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一
黑龙江省煤炭资源丰富,含煤地层分布较广。在46万平方公里范围内,有
12个沉积盆地,面积近10万平方公里。预测储量达300多亿吨。全省78个市
县中,已有45个市、县发现煤层赋存。含煤面积2万平方公里左右。截至1985
年累计探明储量125.9亿吨,其中:中央直属煤矿(以下简称中直煤矿)89.9
亿吨,地方煤矿16.2亿吨,其它煤田19.8亿吨。按各煤田所处部位,主要有
东部的鸡西、七台河、双鸭山、鹤岗和三江平原等区,西部的大兴安岭东坡,中
部的尚志、延寿、木兰、巴彦、依兰等地,北部的瑷珲,孙吴、逊克、嘉荫等
地。煤质优良,煤炭品种牌号齐全,有气煤、肥煤、焦煤、瘦煤、贫煤、无烟
煤、长焰煤、褐煤。其中焦煤和配焦煤占一半以上。
据史料记载,早在公元前206年至589年间,陕西、河南、辽宁等地已开
采并利用煤炭。黑龙江省由于实行清廷的禁矿政策直到清朝光绪初年,丰富的
煤炭资源,仍未获开采。
1895年中日战争结束后,一些有识之士,纷纷呼吁解除矿禁。1896年(光
绪二十二年)3月黑龙江将军恩泽上奏:“体察本省情形,非荒务,矿务办有成
效、不足裕度而规久远。”在上下一片呼声中,清廷不得不舍弃禁矿政策,而鼓
励开发煤矿。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瑷珲县筹办阿林别拉沟煤矿。因沙俄入
侵,此矿未得正式开采。同年铁骊县试办金怀马煤场亦未获成功。1902年俄国
人开办扎赉诺尔煤矿。1904年(光绪三十年)官府开办金怀马煤场。这是黑龙
江省最早的煤矿。
黑龙江省煤矿开发虽晚,但发展迅速。自1902年至1949年,经历47年,
原煤产量年达459.9万吨。新中国成立后,煤炭生产发展更快。1949年至1985
年,36年时间,黑龙江省建成了以中直煤矿为骨干,省、地、县、社和个体多
层次并存,大、中、小相结合的煤炭工业体系,成为国家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
之一。1985年原煤产量达6 246万吨,占全国煤产量的7.2%,在全国27个产
煤省、市中占第三位,居东北三省之首。其中:中直有鹤岗、鸡西、双鸭山、七
台河4个矿务局。所属煤矿33个。1985年原煤产量达4 299万吨,约占全国统
配煤矿总产量的10%,居第二位。全国有11个年产千万吨以上的矿务局,黑龙
江省占两个。
地方煤矿有省营煤矿9处、市县煤矿32处、企事业办矿75处、城镇集体
煤矿990处、农村集体和个体煤矿1 665处。1985年原煤产量达到1 962万吨,
占全国地方煤矿总产量的4.2%,居第五位。
1949-1985年间,黑龙江省煤矿共生产原煤92 618.7万吨。除供应本省工
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需之煤炭外,还调出大量煤炭支援外省和出口。1953-1985
年总共调出煤炭18 440.1万吨,其中出口煤炭4 798万吨。平均每年调出煤炭
559万吨。1985年净调出数,居全国第三位。
1985年全省煤炭工业总产值达18.3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其
中:中直煤矿12.7亿元,地方煤矿5.6亿元。职工队伍总数为371 134人,其
中地方煤矿40 361人。井下工人145 829人,其中:中直煤矿130 263人,地方
煤矿15 566人。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7 636人,其中:中直煤矿16 184人,地
方煤矿1 452人。
二
黑龙江省煤矿发展,经历了以下历史阶段:
一、清末民初时期,煤矿在维护矿权中兴起
帝国主义对黑龙江省之煤炭资源垂涎已久,禁矿政策解除后,纷纷以充足
之资本和熟练之技术来黑龙江申请办矿。首先取得矿业开采权的是沙俄。1901
年(光绪二十七年)7月14日,吉林将军长顺与中东铁路公司全权代表达聂尔
签订《改订吉林开采煤斤合同》。其中规定:采看煤苗,开挖煤斤,中东铁路公
