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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 学

  一、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一)清末时期   1903(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学部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 堂学制五年I高等小学堂学制四年。1908年(光绪三十三年),黑龙江行省公署 公布《黑龙江两等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与高等小学堂,学制各为三年, 并确定初等小学堂三年毕业后,再补习高等小学堂科目二年,可一律考送升入 中学堂肄业。   《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必修科目(也称完全科目)有:修 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8门。图画、手 工1科或2科,列为随意科目。每周授课30课时。高等小学堂必修科目有:修 身、讲经读经、中国文字、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等9门。 手工、商业、农业等科目为随意科。   《黑龙江两等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与高等小学堂执行学部新章(指 《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的完全科目,并将农业、商业、手工列为必修科目,与 各学科同等教授。但因学堂多系新设,学界程度甚浅,授以完全科目,一时难 以实行。另定初等小学堂简易科,科目有6科:(1)修身、讲经合为一科。 (2)中国文字、历史合为一科。(3)算术。(4)体操。(5)地理、格致合为一 科。(6)农、工、商业各科,或专习一科,或兼习数科,视学生程度随时加入, 高等小学亦然。惟省城及呼兰、绥化两府、巴彦一州,地方较为富庶,开化亦 早,其两等小学堂应授以完全科目。   女子初等小学堂设女红(女工)为必修科,乐歌(后改称音乐)为随意科。 客籍小学堂以东文(日文)、俄文、英文为随意科。初等小学堂的“中国文字” 和高等小学堂的“中国文学”科目,1909年(宣统元年),改称“国文”。   简易识字学塾的课程,专教部颁简易识字课本、《国民必读课本》并酌授浅 易算术(珠算或笔算)。教授二年完毕即可毕业。毕业年限定为三年以下,一年 以上。   (二)民国时期   民国初期,黑龙江省实行《壬子癸丑学制》,初等小学校,学制四年,高等 小学校学制三年,废止讲经读经学科,实行男女同校。初等小学校课程设置有: 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等7门。女生每周加授缝纫1—2 课时。每周授课时数,男生22—28课时,女生22—29课时。高等小学校课程 设置有: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体 操、农业、英语等12门。女生每周加授缝纫2—4课时。每周授课时数,男生 30课时,女生32课时。将清末的随意科目,改称加设科目,一律按必修科目对 待。1920年(民国9年)起,手工、图画、唱歌列为必修科目。   1922年(民国11年),北京政府颁行《壬戌学制》,规定初级小学学制四年; 高级小学学制二年。1924年(民国13年)起,黑龙江地区试行教育部颁布的 《小学新学制课程标准》,将国文科改为国语科;图画科改为形象艺术科;手工 科改为工用艺术科;修身科改为公民科;初级小学增设社会、自然两科。高级 小学增设卫生科,停开外国语。每周授课时数以分数计算,初级小学一二年级 至少1 080分,三四年级至少1 260分;高级小学至少1 440分。初、高级小学 课程设置比重,按百分比计算。      1929年(民国18年),黑龙江地区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课程暂行标 准》,各年级增设党义科和工作科。地理、卫生两科合为社会科。工用艺术、形 象艺术合为美术科。园艺、自然合为自然科。1931年(民国20年)工作科改为 劳作科。      (三)东北沦陷时期   东北沦陷初期,1932—1937年间,小学仍沿用民国时期“四·二”分段的 六年学制。课程设置,废除党义课,开设修身课。高级小学恢复清末的读经讲 经,以《论语》、《孝经》为教材。增设日语课,1936年,小学各年级全面开设 日语课。初级小学开设作业课,高级小学开设家事缝纫课。   1938年,实行所谓“新学制”。