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文化大革命”的冲击,给黑龙江省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的损失。由于广大干部、
群众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进行了顽强斗争,使这种破坏得到一定程度的扼制,国民经济有所
发展。工农业年总产值从1966年的140.7亿元增长到1976年的234.9亿元。全省粮豆薯总产
量实现较稳定的增长;工业生产,尤其是石油工业正处在旺盛期,产量不断上升。
一、农业生产
1966年5月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各级党政组织受到冲击,陷于瘫痪状态。一度造成农
业生产上边无人管,下边不敢抓,农民无心搞生产的局面。
1967年1月31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成立,随后,各地区、市、县和农村基
层单位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全省部分被批判的农业领导干部恢复工作,重新抓农业
生产,农村社队的党政领导干部也作了调整,特别是讨论了毛泽东“备战、备荒、为人民”
的指示后,坚定了国家要粮食,人民要吃饭,农业生产不能丢”的信念,使全省农业生产没
有撂荒,并保持了一定的发展。
同一时期,农垦事业也受到严重破坏。1966年,国营机械化农场发展到103个,农场职工
增加到31.7万人,开垦耕地1750万亩。这一年生产粮食145万吨,产值4.6亿元,盈利245万
元,形势是很好的。1968年,原东北农垦总局全部农场和省农垦厅所属大型农场合并组成了
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打乱了原有生产组织,组成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下属管理局
、农场也按师、团、营、连改组。
1968年3月12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召开“组织机关干部和城市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广播大会。3月13日,省革会委员会发出《关于组织机关干部和城市(镇)
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要求各级革委会都要组织一批革命干部和
大批毕业、待业知识青年到农村生产队、国营农场、生产建设兵团去,从事生产劳动。此后
,大规模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全面展开。从1968年到1973年的5年时间,农村生产队、农
场和生产建设兵团接收黑龙江省及京、津、沪、浙江等省市知识青年56万多人,其中黑龙江
省生产建设兵团接收各地知识青年45万人。给农业生产建设增加了大批劳动力,为缓解城镇
青年就业起了一定作用。
1971年1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党组
织和革委会,把农业战线各项工作统一在“农业学大寨”的方向上,全党大办农业,各行各
业支援农业,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实现高产稳产,夺取农业大丰收。1972年11月4日,黑龙江
省革命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农业基地建设的意见》。《意见》对黑龙江
省的初步设想:1975年把粮食总产量由1972年的240亿斤提高到300亿斤,调出70亿斤。
事实上,由于遭受低温霜冻灾害,全省1972年粮食总产量仅179.9亿斤,比1971年减产
60.3亿斤。为实现《意见》中提出的目标,国家计委与黑龙江省商定了措施,就加快农业机
械化的步伐以及增加肥料、发展水利、开荒、科研、搞好经营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由
于加强了对农业的领导,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在徘徊中出现了新的增长,1974年达到258.8亿
斤;1975年达到281.7亿斤。
开发利用荒地资源,不断扩大耕地面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开荒受阻,但生
产建设兵团和农民群众,仍坚持开垦荒地。特别是从1974年起,国家安排开荒专项投资,实
行开荒补贴的办法,加快了开荒速度,黑龙江省重点开发了三江平源和大兴安岭、小兴安岭
地区,扩大了耕地面积。1976年底,黑龙江省耕地面积12192.7万亩,总播种面积12042.1
万亩;耕地面积比1966年的11115.5万亩增加1077.2万亩,总播种面积比1966年的10886.
