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
(一)省会和省域中心城市——哈尔滨
沙俄侵略势力借修中东铁路入侵哈尔滨后,分别于1901年、1910年和1920年先后对哈尔
滨进行过3次城市规划,形成了以旧哈尔滨(今香坊区)、新区(今南岗区)、埠头区(今道里区)
和八站(今道外区)等4个区的哈尔滨城市总体格局,逐步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沙皇俄国统治
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城市。日本侵略者占领哈尔滨后,伪市公署于1938年制定“哈尔滨都邑
计划纲要”,要把哈尔滨作为北满的“经济、军事中心”;规划城市人口100万,占地面积
317平方公里;在市区修建煤炭、粮食、木材储运仓库及其加工企业,修建马家沟机场,开
辟货运、军用码头和船坞;在平房区建立细菌工厂;使城市呈现畸形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后,1953年,开始编制哈尔滨城市总体规划;1956年,经国家建设委员会批准实施。规
划城市人口(不包括平房区)为120万人,用地面积143平方公里。规划香坊、太平为原有工业
区,开辟哈西、动力、平房为新工业区,沙曼屯一带为高等院校区。新建大型铁路编组站,
迁出马家沟机场。省的行政办公中心设在中山路、文昌街以南。在城市住宅、道路、园林绿
化、城市供排水、公共交通、煤气等方面,也都作了规划,这在指导城市建设中起了重要作
用。1963年,又着手搜集资料和编制总体规划,后来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此
项工作被迫停止。1978年恢复和建立城市规划管理局,立即开始修订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于1984年经省政府审查同意,198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85年,远期
到2000年。根据机电工业基础雄厚,轻纺、食品工业具有一定基础,地处松花江岸,冬季称
“冰城”,夏季有太阳岛,气候凉爽宜人,科研和大专院校比较集中,水陆空交通比较发达
等城市特点,城市性质确定为:黑龙江省省会,东北地区交通枢纽;以机电工业为主,轻纺、
食品工业和旅游事业比较发达的工业城市。城市规模:市区人口(包括平房区)由1980年末的
210万人,近期发展为220万人,远期为250万人。市区用地(包括平房区)由1980年末的156平
方公里,近期发展为220平方公里,远期为250平方公里。按城市功能分为:动力、三棵树、
哈西和平房4个工业区,有香坊油坊街、道里半拉城子、太平南直路等工业组群。大部分中小
工业分布在道里、道外、南岗等旧区。平房工业区位于郊区,在郊区还有王岗、新香坊、城
高子、东风、松浦等工业区(点)。这些工业区(点)是解放后按照规划逐步建设起来的,分布
基本合理。工业布局采取以下五条原则:(1)市区内不再安排新的大型工业项目。(2)逐步完
善三棵树和哈西两个工业区,可安排一些市内调整出来的机械、化工项目。(3)合理调整旧区
工业,将无发展条件和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搬迁或综合治理。(4)积极发展郊区小城镇。(5)
做好平房区的补缺补短,使其协调发展。生活居住区,第一,要继续贯彻新建与改造相结合,
以新建为主的住宅建设方针,逐步征用市区插花农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第二,要加强新区
的住宅建设,近期重点放在动力、香坊、太平、哈西等地,逐步做到就地工作就近居住,减
轻市内交通的负担;第三,旧区要统一规划,分期分批,成街成坊地进行改造;第四,新建
住宅以五六层为主,在有条件的地段,可适当建些高层住宅;第五,要加强农村居民点规划,
搞好农村住宅建设。在住宅建设的同时,要抓好公共建筑的新建和调整,住宅新区要按小区
规划,统一进行建设。市中心区建设,要在经纬街北头松花江边地区形成市行政中心。完善
中央大街、奋斗路、靖宇街等3个全市性商业中心,各区都要根据地区的大小,建设几个商业
服务中心和综合性的农贸市场,以方便群众生活。
(二)西北部中心城市——齐齐哈尔市
1692年(清康熙三十一年),黑龙江将军衙门对齐齐哈尔市的规划先是以省城街市、按八
旗分地进行布局,北部黄旗、镶黄旗,东部白旗、镶白旗,西部红旗、镶红旗,南部蓝旗、
镶蓝旗,各旗按所分地段,建屋驻扎,形成街基。1924年(民国13年),黑龙江省城市政公所
编制了《黑龙江省城办理市政报告书》,附有“黑龙江省城市政区域并新开辟道路图”和“工
程图样”,较全面的提出城市总体规划。1928年(民国17年)3月,编制市街计划书,把火车站
至龙江饭店定为龙华路。1936年4月,伪市公署制定“都邑计划”,规划20年后,人口规模达
20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3年成立齐齐哈尔市城市建设委员会,首先编制富拉