司有独擅之权。1901年7月23日,黑龙江将军萨保与俄国特派员签订《黑龙江
省采勘矿苗草约》,允许俄人在黑龙江采办金、铁、煤各矿苗。1902年,黑龙江
将军萨保与中东铁路总工程师尤格维奇签订《黑龙江煤矿合同》。这些合同虽经
清政府外务部驳回另行核议,然而俄人以各种借口,恃强开采。1902年俄人在
胪滨府(今呼伦贝尔盟满洲里)开办了黑龙江省第一个煤矿即扎赉诺尔煤矿。
1907年改设行省后,经黑、吉两省道员宋小濂、杜学瀛与中东铁路公司复议煤
矿合同。经反复交涉,当年7月23日正式签订了黑、吉两省《铁路煤矿合同》。
按合同规定,中东铁路公司可在铁路两旁30华里之内勘办煤矿。1907年俄人派
工程师开采一面坡、乌吉密煤矿。后因地质条件差,煤质劣停办。
鉴于利权外溢,清朝廷内外爱国志士力主收回权益,维护矿权。提倡士庶
官商,联络一齐,或独任开办,或集股经营,开发矿产,以内保国家之利益,外
拒他族攫取。
辛亥革命后,1914年(民国3年)国民政府颁布矿业条例,限制外资在国
内开矿,为民族矿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国人申请办矿者迅增,小煤窑在黑龙江
各地兴起。据《北满矿产志》记载:当时有煤矿37处。其中主要有:铁骊县金
牛山、怀獾洞煤矿、余庆县(今庆安)马鞍山煤矿、木兰县朝阳山煤矿、木兰
县满天星煤矿、西布特哈(今内蒙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甘河煤矿、胪滨府
(今满洲里市)察汗敖拉煤矿、龙江县太平山煤矿、瑗珲县煤矿、萝北县平山煤
矿、呼兰县煤矿、巴彦州少陵河煤矿、嘉荫县乌云煤矿、东宁县佛爷沟煤矿、密
山县密西煤矿、汤原县兴华煤矿、集贤县七星砬子煤矿、宾县虎头山煤矿,尚
志县煤窑岗矿等。
二、1924-1931年中外合办发展煤矿
清末民初开发的小煤窑,多带有勘察试采性质,有些试采期满取消,有的
资金不足,技术落后,不堪亏赔而停办。当时中东铁路因沿线林木不敷需用,开
始掺用块煤作燃料。松花江航运兴起,粮油机械加工发展,城镇一些商户由烧
柴改烧煤,对煤炭需用迫切。从抚顺和扎赉诺尔煤矿运来少量煤炭,远不能满
足需要。于是煤价奇昂,莫不引以为苦。1912年吉林省督军孙瓒尧和省长王维
宙派专家到穆棱考察,决定在穆棱开矿以解决燃料不足。俄人谢吉得尔斯基获
悉后,呈请投资开矿。吉林省府放宽限制外资开矿的政策,允许俄人投资合办
穆棱煤矿。1924年1月2日正式签订《中俄官商合办下梨树沟小碱场沟煤矿合
同》。当年修铁路,建矿井。1925年开始产煤。1926年原煤产量10.7万吨,到
1930年增加到32.3万吨。
在此期间,汤原县兴华煤矿公司,经过两次改组,更名为鹤岗煤矿公司,增
加资本。在黑龙江省督军吴俊升支持下,修建运煤铁路,改变采煤方法,由土
法掏洞改为露天开采,生产也获得较大发展。到1931年原煤产量达到29.6万
吨。
穆棱煤矿和鹤岗煤矿的开采,为黑龙江省煤炭工业奠定了基础。
三、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大肆掠夺煤炭资源
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东北的煤炭资源早存野心。1928年日本人藤岗户在《东
省刮目论》中曾说:“在矿业资源缺乏之日本,开发(中国)东省之矿业资源,
尤为切要。”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黑龙江省境内的矿井大半停产,部分
工人走散。1932年原煤产量骤然下降到21.4万吨,比1931年降低64%。1932
年伪满政府成立后,日本侵略者为实现其掠夺煤炭资源的野心,成立了满洲炭
矿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满炭)等机构,制定并颁布了矿业法令。1932年12月日
伪当局没收了吴俊升、张学良、马占山、刘哲等在鹤岗煤矿公司的股金,接管
了鹤岗煤矿公司。在鹤岗增开了兴山、南岗、东山、陆镜等斜井。1933年日伪