1万亩扩大了1156万亩。
农业机械拥有量增长较快,机械耕作面积不断扩大。从1966年末到1975年来,大中型拖
拉机由13578(混合)台,发展到38505台,增加184%;联合收割机由3463台,发展到7511台
,增加117%;机械耕作面积由4458.5万亩扩大到7937.8万亩,机耕面积比重由40.1%,提
高到65.1%。
开展农田基本建设。通过开展打井浇地,开发地下水灌溉农田,增强抗御旱灾能力,到
1976年,可使用的机电井数达38462眼,水浇地面积达387.92万亩,为1966年34.68万亩的
11.2倍。1968年以后,为解决大庆油田石化工业的生产用水,先后兴建乌双引嫩、北部引嫩
和南部引嫩工程,引水量达12亿立方米。这3条引水工程,既重点保证了大庆油田的生产用水
,又附带灌溉农田9万亩,苇塘180万亩,草原50万亩,发展养鱼水面120万亩,促进了黑龙江
省西部地区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发展。
加强农业生产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农业战线广大干部、科技人员、广
大农民和农垦职工,抵制“左”的干扰,执行农业“八字宪法”(这是毛泽东提出的。“八
字”是土、肥、水、种、密、保、管、工),改进栽培技术,深翻改土,增加地力。绥化地
区西部7个县经过5年努力,治理了盐碱地,耕地面积中的75%改良了土壤,粮食亩产量由治理
前的200斤左右,提高到300斤以上。增施粪肥,以肥保密,农村普遍建立了“三专”(专人
、专畜、专车)积肥队伍,坚持常年积肥。推广良种,健全三级良种繁育体系,农村生产队
基本做到队队有种子田,1972年全省良种耕种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70%以上。1971、1972两年
,推广使用小麦、大豆、玉米等新品种23个,增产效果显著。由于实行科学种田,亩施化肥
量由1966年的2.6公斤提高到1976年的7.1公斤。改革耕作技术,使得农业生产有了较快的
发展平均。亩产由1966年的103公斤提高到1975年的133公斤,1976年遭受自然灾害,亩产也
达到106公斤。
随着农作物播种面积的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加强、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技术水平的
提高、粮食总产量和单产在曲折中上升。粮食(粮、豆、薯)产量由1966年的1038.5万吨,
增长到1975年的1408.5万吨,尽管1976年农业生产遭受自然灾害,粮食总产量仍达到1122.
5万吨。
从上表看出,自1966到1976的“文化大革命”期间,除1969年、1972年、1976年遭受严
重的自然灾害,出现较大幅度的减产,其余8年中有4年粮食产量在1000万吨至1200万吨之间
,有4年在1200万吨至1400万吨以上。其中最高的197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408.5万吨,成为
黑龙江省历史上粮食产量最高的年份。这一时期,由于人口增长速度过快,粮食商品量、商
品率都有下降。农业人口由1966年1366.4万增加到1976年的1925.7万,净增559.3万。从
而使粮食消费量大增,粮食商品量1966年为398万吨,商品率为42%;1976年仅为322万吨,商
品率31.4%。农村社员人均收入1966年为94.87元,1976年降为70.20元。最高年份是1967
年为113.84元,最低年份为1969年,仅有58.49元。
“文化大革命”时期,经济作物产量徘徊不前,以至下降,这主要是片面强调“以粮为
纲”、粮食生产压倒一切,以及“割资本主义尾巴”,使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的发展受到影
响。在1971年12月黑龙江省委、省革委召开的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重点强调了在大搞粮食
生产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各种经济作物,此后经济作物的生产状况有所改善。
畜牧业发展不平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农民饲养牲畜采取限制政策。农区不允
许个人养大牲畜,牧区只允许养两三头,把农民多养的牛、马收归集体,使马匹、黄牛、奶
牛数量停滞不前。对个人养猪、羊也限制头数,片面强调集体饲养。要求各地大办集体养猪
场。从实际情况看,1971年前产量波动较大,1972年以后有所增加。
二、工业生产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政治动荡,社会秩序混乱,各种规章制度被批判为“管、
