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代至近代黑龙江的野生动物资源就极为丰富,但是历来没有过详细调查数字。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省政府对本省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发展非常重视。1952年原松江、
黑龙江两省林业厅内设立林政科,后来变为林政处都设立专人管理省内狩猎及野生动物工作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1953年在伊春林区、1954年在大兴安岭林区、1956年在黑龙江上游
和乌苏里江上游林区、1957年在三江平原进行系统的兽类区系调查;嗣后,1964年省林业厅
又对小兴安岭南坡(伊春、铁力等5县),1965年对老爷岭穆棱、林口等5县野生动物资源进
行调查。
1974年9月成立黑龙江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办公室,到1977年底全省对野生动物资源全面
调查(包括呼盟地区):现有兽类70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4种,二级保护的有11种;鸟类
有258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9种,二级保护的有38种;爬行类有12种;两栖类有11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很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资源管理及资
源普查工作逐步得到加强。1981年后,国家陆续颁发了有关禁止捕杀珍贵动物、保护野生动
物资源的规定,历史上延续的乱捕乱猎现象逐渐收敛。
1982年,省自然保护区和狩猎办公室颁发的《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管理条例》就对珍贵动
物的保护划分为三类。
1985年经黑龙江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办公室商定,国家级和地方级保护野生动物共145种
报请国务院批准。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16种,有鸟类11种,兽类5种;国家二
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67种,有鸟类56种,兽类11种;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62种,其中
有两栖类3种,爬行类3种,鸟类43种,兽类13种。(详见表133、34、35)。
一、国家保护鸟类
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就是指我国特产、稀有或濒于灭绝的珍贵稀有鸟类。分布于黑龙江
省的一二级国家重点保护鸟类67种,其中一级重点保护鸟类11种,二级重点保护鸟类56种。
(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
1.丹顶鹤
别名仙鹤、鴜鷜。
大型涉禽,其丹顶赤目,除颈侧和次级飞羽黑色外,全身羽毛洁白。具有腿、啄、颈三
长的特点。
鹤是世界著名鸟类,自古以来就受人们的喜爱。清代《黑龙江外记》记载:“辽东鹤,
本方外物,或得其二,略不加惜,日放置园中,饲以粮。修颈、高趾,殊自得。性喜浴,每
雨过轩,舞有节,或啄薪禾掷空,作添筹戏,丹顶日鲜,乃知此物非可翦翎而笼畜之者也”