尔基区城市总体规划,次年经国家建委审查批准。全区人口规模10万人,用地规模17平方公
里。1954年,又着手编制齐齐哈尔市总体规划。1956年,经省政府审查批准,控制人口为60
万人,用地为60平方公里。在此基础上,1958年进行修订和补充,规划安排西南、东北、东
南、北部的4个工业区,形成“离心式”工业区格局。在建成区形成8个生活居住区:(1)以各
工厂企业为中心,以1—1.5公里为半径,“以厂为片”的居住区。(2)以西南部各大专院校
为中心的学府生活区。(3)以铁路为中心的铁路居住区。(4)以市中心广场和市政府机关为中
心的生活居住区。(5)以地区专员公署为中心的生活居住区。(6)以文化体育为中心的居住区。
(7)以西部电子工业为中心的生活居住区。(8)以商业为主体的卜奎大街生活居住区。“文化
大革命”期间,规划工作被废止。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根据中央(1978)13号文件精神,
开始编制新的总体规划,1984年9月13日,经省政府正式审查批准。规划期限为:1981年—
2000年,规划依据从1981年到本世纪末,齐齐哈尔市经济及社会发展的设想,并结合本市的
特点编制而成的。从一市多镇的城市布局出发,改造中心区,发展卫星城,建设现代化城市。
城市性质确定为:“以初械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市”。大力发展轻、纺、食、化、建材等5个行
业,把齐齐哈尔市逐步建设成为轻重工业结合、城乡共同繁荣、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综合性
的新型工业城市。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其时的93.6万,到2000年发展为130.5万。城市
用地,由其时的104.5平方公里,到2000年发展为140平方公里。城市功能分区:根据全市
“控制、改造中心城区,合理发展富拉尔基城区,充实扩建昂昂溪和华安卫星城区,发展卫
星镇,建设新郊区”城市建设方针,要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研
中心,以机械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区;富拉尔基要建设成为以化学工业、食品工业为主的卫星
城区华安要建设成为以机械工业为主的卫星城区;梅里斯要建设成为农工商一体的卫星城区,
逐步建设农机修造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在卫星城区周围的卫星镇,如雅尔塞、水师营、
畜牧农场、卧牛吐、共和、边屯等,为本地的政治中心,逐步建成当地农副产品加工的生产
中心和以供销为主体的商业服务中心。
(三)东南部中心城市——牡丹江市
1935年10月,伪满市公署制定“都邑计划”。规划城市人口25万人,市区道路骨架呈棋
盘式加放射线式。现在的市中心区和铁北铁路住宅区是日伪统治时官吏办公地址和住宅用地;
长安街以南是劳动人民居住的贫民区。当时的工业除了为掠夺资源而开设的木材、纸浆工厂
外,只有米、面、油、酒加工等工业及修理作坊,是一个典型的殖民地消费城市。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后,“一五”期间,工业发展较快。1956年,编制《牡丹江市初步规划》。“二
五”时期,地方工业蓬勃发展,大量的城市建设项目也急待配套建设。1959年编制了《牡丹
江市总体规划》,经省建设厅审查批准实施,1974年又做了局部修改。在上述规划指导下,
合理安排生产力,开辟出3个工业区,为发展工业创造了条件。1981年开始编制新的《牡丹江
市总体规划》,1984年9月20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期限:近期到1985年,远期到2000年。
根据牡丹江市地处黑龙江东南部地区的中心,已列为对外开放城市,周围有丰富的自然资源
和较好的能源、市场条件,以及比较好的工业基础,有联结城乡、沟通省内外,四通八达的
铁路、公路交通网,城市性质确定为:“以轻纺、化工、机械工业为重点的工业城市,是地
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其时的56万人,近期发展
到62万人,远期为8l万人。城市用地,由其时的38.3平方公里,近期发展到44.7平方公里,
远期(包括兴隆、铁岭河)为61平方公里。城市功能分区:城市总体布局不作太大变动。铁南、
铁北为市中心区和主要生活居住区;东北部下风下游为工业区;西部原有仓库区;为缓和现
有市区建设用地压力,结合牡丹江大桥建设,发展兴隆镇,作为科研、卫生、文教区;铁岭
河作为轻工、机电工业区。中远郊发展东村、东和、新立、三道关、丰收5个居民中心点,全
市形成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城乡布局。工业分布有碾子沟工业区、两家子工业区、西山工业
