墙外有护城壕,深8米,上口宽7米。城内早已夷为耕地,地面不平,已无建筑遗迹。城内出土大量文物,有犁铧、镰刀、锄头、铡刀、鱼叉、铁矛、铁镞、斧、凿、铲、马镫、六耳铁锅等;出土铜器90余件,其中铜币80余枚(宋钱居多,金钱次之)。考古学者根据城址所在地及城建特点、形制以及出土的大量文物,确认它是金代城市,有人肯定它是金代屯军城堡;有人认为“八里城”是金肇州及金末东北招讨司治所;元代沿用,为肇州屯田万户府治所。肇东八里城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白金宝屯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下游左岸,隶属肇源县民意乡大庙村管辖。在白金宝屯北侧的二级台地上有青铜时代遗址。遗址南北长450米,东西宽400米,分布范围达12万平方米。经1974、1980、1986年3次发掘,发现许多房址和窖穴(灰坑),出土了绳纹大袋足鬲、复合蓖点纹筒形深腹罐、骨鱼镖、骨矛、骨镞、蚌刀、磨制石斧和青铜饰件等大量文物。
  白金宝遗址是松嫩平原面积最大、堆积最厚、遗物最丰富的一处典型青铜时代文化遗存。文化堆积分为三期。白金宝文化是指二期遗存,三期为“汉书二期文化”,经测定距今3405—2900年之间。对探讨松嫩平原乃至整个东北地区的青铜时代文化具有重要价值。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望海屯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松花江北岸,隶属肇源县三站镇宏大村管辖。在望海屯西南的台地上有一座古城遗址,今称“望海屯古城”,为辽金时代古城遗址。古城南临松花江,被松花江支流环绕,三面临水,形成天然屏障。城呈长方形,周长约2970米,北墙被村庄叠压,南、西城墙保存较好,最高处2—3米。东、南、西城墙中部有城门。西门外尚有瓮城城墙遗迹。城内已垦为耕地,地表散布着陶器碎片。出土陶器多为轮制泥质灰、黄褐陶。瓷器除仿定瓷外,还有缸胎三彩瓷片和缸胎酱釉壶嘴残片。因城建于青铜时代遗址上,故有早期陶片、鬲、鼎足之类遗物(古城南墙东部百米处有一座小城,略呈方形,周长约720米)。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塔子城村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以西平原区,泰来县城西北45公里处,属泰来县塔子城镇管辖。因系辽金时期古城址,城西南曾有一座砖塔,故名“塔子城”。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大赉厅于塔子城设置分防经历。城内有居民十几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设置塔子城镇。今塔子城内有纵横街道5条,大体和旧街一致,有居民约5000人,其中1/2为非农业人口。塔子城村为塔子城镇政府驻地。
  塔子城古城,清代称“绰尔城”。始建于辽代,金、元两朝沿用,均为北方重镇。塔子城,是黑龙江省西部规模最大的古城遗址,周围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草丰美,适于耕垦牧放。“塔子城”形制呈方形,基本为南北向。周长4563米,其中东墙1160米、南墙1118米、西墙1123米、北墙1160米。夯土版筑。城墙残高平均5米、顶宽1—1.25米、底宽20—30米,墙顶至墙基斜坡长约20—27米。城墙被后世顺向开掘1条深沟(靠外侧),墙体遭到破坏。城墙附筑马面,大部分被破坏,今存明显的有19座,平均间距70—80米,据此推测每面墙至少应有10座。城四角有角楼遗迹。城墙外有护城河两道。第一道宽7—9米,其外是1道垣,高2—3米、宽6—8米;过此垣是第二道护城河,宽7—8米,其外还有1道矮垣土堤,高1—2米、宽7—8米。城设4门,各门均在每面墙的中部,门外筑有瓮城。南、北瓮城向东开门,东西瓮城向南开门。城内近百年来由于居民不断增加,不少遗迹遭到破坏,或成建筑址,或夷为耕地。