接管了穆棱煤矿。1934年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满铁)在勘测林密线途
中发现滴道河北沟露头煤。后经查明储量丰富,是炼焦原料,随即修铁路、建
电厂、开矿井。密山炭矿勃然兴起,成为黑龙江省主要矿区之一。1936年在疏
浚松花江三姓浅滩时,发现江底有油页岩。经过在附近试钻,发现三姓(依
兰)煤田。1938年8月开井,并从井口到沙河子港口修建了窄轨铁路。同年还
开发东宁煤矿,宝清煤矿。1939年开发瑷珲煤矿。1943年开始建设双鸭山矿区。
1940年黑龙江省原煤产量达到301万吨,比1931年增长了4倍。1941年太平
洋战争爆发,日本侵略者强迫矿工“大出炭,支援圣战”,到1944年原煤产量
达到691万吨。日伪统治者实行掠夺式开采政策,采用房柱高落式①野蛮落后
(① 房柱高落式开采方法是在上下平巷间,沿煤层底板掘上山,然后向左右开采挑顶采煤,采到顶板冒落时停止。此法回采率低,资源浪费多,不安全。)
的开采方法。不计资源损失,不顾矿工死活,加大劳动强度,矿工井下劳动时
间长达12小时。劳动条件极为恶劣,安全毫无保障,事故频繁,矿工死亡与日
俱增。鸡西城子河煤矿自1 938年12月正式开采,到1945年8月,死亡矿工
6 300余人,每生产100万吨煤死亡2 178人(简称百万吨死亡率)。在东北沦陷
时期开采的一些老煤矿,如鸡西城子河、滴道、鹤岗的东山均遗留有埋葬矿工
尸体的“万人坑”。
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时,曾对矿区进行大规模的破坏。炸毁电动机、风机、
绞车、井口、烧毁厂房、办公室、仓库、住宅等,使矿井全部停产。
四、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发动职工重建矿山
1945年12月到1947年9月人民政府先后接收了各煤矿。鸡西、鹤岗、双
鸭山3个矿区为国营煤矿,其它小矿为地方国营煤矿。由于日本侵略者的破坏
和“土匪”的抢劫,人民政府接收前多数井口器材被劫一空,大部分矿井被淹,
生产陷于停顿。当时各地严重缺煤,发电厂、火车头一度以黄豆为燃料,许多
工厂因缺煤而停产。为迅速恢复煤矿生产,各矿务局一方面发动职工开展清算
斗争,一方面着手矿井恢复工作。没有火药,广大职工全靠镐刨,没有运输工
具就人挑肩扛。截至1948年末,鸡西、鹤岗共修复卷扬机、卡机、扇风机、空
气压缩机、水泵等计761台,55 910马力。恢复井口89个(其中:鹤岗14个、
鸡西59个、双鸭山16个),露天3个。原煤产量达到373.3万吨,其中:鹤岗
151万吨,鸡西204万吨,双鸭山18.3万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改善老井技术面貌
东北沦陷时期,煤矿生产除了提升、排水、通风等生产环节采用机械以外,
主要依靠人力。生产技术面貌十分落后。解放战争初期,各煤矿集中力量恢复
生产,支援解放战争,无暇顾及改造设备和革新技术。1949年东北煤矿管理局
提出,使用后退长壁式①采煤方法,在工作面使用截煤机、电溜子②,以增加产
(①后退长壁式采煤方法,即在上下平巷掘至采区边界后,沿煤层开切割眼将
上下平巷打通,形成采煤工作面多,从边界向井筒方向开采。
② 电溜子即电动运煤工具—刮板运输机。)
量,加快掘进进度。
1950年鹤岗矿务局首先将落后的房柱式、高落式采煤方法改变为分段长壁
式。在南山矿142工作面试点,日产量由130吨提高到320吨,资源回收率明
显提高,安全状况获得初步改善。接着又在全局合并小井,实行集中生产,取
得了显著成绩。东北煤矿管理局总结推广了鹤岗改革采煤方法的经验。中央燃
料工业部组织成都、武汉、淮南等地煤矿来鹤岗参观学习新式采煤法。东北人
民政府奖给鹤岗矿务局红旗5面,奖金3亿元。
鸡西矿务局在燃料工业部所派的苏联专家帮助下,于1950年开始进行机械
化采煤和快速掘进的试点。1951年8月16日组建崔国山快速掘进队。10月份
在恒山8井以14个工作日,掘进365米,平均日进26米。12月份连续20天掘
进540米,日平均27米。12月18日创出了多孔掘进日进36.4米的全国新纪
录,受到东北煤矿管理局的通报表扬和嘉奖。
