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婚姻道德教育
在婚姻家庭领域,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反
对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婚姻道德,树立尊老爱幼,夫妻互敬互爱,家庭团结和睦新的道德风
尚,是妇联组织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50年代,《婚姻法》贯彻实施后,封建腐朽的婚姻制度被铲除,广大妇女群众从封建包
办买卖婚姻中解放出来。但是,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道德观念还根深蒂固地留在人们的头脑
中。1952年9月,绥化地区妇联在海伦县海北镇进行婚姻道德调查。调查结果发现,在1500户
中,共有青、中年夫妇1723对,他们当中有封建大男子主义和休妻思想的丈夫984人,其中因
妻子不生男孩而闹离婚的4人,因妻子重病长期卧床而要遗弃的有6人,公婆虐待媳妇、挑唆
儿子打骂媳妇的有93户。姑嫂、妯娌不和的有59户。针对这种情况,1952年12月24日,松江
省妇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在宣传贯彻《婚姻法》中,要特别地加强婚姻道德教
育,要求树立尊婆爱媳、夫妻互敬互爱新家风。《通知》下发后,地、市、县妇联结合婚姻
法宣传运动月活动,通过广播、报刊、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婚姻道德教育,收
到了良好的效果,解决了很多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如穆陵县西山威子村女社员张萍,1950
年与本村张广财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开始很好,后因公公封建思想浓厚,不叫儿媳妇参加生
产,限制媳妇回娘家,家里经常吵架。张广财盲目听从父亲的话,致使夫妻感情不和,张萍
因此患病,久治不愈。张广财不但不帮助妻子解除病痛,而且产生了遗弃心理。县、村妇联
抓住这个典型,开展了婚姻道德教育。她们找张广财谈心,跟他分析他父亲看不上张萍是封
建思想在作怪,向他指出:听老人的话是应该的,但不加分析,不分青红皂白,盲目听从是
不对的。向他宣传战斗英雄郅顺义爱护病残妻子的先进事迹,批评他因妻子有病而产生遗弃
想法是不道德的。张广财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决心向郅顺义学习,作一个爱护妻子的好丈
夫。从此,夫妻感情和好了,双双成为生产积极分子和人民代表。县妇联将张广财与张萍和
好的事迹在全区宣传后,使很多人受到教育。尚志县马延村13名村干部学习张广财的事迹后
,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主动清除封建夫权思想的影响。经常打老婆的庞村长受教育
后,主动向老伴作检讨,从此,夫妻关系亲密无间,庞村长的妻子逢人便讲:“我和老庞好
象一对新人一样”。过去老婆有病不给治的赵云,通过学习认识到,真对不起妻子,自己于
是花了130元钱为妻子治好了病。
1953年6月,松江省妇联在调查中发现,有些男女青年,在婚姻恋爱问题上不严肃,搞多
角恋爱,甚至有的乱搞两性关系,或者充当“第三者”插足别人家庭。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松江省妇联在编写《婚姻法宣传提纲》中,专门编写了“树立正确恋爱观”一章。黑龙江省
妇联与省总工会女工部一起,通过召开座谈会,请专家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利用报纸、电台
、《妇工简报》开展了“什么是正确的恋爱观?”“插足他人家庭道德吗?”及“如何正确
理解婚姻自由”的大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使男女青年认识到:搞多头恋爱,爱情不专一
,玩弄他人感情是不道德的行为;乱搞两性关系,破坏他人家庭幸福,将自己的幸福建筑在
他人痛苦之上,是资产阶级损人利已的道德观;婚姻自由必须符合法律约束,离开婚姻法律
的约束,绝对化的自由是对“婚姻自由”的误解。认识上的提高带来了婚姻道德的转变,一
些不正当恋爱或破坏他人家庭幸福的人减少了,有些乱搞两性关系,玩弄他人感情的人改正
了错误。
1954年8月合省后,省妇联每年3至4月,都组织工作组深入到城乡各地检查《婚姻法》的
贯彻执行情况,其中婚姻道德情况是检查的重要内容。如1958年4月,省妇联派工作组,分别
到哈尔滨、齐齐哈尔、巴彦、宾县、呼兰等市县了解婚姻家庭情况,发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
大跃进,城乡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人数大幅度增加,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
有了很大提高,少数妇女滋生了报复心理,认为过去自己经济不独立,公婆给自己气受,现
在妇女翻身了,地位提高了,该让公婆尝尝受气的滋味。因此,出现了限制丈夫给老人钱,
不赡养老人,甚至打骂公婆等不道德现象。针对这种现象,妇联组织注意引导教育,向她们
宣传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帮助她们认识过去公婆虐待媳妇是封建的宗法观念