  塔子城出土文物甚多,大多比较重要和珍贵。有辽大安七年(1091年)“残刻题纪”和铜印等。铜钱发现很多,曾一次出土250余公斤窖藏铜钱,大部分是北宋钱,另外还有少量“开元通宝”和“至元通宝”等。对于塔子城的断代及历史地理等问题,学术界至今看法不尽相同。有的学者认为塔子城可能是金代的新泰州故城,有人论证是辽泰州、金前期泰州故城,还有人认为应是辽泰州所领金山,辽末升静州,后为金代的金山,东北路招讨司一度驻地,并认为是元代泰宁路故城、诸王买奴封地。1981年1月,黑龙江省政府公布,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沙家街 位于黑龙江省西部龙江县境内济沁河北岸,隶属龙江县龙兴镇管辖。在沙家街北1公里济沁河与雅鲁河汇合处,有一座古城遗址,今名“沙家街古城”。古城与金东北路界壕相距12公里,是金代东北路界壕边堡组成部分,为界壕边堡北段的三大军事重镇之一。古城平面略呈长方形,周长1360米。南、北墙两端微有弧形,各长440米,东、西墙各长240米。城墙基底宽12米、顶宽2米,残高3.5米。南墙中间开门并有瓮城。城四隅各设1个角楼。墙附筑有马面12个,南、北墙各4个,东、西墙各2个。城外有护城壕。古城内已垦为耕地。地表散布有划刻凸纹灰色陶片、定白瓷与土定瓷片。出土过铁锹、铁锯、铁锅残片和铜钱等遗物。城的形制和城内出土的遗物都具有典型的金代特征。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兴十四村 位于黑龙江省甘南县中部,松嫩平原西缘,隶属音河乡管辖。兴十四村是1956年接收安置山东移民建立起来的“移民新村”。这里原是一片荒原,在全面规划和勘定移民新村村址时,依序排为“兴”字第14号新村,因而得名。兴十四村是黑龙江省有组织地从山东省临沂地区接收安置的移民新村之一,接收安置了100户,428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组织和当地群众的支持和帮助下,经过20多年的坚苦奋斗和辛勤努力,坚持以农为主、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到1980年全村农业生产已实现了机械化和水利化,只用少数劳动力承包农业生产;人工造林1070亩;同时拨出一部分劳动力发展养牛等畜牧业和养殖业。1980年以后又开始兴办村办工业,已建有乳粉厂、粮油加工厂、水果罐头厂等。已成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农林副渔全面发展的先进典型,是全国农业先进单位。1992年全村人均收入2500元,为省一级首富村。全体村民均已住上了宽敞舒适的楼房和砖瓦房,并建有建筑结构先进的大俱乐部,以及村委会办公楼等。中学生到县城读书有大客车接送。60岁以上的老人每逢年节村上供应鸡、鱼、蛋、肉,凡1956年开荒来的老人每年每人补助生活费960元。
  三家子屯 满族聚居村庄。屯内满族人至今还普遍用满语谈话,又被称为“满语屯”。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东岸,隶属富裕县塔哈满族达斡尔族乡管辖。距富裕县城20公里。三家子屯的满族先人原住吉林长白山一带,清初随萨布素将军抗击沙俄迁来黑龙江。雅克萨(今俄罗斯阿尔巴津)之战后,驻防卜奎(今齐齐哈尔)的水师兵士计(计布出哈喇)、陶(托胡鲁哈喇)、孟(摩勒吉勒哈喇)三家于1689年(清康熙二十八年),选择了这块水草丰美的地方定居。
  满语称此地为“伊兰孛”,译成汉语即“三家子”。以后,陆续又有关、吴、赵等姓的满族人迁到这里。全村1100多口人,其中满族占40%以上。屯里还保留着一幢幢百余年前木构屋架庞大的满洲式老屋,旧式圈炕、鱼罩、摇车,以及木制香炉碗等具有满族特色的建筑物及物件。屯内100多户满族村民,有许多人还能说满语。有的户老少三代人日常生活、劳动用语都用满语。并且还有懂满文的人,一般满文书籍都能读。是全国保存满语最好的村屯。对考察和研究满语发音有重要价值,是我国目前研究满语的十分宝贵的地方。近年来,研究满语的中外学者、专家不断前来考察。
  莽鼐屯 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讷河市东境,隶属讷河市龙河镇保安村管辖。清初,顺治年间由达斡尔族郭博勒氏所建。据新编《讷河县志》载,1864年(清同治三年)以来一直称呼莽鼐屯。莽鼐,达斡尔语,为“振兴”或“兴盛”之音讹。因在清代嘉庆至咸丰年间(1796—1861年),这里出过十几名达斡尔族将军,俗称“将军屯”。附近原有清代“将军墓”11座。墓前龟跌、石狮、石桌等文物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墓丘夷为平地,今只能凭田地中略高于地面的11个土包确认是原来的11处墓址,称“莽鼐古墓群”。
  据新编《讷河县志》记载:这个古墓群自东向西,前后两排,据历史资料和碑文记载,这里是清代官宦世家达斡尔族郭博勒氏的墓地。
  前排4穴,由东向西按世代埋葬顺序为:
  第一代,布特哈骁骑校、武略骑尉、建威将军莫勤察夫妇合葬墓;
  第二代,振威将军、建威将军绰钦保夫妇合葬墓;
  第三代,布特哈佐领、昭武都尉、振威将军、建威将军雁塔保夫妇合葬墓;
  第三代,都统、内大臣阿那保夫妇合葬墓。
  后排5穴(按实为7穴),由东向西按世代埋葬顺序为:
  第四代,都统中山夫妇合葬墓;
  第四代,都统、总谙达、建威将军博多欢夫妇合葬墓;
  第五代,奉道光皇帝命回籍侍候祖父阿那保原品休致,佐领、昭武都尉巴凌阿夫妇合葬墓;
  第五代,振威将军都尔通阿夫妇合葬墓;
  第五代,盛京将军、诰授建威将军都兴阿夫妇合葬墓;
  第五代,建威将军西凌阿夫妇合葬墓;
  第五代,三等卫士、诰授武德骑尉穆克登阿夫妇合葬墓。
  古城村(克东县境内) 位于黑龙江省中部二克山西北,隶属克东县金城乡管辖。古城村西300米处有金代蒲峪路古城遗址,今称“金城古城”。
  蒲峪路,又作“蒲与路”、“蒲屿路”。以乌裕尔河得名。蒲峪系“乌裕尔”音转,女真语“涝洼地”之意。蒲峪路,是金代上京路下辖的四路之一,初设万户府,海陵王时改设节度使。蒲峪路管辖范围甚为辽阔,南至上京会宁府辖地,西至嫩江,北抵“火鲁火疃”(女真语,意为“山谷之城”)谋克之地(外兴安岭一带),是金代北方军政重镇之一。古城平面略呈椭圆形,东宽西窄,东西长1100米,南北宽700米,周长2850米。城墙为夯土版筑。墙现高3—4米,上宽1.5—3米、基底宽18—20米。城墙外附筑马面共40个,间距60—70米。城墙外10米处掘有城壕遗迹,大部分已淤平。全城南北各设一门,门外均筑瓮城,呈半圆形。两门间有大道相通。城内早已垦耕或建民房,仅有些略显隆起的土阜或较低凹的金代建筑遗址。
  1975年、1979年两次发掘南门址及城内东北部的一处建筑址,出土文物较多,有陶器、瓷器、铁器等。铁器中有铁锁、钺形刀、铁砧和铜押印等。1956年古城村农民在耕作中发现“蒲峪路印”铜印一方,已失,今仅存印模。印为正方形,每边各长7.8厘米,汉字阳文篆书。蒲峪路城可能毁于金末元初战乱之中。1981年1月,省政府批准公布,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双河村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汤原县西境汤旺河南岸,隶属汤原县香兰镇管辖。双河村形成于1944年,因其南临小河子,北靠汤旺河,故名。1992年全村有村民203户,842人,主要从事种植业和采石。在双河村南有固木纳城古城,亦称“公木纳城”、“托温城”、“布尔和城”,因其靠近双河村,当地人又称“双河古城”。
  固木纳城为辽代五国部之“盆奴里部”治所,金、元时期沿用。金为“屯河猛安”,元为“桃温军民万户府”,明为“屯河卫”及海西东水陆城站的“托温城、满赤溪站”故城,清为“布尔哈噶珊”。由于汤旺河河道逐年西迁,古城受洪水冲刷,至清末时已被毁,大部分塌陷于河道之中,现城址仅存1/3。古城平面呈长方形,为南北向,东西长750米,南北长500米,周长2500米。掘壕叠墙,夯土版筑。墙基底宽8米,顶宽2米,高3米。南门瓮城仅存3座土包。西墙有马面5个,间距80米;南、北墙各有马面1个。西北角和西南角筑有角楼,北城外设有两道城壕,西城外设有1道城壕。东城垣及南、北城垣大部无存。城内已垦耕地面积约45亩。地面散布有大量板状碎石块、长方青砖、灰色布纹瓦、轮制灰陶残片、兽面瓦当等,出土过一批文物,有铜锅、铜镜、铁锅、铁镞和宋钱等。
  固木纳城历经辽、金、明、清各代,长期相沿不废,对研究黑龙江历史沿革及地理有重要价值。1981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宝泉岭镇 农垦城镇。位于萝北县境西南部,梧桐河东岸。宝泉岭国营农场管理局和宝泉岭农场所在地。距鹤岗市22公里。因其东山脚下有一古泉,细水长流,得名宝泉岭。原为荒原,1949年勘察,1950年东北军区解放一团开荒建立农场,1952年2月正式命名为“国营宝泉岭机械农场”,场部及一些直属单位皆设于此。1958年11月,将宝泉岭农场地区划归鹤岗市管辖,1965年1月又划回萝北县管辖。1968年,于此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二师,为师部驻地;1976年改建为国营宝泉岭农场管理局。
  宝泉岭镇依山傍水,佳鹤线铁路由镇内通过,是一座街道规划建设有序的小城镇。农垦企业创办的工业有制糖、粮油、奶粉、建材、造纸、机械加工等工厂,其中轻工食品占85%。建于1976年的宝泉岭糖厂,日处理甜菜1500吨,主要产品有白糖、酒精、甜菜干粕。曾获全国中型糖厂行业评比第一名。城镇总人口约1.5万人。