卡、压”,正常的工作秩序、生产秩序被打乱,造成生产的大幅度下降。
1966年7月,全省厂矿企业相继建立了造反组织,“停产闹革命”,大批厂矿领导干部被
批斗,工业生产陷入停顿、半停顿状态。同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
十条规定(草案)》,要求“坚持八小时工作制,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定额”,利用业
余时间“进行文化大革命”。随后,全省工业生产情况有所好转。全省工业总产值由1965年
的88.54亿元,提高到1966年的108.35亿元。原油产量由1965年834.2万吨提高到1966年1
060.9万吨。进入1967年后,工业生产虽有恢复,但由于工矿企业领导被夺权,使企业管理
松懈,生产不讲定额,不计成本,利润下降,有的出现亏损。特别是在江青反革命集团“文
攻武卫”的口号煽动下,武斗不断升级,生产带来严重影响。1967年底,全省工业总产值仅
97.39亿元,比1966年减少近11亿元。钢、原煤、原油、木材、水泥、发电等主要产品产量
比1966年均有不同袜度下降,其中原煤、木材减产严重,分别减少563万吨和151万立方米,
影响了工厂生产和人民的生活。
1968年初,黑龙江省工业生产形势仍没有明显好转,企业出勤率低,有的企业工人出工
不出力,完不成生产计划。有的煤矿出勤率不到60%;鹤岗,七台河矿务局处于半停产状态时
间近一年。商业库存煤下降,从1月份开始,全省3000多个地方工业企业中有2700多个停止供
煤。铁路系统职工出勤率仅为70%,导致装车量下降,影响正点运行。1968年底,全省工业总
产值为93.62亿元,比1967年减少3.77亿元,钢、木材、水泥、发电、食糖等主要产品产量
都低于1967年。
1969年2月,苏联边防军入侵我国领土珍宝岛事件发生后,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要求在增
强战备观念同时,要把轻工业搞上去,提高自用品供给率,解决穿和用的问题,并提倡增产
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随着一大批干部恢复工作,依靠工矿企业中的始终坚守工作岗位的老
工人,团结青年工人,加强管理,使工业生产状况逐步有所好转。在经过1967、1968两年大
幅度下降后,1969年底全省工业总产值108.7亿元,恢复到1966年底的水平。
从1970年起,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贯彻党中央大办五小工业的指示精神,提出“树雄
心,立壮志,加快建设‘小而全’工业体系”的口号,要求地方机械工业和电子工业必须立
足本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小型为主,成龙配套,因陋就简,土法上马,大搞
“小土群”的方针。由于大办地方工业促进了全省工业的发展。到1976年底,全省工业总产
值186.6亿元,原油年产突破5000万吨,达到5030万吨,占全国当年产量的2/3。
1966-1976年期间,黑龙江省各工业部门的发展速度很不平衡。
(一)煤炭工业
黑龙江省煤炭资源丰富,是全国10大煤炭基地之一。“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省煤炭工
业受到严重干扰破坏,正常生产指挥系统被打乱,企业基础工作大大削弱。1967、1968两个
年度严重减产,仅为1584和1868万吨。广大煤矿职工在困难的环境中坚持生产,特别是1975
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期间,煤炭工业认真进行整顿,建立正常生产秩序,煤炭生产得
到恢复和发展。1976年底,实现原煤产量3137万吨。10年中,国家重点建设“大三线”,对
黑龙江省煤矿投资仅3.5亿元,使“三五”计划期间几乎停止了新区和新井建设。为了弥补
报废矿井的生产能力,10年间,黑龙江省自筹资金建设了鸡西矿务局的平岗矿,双鸭山矿务
局的集贤矿、七星矿等3个煤矿。利用国家投资,结合开拓延伸和改建、扩建工程,对条件较
好的恒山、滴道、城子河、正阳、富力、南山等煤矿的24处片盘小斜井进行了技术改造,集
中建成6处大、中型矿井,为采煤机械化、提高生产水平创造了条件。这一时期,由于新煤矿
形成能力不多,发展速度不适应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除去外调部分,省内产需之间矛
盾较大。为此,黑龙江省积极发展地方煤矿,大搞县、社办矿,使地方煤矿产量由1966年的
93.9万吨增加到1976年的589.4万吨,增长6.28倍,弥补了统配煤的不足。
(二)冶金工业
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基础比较薄弱,产量、产值都很低。1966年初,根据中央关于各省市