由于改革采煤方法,加快掘进进度,提高资源回收率,改善井下安全作业
条件,原煤产量迅速增长。1952年全省煤矿原煤产量达614.7万吨,其中中
直煤矿609万吨,地方煤矿5.5万吨。中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1949年的
21. 59,降到1952年的6.57,降低70%。
六、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煤炭工业获得全面发展
在煤田地质方面,以恢复改建项目为主,积极发展新区为目标,开展资源
勘探,保证了“一五”建井项目的地质资料需要,发现了炼焦煤储量丰富的勃
利新区,逐步改变了当年勘探当年建井的被动局面。
在建设方面,建成一批现代化大中型矿井。其中包括:苏联援助建设的156
项重点工程之一的鹤岗东山竖井、兴安台竖井。我国自行设计、自行施工的鸡
西小恒山竖井、双鸭山岭西竖井、鹤岗大陆箕斗井。新增矿井年生产能力531万
吨。苏联援助建设的双鸭山洗煤厂、鹤岗兴安台洗煤厂也开始施工。
在生产方面,对伪满留下来的有发展前途的小斜井,进行技术改造。重新
划定井田境界和可采煤层,扩大了储量,延长了服务年限。同时在各矿推行采
煤机械化。1950年开始使用截煤机。1952年4月当时最新型的采煤机——我国
第一台康拜因首先在双鸭山矿务局岭东矿六井使用。1957年全省中直煤矿截煤
机在籍台数达116台,台月效率达5 238吨;康拜因在籍台数81台,台月效率
达7 072吨;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46.1%。学习苏联先进经验,推广正规循环
作业,提高了矿井生产能力。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中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
1952年降低了13.3%。1957年全省原煤产量为1 326万吨。其中中直矿1305
万吨。比1952年增长1.6倍。地方国营煤矿。1953年黑河、林口、碱场、东宁、
宝清5个煤矿,年产5.5万吨。1957年增加到11个煤矿,年产约20万吨。产
量增长2.8倍。同时期全国原煤产量只增长96.6%,黑龙江省原煤增长幅度较
全国高20%。
煤炭产量的迅速上升,保证了本省工业交通和人民生活对煤炭的需要。1956
年煤炭部决定,除继续供应辽宁、吉林和内蒙的部分炼焦及动力用煤外,再从
黑龙江省调出原煤100万吨,实际执行结果调出约68万吨。分配北京、河北、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江西、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甘肃等省、
市,支援全国建设。
七、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盲目开发,出现建国后的第一个“马鞍型”
1958年全民大炼钢铁开始后,煤炭供应严重不足。为满足对煤炭的急需,采
取了小土群遍地开花的办矿方针。根据此方针规划1959年全省原煤产量必须完
成4800万吨,争取完成6500万吨,到1962年完成
14 400万吨,争取完成16 700万吨。为迎合这个超过了实际可能的目标,一些
煤矿出现了浮夸、虚报、蛮干等一系列错误作法,严重违背了煤炭生产的客观
规律。有的单位为突击原煤产量,不惜减少掘进甚至停止掘进。绝大多数矿井
“吃了老本”,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少数矿井陷于无煤可采的情况。为了维持
生产只得违反技术政策,采用伪满时期的前进式①、房柱式②等错误的采煤方法。
结果各种比例关系失调,巷道严重失修,设备待修率高达16.2%,井下风量不
足,多处自然发火,安全隐患增多,事故频繁。1960年死亡人数比1957年增加
约6倍。1961年百万吨死亡率升高到18.12。
一些长期从事煤矿工作的领导干部,如黑龙江省煤管局局长张学文、副局