区和混在旧市区的工厂(含限制、治理、搬迁3类)。生活居住区,近期开发江滨和麻花沟新区,
远期开发龙溪新区、碾子沟、机车厂、旧民航机场和卡路屯,结合生产项目外延,发展八达
沟、谢家沟为新住宅建设区。
(四)东北部中心城市——佳木斯市
1888年,依兰旗署在佳木斯西侧勘放街基,兴建东兴镇,是佳木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镇
街规划。1917年,修筑城墙,划定了范围,此可视为镇街规划之继续。1935至1937年,伪满
市公署制定“佳木斯都邑计划”,拟定规划区域以火车站为中心,北至柳树岛,南至陆家岗,
东起飞机场,西至四合屯;规划用地9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30年后达18万,确定城市工业以
农、林、渔为原料的一般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市政府建设委员会提出《佳
木斯规划初步意见书》;1960年,形成《佳木斯总体规划(草案)》。这个《草案》制定于“大
跃进”中。规划1962年市区人口为50万,建成区面积为92平方公里;工业发展方向是为农业
机械化服务,大力发展钢铁和机械制造业。城市性质定为“钢铁、机械工业为中心,具有比
较完整工业体系的工业城市”;城市工业除加速发展东西两个工业区之外,另在佳木斯车站
附近开辟一个东南工业区。1978年以后,根据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要求,重新编制了《佳
木斯城市总体规划》,经省政府1984年9月20日正式批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85年,远期到
2000年。城市性质定为:“依托地域内自然资源,发展食品、轻纺、机械和建材工业为主的
工业城市”。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1980年的50.7万到1985年发展到57.5万,1990年为
65万,2000年为78万。其中市区人口,由1980年的35.9万到1985年发展到4l万,1990年为47
万,2000年为57万。城市用地,建成区面积由1980年的42.7平方公里,人均119平方米,到
1985年发展到44.3平方公里,人均为103平方米,到2000年为56平方公里,人均为100.4平
方米。城市功能分区:工业分布将继续发展东西两个工业区,东南工业区因对城市造成封闭
式布局,影响城市发展,故不作发展重点。旧市区和南市区,均规划为生活居住区。对现有
不能消除污染的工厂规划期内要有计划的迁到工业区内。这次总体规划变过去单一中心同心
圆封闭型结构为中心开发型的结构形式。规划有1个全市中心,3个区中心,市中心区范围东
起旅游宾馆胡同,西至通江街,南起光复路,北至长安街,逐渐形成全市的政治、科技文化、
商业服务中心。3个区中心分别在佳东造纸厂俱乐部附近、佳西三合屯附近、铁路南中山路和
红霞路交叉的西侧,开辟成区域性的文化和商业服务中心。
(五)北部中心城市——北安市
1960至1963年原设市期间,曾作过总体规划,因“文化大革命”规划未能实现。1983年
5月,恢复市建制后,于同年9月开始重新编制总体规划,1985年3月2日,经省政府审查批准。
规划期限: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2000年。城市性质定为:“以机械工业为基础,以农、林、
牧产品为主要原料的轻工业城市”。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其时的12万,近期发展为l4万,
远期为18万。城市用地,由其时的16.64平方公里,近期发展为17.45平方公里,远期为
26.09平方公里。城市功能分区:根据城市地形特点及市民生活习惯,规划仍维持原城市形
态。以旧城区的交通大街和中央大街的中心路段为行政中心和商业中心,交通大街北段为文
体、科研中习,在各中心建设相应的市级公共建筑。工业分布:庆华工具厂区域为国防工业
区,城北为农机工业区,铁西为工业发展备用地和治理环境污染用地,发电厂向全市集中供
热。生活居住区,按形成城市结构的生产、生活综合体划分,形成旧城区、庆华工具厂居住
区、北大沟以北居住区、铁南居住区、铁西居住区等5个居住区。
二、工矿区城市的总体规划
(一)煤都——鸡西市、鹤岗市
鸡西市 1957年成立鸡西市后,于1958年组建城市规划局。为适应鸡西煤田大规模开发
和城市建设的需要,1959年第一次编制鸡西市城市总体粗线条规划。规划重点放在市区。规
划期限:近期到1962年,远期到1972年。对城市用地提出无论近期或远期只能向南发展,不
能向穆棱河北发展,工业用地向二道沟工业区发展,化学工业向下风下游东部工业区发展,
建材工业向东山和朝阳沟发展的战略设想。1964年,组织城市规划人员对1959年的城市总体
规划进行修改和补充,对城市布局做了适当调整,完善了城市道路网,南山路向西直通文化
