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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清代科举

  清承明制,其科举制度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分别考取生员、举人、贡士 、进士。
    童试 是取得生员资格,进入府州县学读书的入学考试。应考者无论年龄大小,均称童 生或儒童、文童、文生。童试分为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分别由知县、知府、省学政 主持。省学政一度称提督学院,故称院试。院试合格才取得生员资格,俗称秀才。县试第一 名称案首,府试第一名称府案首,院试第一名称院案首。生员有各种名目:两试名列一等者 称廪膳生员和增广生员,简称廪生和增生。廪生发给廪膳银(生活费),并承担为应考童生 具结保证无身家不清和冒名顶替等弊的职责,增生则无;生员也称库生,府学为上库,县学 为下庠;于府县学外录取的附学生员,称附生;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的,不再是本府州 县的生员,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清代贡生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例 贡之分,称为五贡。考取生员是由民变士的标志,考取的生员,须扎发入府县学读书,称入 学。入学后换着秀才制服,清代帽尖用银顶,身着蓝袍,俗称蓝衫。入学期间,生员要拜学 官为老师,接受学官的月课和考校,并须参加学政主持的岁考和科考。岁考分为六等,名列 一二等者,可参加科考。科考名列前茅者,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
    乡试 是皇帝钦派正副考官,以省或学区为单位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各省学政不 得参加。考试对象是府州县生员科考成绩名列前茅者和国子监的贡生、监生。考试合格者, 称举人。各省头名举人,称解元。
    会试 是全国性的考试,由礼部主持。由皇帝钦派主考官(总裁),正副考官皆由进士 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使以上官员担任。每三年一次,于乡试的次年举行。会试 中考者,称贡士,第一名为会元。
    殿试 是最高一级的科举考试。皇帝亲临殿廷策试,也称廷试或御试。清代殿试分为三 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按顺序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 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一、黑龙江西北部地区的科举
    清代黑龙江地区西北部科举实行最晚,光绪建元后始开科。东南部原吉林所属府、县开 始稍早。考其原因,主要是东北为清朝“龙兴”之地,历来实行封禁,重武备,轻文事。嘉 庆帝曾下诏:“我满洲根本,骑射为先,若八旗子弟专以读书应试为能,轻视弓马,怠荒武 备,殊失国家设立驻防之意。”①(①《清史稿》志81选举一。中华书局本3117页。)同时 ,八旗子弟,出身入仕向来不靠科第,凡稍通文墨者即委为“笔帖式”、“主事”、“侍卫 ”等官,凭藉出身,可坐享其成。加之满洲八旗,亲故之间,互相眷顾提携,不必十年寒窗 ,便可平步青云。光绪以前,黑龙江官至将军、副都统者不可胜计,而假科第进身者竟无一 人。迨至咸丰朝东北开禁,黑龙江地区陆续移来汉民开垦实边。随着汉民的增加,土地开辟 ,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化。清政府为安定社会秩序,使民众安分守己,遂提倡儒学,实行科举 。
    (一)学额的确定,试场的变迁
    黑龙江科举学额的确定,肇端于1866年(同治五年)。黑龙江马队在镇压陕甘“回乱” 中立功,原西安将军多隆阿(黑龙江籍)奏加东三省文武学额十名,黑龙江得二名。同治九 年礼部正式下达黑龙江满、蒙、汉军文生录取定额为五六名取一。并规定满洲八旗童生,编 为“满字号”,蒙、汉军八旗编为“合字号”。童试确定为两级考试(无府试),先厅试, 考取后送奉天院试。同年适逢吉林奏准建立考棚,准黑龙江考生就近应考。
    (二)考生构成、学正的设置、科举的实施
    黑龙江考生分满、合、民三号,标志不同的民族构成,是从清初以来逐渐形成的。
    满字号:康熙帝在巩固中原统治之后,组织宁古塔、吉林的八旗军对沙俄侵略者进行自 卫反击,这部分八旗军是黑龙江将军麾下的主力,其考生编为满字号。
    合字号:包括蒙古、达斡尔、锡伯及部分汉族考生。前三族系土著,远在皇太极时期已 编入八旗,称为“新满洲”;汉人包括三部:一是皇太极时期,明末山东驻军孔有德率部降 清,被编入八旗,称汉军八旗,其中部分奉调参加征俄来黑龙江;二是从福建调来水师,于 黑龙江建水师营,战后留驻齐齐哈尔等地。该部虽未编入旗籍,但因战功,受旗民待遇,考 生编入合字号;三是云南吴三桂叛军降卒,谪戍黑龙江,充当呼兰到瑷珲各驿站的站丁。至 清末已算老户,其考生允准附入合字号参加考试。
    民字号:包括乾隆年间,黑龙江设旗屯官庄,从奉天移来的有耕作经验的随旗户,以及 咸丰开禁后移入的民户。这部科举定额最少,但考生最多。