都要搞一些小钢铁厂的指示,成立了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公司,并开始建设全省第一个地方钢
铁联合企业——黑龙江省冶金综合利用试验厂(现西林钢铁厂)。当时,在“立足于战争、
准备大打、早打”的思想指导下,为了“分散、靠山、隐蔽”,把厂址定在偏僻的伊春山区
,给工厂以后的生产建设带来诸多不便。加之“文化大革命”中“左”的思想和无政府主义
思潮的干扰,西林钢铁厂建设延续了13年之久,直至1979年才正式建成投产,总投资近1.5
6亿元。“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第二次大办地方冶金工业,重新恢复建设了56处小矿
山、75座小高炉,建成投产了27个黑色冶金企业,1个铜矿。1976年,又开始兴建第二个地方
骨干钢铁联合企业——会龙山钢铁厂。这些企业,后来有一小部分发展成为全省冶金工业的
骨干企业。由于当时急于希望改变全省缺钢少铁的局面,建设中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致使
大多数炼铁企业陷入“无米之炊”的境地,包括会龙山钢铁厂等,不久也关厂停建。在宏观
决策上重建设、轻管理,建成后的企业消耗大、成本高,产品质量低、亏损严重。地方小钢
铁厂平均每年亏损6000万元。黄金生产在1969年的产量仅相当于1965年的52%。就全省来看,
冶金工业成为这一时期全省工交战线问题多、困难大、包袱最重的行业。
(三)建材工业
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基础薄弱,“文化大革命”10年中,全省建材工业基本建设投资
仅1.77亿元,占同期全省工业基建投资总额的2.7%。由于生产能力低,发展慢,1975年底
全省建材工业总产值为3.49亿元,占当年全省工业总产值的2.2%。全省建材工业骨干水泥
企业有哈尔滨水泥厂、牡丹江水泥厂两个大中型厂,都是解放前的老厂,经过多次改造和扩
建,生产能力有所提高。全省水泥产量从1966年的72.4万吨增长到1970年的92万吨,其中小
水泥厂生产能力为28万吨。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全省水泥实际年产量与工农业生产和基本
建设需要的差距在40%以上。“四五”时期,各地土法上马、土洋结合,大办水泥工业,到1
975年,全省小水泥厂发展到90家,年产量达77.4万吨,几乎占全省水泥当年总产量156.1
万吨的一半。1976年,全省水泥总产量171.1万吨,但市场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由于水
泥缺口很大,使农田水利建设,人防工程和各项土建工程建设,都受到影响。
(四)电子工业
黑龙江省电子工业是50年代末期创建的新兴工业,发展历史较短。1966年6月,国家于1
958年末在哈尔滨动工兴建的前卫无线电仪器厂正式投产。1970年5月成立了黑龙江省电子工
业局。从此,电子工业作为一个新兴的独立行业获得了较快发展。
1969年末,全省有电子工业企业42个,产值为3078.4万元(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
产品包括通信广播电视、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半导体器件和电子元件,电子测量仪器,无线
电专用设备、无线电工具等。到1970年底,由于潘复生盲目号召“大办电子工业”,各地办
起了一批生产单晶硅等电子原件的小厂,全省电子工业厂点增加到374个。但在这些企业中,
有相当一部分技术力量薄弱,没有形成生产能力,制造不出合格的产品,存在着产品重复、
批量小、成本高、质量差的问题。为此,在1971年至1972年关停了不具备生存和发展条件的
176个厂点。“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动乱的干扰,电子工业生产不稳定,产量产值不大,
进入70年代后,年产值在8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在全省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很小。
(五)纺织工业
10年“文化大革命”使黑龙江省纺织工业遭到严重的挫折和损失。1967年,纺织工业产
值下降4%,1971年又下降3.7%,1976年再次下降5.1%。这一时期,国家对全省纺织工业基
本建设投资1.16亿元,仅占全省工业部门同期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1.75%。所以,纺织工业
发展不快。到1975年,共有纺织企业95个,主要为棉纺织、毛织、化学纤维、亚麻原料加工
和纺织、缫丝和丝织等企业,共有精梳的卡、淮腈凡而丁、亚麻的确良、棉的确良等30多种