路,和平大街向南延伸,协调了城市功能。1978年,开始编制新的总体规划,于1982年12月
30日经省政府正式审查批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85年,远期到2000年。根据鸡西市的地理
位置,经济基础,资源等有利条件和所处的区域经济地位,城市性质定为:“鸡西市是我国
煤炭生产基地之一,以矿产采掘和加工工业为主,轻重工业协调发展的工业城市”。城市规
模:城市人口,由其时的51万,近期控制在65万,远期为80万。城市用地,由其时的57.63
平方公里,近期发展为63平方公里.远期为75平方公里。城市功能分区:根据鸡西市煤田分
布和矿区的建设特点以及历史性的发展情况·今后仍保持以市区(鸡冠区)为中心的大分散、
小集中、一市多镇的城市结构,由市区及南部的恒山、西部的滴道、北部的城子河等4大区
组成城市中心集团群。
鹤岗市 1928年(民国17年),形成鹤岗早期市街和居民区格局。1934年,伪满市公署按
伪满《都邑计划法》编制“鹤岗都邑计划”,完成新街基(今工农区1—8道街)城镇测量,划
分了街道,新街基成为商埠集市。但规划的街道狭窄,行人拥挤,公房有限,砖瓦结构房屋
屈指可数,私房过密,人口集中,市政设施寥寥无几,更没有绿化园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
立后,1951年4月,市政府制定城市初步规划,分段分片建设城市道路。1958年,编制城市总
体规划,但由于受“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未能全面实施。1974年和1976年又编
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1979年3月开始,根据新时期的要求,重新编制新的总体规划,1984
年5月31日经省政府正式审查批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85年,远期到2000年。根据鹤岗是国
家重要煤炭基地、地方工业也有很大发展的特点,城市性质确定为:“黑龙江省东北部以煤
炭、电力为主的协调发展的工业城市”。城市规模:城市人口,近期控制在51.5万,远期为
70万。城市用地,由其时的27平方公里。近期发展为30平方公里,远期为72平方公里。城市
功能分区:市区向阳、工农两个行政区为历史形成的中心区,将继续保持全市政治、经济、
文化的中心地位。东山、兴山、南山、兴安等4个行政区均以矿区组成各自的中心,除安排配
套的公共建筑外,都相应地规划一些运输量大,无危害居民健康的小型工业。工业分布,鹤
岗市由单一的煤炭工业,已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基础的地方工业体系,煤炭工业在市区内沿着
煤田的分布相适应地发展外,新建一座鸟山竖井,形成整个城市的主体工业群,远期将开发
绥滨新矿区,地方工业主要集中在南大营工业区,适当扩大工业用地。对于新发展的工业,
根据性质分别安排在新华、峻德两个卫星城内的工业区和鹤西新区。在居住区适当安排一定
的小型无害工业、手工业和食品加工业,使整个功能分区组成大集中,小分散的有机联系,
发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社会效益。生活居住区,为合理地组成居住区的用地,市区内规
划3个发展新区(鹿林山居住区、鸟山居住区、市区西部岗地居住区),两个卫星城镇(峻德卫
星城、新华卫星城),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组团式布局。
(二)新兴煤城——双鸭山市、七台河市
双鸭山市 1956年5月建市以来,城市总体规划一直未编。1978年,根据中央13号文件要
求开始编制,1984年5月31日,经省政府审查批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85年,远期到2000年。
根据双鸭山市的资源和特点,城市性质确定为“以煤炭和电力工业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开发
的工业城市”。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1980年的32.4万,近期发展到41.6万,远期为57.5
万。城市用地,由1980年的52平方公里,近期发展为70平方公里,远期为82平方公里。城市
功能分区:双鸭山市的城市建设,将随着双鸭山地区煤炭资源的开发不断伸展。已开采的双
阳矿,在双鸭山市以东的宝清县境内,七星矿、新安矿及已探明储量的东荣、东辉煤田,在
双鸭山市以北的集贤境内。新选电厂位置在三矿之间。因此,双鸭山市的城市建设将向东部
(宝清县)和北部(集贤县)伸展。新的矿区小城镇将陆续诞生。目前双鸭山市共分5区:1个市
区,即尖山区,4个矿区,即岭东区、岭西区、四方台区(辖四方台和集贤两个矿)、宝山区(辖