在不具备设置国民学校的地方,设国民学舍 或国民义塾,实行简单的国民教育,修业年限一二三年不等。课程设置有较大 变动。修身、国语、历史、地理、自然等科合并为国民科,日语与“满语”并 列为国语。增加作业、实务课的授课时数,文化程度明显降低。      1941年末“太平洋战争”爆发至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期间,实施“战时体 制教育”,小学课程设置又有变动。国民科中的国民道德课改称建国精神课;体 育课改称体炼课,图画和音乐课改称艺能课;增设自然课;国民学校的作业课 改称实务课。明显变动是每学年增设实务终日实习和体炼终日训练20天以下; “勤劳奉仕”10天以下。两项合计达30天,实质是变相无偿劳动,借以减少文 化学习,从而推行奴化愚民政策。   (四)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9月一1949年9月,黑龙江地区小学教育,实行“四·二分段”六 年学制,初级小学学制四年,高级小学学制二年。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小学沿用“四·二分段”的六年学制。1949年10月起,执行东北人民政府 教育部颁行的《东北区小学教育暂行实施办法(草案)》中规定的小学教学计划。      从1952年秋季开学起,根据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及全国中小学 教育行政会议通过的《关于小学实施五年一贯制的指示》,黑龙江地区从小学一 年级起试行五年一贯制,执行教育部制订的《小学五年一贯制教学计划》。      “五年一贯制”的试行,由于师资、.教材等条件准备不足,从1953年秋季 开学后停止。   1955年9月2日教育部颁发《小学教学计划》。10月12 El,省教育厅发出 关于执行《小学教学计划》的指示,要求全省小学照部颁计划,合理的编排每 周上课时间表和每周每日作息时间,一经排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便串课或 变更作息时间。小学各年级增设手工劳动课,取消中年级的社会科和高年级的 政治常识科,增加自然、体育科的教学时数。      1963年7月,教育部公布《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8月,省教育 厅根据部颁《教学计划》,结合本省实际,对全年教学时间9个月和9个月以下 的全日制小学,分别制订并下发了《1963--1964学年度中小学、师范学校各类 教学计划的通知》。1964年,省教育厅又根据教育部调整和精简中小学课程的通 知,对1963年的小学教学计划,进行了调整。    注:全年教学时间52周(包括复习考试)。1—3年级42周,4—5年级38周,学工、学农时间4—5年级每年4周。 寒暑假9周。每周自习4课时,文体、科技活动4课时。形势教育和班队活动2课时,每周在校活动时间为36 课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小学陷于“停课闹革命”的混乱状态,完 全否定原有计划。1967年,实行“复课闹革命”,但长时间并未恢复正常的教学 秩序,全省无统一教学计划,各地各行其是。同时出现一些新教学科目,如军 体课、毛泽东思想课、学工学农课等等。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省132所 重点小学一年级从197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 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提 出“今后一段时间小学学制可以五年制与六年制并存”。1981年3月,教育部就 城市小学六年制问题发出通知,并规定试行六年制的小学教学程度,原则上和 现行的五年制小学一样,不再提高。据以上文件精神,自1982年秋季起,全省 城乡小学大部分恢复六年制,出现小学学制五年六年并存局面。实行五年制的 仍执行五年制教学计划。1984年8月,教育部颁发《关于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 学计划的安排意见》,黑龙江省多数市、县执行这个教学计划。绥化地区仍执行 五年制教学计划。大中城市少数重点小学或实验小学,从教育实验角度,也有 少数年级试行五年制教学计划,但比重不大。   1981年秋开学起,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 草案)》。省教育厅在转发这一《教学计划》时,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从1982年 秋起各年级开设思想品德课。小学3年级的自然常识课列入正式教学计划。