新产品投放市场。按1970年不变价格计算,全省纺织工业总产值1971年为5.04亿元,1975年
为6.03亿元,分别占当年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89%和3.75%。
(六)轻工业
以造纸、制糖、乳品、酿酒等企业为重点的黑龙江省轻工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
生产建设受到极其严重的挫折,企业管理混乱,原材料供应不足,新建项目建设周期拖长,
建成投产项目设备事故多,生产不正常,经济效益低。1975年亏损企业198个,占企业总数的
24.5%,亏损额达1900万元。而在手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黑龙江省二轻工业,尽管形成一
定规模,具有皮革、塑料、家具、五金、服装、家用电器、文体用品,工艺美术等工业企业
,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手工业管理机构被撤销,集体经济
遭到破坏,生产逐年下降,日用小商品和品种被挤掉1/3,产量减少1/3,造成全省人民生
活日用品紧缺的局面。
“文化大革命”时期,黑龙江省轻工业处于低速发展阶段。在1966-1975年的10年间,
基本建设投资少,共4.54亿元,占同期全省工业部门基建投资总额的6.74%。国家为了充分
发挥黑龙江省的甜菜资源优势,增加食糖产量,先后对阿城糖厂和哈尔滨糖厂两个老厂进行
了扩建和改造;新建了佳木斯友谊糖厂、讷河红光糖厂、哈尔滨和平糖厂和齐齐哈尔糖厂等
四个现代化大型糖厂。到1975年,全省有13座糖厂,日处理甜菜加工能力达到8900吨,年产
糖能力达到17.8万吨。但甜菜因被群众视为“金疙瘩”遭到批判,种植面积受到限制。糖厂
“吃不饱”。1975年全省食糖产量14.5万吨,1976年为14.6万吨,低于1966年的16.2万吨
。未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轻工业一些主要产品的产量,如机制纸及纸板、亚麻布、乳粉等
,增加福度都不大。
(七)电力工业
“文化大革命”时期,黑龙江省电力工业由于战备需要,有较大发展。1966-1976年,
发电量除1967年和1968年两年出现徘徊外,其他年份逐年增长,累计发电621.9亿千瓦时。
1968年松滨(吉林丰满至哈尔滨)输电线路由154千伏升至220千伏运行,使黑龙江省输变电
电压进入220千伏等级。这期间新建了大庆新华发电厂、亮子河发电厂,扩建了龙凤热电厂、
哈尔滨热电厂以及北安、鸡西、佳木斯、镜泊湖发电厂等一批重点发电厂和一些企业自备发
电厂。10年中黑龙江省电力工业平均每年增加设备容量10.1万千瓦,增加发电量5.4亿千瓦
时,增长率分别为10.1%和10.2%。这期间还先后投产了全省第一台中温中压5万千瓦机组和
高温高压5万千瓦、10万千瓦机组。1972年鸡西和佳木斯实现联网,黑龙江电力网发展成东部
(鸡西、牡丹江、佳木斯)、西部(齐齐哈尔、大庆)、哈尔滨和北安4个电力网。
由于“左”的思想干扰,黑龙江省电力生产和建设受到很大损失。全省范围盲目大搞以
提高生产能力50%以上的所谓“一厂变一厂半”,使全省发电设备严重损坏;发电厂建设执行
“靠山、分散、进洞”方针,造成大量人、财、物的浪费,影响了电力工业发展速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电力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发电、供电不能适应全省工农业生
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以致使某些生产行业只能维持每周4至5天生产用电,全省供电缺口一
度占需要量近40%。
(八)机械工业
黑龙江省机械工业片面追求外延扩大再生产,盲目地连续发动柴油机会战、农机具会战
、机床会战、汽车会战、汽车配件会战,新建了一批中小型企业,造成机械工业散、乱、多
、重复和企业结构大而全、小而全的局面。企业数量虽有增加,但由于企业设备不配套、投
资不落实、工期拖长,投资分散,效益很低,有的企业只出样品,但不出产品,不得不停止
生产。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对黑龙江省机械工业基本建设投资相对减少,10年间累计投
资8亿元,远远低于前10余年的投资比例,因而出现设备役令过长、超期服设等问题,给后来
的技术改造增加了困难。
(九)化学工业
黑龙江省化学工业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遇到很大困难。1966年至1968年,年工业总
产值下降到1.64亿元,仅相当于1957年的水平。1969年开始回升,到1974年6年中,化学工
业的年平均总产值提高到8.26亿元,企业增加到254个。1975年全省化学工业总产值达到9.