宝山、七星、新安、双阳等4个矿及双鸭山农场)。工业分布,市中心区主要安排轻纺、食品、
机械、电子、服装、鞋帽、印刷等地方工业和选煤、运输、支架、机电等为煤炭生产服务的
矿务局所属工厂;岭东区主要是以煤炭生产为主和为矿井服务的机电工业,为林业服务的木
材加工工业及床单、化工等小型地方工业;岭西区主要是煤炭、铁矿石及石灰石生产等3项采
掘工业;四方台区主要是以煤炭生产为主,重点发展电子工业和毛毯、毛衫等轻工业;宝山
区除煤炭生产为主外,重点发展电力工业及建材工业。生活居住区,市区居住区集中布置在
双鸭山站以东至宾馆后山以西,养路段以北至新建冷库以南。各矿区的生活居住区要服从和
服务于矿区发展。
七台河市 1970年改为市建制。1981年开始编制第一次城市总体规划,1983年3月经省政
府审查批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2000年。从七台河市形成和发展,以及现状
分析,煤炭工业不论在产值和职工构成都占绝对优势,因此,城市性质确定为:以煤炭为主
的综合工业城市”。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其时的31万人,近期发展为40万人,远期为60
万人。城市中心区由其时的1万人,近期发展为4万人,远期为10万人。土地规模,近期发展
为5.12平方公里,远期为10.17平方公里。城市功能分区:城市总体布局采取大分散、小集
中的方式,以桃南为中心,结合东部和西部,按三大片进行建设,桃南区为全市政治、经济、
文化中心,东部区和西部区为以煤炭开采为主的工业区,就近安排生活居住用地;桃南区的
西南和西北分别为重工业区和轻工业为主的3个综合工业区,并形成以桃南为中心的城镇群体。
市中心区规划布局是:工业分布,除保留现已筹建的车站南侧洗煤厂和东北角的小型轧钢厂
外,中心区原则上不安排工业项目,全部集中到工业区建设。生活居住区,基本安排在东进
路以北,以大同路和山湖大街为界,组成4个居住(行政)区。
(三)石油城——大庆市
遵循周恩来总理为大庆油田矿区建设提出的“工农结合,城乡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
活"的指导方针,大庆油区开发初期没有建设集中的石油城,而是分散建设了小城镇和居民点,
逐步建设起由工人镇、中心居民村、居民村这三级布局体系为核心的矿区。到1978年底,全
市已基本形成了3个镇、34个中心村、110个居民村和150个采油小队等基层生产单位的居住点。
居民住房和办公用房主要是修建“干打垒”和砖柱土坯房。从1979年起,开始调整居民点布局
,加强总体规划,提高建筑标准,建设了一批楼房居住区。到1981年底,已建设23个楼房居
住区,其中有6个建设在原三镇(萨尔图、让胡路、龙凤)内,有17个建设在原中心村或居民村。
根据新时期发展需要,1981年开始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于1985年3月2日经省政府审查批准。
规划期限: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2000年。确定城市建设服从油田开发,有计划地改造现有
“干打垒”和砖柱土坯房等破旧房屋。城市性质定为:以石油和石油化工为主,农业和轻工
业综合发展的工农结合、城乡结合的新兴工矿城市”。城市规模:城市人口,近期发展为75
万人,远期为103万人。城市用地,近期发展为107.5平方公里。远斯为135平方公里。总体
布局的区域安排是:东部为石油、化工工业区,萨尔图和龙凤之间为轻纺工业区,东北部为
文化教育区,西部为文教卫生、科研发展区,南部(大同镇)为发展粮食和甜菜生产的农业区。
居住区,规划把目前已有的居民点逐步调整为6个工人镇(萨尔图镇、让胡路镇、龙凤镇、大
同镇、卧里屯、乘风庄),24个中心居民村(一般为厂、公司、院校所在地),27个居民村(一
般为矿队点所在地)。
(四)林业之都——伊春市
1958年建市以来,逐渐形成以伊春为中心的城镇群体,下辖15个区和铁力、嘉荫两个县。
根据伊春市到2000年经济、科技及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从1983年6月开始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1985年3月2日经省政府审查批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2000年。根据伊春市在
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所处的环境特点,确定伊春市的城市性质是:“以林业为主,由多城镇
组成的林业城市”。这一城市性质既确定了伊春市的经济主体是林业,又确定了伊春市是由
若干个各具特色的卫星小城镇围绕着中心城市组成的城市格局。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其
时的55.4万,近期发展为63.6万,远期发展为75.3万。城市用地,其时为96.84平方公里,