恢 复历史、地理课,要用一年时间培训师资,为全面开设历史、地理课作好准备。 小学原则上不开设外语。劳动技术教育时间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保证总 课时,不得随意占用。   1985年,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黑龙江省实 行六年制的小学执行这个教学计划。      二、教材   (一)清末时期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学部颁行《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和《奏定高等 小学堂章程》。1909年(宣统元年),学部颁行《奏酌量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黑龙江行省公署公布《黑龙江两等小学堂章程》。这 个《章程》对初等小学堂的课本使用及内容要点作了简明规定。高等小学堂执行 部颁标准。要点如下:   修身。初等小学堂,摘讲朱子的《小学》及刘忠介的《人谱》,读有益风化 的极短古诗歌。高等小学堂,讲《四书》的要义,以朱注为主,以切于身心为 要,读有益风化的古诗歌。   读经讲经。初等小学堂读《孝经》、《论语》、《大学》、《中庸》、《礼记》节 本。高级小学讲《诗经》、《书经》、《易经》、《6t礼》。   中国文字(国文)。初等小学堂讲动静虚实各字的区别,习字、实虚字连缀 法,积字成句,积句成章,写日用书信。高等小学堂,读浅显古文,习楷书,行 书,习农话,作二百字以内记事文、说明文。   算术。初等小学堂讲数目之名,实物计数、加减乘除、小数、珠算加减乘 除。高等小学堂讲加减乘除,度量衡、货币、时刻之计算、小数、分数、百分 数、求积、日用簿记、珠算加减乘除。   历史。初等小学堂讲乡土之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之事实,历朝年代、国 号及贤主圣君之大事,本朝开国大略及列圣仁政。   地理。初等小学堂讲乡土之道里(里程)建置,附近山川,本地先贤祠庙、 遗迹、本县、本府、本省地理山水,中国地理大概。高等小学堂,讲中国地理 大要,外国地理大要。   格致。初等小学堂,讲乡土之植物、动物、矿物、凡日用所必需者之作用 和名称。高等小学堂,讲植物、动物、矿物及自然物之形象,简单器具之构造 作用,植物、动物相互关系及对人生之关系,人体生理卫生大要。   体操。初等小学堂设有益身体健康发展的运动及游戏课;普通体操。高等 小学堂设普通体操,兵式体操。   1909年(宣统元年),江省开始使用学部编成的课本,有《部颁初等修身教 科书》(1—4册)、《部颁初等国文教科书》(1—4册)、《部颁初等算术教科书》 (1—4册)。   (二)民国时期   1912年(民国元年),教育部明令各省,关于小学课程和教科书的有以下几 项:凡各种教科书,务合于共和国宗旨,清末学部颁行之教科书,一律禁用;小 学读经科,一律废止;小学手工科,应加注重;高等以上体操科,应注重兵式 操。   1912年(民国元年),黑龙江省小学无统一教材。林传甲曾编写小学语文、 史地、格致3科乡土教材,各80课。祝宗梁曾编写《龙江女学文范》百余篇。 这些教材编印成书,供省内官立、民立、幼女学校、改良私塾、简易识字学塾 1.7万余名学生使用,受到教育部的赞扬。   1913年(民国2年),使用教育部认定的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 格致、音乐、体操、英语等9科教科书。   1918年(民国7年),开始推行注音字母。   1920年(民国9年),开始推行国语教育。当年秋季开学,小学一二年级国 文科改为国语科,文言文改为语体文。1927年(民国16年),推行国语教育遇 到阻力,出现反复。当年3月,吉林省教育厅发出《修正吉林省小学校国文科 整顿办法》,要求各小学从本年秋季开学一律改教文言课本。8月,吉林省教育 会将第二届教育联合会作出的“文言文不适用于小学,小学仍用国语为宜”的 提议案呈送省长公署,被省长公署以“文言文简而能赅,古书记载概用文言,只 习语体文将无人能读文言书”为由驳回。吉林省教育厅再次转饬所属小学校停 授语体文,改教文言文。1930年(民国19年),吉林省教育厅奉教育部训令,小 学禁用文言文,改教语体文。1927年(民国16年),黑龙江省小学使用的课本 有商务印书馆印,大学院审定的国文、三民主义、社会、自然、算术、书法、图 画、手工、音乐、体育(表演舞蹈新式)教科书。   (三)东北沦陷时期   1932年伪文教部训令“废止三民主义党义及一切排外教科书,以经学或暂 定教科书代之”。此时,黑龙江地区小学使用奉天省教育厅及南满洲教育会教科 书编辑部编纂的初等教科书。   1934年,使用伪文教部编纂的“国定教科书”。   1936年,伪文教部颁布《关于小学校教科书规程之件》。