01亿元。10年间,国家为黑龙江省化学工业基本建设投资6亿元,使全省化学工业在原有基础
上又形成了一批新的生产能力,在新产品、新工艺研制方面也取得了新的成绩。1971年开始
筹建的佳木斯石油化工厂,经6年奋战,年处理原油1.3万吨的砂子炉裂解装置于1977年9月
1次试车成功。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破乳剂、一二三乙醇铵和乙二醇也相继投产。安达8万
吨硫酸厂、哈尔滨化工总厂2万吨硫酸车间、桦林橡胶厂为万套轮胎改造项目等也相继建成投
产,特别是大庆石油化工总厂5万吨硝铵工程、卧里屯30万吨合成氨加工工程,浩良河5万吨
合成氨工程等大中型化肥厂的先后上马,为黑龙江省稳定的氨肥和磷肥生产体系形成奠定基
础。
(十)森林工业
由于正确的林业方针、政策被否定,全省林业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林业生产建设受到严
重影响,采育失调的情况比较普遍,森林工业“元气”大伤,一方面,主要产品产量下降,
1976年产量与1966年对比,锯材下降14.8%。另一方面,盲目地一哄而上大搞木材综合利用
,木材加工、木制小农具、木丝板、纸浆、小纤维板和刨花板等产品,因质次价高销不出去
,大多数厂点很快又一哄而下,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10年间,森林工业基本建设投资额21
.7亿元,占同期全省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67.4亿元的32.2%。但投资效益很差,企业经
营管理混乱,生产下降,有1/3的森工企业发生亏损。森林火灾较多,林木遭到破坏。1970
年、1971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931起,受害森林80多万公顷;1972年春季,全省林区失火8
04次,受害森林达126.7万多公顷,为前两年受害面积的1.5倍,乱砍滥伐严重,育林工作
无人过问,木材储集量下降。1975年,黑龙江省设立了省营林局(后改为林业厅),恢复了
营林和森林工业两大管理系统,林业建设开始出现转机。
三、石油工业
黑龙江省的石油工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展最快的一个工业部门。“文化大革
命”时期大庆油田正进入旺产期。在周恩来总理的关怀下,1967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
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大庆油田实行军事管制的决定》,对大庆采取了特
殊保护措施,油田职工顶住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压力,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顽
强地进行斗争,坚持生产建设。1970年原油产量达到2118万吨;1976年原油产量突破5000万
吨,达到5030万吨,占全国石油当年产量的2/3。大庆成为全国重要的石油工业基地,我国
也由一个依赖进口的缺油国转变为石油输出国。中国跨人世界主要产油国的行列。职工队伍
得到壮大,由1965年的6.2万人发展到1975年的14.2万人。10年中,共生产原油2.4760亿
吨;生产天然气158.6亿立方米。累计上缴国家利润240亿元,上缴税金24.1亿元,上交折
旧金13.9亿元,总计为国家财政积累资金278亿元,相当于油田10年基建投资9.74亿元的2
8.5倍,对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
大庆油田的勘探、开发和建设,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怀下进行的。毛泽东主席多次
表彰大庆为全国工交战线的先进典型,号召工业学大庆。在1974年9月油田召开的劳模大会上
,大庆党委、革命委员会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提出了“大干社会主义有理、大干社会主义
有功、大干社会主义光荣、大干了还要大干”的口号。这口号激励着广大油田职工坚持生产
、奋发建设油田,使原油产量逐年大幅度增长。
加强油田辅助工程的建设。“八三”工程是1970年8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开始由我国
自行设计安装的第一条大口径输油管道工程。“八三”工程起于大庆一号集油泵站,终点分
别为大连和秦皇岛,全长1609.4公里。黑龙江省组织了6个民兵师,4个建筑工程队,共7万
余人,历时1年多,完成了这项工程黑龙江段200多公里的管道工程及其全套附属设备建设。
此工程1974年12月投产输油。“八三”管线的全部投产,为大庆油田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对
于加快国民经济建设,缓和东北铁路运输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供水排水工程建设。1971年,以国家水利部批准,开始了北部引嫩工程建设。这是以嫩
江为源头,采用无坝引水的大型引水工程,主要解决大庆油田注水和石油化工用水,兼顾农
田灌溉和沿途居民用水的综合性引水工程。黑龙江省动员了松花江、绥化、嫩江3个地区的3