。《盛京通志》及《黑龙江志稿》“物产志”中记载:“鹤,瘦头、朱顶、长颈、高脚,一
名仙禽,有灰、白两种。”民国期间地方志书记载:巴彦县、漠河县、齐齐哈尔有鹤。东北
沦陷时期,曾对丹顶鹤及各种鸟类资源调查多次。解放初期在嫩江中下游地区、杜蒙自治县
烟筒屯乡赵凯窝棚只有一两户人家,附近每年都有十几对丹顶鹤营巢产卵,一人一天可拾多
种鸟蛋1000至2000枚,而到1975年该地已成34户居民的村屯,附近仅有一二对丹顶鹤营巢。
每人一天只能捡十几枚各类鸟蛋。
1975~1976年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办公室,在嫩江中下游和三江平原对丹顶鹤进行调查
,发现丹顶鹤在嫩江中下游主要集中在齐齐哈尔市和杜蒙、林甸、富裕等县的芦苇沼泽地区
繁殖。在三江平原丹顶鹤主要集中分布在萝北县都鲁河下游、宝清与富锦二县毗邻地区的内
外七星河、挠力河的苇塘内繁殖。全省总数为1310只。
1981~1984年,省自然资源研究所与省野生动物研究所采用航空调查方法,对乌裕尔河
流域和三江平原进行航空摄影,调查结果是,全省丹顶鹤的总数为482~502只,较十几年前
减少50%以上。
2.白鹳
别名老鹳、水老鹳。
体型较大、嘴、脚均特大,体羽洁白而两翅大部黑色。清代康熙年间《盛京通志》载:
“鹳,水鸟,有黑白两种,其羽可为箭翎”。可见人类对鹳早就有所认识。
白鹳体型优美、姿态优雅,具有重要观赏价值,为国内各大动物园主要观赏动物之一。
在1984年5月省自然资源研究所利用航空摄影,对三江平原白鹳进行调查,得知白鹳主要在抚
远三角洲及洪河自然保护区营巢繁殖,其数量为117只。
黑龙江省历史上白鹳分布比较多,主要在本省西部嫩江平原,尤其在乌裕尔河流域是比
较集中繁殖地。在本世纪50年代数量比较多,常见到20只左右的大群,进入70年代后数量逐
渐减少。据省自然资源研究所1984年航空调查,在嫩江乌裕尔河流域仅发现24只。
3.金雕
别名洁白雕、鹭雕。
体型较大,体长近一米。后头和后颈的羽毛尖锐,呈金黄色。体羽一般栗褐色,翼下有
一白斑,下体黑褐色。
清代康熙年间版《盛京通志》载:“雕,似鹰而大,色黑。《山海经》谓之鹫,其品不
一,上等色黑者曰皂雕,有花纹者曰虎斑雕,黑白相间者曰接白雕,小而花者曰芝麻雕,羽
宜箭翎。雕之最大者能捕獐鹿,山中间有之。”
金雕是一种凶猛的鸟类,主要以野兔为食,也食鼠、黄鼠等。全省大、小兴安岭及三江
平原均有分布。由于金雕能捕食鼠类及小型兽类,对维持生态平衡有其积极作用,羽毛经济
价值也较高。
(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
1.白杭鹤
别名红面鹤。
体型与丹顶鹤相似,体羽青灰色,枕部、后颈羽毛白色,飞羽黑色,颜面及眼周裸出,
皮肤红色。
白枕鹤是夏候鸟,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迁至黑龙江省扎龙自然保护区,10月上旬迁至
我国长江中下游,1984年省野生动物研究所航空调查有28只白枕鹤。
2.大天鹅
别名鹄、天鹅、咳声天鹅、白天鹅。
清康熙年间《盛京通志》载:“鹄,俗名天鹅,其毛可为服饰”。据民国3年《拜泉县志
》载:“天鹅纯白如棉,身大于鹅,飞者两翅似有铜声,双阳河一带往往有之,得之极为不
易。”
黑龙江省地域轮廓形似天鹅,省城哈尔滨有“天鹅项下一颗明珠”的美称;加之天鹅数
量非常稀少。现有200余只大天鹅,因此,1984年2月18日省人民政府确定,天鹅为黑龙江省
省鸟。
3.花尾榛鸡
别名飞龙、松鸡。
美味的“飞龙”常常被摆上国宴,招待贵宾。过去在林区经常看到大群的飞龙,每群有
的可达30~40只,到本世纪70至80年代,数量逐年减少。1984年大兴安岭地区进行野生动物
资源调查,对花尾榛鸡进行专门的普查,全区平均密度每千公顷14.5只,总计共有15100只
。
花尾榛鸡是典型森林鸟类,主要栖息于针叶林、针阔混交林,喜食杨、桦树的芽苞、嫩