(① 前进式采煤方法由井筒向采煤区边界开采。
② 房柱式采煤法是上下平巷之间每隔15~20米作上山,把煤层分割成条块层后,毋上山左右开帮采煤。)
长王元昌、林琳,鹤岗矿务局局长李华民,鸡西矿务局长李奎生等,对上述错
误作法提出了不同意见,被视为“右倾机会主义”,在反“右倾”运动中受到批
判和处分。以至错误作法愈演愈烈。
在“大跃进”的3年中,鹤岗、鸡西、双鸭山矿区建成6个煤矿,矿井生
产能力由1957年的1 657万吨,上升到1960年2 492万吨。勃利新区建成自然
斜井14对。地方煤矿通过县、社、乡大办煤矿,建成斜井29对,露天2处,能
力达119万吨。全省煤矿产量1960年为3 103万吨,比1957年增长1.34倍。但
是,从1961年开始,原煤产量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1961年为2 145万吨,比
1960年降低31%。1962年进一步下降到1 915万吨,1963年为1941万吨。煤
炭供应严重不足,造成许多工厂因缺煤而停产。为了稳定煤炭生产水平,1961
年6月黑龙江省煤管局提出贯彻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
针的方案,以增加“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保证3个接续
(水平接续、采区接续、工作面接续)为中心,全面开展了调整工作。截至1963
年末,矿井面貌有很大改观。3个煤量分别比1962年增加730万吨、371万吨
和173.3万吨。采掘比差距也进一步缩短,矿井主要生产系统进一步改善,没
有压风设备的矿井减少到2处。矿井总排水能力达到正常涌水量的1.13倍,接
近保安规程规定的标准。风量不足的矿井减少到20处。加强了矿井安全基础工
程,违反技术政策的现象也基本消除。在矿井生产系统调整的同时,认真贯彻
“工业七十条”,经过查定矿井生产能力,建立和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和责任制度,
整顿了企业管理。1964年煤矿调整任务基本完成。1965年煤炭工业生产建设形
势全面好转。煤炭产量回升到2 011万吨,略低于1958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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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动乱十年煤炭生产遭到破坏,出现第二个“马鞍型”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批领导干部被批斗,生产指挥系统瘫痪。
1967年春各矿区“造反派”开始夺权。各“造反派”组织之间为争夺权利发生
大规模的流血武斗。鸡西矿区,1967年2月到5月间发生上万人参加的武斗事
件4次。仅5月1日的1次武斗就造成9人死亡,4人重伤。鹤岗矿区在1967
年末到1968年初,发生数千人参加,以步枪、手榴弹、炸药为武器的流血武斗,
造成多人死亡。职工群众中无政府主义泛滥。有的煤矿职工出勤率不到60%,有
些出勤职工是“上班领面包,下井睡大觉”,出工不出力。在调整期间建立与健
全起来的规章制度被废除,政企机构合一。矿井基础工作削弱,严重干扰煤矿
生产建设。自1967年2月到1968年2月,鸡西、鹤岗、七台河矿务局均处于
半停产状态。4个矿务局1967年原煤总产量下降到1 469.9万吨,比1966年降
低28%。1968年为1 705万吨,仍比1966年降低16%。省内用煤再度紧张,缺
口逐年加大。1971年供需缺口157万吨,1975年扩大到450万吨。为扭转原煤
产量大幅度下降的局面,广大干部、工人、技术人员,顶住“四人帮”的压力,
恢复生产秩序,利用自筹资金,扩大矿井建设规模,大搞县、社办矿,原煤产
量逐步回升。1975年全省原煤产量达2 925.9万吨,比1967年上升85%。其中