    黑龙江西北部科举始于合字号考生。1877年(光绪三年)九月,黑龙江将军丰绅在本省 尚无学官的条件下,先后咨送合字号文生七名,赴吉林参加府考。择文理通顺者考取二名。 嗣后于1879年奏准于黑龙江学风首善之区——呼兰厅,设学正一员,掌管黑龙江省旗、民学 务。规定旗籍文生应厅试者,由本旗佐领保结呈送将军,先试骑射、清语,然后送考;呼兰 厅因是厅试所在,由呼兰副都统送考,不送省。现将呼兰厅学设立前后,各号考取情况简述 如下:
    民籍初无学额,光绪四年始准按吉林伯都讷(今扶余)例,考取定额为四名,但民籍童 生仅呼兰厅一地竟达一百五六十名之多,约当四十人取一。比照满、合两号五六名取一,少 七倍。后至光绪十三年呼兰厅所属绥化,析置厅治,从呼兰厅拨出学额文生二名,武生一名 属绥化厅,民籍童生数额益少。翌年将军恭镗鉴于呼、绥两厅考生踊跃,奏请别设绥化厅文 学额四名,取消与呼兰厅的份额。光绪十六年,呼、绥两厅又增民籍文学额各一名。至此, 呼、绥两厅学额虽已比前增至一倍,但与满字号比较,民字号因考生多,额常超;满字号因 考生少,额常空。为此,曾累次奏请民字号变通使用,终因满汉有别,恐挑起纠纷,不予允 准。直到1904年(光绪三十年),恩诏各加一名为止。
    满字号考取文生始自光绪六年。每届多者五名(即25名考生的取额),少者二名;武生 始于光绪九年,每届俱取二名。
    合字号考取文生始于光绪三年,每届少者一名,多者四名;武生始于光绪六年,每届俱 取一名。
    据1909年(宣统元年)统计,全省考取生员,满字号共29名;合字号共17名;民字号呼 兰府共考取32名;绥化府共考取23名。以上数字为文、武生混合数。其中除满字号、合字号 各有廪生、增生各一名,呼、绥两府各有廪生、增生各二名外,其余皆为附生。
    (三)廪、增生的设置及贡生的选拔
    满、合、民三号增生之设,始于光绪十八年,廪生始于光绪十九年。按科举定制,凡童 生临场入试,必由廪生认保(保其身家清白,并证实确系正身)方准与考。但光绪十九年前 尚无廪生,因此采取地邻保结和五童互结的办法代保。
    关于五贡的选拔,早在光绪五年,奉天府丞兼学政王家壁奏请厘定黑龙江出贡年限,经 吏部核议决定:“俟考试五届后(即十五年后)录取人数较多,再行奏明核办。”迨至1903 年(光绪二十九年),呼兰、绥化两府始有恩贡一名,岁贡四名,拔贡二名;满字号、合字 号只有拔贡一名。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请废科举,兴学堂。并在原折内声明,翌年 丙午科(即1906年的例科)拔贡照旧办理,仍从旧生员中考取。接着提出《宽筹举贡生员出 路章程》载:“己酉科(即宣统元年科)举行拔贡照向额加倍考取,以示出路,惟学堂学生 不得与考。”据此,黑龙江省在科举废除后,由提学使主持,在旧生员中又举行两届科举考 试——丙午科和己酉科。两科均依议按四倍考取,计丙午科取贡生五名,己酉午科取贡生六 名。
    二、黑龙江东南部地区的科举
    今黑龙江省松花江南岸地区,清代属吉林将军管辖,文风较盛。吉林早在1742年(乾隆 七年)即已设立吉林府学,由学官教授掌管吉林地方科举初试,届期应奉天学政主持的院试 。后至1870年(同治九年)奏设试院,吉林学子始得就地临考。现将属于黑龙江省管辖的部 分县的科举情况分述如下:
    (一)五常科举
    五常地近吉林,文风早开,士人辈出。清代,今黑龙江地区只五常有进士一人,考中举 人的也较多。据《吉林通志·学校志·选举》载:
     于学乾 伯都讷人,今隶①(①“今隶”和“今居”的“今”皆指光绪十七年,纂修 《吉林通志》的时间。伯都讷,即今吉林省扶余县,清代曾置副都统管辖附近地方。)五常 ,咸丰三年,癸丑科进士,翰林院检讨。
     于学乾 咸丰二年,壬子科举人。
     于炳堃 伯都讷人,今隶五常,学乾子,同治六年,丁卯科举人。
     王廷槐 伯都讷人,今居②(②同①。)五常,光绪十一年,乙酉科举人。
    (二)宁古塔(今宁安)科举
    宁古塔有悠久的历史,清初为军政要地。1662年(康熙元年),设宁古塔将军,今吉林 、黑龙江全境皆受其管辖,在教育上曾是我国北疆之冠。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设宁古塔 学③(③《吉林通志·学校志三·学宫》卷46。)掌管学务。但宁古塔儒学和科举并没得到 发展。原因在于乾隆二十年(1755),乾隆帝一道谕旨:“东三省之新满洲、乌拉齐(站丁 )等,自应娴习骑射、清语以备任用,承受国恩,非必考试始能为官也。着将东三省之新满 洲、乌拉齐等考试汉文永行停止。”这对宁古塔科举影响极大,光绪以前文生竟无一应试, 只有武举三人:
     钱 蔚 乾隆十五年(1750)庚午科武举。
     柳 溥 乾隆十七年(1752)壬申恩科武举。
     陈起昆 乾隆十七年(1752)壬申恩科武举
    迨至咸丰“开禁”,汉民涌至,儒学发展起来。宁古塔始有科举文生定额:满、合两号 为五六名取一;民籍未定,民籍童生应院试者须编入吉林府民籍册内,于吉林府民籍八名学 额内考取。光绪年间宁古塔满号字取中庠生七名,民籍库生只一人。
    (三)三姓(今依兰县)科举
    三姓仅次于宁古塔,为北疆历史名城。1733年(雍正十一年)设副都统,建三姓学、满 官学,以教旗童、赫哲人清文。1875年(光绪元年)设汉官学,以教汉书。1906年升为依兰 府,在文化上虽有建树,但科举却很少记载。以下仅从有关资料中,可以证明科举的存在:
    1875年三姓副都统咨报创办汉官学事,文中有“添设汉官学,由旗人附生内拣其品学兼 优者派委汉教习三员”一语,明确反映了光绪建元前已举行过科举的事实;另据《三姓志》 卷23载:“赵崇礼,更名澄赢,字静宁,三姓正黄旗满洲。光绪十四年戊子科举人。”
    (四)双城科举
    清末,双城文风较盛,有“南辽(阳)北双”之誉。中试举人如下:
    