尖、花絮等。为留鸟,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森林区。
4.白琵鹭
别名匙嘴鹭、大琵鹭、琵鹭。
体型中等大小。夏羽通体白色。嘴长直而平扁,前端膨大呈琵琶状,故称琵鹭。
琵鹭栖息沼泽湿地、河岸边及苇塘等地。在黑龙江省扎龙自然保护区有大量分布。1983
年连续观察9周,其中有6周次共见到85只。
琵鹭奇特,体羽洁白美丽,为公园中受欢迎的展出水禽之一。羽毛可供装饰用。
二、国家保护兽类
国家重点保护兽类,就是指全国特产、稀有或濒于灭绝的珍贵稀有兽类。分布于黑龙江
省的一二级国家重点保护兽类共16种,其中一级国家重点保护兽类5种,二级国家重点保护兽
类11种。
(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兽类
1.东北虎
别名老虎、大虫、白额虎。
黑龙江省是东北虎的故乡,历史文献记载全省皆有分布,而且数量很多。清康熙朝《盛
京通志》载:“虎,诸山中多有之。”清嘉庆年间《黑龙江外记》载:“呼兰多虎、虎过,
父子、兄弟不相让,独杀之以献幕府。”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开工修筑“中东铁路”
,当时的哈尔滨至绥芬河段人烟稀少,森林茂密,铁路敷设线路上,经常受到野兽袭击,狼
嚎虎啸,日夜不绝,在施工的第一年内,捕获的老虎竟达数十头之多。清末《呼兰府志》和
民国年间《瑷珲县志》对虎均有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宁安县东京城林业局尔站河边有两个苏联侨民屯,依兰县
小兴安岭南部的丹清河外籍侨民屯,大多数以狩猎为业,主要猎物是东北虎,因此林区珍稀
禽兽大量遭到捕杀,虎类动物资源数量呈急剧减少趋势。
60年代初,伊春林区还是东北虎的主要产地,各地捕捉幼虎和猎杀成虎的情况比较严重
。据统计,近30年来在省境内共捕杀东北虎95只(其中活捕幼虎23只)。据调查,1962年大
兴安岭东北部呼玛河上游发现虎的足迹,另外发现额尔古纳河流域的虎,向北游荡。1973~
1976年对东北虎进行全面调查,全省境内约有虎81只。
东北虎,体型健大、毛色淡而美丽,是国内外受欢迎的动物之一。据估计全国饲养的东
北虎有150只左右,仅国家林业部横道河子猫科饲养繁殖中心,就有50余只,其余则在各动物
园饲养。
2.紫貂
别名貂、黑貂、貂皮、大皮(商品名)
黑龙江省是紫貂的故乡,紫貂是著名的“东北三宝”之一,其毛绒细密,皮质较韧,素
为裘皮之冠。历史文献记载黑龙江地区大部分地域皆有分布,而且数量甚多,貂皮则是这里
土著民族历代向中原王朝进献之贡品。特别是清代,把紫貂皮列入黑龙江将军衙门每年向皇
帝例贡之物品。
然而由于历史上大量的猎捕和森林面积的不断缩小,省内紫貂资源已很稀少。本世纪60
年代紫貂被列为保护动物,80年代紫貂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成为濒危动物
之一,现只分布于大兴安岭(限于北纬51度以北),小兴安岭和东部山地林区。
3.梅花鹿
别名花鹿,黑龙江省林区古老野生动物之一。
梅花鹿分布在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据1974~1976年珍贵野生动物数量普查统计
有梅花鹿438只。近10年没有发现野生梅花鹿的群体,有濒临灭绝的危险。
梅花鹿驯养已有近250年历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有发展。全省在1956年开
始兴建养鹿场,养鹿业发展迅速。据省野生动物研究所1983年对全省养鹿场存栏梅花鹿数量
统计有55480头。
(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兽类
1.棕熊
别名罴、马熊。