其中,高小一二年 级有:修身、国语、讲经(孝经、论语)、日本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 实业(简易手工、农事、商事大要)、体育、图画、音乐等教科书。   1938年,实行新学制和1943年伪“基本国策大纲”公布后,伪满初等教育 教科书先后两次发生较大的变化。要求所有学科必须“以道德教育为主,尤以 国民精神为基础之精神教育,力使于所有科目上普遍实行之”。就是想方设法在 各科教材中加强奴化教育内容。   (四)解放战争时期   这一时期没有统一的小学教材。黑龙江、松江、合江等省教育厅和哈尔滨 市教育局都曾编印过各自的小学教材。1947年后,部分使用东北书店印行的小 学课本。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0年起,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印行的六年制小学各科课本。   1952年,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五年一贯制”小学语文、算术第一 册。1953年停止使用。   1958年,省教育厅教材组,编写小学乡土教材。   1966年7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印刷与发行小学讲授<毛主席语录>本的 通知》。秋季开学后,小学五六年级学生人手一册;初小学生教师用板书方式讲 授毛主席语录。   1967年,省革命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发出《关于对1966年秋季发行的小学教 材处理意见》,《意见》规定废止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语文课本,小学算 术、自然课本可以发给师生参考使用或批判使用。   1972年,使用北京市编印的五年制小学各科课本。   1978年9月以后,大多数小学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六年制小学各科 教科书;个别五年制试点学校或班级使用五年制小学各科教科书。开始了小学 五年六年学制并存,五年六年制课本并用时期。到1981年前后,大多数学校均 已使用了六年制课本。   三、教学方法   (一)清末时期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至1911年(宣统三年),初等小学堂采用注入式 教学方法,以教员讲解为主要形式,先生讲,学生听。修身科边读边讲,“就日 用起居,择其浅近易行者教诲之”,读经讲经科,强调讲解、背诵、回讲、默写, 四者缺一不可;中国文字科采用讲述法;算术科先教心算,再教笔算、珠算;历 史科采用陈述法;地理、格致科采用讲述法、直观法。   1909年(宣统元年),吉林省提学使司推广三段教学法:(1)预备,引起动 机。先研究知识来源、后设法引出新知识,以唤起学生探求新知识的愿望。 (2)教授。教员授以新知识,运用提示、比较、总结三种方法,使学生易于接 受。(3)应用。通过各种方法使学生把新学知识与原有知识融合贯通,能发表 于文辞或应用于实际。当时只有少数受过师范专业训练的教员试用“三段教学 法”,实施者寥寥无几。但“三段教学法”的引进,影响深远,至民国时期,逐 渐推开。   (二)民国时期   小学校基本采用注入式教学法,1921年(民国10年),吉林省教育厅在 《改正吉林省小学教授的意见》中指出:“目前的教学,只由教员讲授,对文章 分段大意也要连讲数遍或写于牌上令学生照抄,此种教学纯属旧时注入式。” 《意见》要求改进教授方法,实行三段教学法。“教授国文课要采用表演、问答、 谈话、辨论等方法,使学生得以练习语言。教学要讲、读、写交互使用,使学 生口、耳、手都能得到练习。教员要指导学生初读初讲、试读试讲,对学生所 知所能者,由学生自由发表,学生未知未能之处,由教员加以指点,使教员与 学生共同动作。注音字母教学要指导发音口式,教以发音方法,先教注音,再 板书汉字,依音通读。作文教学讲求字句安排,文章层次,应用格式等。三段 教学法在黑龙江地区中小学里,有了较大范围的传播。各师范学校的教学法专 科教师和他们所教的师范生,是“三段教学法”的传播者。   (三)东北沦陷时期   采用注入式、填鸭式教学方法。对学生普遍使用体罚手段,强制儿童接受 奴化教育。   (四)解放战争时期   废止法西斯体罚手段,提倡教、学、用合一的教学方法,学习老解放区教 学经验。学生参加社会活动,课堂实行民主讨论。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开展观 摩教学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50年代,学习苏联凯洛夫教育学中关于课堂教学类型、教学原则、教学方 法的理论。