、封建的礼教造成的,这笔账应该算在旧的婚姻制度上,跟婆婆个人算账是不对的。同时引
导她们回忆自己的父母过去是否也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如果有,那么现在她的儿媳也报复他
们,你怎么想等等。经过教育,妇女明理的人增多了,家庭矛盾减少了。
1960年4月,省妇联根据当时在婚姻家庭领域里存在的问题,再一次制定了《深入贯彻落
实婚姻法的宣传提纲》,《提纲》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抓典型,树样板,弘扬社会主义婚姻
道德风尚,打好婚姻家庭领域里兴无灭资这一仗。各级妇联纷纷开展“好婆媳”、“好妯娌
”、“好继母”评比竞赛活动,家家订立家庭公约。家庭公约的内容,由各家庭根据自家情
况确定。比如,三代或四代同堂的家庭,强调敬老、爱幼,两代人的家庭就突出夫妻互爱互
助,妯娌多、姑嫂同居的家庭,着重解决小姑贤的问题。同时,各级妇联组织,年年通过“
三·八”节和各种会议表彰“尊婆爱媳”“好继母”“好妯娌”“姑嫂和睦”的先进典型。
据1963年7月,嫩江地区妇联统计,从1962年7月至1963年6月末,全区共树区级“尊婆爱媳”
的先进典型128对,256人;县级1211对,2422人;乡级的3201对,6402人。
1973年7月,省妇联召开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把在婚姻家庭领域开展社会主义道德
教育,肃清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流毒,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求各级妇联
组织恢复过去作一家一户工作的传统。1974年9月,省妇联宣传部深入到松花江地区五常、尚
志等6个县和哈市太平、道里区搞婚姻家庭状况调查。当时,未婚先育问题比较普遍,草率结
婚、轻率离婚的不道德现象也比较多。由于第三者插足,破坏他人家庭幸福的现象也时有发
生。如某县粮食加工厂工人阎某,与妻子李淑清结婚6年,感情一直很好。后因一位女工插足
,阎某整夜不回家,钱也不往家里拿,李淑清苦苦劝说无效,曾一度想到自杀。不久,阎某
又与本车间另一姑娘发生了暖昧关系,看妻子李淑清越来越不顺眼,家庭往日的欢乐不见了
。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采取组织措施,首先通过粮食局将第三者调到外地,阎某仍然不回
家,李淑清带两个孩子工作生活有困难,厂子帮助李淑清就近解决住房,继续教育阎某,讲
清“要离婚,理由不正当,组织上不能支持喜新厌旧的不道德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使阎
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两人重归于好,破镜重圆。
1979年3月,省妇联召开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省妇联主任张秀芝在会议报告中强调:
“要大力宣传无产阶级婚姻观点,提倡婚姻自主,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和变相买卖婚姻。提倡
夫妻互敬互爱,互助帮助,共同进步,反对喜新厌旧的资产阶级思想,反对封建迷信。提倡
尊老爱幼,扶养老人,反对嫌弃虐待老人的不道德行为。”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大造舆论,抓
好典型,通过开展“三提倡三反对”活动,把无产阶级婚姻道德教育开展起来。
1981年11月25日,北京市25名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受第三者插足之害的妇女联名写信给中
共中央主席胡耀邦,要求增加补充法,对破坏家庭、道德败坏分子予以法律制裁和经济制裁
。胡耀邦于11月29日就此事写信给全国妇联主席康克清和罗琼,指出:“家庭仍是我国社会
的细胞,我们对于婚姻家庭问题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的发展,对婚姻家庭问题,
不但要用正确的法律去约束,还要靠正确的社会的舆论去引导。”强调指出:“社会舆论即
社会的道德风尚力量,比起法律来,大得不可估量。”胡耀邦主席建议妇联联合共青团、工
会、文化团体、教育界把这件事抓起来,并说:“抓它10来年,我看,会出现一个整个国家
、整个民族家家和睦,人人相爱的新局面。”同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
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出“深入宣
传婚姻法的通知”,要求把“加强社会主义婚姻道德教育”作为宣传婚姻法的重点,并结合
婚姻法的宣传,深入开展“五好家庭”的评比表彰活动,以促进夫妻和睦,婆媳团结,使尊
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得到发扬。
1982年1月18日,中宣部和全国妇联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北京市、新闻机关等26家单位
负责人在北京召开了婚姻家庭问题座谈会,研究在婚姻家庭领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问题
。会议提出的四点建议之一,即是指导男女青年处理好婚姻家庭问题。要从宣传社会主义婚