4个县、38个农场、省水利局所属7个水利工程处,省局7个战备车队、通讯架线队和齐齐哈尔
铁路局两个建桥队共4万多人的施工队伍,集中人力、物力打歼灭战。1975年骨干工程项目完
工,同年8月引嫩江水试水成功,“北引”工程全线通水。“北引”工程日供给大庆工业用水
40万立方米,每年总供水量1.46亿立方米,满足了大庆油田和石油化工用水的需要;同时,
为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农、牧、渔业的发展提供了水。
为综合利用大庆石油资源,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进行了技术改造,采用了新工艺
。1971年、1975年林源炼油厂建设蒸馏、催化、裂化联合装置和氧化沥青装置成功。从1965
年起,在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还先后建设投产了中型化肥厂、大型化肥厂和化纤厂。
四、建筑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黑龙江省建筑业也受到严重破坏,不少施工企业停工停产,损
失重大。生产无人管,劳动无定额,效率无考核,劳动生产率下降。1967年全员劳动生产率
下降到人均2272元,比1965年下降45.2%。1966年-1970年的“三五”时期完成的建筑安装
工作量比“二五”时期少12.74亿元,下降33.9%。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被打乱,工程质量
低,事故频频发生。全省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共倒塌建筑物23个,建筑面积53957平方米,
死亡29人,损失796.4万元。企业管理混乱,造成经济效益大福度下降,1966年-1976年全
省建工系统市以上国营建筑安装企业连续11年亏损,亏损总额4608万元。
1970年,黑龙江省基本建设投资开始回升,总额达10.48亿元,比1966-1969年年平均
投资总额增长36.6%。1971-1976年,投资总额仍保持增势,年平均投资总额为14.06亿元
。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广大职工在这期间为完成国家和省安排的建设项目,顶佳压力,排
除干扰,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1966-1976年,全省共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82.49亿元
,竣工房屋面积4397.1万平方米,有28个大中型项目建成投产。
“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家对黑龙江省建筑业基本建设投资6257万元,为建筑安装勘察
设计部门充实了一些技术装备。
五、交通运输业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了一定发展。铁路、公路和水运能力有
所增强,运量逐年提高,货运总量由1966年的9250万吨提高到1970年的11376万吨,1976年达
到17990万吨。但这期间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仍与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不适应,对经济建设和人民
生活有一定影响。
(一)铁路运输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大串连”,使铁路受到严重冲击,行车时间被打乱,客车设
备被破坏,铁路收入严重下降。10年中,铁路沿线治安不好,货车经常被盗,甚至发生哄抢
事件。铁路线路的器材不断丢失,严重影响行车安全。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曾
发出《关于铁路工作的决定》铁路运输生产情况好转。同年底,开始“反击右倾翻案风”,
铁路运输再度陷入混乱。
1966—1976年,铁路运输的基本建设投资为3.18亿元。铁路营业里程由1966年的3967公
里,增加到1976年的4596公里;机车由1966年的590台,发展到1976年的755台;客车由1966
年的1179辆,增加到1976年的1611辆。货物运输量由1966年的5826万吨增长到1975年的7927
万吨。1976年虽有减少,仍达7361万吨,货物运输周转量由1966年的233.1亿吨公里,提高
到1976年的307.1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由1966年的4044万人,增加到1976年的6126万人;
旅客运输周转量由1966年的34.9亿人公里,提高到1976年的62.32亿人公里。
这一时期,为配合大兴安岭林区的开发,于1974年8月建成了嫩林铁路,从嫩江至古莲,
全长676.7公里。配合大庆油田的开发建设,1964年7月开始建设通让(通辽至让胡路)线铁
路,于1966年11月建成,全长420.8公里(黑龙江境内140.3公里)。通车后,开辟了平齐
、哈大两大干线间的原油分流通路,缩短了平齐线绕经郑家屯约150公里的运输距离,加强了
东北铁路运输的机动性,为大庆原油生产发展提供了运输条件。
(二)公路运输
1969年,珍宝岛对苏自卫反击战开始后,黑龙江省为适应备战需要,加快了修建边境公