城乡小学普遍采用组织教学、复习提问、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 置作业五大环节综合课类型进行教学。教学中运用直观性原则、学生自觉性与 积极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系统性和一贯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采用讲解、谈 话、演示和实验、参观、练习等教学方法。课堂中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 的积极性相结合。其间,在教学中出现过脱离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一律套用 “五个环节”的形式主义作法。   1955年寒假期间,为推行国务院批准的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汉 语拼音方案》,省教育厅举办小学教师北京语音训练班,学习《汉语拼音方案》, 推广普通话和第一批简化汉字,为全省培养了一批骨干。   1956、1957年,两次召开全省小学语文教学会议,研究“五年一贯制”小 学识字教学和小学中高年级阅读教学,提出讲读结合是阅读教学的基本方法,运 用朗读、默读、谈话、复述、概括段意和中心思想等步骤,达到理解、运用课 本内容,发展学生思维和语言的目的。   1958年,“教育大革命”中强调教学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提倡现场教学和突 击式学习竞赛方法,基础知识教学被削弱,打乱了课堂教学程序和知识的系统 性。   60年代“文化大革命”前,纠正了“教育大革命”中不当的教法,恢复了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和教师的主导地位。在小学各科教学中,加强了基础知识教 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正确处理知识教学与思想教育的关系,理论和实际的关系。 小学低年级学习辽宁省黑山县北关小学“集中识字”教学经验,识字教学采用 同音归类、四声带字的小集中与大集中相结合的识字教学方法。但“分散识 字”仍占相当比重,出现了“集中识字”与“分散识字”并存的局面。   1964年,学习毛泽东“十大教授法”(启发式、由近及远、由浅入深、说话 要通俗化、说话要明白,以姿式助说话、后次复习前次概念、要提纲、干部班 要用讨论式),小学教学法提倡“少而精,启发式”、“精讲多练”、“学以致用” 等教学原则。小学普遍用讲解、引导、座谈、讨论、实验、辅导等教学方法。小 学数学教学,开始推行“三算教法”(口算、笔算、珠算)。   “文化大革命”中,否定传统有效的教学方法,大搞“开门办学”,采取请 进来(请工人、贫下中农进课堂讲课),走出去(走出校门,到工厂、农村上文 化课),现场教学,学生上讲台,语录进课堂等方法,彻底否定了课堂教学的基 本形式和系统讲解基础知识的教学方法。1973年,开始调整整顿后,虽然一度 恢复了正常的课堂教学,但在当时复杂的大形势下,积重难返,改进有限。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从1978年秋季开始,各小学围绕使用统编教材,进 行教学方法的整体改革。恢复双基教学,逐步引入“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 能力”,“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面向全体学生”,“要重视教师教学 方法的研究,也要重视学生学习方法的研究”,“要教会学生学习方法”等教学 思想。1982年起,省文字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开始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的 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实验。低年级语文教学进入了多种教学方法共用的阶段。数 学课的“三算教学”继续扩大范围,为多数小学所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得到 较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幻灯教学已经普遍运用,投影机、录音机、电影放映 机、微机等现代电化教学手段,已经逐步扩大使用范围,开始收到明显的教学 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