  敖来村 原称敖来密屯。位于松花江下游北岸,隶属绥滨县绥滨镇管辖,东距绥滨镇1公里。清末,1911年(清宣统三年),这里住有几户赫哲族人家,属汤原县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划归萝北厅设治局管辖,到1916年已增加到60余户人家,由萝北县划归绥东设治局管辖。因村西有一座古城,乃辽代女真五国部之一的“奥里米部”治所,人们习惯称它为“敖来密”。故称该地为敖来密屯,后来演化为“敖来”。1926年9月1日,绥东设治局迁驻“敖来密”。翌年,在敖来密屯东1公里处丈放新街基号,设治局迁到新街基。
  奥里米,又写作“奥里迷”、“敖来米”,蒙古语,“渡口”之意。
  奥里米古城,俗称“西古城”,位于绥滨县城绥滨镇西9公里处,敖来河畔,南距松花江1公里,北至北岗乡永兴村0.5公里。据新编《绥滨县志》载,奥里米城建于1073年(辽兴宗重熙六年),金代又修整加固。古城呈正方形,周长3224米。夯土版筑。东墙中部残留1门,外附瓮城,迹象尚存。现有马面43个。城外掘有护城壕1道,深1—2米,宽3—4米。在古城遗址西北1公里处为“永生金代墓群”。古城对研究辽代五国部及女真族的历史沿革和文化遗存均有重要价值,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兴东村 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黑龙江右岸,萝北县城北,与黑龙江左岸俄罗斯的索尤兹诺耶隔江相望,隶属萝北县太平沟乡管辖。清末,1906年3月(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黑龙江将军奏准,将绥兰海兵备道移驻小兴安岭以东改为兴东兵备道。因其位于小兴安岭以东,故名。1908年4月(清光绪三十四年三月),“于托萝山北与江东俄屯松由子对岸”修建城池、道署,1909年(清宣统元年)衙署落成。城池呈方形,周长近1000米,规划“自江岸西618丈,建9条大街,自北向南建10条大街,构成棋盘格状”。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裁撤兴东道,于原道署设置萝北厅设治局,1914年升改萝北县。从清末到民初,终因种种原因兴东城未能按规划实施。故民间有“兴东十九条大街找不到店住”的笑话。东北沦陷后,1933年8月,伪萝北县公署移驻兆兴(今肇兴镇)后,原兴东地方设兴东保,隶属四区。1939年,将近兴、兴东两保并为1村,改设镇东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萝北县于此设置镇东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3年改为兴东村,管辖兴东、太平沟、金满沟3个屯。1956年并村划乡,改为兴东乡。1966年,成立太平沟人民公社,公社机关移驻太平沟,兴东成为太平沟公社管辖的一个生产大队。1984年政社分开,将太平沟公社改为太平沟乡,兴东村归太平沟乡管辖。1992年全村181户,669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
  胜利村 鄂伦春族聚居村。位于小兴安岭东麓,嘉荫县南部,隶属嘉荫县乌拉嘎镇管辖。全村有鄂伦春族32户,102人,主要是清代的毕拉尔人和奇勒人后裔,于1953年定居于乌拉嘎金矿所在地团结沟,命名为“胜利村”。1973年全村搬迁,在原村址西南3公里处重建新村。1983年国家拨款兴建砖瓦房。村里有小学和卫生所,村民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得到提高和改善。鄂伦春族村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兼营狩猎、采金和饲养业。
  窦集屯 位于黑龙江省北部边境,隶属黑河市爱辉镇管辖。是京剧广为流传的《盗御马》、《连环套》中“杀富济贫”的绿林好汉窦尔敦后代居住的村庄。清初,窦尔敦因抗清被“发配”到黑龙江,曾随同萨布素将军抗俄,立有重大功勋。后居此地,生育后代,形成村屯。清代称“窦家屯”,中华民国时期称“窦集屯”,延续至今。窦氏家族在黑龙江地区已繁衍第22代,其家族成员遍及祖国各地,今窦集屯还有窦氏后裔4户。1992年全屯共有村民92户,392人,主要从事种植业。