姻道德和宣传法律方面入手,使婚姻家庭关系进一步纳入道德和法律的轨道。全国妇联书记
处书记罗琼在座谈会上发表了《为实现家家和睦,人人相爱而努力》的讲话。她要求各级妇
联,对喜新厌旧,随意遗弃对方,遗弃子女,或充当“第三者”破坏别人家庭生活的不道德
行为,要用舆论严加谴责。在宣传方法上,她强调指出:“婚姻家庭问题,涉及每一个人,
旧的习惯势力和外来的资本主义影响,渗透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只能用正面教育,加以启发
、引导。”同时,要求妇联树正面典型,每年冬春大抓,“三·八”等节日结合抓,经常坚
持不懈地抓。1982年2月省妇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学习胡耀邦主席的指示精神
,认真贯彻罗琼的讲话,结合宣传贯彻新婚姻法,搞好婚姻道德教育。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
展“用社会主义思想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活动。省妇联宣传部于1982年5月制定并下发了活动
方案,方案要求把用社会主义思想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活动与“五讲四美”活动结合起来,与
宣传贯彻新婚姻法活动结合起来。依照省妇联的要求,地、市、县妇联纷纷派出调查组,深
入基层调查了解婚姻家庭道德现状,并制定出切实可行活动计划。到1982年6月末,全省有1
2个地市,59个县制定了规划,选定了重点教育对象,总结出用社会主义思想处理婚姻家庭问
题好典型1324个。省妇联利用《黑龙江日报》、《妇女之友》《妇女工作》、《中国妇女报
》“道德法庭”“婚姻家庭道德”等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胡耀邦主席的指示精神,组织妇
女群众评论婚姻家庭道德,并组织先进典型作巡回报告。如大庆市妇联与妇女工作部,总结
采油四部三大队杏三联合站团支部开展婚姻道德教育的经验,并组织他们作巡回报告,收到
了很好的效果。
1983年3月,中央发出“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指示,为贯彻中央精神,开展新
婚姻法宣传运动月活动,省妇联召开了五届五次执委扩大会议,会议提出:“在今后五年内
要广泛向妇女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把婚姻家庭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新阶段。”会后
,全省掀起了用社会主义思想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热潮,各级妇联结合开展婚姻法宣传月活
动,深入开展了婚姻道德教育,总结了不少好的经验。如佳木斯市妇联,在开展婚姻家庭道
德教育过程中,发现由于道德问题引起的家庭纠纷,占婚姻家庭纠纷的比重相当大。据1983
年1月,佳木斯市妇联会同市工会、市司法部门等9个单位,对全市歧视、虐待、摧残、迫害
妇女儿童问题的调查发现,60%以上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其中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矛盾的制造者多半是由于重男轻女、大男子主义的封建思想作怪。如经常打骂妻子,表面
上还要这个家,但背地里却搞移情别恋。这些不道德的行为,法律对他们无奈(因为尚未触
犯刑律),说教有时也无效,群众称这种不道德行为是“气死公安,难倒法院”的行为。对
于这一类的婚姻家庭纠纷,一些单位领导的想法是“只管八小时之内,不管八小时之外”,
对所谓的“婆婆妈妈的家庭纠纷”不愿意管,忽视婚姻道德教育,因而出现一些在家打老婆
不断,在单位既入党又提干的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她们建议市委把婚姻家庭中的表现作
为衡量干部和工人思想品德好坏的内容之一。并提出对于打骂、虐待、歧视妇女、儿童、不
孝敬老人的人实行“四不准”,即不准入党,不准提干,不准长工资,不准评先进。她们的
建议得到市委重视与支持。1983年8月,在市委召开的贯彻中央书记处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
权益的大会上,市委副书记王德普代表市委提出了“四不准”的规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会后,市委办公厅印发了材料,要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执行。由于各级党委的重视,“四不
准”的规定很快就落到了实处,使婚姻家庭领域的道德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其主要成绩
有三条:一是推动了全党抓婚姻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把贯彻执行“四不准”,维护妇女
的合法权益,作为党的重要工作,纳入职责范围。过去有的单位领导认为,丈夫打妻子是家
庭中的事,上边没说法,用不着管。现在中央有指示,省里有部署,市委有规定,感到抓婚
姻家庭道德教育不是小事,应经常抓这项工作;当时,全市有22个单位明文规定,把贯彻“
四不准”的好坏,作为选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如原市,“文明单位”红卫大队和电影机总