除中心城市(伊春)和乌伊岭、五营、上甘岭等城镇,由于用地不足,适当安排新区外,一般
不再扩大用地。远期发展为121.39平方公里。城市功能分区:伊春市由15‘个区址城镇组成
一个群体,伊春区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科研基地,西林区以采矿、冶金和建材工
业为主,南岔、友好、新青、翠峦、美溪、金山屯、五营、乌马河、带岭、汤旺河、红星、
乌伊岭、上甘岭等13个区均以森林工业为主,使林区经济由单一木材生产,走上“以林为主,
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全面发展”的道路。各区分别制定了中心区、工业区、居住区规划。
三、轻工业城市的总体规划
(一)绥化市
1980年编制总体规划,1982年12月省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期限: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
2000年。绥化市地处松嫩平源,土质肥沃,1985年实有耕地占全市总面积的62.9%,为国家
商品粮基地之一。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小麦、大豆、水稻、高粱等。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
甜菜等。从发挥绥化市的地位和作用出发,城市性质确定为:“绥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
化和交通中心,以轻纺和食品加工为主的的工业城市"。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其时的19.5
万,近期发展为23万,远期为28万。城市用地:由其时的18.4l平方公里,近期发展为21.97
平方公里,远期为31.47平方公里。城市功能分区:工业区有北部片(老工业区),以轻纺、
机械工业为主,东南片,以木材加工和机加工业为主,西南片(规划发展的工业区),以发展
机加和食品工业为主。生活居住区,规划有6个居住区,即铁路居住区、木材加工厂和林机厂
居住区、中心北片居住区、中心西片居住区、西北片居住、西南片居住区。
(二)安达市
1960年在大庆油田开发时,曾编制安达市总体规划。1964年,随着市建制的撤销,加之“
文化大革命”,城市规划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81年5月重新编制安达市总体规划,1985年12
月20日经省政府正式审查批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2000年。根据安达为牧工
商试点地区,省的甜菜、奶牛基地,毗连大庆石油化工基地的优越地理位置,城市性质确定
为:以乳制品、制糖业为主的轻化工业城市”。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其时的15万,近期
发展为17万,远期发展为20万。城市用地,由其时的16平方公里,近期发展为20平方公里,
远期为28平方公里。城市功能分区:采取由内向外,联合旧区紧凑地衔接,分片进行改造和
扩建,结合旧城向铁路以东发展,铁路以西不做为城市发展的方向。工业区,采取集中和分
散相结合的方式,除规划的几个集中的大型工业区外,在市区和居民区有计划地安排一些无
危害性的工业。规划安排铁西工业区(已有磷肥厂、糖厂、乳品厂、水泥厂等)、北部化学工
业区(以炭黑厂为主)、北部纺织工业区和东部食品工业区。生活居住区,划分5个居住区,由
4个居住区(铁西区、铁东南区、铁东北区和东部新区)组成一个整体,成为城市的市区。市中
心选择在正阳街一至十道街,形成政治、文化、商业服务为主的活动中心;在北部化工厂上
风向布置工业新村,使该区成为相对独立的工人居住区。
四、边境口岸和旅游城市的总体规划
(一)边境口岸城市——黑河市和绥芬河市
黑河市 1980年设市。1981年开始编制城市总体规划,1982年12月经省政府正式审查批
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85年,远期到1990年。根据省国土规划城镇布局及国家对黑河市的
发展意图,城市性质确定为:“边境贸易口岸城市,又是黑河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其时的5.6万,近期发展为7万,远期为10万。城市用地,由其时的
9.58平方公里,近期发展为10.93平方公里,远期为21.01平方公里。规划根据市区用地结
构,将兴安街、西兴路、东兴路3条干道围成南北约400米,东西约1 100米区间内;保留小街
坊的原始路网特点,基本形成繁华的步行街区,作为城市的中心位置。在功能分区方面,工
业分布:市区的工业发展以食品加工业为主的小型企业,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安排