4个矿务局为2 383万吨,上升62%,地方煤矿542万吨,上升了3.7倍。
九、1975-1985年间,煤炭工业获得迅速发展
扩大了老矿井生产能力。1975年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出现两个“马鞍型"的
经验教训,根据本省煤矿的实际情况,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老矿挖潜、革新、改
造,扩建的方针。黑龙江省过去开的多是小井,生产到一定深度,能力就不能
充分发挥。为了挖掘老井的潜力,经国家批准,解决了资金问题,对一些储量
较大、地质赋存条件较好的矿井,结合延深新水平,改造巷道布置,为实行机
械化集中生产创造了条件。对一些系统不完善的矿井,采取环节改造和补套的
办法,努力提高矿井的综合生产能力。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贯
彻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加快了老井挖潜的步伐。截
至1985年先后改造矿井30个,形成了井型大,开发强度大,生产比较集中的
新格局。改造后的年产量可达3 570万吨,比改造前增长1 668万吨。吨煤投资
仅用65.4元,比新井建设节省一半。煤炭部在全国推广了黑龙江省改造老井的
经验。
新井建设规模加大,速度加快。1963年至1970年国家削减对黑龙江煤矿的
建设投资。使矿井建设规模缩小,新增的矿井能力弥补不了矿井的报废能力,原
煤产量下降。为了提高黑龙江省煤炭产量,满足各部门的需要,从1971年开始,
国家增加了对黑龙江省煤矿的建设投资。1976年后投资又有大幅度增加。
1976-1985年共投资23亿元,超过前26年投资的总和。1983年,东煤公司基
本建设局成立后,统一规划、统一指挥,加快了施工进度。在这10年间移交矿
井25对,能力575万吨,为提高原煤产量奠定了基础。
煤炭生产的技术面貌有了很大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不断采用新工艺、新
技术、新装备,中直煤矿普遍改变了手锤打眼、放炮落煤,人背马拉运煤的落
后开采方式。1975年后,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实行机组采煤,采用摩擦金属
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配合交接顶梁支护,刮板、皮带运输机运煤;综合机械化
采煤工作面除用大功率运输机运煤外,配以支撑掩护式各种液压支架,安全可
靠,效率高。在采煤方法上普遍实行单一长壁采煤法,有的矿井成功地采用了
倾斜长壁采煤法①。在缓倾斜厚煤层,普遍实行了分层开采及试行无煤柱采煤
法②。在矿井开拓布局中,逐步实现集中化,连续化。过去分散的小斜井群已逐
步改造成大型的较为现代化的生产矿井。
技术装备有了较大改善。黑龙江省煤矿装备落后,机械化水平低。1975年
以后,省煤管局从技术力量、资金、物力等方面制定了政策,大力发展机械化。
从1975-1979年5年共增加采煤机组154台,刮板运输机1 392台,总长度为
167 040米,皮带运输机71 050米,掘进装岩机420台。5年间采掘技术装备基
本上全部更新一次,更新速度超过以往任何时期。此外,还增加具有当代国际
先进水平的综合采煤机组7套(鸡西,套、鹤岗3套、双鸭山3套)。1980年以
后,各矿务局继续大上机械化。截至1985年,采煤机械化程度,鸡西达到
87.21%,鹤岗51.52%,双鸭山90.1%,七台河72.14%,均高于全国平均
44.98%的水平。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鸡西达到76.81%,鹤岗54.09%,双
鸭山57.77%,七台河65.4%。均超过全国平均45.82%的水平。
原煤产量持续上升。中直煤矿随着矿井生产能力的扩大和机械化程度的提
高。1985年原煤产量达到4 299万吨,比1975年增长了80%。其中鹤岗翻了一