清康熙年间版《盛京通志》载:“小者曰熊,大者曰罴。熊类不一,有人熊、猪熊、猴
熊、狗熊诸名。”1921年《汤原县志》载:“熊罴,山内亦多,猎户打得,仅取其胆。”
熊掌,古称熊蹯,食之“御风寒,益气力”。自古以来视为珍品,为著名的八珍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棕熊被当做经济动物进行狩猎,当时全省资源比较丰富。1971
年省供销社收购熊皮达342张;1974年收购熊皮最多达943张,至1981年前每年均收购熊皮在
500张以上,从1982年后开始逐年减少。
2.马鹿
别名八义鹿、黄臀、赤鹿。
清康熙年间《盛京通志》载:“马鹿,一名八叉鹿,岁取其角(即鹿茸)交官。”1921
年《汤原县志》载:“马鹿,汤原由内居多,每至四五月间,各猎户人山,专打此兽,取其
角名曰鹿茸,每季可得数百副,亦出产大宗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鹿被列为保护动物,有计划捕捉驯养繁殖,现有马鹿资源丰
富,据1976年全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黑龙江省有野生马鹿52631头。据1985年结束的大兴安岭
野生动物调查统计,全区有马鹿3180头。省内自1956年开始建立养鹿场,养鹿业发展很快,
省野生动物研究所1983年对全省养鹿场调查统计,人工饲养马鹿17056头。
马鹿在全省各林区都有分布。
3.驼鹿
别名犴、堪达犴。
清康熙年间《盛京通志》载:“驼鹿:一名堪达汉,颈短,形类鹿,色苍黄,无斑,项
下有肉囊如繁缨,角扁平而阔,莹洁如玉,中有黑理,截之缕为决,胜象骨,俗呼板指。”
清嘉庆年间《黑龙江外记》载:“堪达汉,鹿类,背上、项下仿佛骆驼,沈存中《笔谈》:
“北方有驼鹿,’即此。境内诸山皆有之。毛苍黄,体高大,重二千觔(斤)。性极驯,向
水行尤速。角长大,色如象牙,以制射鞢,盛暑无秽气。然黑章环绕,匀而不晕者,截数角
不得其一。土人食其鼻而美之,号猩唇。”
历史上,驼鹿在省内分布很广,数量亦多,直至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在绥芬河上游还有
驼鹿。然而至本世纪60年代初省内东部山区已极少见到,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北
坡。驼鹿在鄂伦春人的经济生活中占重要地位,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每年7~8月间,
全家大部分人骑马上山打驼鹿,男人打猎,女人作后勤,将打来的驼鹿肉用开水轻煮一下,
放在河滩上晒,当日可干,贮存起来备用。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驼鹿较多。1952~19
62年10年间共猎犴4305只;1957年鄂温克族猎民40多人,在乌其洛夫至根河一带就猎到驼鹿
104只。据1974~1976年全省野生动物调查统计有驼鹿18551头。1983~1985年大兴安岭地区
野生动物调查有驼鹿5420头。“犴鼻”结缔组织发达,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是著名的山珍。
驼鹿皮可做鞋和服装,骨可做筷子和工艺品。
4.原麝
别名香獐子、獐子、山驴子。
清康熙年间《盛京通志》载:“麝,形似獐,一名香獐,喜食柏。脐白入药,名麝香。
”1921年《汤原县志》载:“山内有香麝,取其脐,可以入药。”麝香功效甚著,能“通诸
窍,开经络,透肌骨”。主治风痰,伤寒、瘟疫、暑湿、燥火、气滞、疮伤和眼疾等。麝香
也是名贵香料,化学成份中含有麝香酮,具有很强的香性。麝肉细腻鲜美,麝皮细软是做服
装的上等材料。
麝栖息于多岩石的针叶林或针阔混交林中,食性很少。以地衣、石蕊、寄生槲为常年食