    佟春林 满洲镶黄旗人,1862年(同治元年)壬戌恩科举人。
    
    王耀德 民籍,1876年(光绪二年)丙子科举人。
    
    赵恩科 满洲正白旗人,1882年(光绪八年)壬午科武举,官乾清门三等侍卫。
    
    王殿甲 民籍,1888年(光绪十四年)戊子科武举。
    
    翟文选 民籍,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壬寅补行①(①清代乡试,三年一试,定 在子、卯、午、酉年举行。壬寅年例不开科,本年取中的举人,归入前二年的正科——庚子 科录取,故称补行。)庚子科举人。曾任安达厅通判。
    以上为废科举前的举人。废科举后,根据《宽筹举贡生员出路章程》给予举人资格者二 人:何锡康、何德成,均系满籍,宣统元年京师大学堂毕业,按格给予举人身份。
    (五)宾州(今宾县)科举
    光绪六年(1880)设宾州厅治,阿城民事转附其管辖。因此宾州科举与阿城实为一体, 合并叙述如下:
    宾州厅科举始于光绪建元后,满、汉文武两科分别举行。
    旗人科举:应试童生,由该管佐领呈送至阿城副都统,先试骑射、清语,合格后咨送吉 林将军衙门,转往吉林府府考。府考毕,由吉林学政举行院试,按满学额五六名取一。
    汉人科举:宾州于1881年(光绪七年)设学署,派学官教谕一员掌管学务,光绪九年始 实行科举。每年于宾州厅署举行岁试,参试童生六七十名不等。合格者咨送吉林府,参加三 年一度的府试。宾州每次参加府考的童生三四十人不等。分四五场,考八股文、试帖诗及策 论。府试毕,吉林学政举行复试(即院试)。按宾州学额二名考取。院试中试者为生员,即 俗称秀才。至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宾州学有廪生二人,增生二人,附生从略。
    1905年废科举后,按《宽筹举贡生员出路章程》,于1907年丁未科宾州取恩贡、岁贡各 一名,1909年己酉科取恩贡一名。据旧《宾县县志》不完全统计,文生邵凤梧以下共29名; 武生刘文德以下共14名。姓氏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