番,鸡西增长了41%,双鸭山增长了85%,七台河增长了2.3倍。采掘比例关
系合理,“三个煤量”继续提高,煤炭供应的紧张局面基本解除。
经济效益开始好转。煤炭企业长期效益不好,亏损大。1982年开始了以提
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企业全面整顿。1983年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
成立后,与各矿务局签订了投入产出的总承包合同,控制投入,增加产出。1984
年东煤公司简政放权,先后两次下放干部管理、劳动管理、计划管理等60多项
权力,实行局矿长负责制和工资含量包干制等。增强了企业自我改造、自我消
(① 倾斜长壁采煤法即沿煤层倾斜方向由上往下采或由下往上采。
② 无煤柱采煤法即在工作面与巷道之间不留保护煤柱。)
化、自我发展的能力。各企业开始纠正重生产、轻效益的偏向,引进竞争机制,
打破“铁饭碗”、“大锅饭”。企业经济效益逐步好转。由于煤炭价格影响国民经
济各部门、国家规定的煤炭价格长期偏低,企业亏损由国家定额补给。1975年
统配煤矿亏损10 189万元,截止1985年虽有很多政策性增支因素,亏损减少到
1 713.1万元,减亏83.2%。
地方煤矿高速度发展。1979年组建了地方煤田地质勘探队伍,到1985年有
职工606人,组成6个专业队,为地方煤矿发展提供了大量地质资料。对一些
乱采乱掘影响安全的小煤窑进行了整顿,加速了对小煤窑的技术改造,改变
了生产技术落后的状态。到1985年全省地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
23.35%。贯彻执行“有水快流”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进一步调动
各地办煤矿的积极性。1975年地方煤矿原煤产量为542万吨,到1985年增加到
1 962万吨,增加了2.6倍。
三
随着煤炭生产迅速发展,与煤炭生产有关的部门也获得了相应发展。
煤田地质勘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煤田地质勘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满足不了建
井需要。经过多年建设和全体职工努力,截止1985年东煤公司地质局在黑龙江省有3个煤田地
质勘探队,在哈尔滨设有煤田地质办事处,地质科研所、试验大队,物测大队。共有固定职
工5407人。拥有各种机械岩芯钻机100台、柴油机88台、泥浆泵145台、金属钻塔96台、空气
压缩机16台、各种汽车161台。勘探进度基本满足了建井需要。
煤矿基本建设。1983年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成立后,在哈尔滨设基本建设局,
管理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黑龙江省四大中直煤矿共有9个基本建设工程处。1985年共有
职工24127人。施工设备原值达到10441万元,净值7035万元。人均装备率达到2016元。设备
总功率达到141133千瓦,人均动力装备率达到4千瓦。
煤炭洗选。解放后,各矿务局洗选加工比重很小,以直销原煤为主。经过有计划的建设
,截止1985年建成洗煤厂9座,设计年处理能力1320万吨,其中炼焦煤洗煤厂7座,能力1200
万吨,相当于建国初期的8倍。炼焦洗精煤产量达到693万吨,比1949年增长69倍。占全国炼
焦洗精煤总量的12%。居全国第三位。对保证鞍钢、本钢、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大连化工厂等
冶金、化工企业用煤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还建成筛选厂21处,筛选煤产量达635万吨,满足
各部门对粒度煤的需求。
矿区铁路运输。随着矿区发展,自营铁路运输范围逐步扩大。截至1985年鹤岗、鸡西、