物。冬春季节啃食红松、冷杉、落叶松的嫩枝叶等。
原麝繁殖:发情期自8月开始至翌年1月,雄麝争偶雌麝激烈,一公多母配种方式,妊娠
期5~6个月,每胎1~2仔。麝在全省分布广泛,大小兴安岭山地、完达山、张广才岭、老爷
岭山地都有分布,1985年大兴安岭地区调查,有麝1.53万只。
5.猞猁
别名猞猁狲、马猞猁。
历史上猞猁在黑龙江省有过较广的分布和繁殖的数量。据清代康熙年《盛京通志》载:
“猞猁狲,类野狸而大,耳有长毫。白花色,小者曰乌伦,出索伦者佳,亦作失利孙。”本
世纪初产量大,曾供应国内外市场需要。1939年吉林、黑龙江两省约产1000张猞猁皮。后来
由于森林的大量砍伐。猞猁的栖息地和食物源渐被破坏,造成了数量日益减少。1949年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加强对猞猁的保护,仅据1971~1975年黑龙江省毛皮收购量统计,平
均每年仅收70多张猞猁皮。目前省内大、小兴安岭及东部山地仍有分布,但已很难见足迹。
6.水獭
獭类(包括旱獭)自古以来就是黑龙江省人们猎取的毛皮兽之一,在黑龙江省分布广泛
。根据民国初《呼兰府志》载:“水獭,兽而水居,食鱼,首尾长三尺许,毛色青楬,光润
温暖,可为领、袖。”《庆城县(庆安县)志略》载:“兽属有水獭,每皮一张约值银十余
两。”
水獭资源过去是自由猎捕动物,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取有计划地猎取。据黑
龙江省商业收购毛皮统计资料表明,1971年至1975年均收购水獭皮12700张左右。
水獭是珍贵毛皮兽,獭皮板质轻柔坚韧,毛绒厚密齐平,外观光泽华丽,又能沥水不湿
,故此历来都作为名贵皮料。
三、省级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林业厅发布《黑龙
江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
外的珍贵、稀有或数量较少,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种类。因此,全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共计62种,其中鸟类43种、兽类13种、两栖类3种、爬行类3种。
(一)鸟类
1.鸿雁
别名大雁、洪雁。
清康熙年《盛京通志》载:“大曰鸿,小曰雁,《礼·月令》:‘季秋,鸿雁来宾。季
冬,雁北向。’今黑龙江境内有池,极阔。春时,雁来自南,夏月孳息其中,秋复南翔。”
《巴彦县志》载:“辽东多雁,故称关外为雁塞。冬南夏北,又名随阳鸟,喜聚水滨,松花
江岸尤多。”在黑龙江省为夏候鸟,每年3月中、下旬成百只大群迁来,10月上旬南迁。迁徙
时,经常排成“一”字形或“人”字形,飞行速度缓慢,所发生的鸣叫声,数里之外即可听
见。全省各地皆有分布,但以三江平原为多。
2.雉鸡
别名野鸡、山鸡、环颈雉。
黑龙江省内常见鸟类,雉鸡主要栖息在广阔的灌木丛、草丛、草甸及林缘草地。秋季渐
从高处迁到山麓草场,近山耕地及河边苇塘中,在黑龙江省为留鸟。历史上数量也比较多,
素有“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说明过去野鸡数量是相当多的。进入本世纪
70年代后,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土地的开垦,人类大肆捕杀野鸡,使其数量急剧减少
,特别是到80年代末,在野外已很难见到,野生的雉鸡数量已经非常稀少。
雉鸡易于饲养,近年来黑龙江省开始对雉鸡进行人工饲养,据统计目前全省有雉鸡饲养
场三处,饲养雉鸡6000余只。
3.啄木鸟
啄木鸟是典型的营洞巢繁殖育雏的林栖鸟类。啄木鸟的本领高超,当它察觉树内有虫时
,用利嘴啄破树皮,并敲打树干以舌深入,勾出害虫为食。民国时期《望奎县志》载:
“啄木鸟俗呼嗛倒木,灰背、红襟,顶有红毛,吸木食蠹,其声丁丁。”“啄木鸟嘴长
而直,嘴根无软皮,二趾向前、二趾向后,舌细长,舌尖具有逆钩,沿河树丛中多有之”。
全国已知28种,黑龙江省常见的有蚁、黑啄木鸟、黑枕绿啄木鸟、大斑啄木鸟、白背
啄木鸟、棕腹啄木鸟、小斑啄木鸟、小星头啄木鸟和三趾啄木鸟。它们的特征是嘴尖硬似凿
,舌长如勾、尾硬有弹性,专门啄食树干上、树皮缝和蛀入木质部、人工难以消灭的害虫。
主要有象甲蛀虫、伪步行甲、天牛幼虫、金龟甲、避债蛾、螟蛾、花蝽象、臭蝽象、各种虫
卵、蚂蚁等。一只黑啄木鸟1天能吃掉400条蛀虫或各种害虫的幼虫。在1000亩地人工林内,
只要有4只大斑啄木鸟就可控制树干害虫的发生。它是治虫护林不可取代的益鸟。据科学家们
计算,一只啄木鸟每天可消灭上百个藏在树干里的害虫。一对啄木鸟能保护周围数十亩森林
,有人称它为森林“卫士”。
4.猫头鹰
别名夜猫子。
猫头鹰属鸮形目、鴟科、耳鸮属,又分长、短耳鸮两种。角鸮属中的红角鸮:别名棒槌
鸟、夜猫子。我国有11属23种,其中:东北就有11属16种之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鸟类科学工作者30多年研究的成果。
据清康熙年《盛京通志》载:“鴟鸺,身大,色黑黄而斑,昼目无见,夜则明,其头如
猫,俗呼夜猫子,恶闻其声。”1919年《望奎县志》载:“巢于古墓之间,每人人家,辄以
为不祥”。因此历来人们对夜猫子既讨厌又憎恨,俗语说:“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必
然会有大灾大难发生,总认为是不吉利之预兆。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鸟类科学工作者曾进行许多调查研究工作和系统的科学考察,取
得大量有关鸟类形态、生态、分布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在70年代出版《中国鸟类分布名录
》、80年代出版《东北鸟类》等著作中,已经证明:猫头鹰是一种益鸟,以老鼠、麻雀为主
食,在人类和森林及自然生态环境中,应当保护或发展这种鸟类。
(二)兽类
1.赤狐狸
别名草狐、红狐、狐狸。
赤狐在黑龙江省普遍分布,产于小兴安岭、完达山、张广才岭向南一直到长白山和辽宁
省。中部松嫩平原及西部草原、大兴安岭南坡也有少量分布。赤狐属食肉目犬科动物,其分
布、食性、觅食时间等许多特性皆与沙狐相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黑龙江地区赤狐
仍较多,年平均收购狐狸皮3000余张,再加上猎民自留数量狐狸皮、资源数量无法统计。由
于荒原开垦以及无计划狩猎等原因,赤狐资源遭到很大破坏,产量逐年下降。
2.艾鼬
别名地狗、艾虎。
艾鼬历来都是民间狩猎动物之一。艾鼬是鼬鼠中最大的种类,身体背面棕黄色或沙黄色
,四肢黑色,所以又称黑脚鼬。艾鼬主要栖息在草原、林缘、疏林灌丛、河谷、平原及村屯
附近。最好的生活条件是草原和林木不太茂盛的丘陵山地,黄鼠和旱獭较多的地方,艾鼬数
量也多。省内绥化、牡丹江地区是艾鼬的主要分布区,其数量远远多于其它地区。
艾鼬的主要食物是鼠类,在它生活的周围,几乎看不到鼠类活动的踪迹,对农牧业有很
大益处,艾鼬皮毛柔软,品质优良,但是底绒短、御寒性较差。然而色泽美丽,特别是冬季
毛皮,是加工裘皮大衣的上等原料,深受消费者喜爱。
3.狍
别名狍子。
从古至今狍子都是人们最喜欢猎取的动物之一。黑龙江省境内分布很广。清光绪年间《
黑龙江述略》载:“江省鹿类最繁,麅(狍)麂为用尤多,呼伦贝尔、布特哈、兴安各城诸
部落,每以麅皮置为囊,野处露宿,全身入囊,不畏风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加强了对野生动物资源管理,据1965年黑龙江省林业厅调查统