路的速度。全省公路通车里程1966年为27739公里,1976年提高到43097公里;货车从1966年
的1733辆,增加到1976年的3564辆,客车由1966年的400辆发展到1976年1091辆,公路货运量
1966年为3163万吨,1976年达到6684万吨;货物运输周转量由1966年的3.4亿吨公里,提高
到1976年的9.0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1966年2275万人,1976年达到4492万人;旅客周转量
1966年是7.03亿人公里,1976年达到14.74亿人公里。这一时期多数公路条件和车辆技术性
能比较差,成本运价偏高,尤其是为防苏而加速修建的沿边战备公路占了一定比重,利用率
很低,全省公路运输未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内河航运
黑龙江省内河航运的建设和发展速度较慢。内河航运里程1966年为5912公里,1975年达
到6810公里,而1976年为6595公里;全省轮驳船拥有量1966年374艘,1976年则为433艘;货
运量1966年216万吨,1976年为248万吨。货运周转量1966年为5.4亿吨公里,1976年为6.2
亿公里。旅客运输量1966年为97万人,而1976年为90万人。客运周转量1966年为0.69亿人公
里,而1976年则为0.66亿人公里。这一时期,内河航运发展缓慢的原因,除了“文化大革命
”运动的冲击外,货、客船增长数目和航线变化不大,航船设备不配套,都影响了内河航运
的发展。
六、商业、市场
1966至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黑龙江省商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影
响。这期间,城市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受“左”的路线影响,许多合作商店(组)和个体
商贩,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砍掉或合并;在商品流通领域里,基本上是国营商业独家经
营,集体商业逐渐缩小,个体商业基本消灭,集市贸易几乎全部关闭,致使城市和农村的商
业网点越来越少。
这期间,不切实际地改革商业批发体制。1969至1971年,先后撤销了省、市专业公司,
下放了企业管理权限。二级批发站下放给各地区。全省划分了松花江、绥化、肇东、北安、
伊春、齐齐哈尔、扎兰屯、佳木斯、牡丹江9个地区,每个地区设若干个专业二级站。各市、
县、林区、农场、铁路也按所辖范围设立三级站,致使批发站林立,市场分割,商品迂回倒
流,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浪费。由于商业战线经营管理极度混乱,造成商品流通不畅,亏损
单位和亏损额连年增加,财产损失十分严重。1976年与1966年相比,亏损单位增加16.7%,
亏损金额上升1.23倍。
“文化大革命”中,社会经济秩序非常混乱,市场物价面临着失去控制的危险。1967年
8月,国务院下令冻结国营商业的零售牌价。1971年对某些不合理的商品价格进行了调整,提
高了油料、糖料等农产品的收购价格,降低了柴油、化肥等支农产品的销售价格。这10年中
,由于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失调,经济发展缓慢,稳定物价的物质基础遭到破坏,各类商
品的购销牌价虽然保持基本稳定,但由于社会商品购买力在这一时期逐年提高,市场上一些
商品的供应紧张,为了减少排队购买商品,城镇居民实行生活必需品凭票定量供应。商品自
由订价和变相涨价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商品集市价格比国营牌价高出1倍多,严重影响了社
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在一定时期内造成很大混乱。
全省社会商品零售额,1966年33.8亿元,1970年41.7亿元,1976年为61.9亿元。
七、财政收支
“文化大革命”初期,黑龙江省财政机构被砸烂,并将税务、建设银行并入财政。在农
村实行税务所与银行营业所、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四合一。有的税务所被撤销,大批干
部被调走,严重削弱了财政税务工作,以致造成财政没人管,税收无人抓,损失严重。1966
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2.54亿元,1967年降到10.92亿元,1968年又降到10.87亿元。从19
69年开始逐步回升,1970年达到14.41亿元,1971年由于大庆油田石油产量提高,农垦大规
模垦荒耕地增加,全省粮食产量上升,使税收增加。财政收入迅速上升到40.31亿元。但处
在10年动乱时期,财政收入很不稳定,1972、1973两年分别减少到37.48、37.63亿元,19
76年上升到51.04亿元。财政收入的增长,对国家是有贡献的。1966-1976年全省地方财政
总收入322.4亿元;同一时期的财政总支出为164.91亿元。在财政支出上、基本建设投资、
增拨流动资金等生产性支出比重增加,相对挤占了文教、科学、卫生等方面支出,导致国民
经济比例再度失调,给以后各项事业发展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