双鸭山矿区已分别建成线路、机车、车辆、信号、检修等设备比较完善的矿区铁路运输体系
。全省四大中直矿区共有标准轨铁路专用线585.4公里,蒸汽机车62台,电机车20台,各种
车辆736辆。1985年运送煤炭和各种物资4671万吨。
矿区公路运输。公路运输是矿区地面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1985年,四大中直煤矿
内有公路近千公里,形成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公路网。计有各种机动车辆5078台,在促进
生产,方便生活上起了重要作用。
煤机制造。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建成鸡西、佳木斯、哈尔滨煤矿机械制造厂和鸡西煤矿
专用设备厂。主要生产各种采煤机、掘进机、运输机、支柱、绞车、钻机等产品。截至1985
年共有职工7806名,主要生产设备2427台,固定资产值11452.5万元,工业总产值达11359万
元,年实现利润1057万元。产品除满足本省煤矿需要外,还畅销全国各省煤矿。
科学研究。新中国成立后煤炭科研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成长。截至1985年中
直煤矿系统共有七个科研所。从事采掘机械、自动化、煤炭化工、微机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和
对进口设备的检查测试工作。截至1985年有20项成果获科学大会奖,11项获煤炭部科技进步
奖,47项获黑龙江省科学大会奖。促进了煤炭生产的发展。
院校教育。为了培养煤炭工业生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截至1985年黑龙江省已建成矿业
学院1所,教职员工754人,在校生1060人。建成中等专业学校7所,教职员工957人,在校生
2770人。干部学校2所,教职工60人,学员310人。技工学校7所,教职工943人,在校学生34
05人。
坑木林场。煤矿是消耗木材多的部门之一。为提高坑木自给率,1964年开始煤炭企业从
原煤成本中每吨煤提取造林费0.1元作为造林费用,由各矿兴办坑木林生产基地。截至1985
年,全省中直煤矿共办坑木林场26个,造林面积56423公顷,年产木材31059立方米。
此外,矿区还兴办了火药厂、建材厂、发电厂、机修厂等。
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职工生活福利不断改善。解放前矿工吃的是橡子面,穿的是麻袋
片,住的是草坯房,有病无处看。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不断改善矿工生活条件。截至1985
年,全省中直煤矿企业公有家属宿舍2487860平方米,居住人数623276人,每人平均居住面积
3.99平方米。职工私有家属住宅2230600平方米,居住403935人,平均每人居住5.5平方米
。企业公有单身宿舍81859平方米,居住人数19156人,平均每人4.27平方米。职工及其家属
医疗条件也有了明显提高。截至1985年,四大中直煤矿共有四所总医院,病床1283张,卫生
技术人员1522人。此外还有职业病防治所、结核病防治所、卫生防治站以及各矿的医院等专
门医疗单位。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有较大改善,截至1985年,共有集体食堂138个,建筑面积9
9034平方米,饮食服务人员2738.人,就餐职工42303人。生产井口澡塘58个,面积128140平
方米。福利澡塘89个,面积33327平方米。托儿所、幼儿园66个,面积47593平方米,入托人
数7993人,保教人员1161人。俱乐部54个,面积70705平方米。游艺室53个,面积22049平方
米。图书室51个,面积11742平方米。为煤矿职工提供一个较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