计,穆棱、林口、密山、东宁、鸡西5市县平均(每平方公里)为0.46只。计算5市县共有6
000余只狍子。狍肉细嫩,以秋末最为肥美。是黑龙江省野味出口畅销产品。毛皮可做褥垫防
潮湿。皮板结实,可以制成皮靴,穿起来轻便、暖和,而且沾雪不化。由于狍子是人们经常
捕杀的野生动物,80年代调查全省狍子数在减少。
(三)两栖类
1.林蛙
别名哈士蟆、田鸡。
林蛙包括中国林蛙和黑龙江林蛙。哈士蟆的药用,早在明朝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中
就有记载。
哈士蟆是典型的森林蛙类,主要栖息生活在森林中,整个夏季陆上生活均在森林中渡过
,喜欢栖息在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中是森林动物区系重要组成部分。黑龙江省哈十蟆资源是
全国最丰富的省份之一,黑龙江林蛙和中国林蛙在全省均有分布,而且蕴藏量大。
根据国家“六五”计划期间(1980至1985年)资源普查资料记载,哈士蟆在黑龙江省主
要分布于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林区。全省蕴藏量为60万公斤(相当于4000万只)。
黑龙江省占全国贮量53%。
随着哈士蟆的医疗保健范围的不断扩大,哈士蟆国内外市场需要不断增加,加速了资源
开发利用的速度,致使资源更新速度与采捕强度之间比例失调,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哈士蟆
的收购量也逐年减少。
(四)其它类
其它类动物就是指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有一
定的经济价值,数量比较多,分布比较广的野生动物。
1.黄鼬
别名黄鼠狼、黄皮子。
黄鼬是人们比较熟悉的一种小型动物,广泛分布于黑龙江省各地,尤其是浅山区和半山
区数量较多、密度较大。
据1971~1978年统计,8年间全省共收购黄鼬皮17.8万张,其中松花江地区和合江地区
为最多,分别是4.6万张和3.5万张。近10年黄鼬的数量急剧减少,产量也大幅度下降。据
黑龙江省外贸和供销部门反映,现在收购黄鼬皮非常困难,年平均收购量不超过10万张,而
且毛皮的质量也欠佳。对黄鼬的分布和数量虽没有做过全面普查,但种种迹象表明,栖息在
本省草地、林间河谷、土坡沟沿、沼泽及草地中的黄鼬,有的栖息地带已经失去生存条件,
种群数量也明显减少。
近些年由于大面积使用化学农药灭鼠,加之过量捕杀,其数量越来越少,应进行保护。
值得庆幸的是,有的地方已经开展了人工饲养繁殖工作,并获得了成功经验,为大规模饲养
繁殖黄鼬闯出了新路。
2.松鼠
别名灰鼠、灰狗、松狗。
松鼠是典型的林栖啮齿动物,广泛分布于黑龙江省各大林区,尤其是伊春林区和松花江
林区较为多见,是省内松鼠的重要产区。1971年至1981年全省收购松鼠皮9.4万张,其中伊
春、松花江地区就收购7.5万张,占全省收购松鼠量的80%以上。近些年,松鼠的分布区域缩
小,数量减少。据经常涉足深山密林的猎人反映,10年前进山狩猎、松鼠儿乎随处可见;可
如今已很难见到踪迹。有些地方松鼠的数量已是微乎其微。
松鼠的经济价值也是十分明显的,它在不断的取食活动中,传播和扩散红松树种籽,对
红松林的天然更新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松鼠的皮是优质裘皮,皮毛轻暖,毛绒厚密,可做
皮衣、皮帽和围巾等。松鼠的肉可食,其味鲜美,是不可多得的野味佳肴。由于松鼠的价值
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促使人们争先恐后的捕杀,造成分布区缩小,数量锐减。
全省野生动物资源按类别分级名称如表1—33、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