厂,对本单位出现的第三者插足问题处理的不力,因此,在全市精神文明联评时,被取消了
“文明单位”称号,对这两个单位促动很大,他们决心采取措施,解决本单位发生的不道德
问题。二是使重男轻女、夫权思想严重、屡教不改的人受到了教育。全市有15个单位对22个
人进行了“四不准”处理。其中不准入党的2人,影响提干的4人,不评先进的9人,不调或缓
调工资的7人,还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14人,从而,使他们受到婚姻家庭道德的深刻教育。如
电机厂有一位工人,在厂工作表现很好,可是一回到家里,总是孩子躲,老婆怕的,他不打
架,不说话,给老婆及孩子造成很大精神痛苦,过去车间及厂领导都没少帮助他,他都不以
为然。贯彻“四不准”规定后,决定不给他长工资,开始他想不通,后经大家帮助,他认识
到:在家庭中自己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总是叫孩子老婆得不到愉快,这是不道德的
,不给自己长工资应该,并表示今后可不能这样干了。三是推动了全社会婚姻家庭工作。以
前,有些妇女吃第三者插足之苦,有的被男人调戏,有的未婚女青年在谈恋爱中被骗失身,
有的造成未婚先育,告状无门,单位又不管,规在有了“四不准”的规定,各单位对这些棘
手的问题有了管的“良方”,因此,出现了全社会管婚姻家庭道德的新局面。
1984年4月,省妇联总结推广了佳木斯市妇联实行“四不准”开展婚姻家庭道德教育的经
验。在佳木斯市妇联经验的推动下,各地深入地开展了婚姻家庭道德教育,并重点解决了老
年人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乐的问题。如哈尔滨市北六道街有一居民,让84岁的老母住在4平方米
的鸽子房里,这4平方米的小房窗户被钉死,室内无阳光,二层铺上养鸽子,下边住老人,鸽
子粪常常落在老人的头上和脸上。街道妇联发现此事后,立即找老人的儿子及媳妇谈话,经
多次教育,仍然改变不大。妇联与新闻单位联合,以《八旬老人衣衫褴楼》为题,在《哈尔
滨日报》上刊登,引起群众强烈遣责。在群众舆论的教育下,老人的儿子及媳妇认识了错误
,将老人从鸽子屋搬了出来,并决心叫老人过幸福的晚年。据1984年末统计,全省8个地市、
43个县,全年共解决妥善赡养的老人1331名,教育不孝敬老人的儿子294名,女婿127名,儿
媳406名。他们转变了思想,认识了错误,成为敬老爱老的模范。
全省妇联组织还重点开展了争当“好媳妇”“好婆婆”活动。各地在经常性的教育基础
上,总结和推广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注意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从1981年起省妇联在《妇
女工作》刊物上,开辟了“婚姻家庭新风”专栏,宣传报道婚姻家庭方面道德高尚的典型。
如1981年《妇女工作》第一期,以《她们都有春歌一曲》为题,报道了铁力县年丰公社年丰
大队朴老大娘的儿媳金春花,把青春献给残疾丈夫,尊敬爱护婆婆的事迹。金春花原是密山
县和平公社星光大队二队的回乡青年,经女友介绍与残疾青年朴永万相识。春花看到永万并
不因为残疾就自暴自弃,而是一直在努力学习,掌握了许多知识,加上心灵手巧,各种活拿
得起来放得下,经常帮助生产队和乡亲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得到大家的夸奖。从此,春
花产生爱慕之情,并冲破各种阻力与永万结婚了。永万家乡的人们都赞扬春花是个品格高尚
的人。春花体贴丈夫,更孝敬老人。白天,她参加生产队劳动。回到家里,做饭、洗衣、缝
补,样样活都抢着干,好吃好穿却想着留给婆婆和丈夫。婆婆生病,她请医买药,昼夜守在
身边,就连婆婆的衬衣、衬裤、袜子她都洗净补好放在身边,感动得老人逢人就讲:“世上
再也没有比我的儿媳妇更好的人了!”在金春花事迹的鼓舞下,全省城乡涌现出一大批尊婆
爱媳好典型。据1984年6月至12月统计,仅松花江和绥化两个地区农村就涌现出“好媳妇”5
01名,“好婆婆”322名。
1985年,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婚姻道德有所抬头。由于第三
者插足,草率结婚,草率离婚等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家庭的不安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省
妇联把抓好婚姻家庭道德教育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从年初开始,结合深入开展“五好
家庭”活动广泛开展了“树立良好家风,建设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型家庭”活动(以下简称“
树立良好家风”活动)。各级妇联明确认识到:婚姻家庭道德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风和社
会风气的好坏,从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的高度,以家庭为阵地,坚持做思想教育工作。
在开展活动中,采取理论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赞美和谴责
相结合,开展一家一户、一人一事的婚姻家庭道德教育工作。全省有14个地市,59个县全面
开展了“树良好家风”活动,使尊老爱幼,夫妻和睦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