在外围工业镇,开辟城东南部机械修配厂、矿山机械厂向南至砖厂一带的新工业用地,规划
安排新建企业及对生活环境污染严重或与城市建设安排有冲突而必须迁移的现有企业。水泥
厂现址位于沿江上游上风向,并因扩建港口码头需要,规划迁至西岗子镇。生活居住区,规
划安排老城区为中心区,西、南、东3区为新的居住区。
绥芬河市 1975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绥芬河市。1981年开始编制城市总体规划,1982
年经省政府审查批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85年,远期到2000年。城市性质定为:北方边境
口岸城市。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其时的1.2万,近期发展为1.4万,远期为1.8万。城
市用地,由其时的2.7平方公里,近期发展为2.8平方公里,远期为3.83平方公里。城市分
区与功能划分:铁东区、铁西区和铁北区3个小区,铁东区为该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
是主要生活居住区,铁西区以原有工业、仓库为主,铁北区为新开辟的的工业和生活居住区。
(二)旅游疗养城市——五大连池市
1983年10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五大连池市。1984年开始编制城市总体规划,1985年6月经
省政府审查批准。规划期限,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2000年。五大连池是一个有火山地貌资
源的风景区,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l4个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规划以景区为重点,搞好矿泉
水的开发和利用,使城市的各项事业都围绕着景区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其城市性质定为:
“文明整洁,环境优美的风景城市,成为疗养、旅游和火山岩、矿泉水开发利用的科研基地”。
城市规模:城市人口,由其时的9 625人,近期发展为1.7万人,远期为2.5万人。城市用地,
由其时的4平方公里,远期发展为6.64平方公里(近期没有安排)。城市功能分区:工业分
布,在市内发展一些矿泉水、副食、土特产品等为风景区服务的加工工业,在郊区发展一些
建材工业,规划安排在城市东郊的南部和老区。生活居住区:疗养区西部不再安排居住用地,
在本区南部规划为新的生活居住用地。
五、县镇总体规划
1960年,黑龙江省少数县城编制了总体规划,但忽视县镇建设和管理,造成县镇布局混
乱,私建乱建时有发生。
1981年以后,根据国家要求,各县普遍开展县镇总体规划工作。各县镇从本地实际状况
出发,结合本地特点,研究本县镇的发展经济依据,自然条件,用地规模,扬长避短,发扬
优势,确定县镇发展目标,力求做到县镇经济结构、工业布局合理。规划期限,近期到1985
年,远期到2000年。县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基本相同。但根据县镇
所处地理环境、历史条件、经济资源和现状等各有不同,所以县镇性质和发展目标的确定,
是从全县和更大区域范围着眼考虑的。县镇人口、规模、用地条件一般不大,几万人到十几
万人。在功能分区上,县镇一般没有大型骨干企业,没有专门工业区,把与社会环境没有矛
盾的企业,布置在综合性的工业用地内,节约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把有污染的工业摆在城
镇下风、下游;易燃、易爆的企业,按安全要求,布置在独立地段;仓库用地一般放在县镇
边缘,避免在过境干道两侧建设城镇。
县镇内街道布局,注意结合地形和现状,按不同功能合理组织道路网,特别是注意解决
过境交通和城镇布局的矛盾。在旧城镇中心地区,旧有商业集中地段,规划商业一条街,对
拓宽中心街做到慎重安排,切忌脱离实际和大拆大迁。对私人建房、农贸市场、集体经济和
个体经济场地,都作了统一规划,妥善解决,充分利用不宜建设的土地兴建公园,开辟绿地,
以美化环境。
这次总体规划,一般搞出“四图一书”,即:(1)城镇现状图;(2)总体规划图;(3)城镇
给排水工程规划图;(4)近期建设规划图和总体规划说明书。规划的鉴定与审批,由县人民政
府、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城市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技术鉴定合格后,由省
城市规划委员会代表省政府正式审查批准。到1985年末,全省63个县城的总体规划,除塔河、
漠河、呼玛等3个县外,均已编审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