  四季屯 黑龙江边上的满族聚居村庄。位于黑龙江省北部,濒临黑龙江右岸,隶属孙吴县沿江满族达斡尔族乡管辖,距乡政府驻地4公里。清初,雅克萨战役胜利后,萨布素将军率八旗和达斡尔兵丁开始在黑龙江两岸屯田戍边,四季屯是其中屯垦点之一,逐步形成自然屯。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庚子俄乱”,被沙俄侵占,村民逃散。收复后,村民陆续返回,人口逐渐增多。据资料记载,1919年四季屯共有61户居民,其中满族33户。今全村满族人口最多,共有400余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由于地域偏僻,交通闭塞,至今较完整地保留着满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金山村 原称“库口”、“金山口”、“金山镇”。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黑龙江上游右岸,隶属呼玛县金山乡管辖,距县城20公里。清代初期,1727年(清雍正五年),于库玛尔河口附近设置库玛尔卡伦(哨所),简称“库口”。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庚子俄乱”,黑龙江右岸旧设卡伦均皆被毁。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于裁撤黑龙江副都统改设瑷珲兵备道之际,决定在瑷珲道管辖区内沿江设置20个卡伦,其中于“库口”设置呼玛尔河卡伦,并设呼玛尔河总卡,总卡官驻“库口”,统辖上下6卡。呼玛尔河总卡官西拉布于1910年3月(清宣统二年)抵达“库卡”任事。并因兴隆沟金矿的大力开采,矿工、商民剧增,此地成为金矿出入的重要通道,故又名“金山口”。
  中华民国成立后,黑龙江省公署鉴于前清拟设呼玛厅地方,“金厂勃兴,冲要繁杂”,1912年6月决定,撤销呼玛尔河总卡,于总卡官驻地“金山口”设置呼玛厅设治局。1914年1月,将呼玛厅设治局改为呼玛县,遂为县城,改名金山镇。但据呼玛县知事孙绳武呈报,因“库口东临大江,西与南北环抱皆山,宽约半里……仅有临江大街一道,若遇江水暴涨,势必被淹。商家之在大街设有门面者亦不过八九家”,“若稍繁殖,几无容足之地”,并且,“库口全视金厂为转移,并无农户”,故“设治以来迄未十分发达”。因此,县知事于
  1914年7月呈请“将县署迁移于下游四十里之古站地方,该处平原大川,便于招垦”,并于同年10月得到大总统批准。1916年,呼玛县署正式移驻古站(今呼玛镇)。东北沦陷后设金山保。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于此设置金山区,1956年设置金山乡,先后为区、乡政府驻地。1958年改称金山人民公社,1966年公社机关移往上游新街基。1992年,金山村有居民26户,93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
  古城新村 原名古城岛村。位于黑龙江省最北部,黑龙江南岸,隶属漠河县兴安乡管辖。古城岛,是黑龙江上游的一个江中大岛,面积15平方公里。清初,清朝政府军队为收复被沙俄侵占的雅克萨城(黑龙江左岸,今俄罗斯阿尔巴津镇),将攻城指挥部设在岛上,并修筑土城,建立营寨。古城岛由此得名。雅克萨战役胜利后,为了巩固边防,设立了阿木尔卡伦(哨卡),并逐步形成村落。这里自然资源丰富,渔业资源得天独厚。居民除垦殖耕种外,冬春两季盛行捕捞,一网捕鱼几百斤乃至几千斤,曾有“兴安渔乡”之美称。1961年前,额木尔公社曾驻于岛上古城村。1985年春汛期,遭受冰凌灾害,整个村庄被冲毁,仅剩房屋1栋,全村居民从岛上迁到黑龙江右岸,重建村庄,名为“古城新村”。岛上剩下的一栋二层楼房,供旅游参观和村民上岛生产寄居用。1990年,古城新村共有居民38户,161人,有耕地2800亩。村民以农为主,兼事采伐和捕捞。
  漠河村 以河得名,漠河,在清代也作“墨河”、“穆河”。素有“北极村”、“不夜城”之称。位于黑龙江省最北部,黑龙江上游右岸,隶属漠河县漠河乡管辖。距县城83公里,是中国位置最北的一个乡人民政府驻地。属高寒地区,全年12个月差不多有8个月是处在严冬里。冬天最低气温达零下51℃—52℃。清代晚期,1860年(清咸丰十年),开始有人居住。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金矿总办李金镛(原吉林候补道员)奉命到漠河筹办金矿。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设置漠河卡伦(哨卡)。1909年(清宣统元年),设置漠河总卡衙门。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为漠河设治局驻地。据设治员调查,漠河街内居民154户,人口464人。另有日本人33人,其中女性27人,均系妓女,以开妓院为业。1917年将漠河设治局改升为县,成为漠河县城。随着采金业的发展和县级政治地位的确定,民户日增,店铺林立,商贾繁荣,成为边疆重镇。东北沦陷后,1934年被日本侵略军占领。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撤销漠河县,并入呼玛县,为第五区政府驻地。1956年撤区划乡,设置漠河乡并为乡政府驻地。1990年,全村有农户243户,963人,有耕地1.32万亩,农业生产全部机械化作业。
  漠河村,每年夏至前后昼长夜短,出现“白夜”,并可见到“北极光”,是全国最北的一个旅游景点,是全国观赏“北极光”和“白夜胜景”的最佳之处。每天有公共汽车往来于县城西林吉镇。
  金沟村 又名“老沟”、“胭脂沟”。位于黑龙江省最北部的漠河县漠河乡境中部,老沟河畔,距乡政府驻地32公里。
  “金沟”,因老沟河流域盛产黄金,似整个沟系皆为黄金所覆盖,故名。是清代黑龙江著名的产金地。金脉极富,开发较早。1882年(清光绪八年),鄂伦春人在漠河老沟元宝山附近发现金苗。消息传开,俄国人越界盗采。清政府与沙俄政府交涉无效,于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初派兵将沙俄金匪驱逐出境。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清廷决定开办漠河金矿,任命吉林候补道员李金镛为总办到漠河督办金矿。李金镛取道墨尔根城(今嫩江县城),沿着鄂伦春人狩猎的小道(有人说,沿着清初墨尔根至雅克萨的古驿道),跋山涉水,历尽艰辛,调查访问,往返5个月,于当年9月将调查情况报告清廷后,由清廷募集办矿资金白银13万两,调遣精兵500名和部分充军发配的罪犯,由李金镛带领于1888年11月(清光绪十四年十月)到达漠河。翌年正式开采,当年即开采黄金18961两。相传慈禧太后收到老沟贡来的黄金,“龙颜大阅”,遂封老沟为“胭脂沟”。金矿总办李金镛为了开发边疆和保卫边疆,积劳成疾,于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病逝于漠河。清廷因李金镛在漠河办矿及中俄交涉中立下的功勋,决定在其原籍无锡建祠堂。采金工人为了纪念他,在老沟二道盘查建立了“李知府祠堂”。据资料记载,采金量不断增加,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获金3万两,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获金5万两。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庚子俄乱”,老沟金矿遭到沙俄军队的抢掠,受到了极大破坏,日趋衰落。东北沦陷后,老沟金矿又遭到日本侵略者的疯狂掠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人民政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采。1975年建立了金沟林场,经营林业。由于黄金产量下降,到1990年国家基本停采,转向个体开采,林场工人也有的买条小采金船,转向采金生产。
  洛古河 村位于黑龙江省最北部,是黑龙江南岸最西部的一个村庄,与俄罗斯波克罗夫村隔江相望。隶属漠河县漠河乡管辖。西距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线8公里,东距乡政府驻地漠河村50多公里,东南距县城西林吉镇90公里。清代晚期,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一批山东来采金者到这里挖地窨子住下来开荒种地,始有人家居住。其村名源于附近的一条河名,原称“洛鳖河”。村民们认为不好听,遂改称“洛古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设置洛古河卡伦。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始归漠河设治局,后隶漠河县管辖。1990年,全村有农户36户,174人,绝大多数原籍山东。村民以种田、打鱼和运木材为业,生活水平较高,1985年人均收入即已超过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