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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松花江干流堤防

松花江干流两岸共有堤防1346.2公里。其中:达到规划设计高度的1023.6公里,占76 %。松花江干流堤防有89个自然堤段,分布在肇源、肇东、双城、哈尔滨、阿城、呼兰、巴彦 、宾县、木兰、通河、方正、依兰、汤原、佳木斯、桦川、富锦、绥滨、同江等18个市县和 7个国营农场、劳改农场。
    松花江堤防保护沿江27个城镇,1223个村屯,363万人口,2000万亩耕地,250万亩草原 的汛期安全。保护区内还有滨州(哈尔滨至满洲里)、滨北(哈尔滨至北安)、京哈(北京 至哈尔滨)、滨绥(哈尔滨至绥芬河)、绥佳(绥化至佳木斯)等铁路,以及以哈尔滨为中 心,至满洲里、黑河、萝北、同江、绥芬河、东宁、虎头、大连等地公路。      
    松花江干流堤防的重要堤段,按其自然地域划分,有“三肇”堤防、哈尔滨城市堤防、 依兰县城堤防、佳木斯城市堤防、同富堤防、绥滨堤防等。
    一、三肇堤防
    “三肇”堤防,通称“二肇大堤”即指肇源、肇州、肇东三县堤防。在松花江干流左岸 ,西起嫩江与松花江汇流处的三岔河上游9公里勒勒营子后堵(肇源县民意乡勒勒营子村附近 ),经肇源县境内的国营黑龙江省茂兴湖养鱼场,茂兴、超等、古恰、永利、肇源、兴安、 二站、薄荷台、三站等沿江乡(镇),再经肇东县沿江的西八里、四站、涝洲、合居、东发 等乡(镇)和哈尔滨市道外区的万宝、前进乡,到滨洲铁路路基为止,全长215.76公里。其 中:肇源县境内116.08公里,肇东县境内68.13公里,哈尔滨市道外区31.55公里。
    “三肇”堤防按设计要求,已有98.7%的堤段超高于1957年洪水位1.5米(在高度上相 当于四十年一遇标准),堤顶宽一般为4米,背水坡有戗台,宽4—10米,迎水面为草垡子护 坡,坡脚有防浪作用的护堤林。“三肇”堤防保护范围为300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肇源、 肇东、肇州和哈尔滨市江北道外区所辖乡,共1个县城(肇源),696个村屯,51.6万人口, 130万亩农田和68.5万亩荒原及可垦地。此外,还保护大庆油田和“八三”输油管路,以及 滨洲、通让(内蒙古自治区的通辽至大庆的让胡路)铁路,“三肇”公路等石油工业重地和 交通干线。为防备万一,缩小受灾范围,在保护区内修筑了八家河、查古敖、涝洲、于金店 、五站等5条与堤防成“丁”字相交的隔堤。
    “三肇”堤防始建于1915年(民国4年)。据民国龙江道公署档案记载:其西段肇源县境 内的堤防是民国4年,肇州县(今肇源县)知事孙之忠根据沿江民户愿出款修筑堤防的要求, 向龙江道公署提出呈请修筑江堤的报告,采取“官督民办”的办法,由沿江受益耕地的户主 ,按耕地面积交款,殷实商家代收,县公署付给用印三联单,收付均归商家办理的办法筹款 修筑的。工程由工头包工,订立合同。当年每垧地按江钱6吊收取,共收修堤费江钱13万多吊 ,先修筑了县城东西两边最低之处的堤防。1916年用同样办法修筑了县城东西两边的其他段 堤防,两年共修筑50多里长的堤防。因修堤经费不够用,下一任的肇州县知事支寿铭于1917 年向龙江道公署呈“为沿江修筑江堤原筹款项不敷按垧加收”的备案,每垧地加捐江钱8吊。 这次修筑的堤防是据高地而相连,曲曲弯弯,就近取土,堤身矮小、单薄,防洪能力低。19 32年大水时被冲蚀殆尽。1934年,松花江又一次泛滥,肇源县再度受水害。伪县公署于1935 年至1937年采取向大户捐款和向村屯摊派工的办法,对原有堤防进行复堤堵口。1943年至19 45年强征勤劳奉仕队①(①对应征伪国兵不合格的青年,进行强制劳动的组织形式,即所谓 “国兵漏”。)对堤防进行加高培厚,并延长了部分堤段。1945年肇源县境内的松花江堤防 长达93.5公里。由于这些堤防多是在原有堤防上进行补修,堤线弯曲,加上修堤民工是强迫 劳动,食宿条件又不好,修筑质量很差。
    解放战争时期,肇源县人民政府于1948年组织沿江区村对松花江堤防进行了一次维修加 固。1949年嫩江省政府农业厅水利局对肇源县境内的松花江堤防提出补修计划。省政府拨给 40万斤粮食,由肇源县出工,进行了整修加固,并延长22.58公里,堤防全长达116.08公里。
    建国后,1950、1952年又进行了两次整修加固。由于1956年、1957年松花江连续发生历 史特大洪水,堤防高度不够,防洪标准低,破堤决口。1958年按超高1957年洪水位1.0米标 准大规模整修,因工程量大,肇源县劳力不足,中共黑龙江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从绥化、嫩 江两个地区的22个县抽调民工21371人,并商请沈阳军区同意,抗美援朝归国志愿军9657部队 指战员3281人支援施工。省水利厅厅长李积成和9657部队副师长袁俊亲自上堤指挥。1958年 5月1日动工,6月末竣工,共完成土方量310万立方米,占总工程量65.7%。其余162万立方米 土方,占总工程量34.3%,由肇源县于当年秋季完成。肇源县人民为感谢归国志愿军的支援 ,在堤坡上筑“归国志愿军修堤纪念”的字标作为纪念。通过这次大规模的整修,堤防线取 直,断面加大,防御标准提高了。此后,1960年松花江发生大洪水,1969年嫩江发生大洪水 。为进一步提高堤防的防御能力,省革命委员会于1971年提出再次提高主要江河堤防防洪标 准的要求。肇源县境内的松花江堤防,又按超过1957年洪水位1.5米的标准,进行第二次大 规模的整修。经过两次大规模的整修,共完成土方量657万立方米,国家投资667万元。有11 5公里长的堤段达到设计防洪标准。
    中段肇东县境内的松花江堤防和东段哈尔滨市江北堤防是1915年龙江道肇东县①(① 民 国4年(1915)黑龙江省设巡按使公署。)和绥兰道呼兰县②(②当时哈尔滨市道外区江北一 带属呼兰县管辖。)公民联名上书,申请借款,经肇东、呼兰两县知事贺良楫、钟毓呈请龙 江、绥兰两道尹和巡按使批准,商请中国、交通、殖边三家银行贷款银币50万元修筑的。采 取“官督民办”的办法,拟订章程12条。修堤贷款以沿江受益地户的地执照作抵押,本金和 利息15年还清,在每年交纳农 业税、地捐款的同时,按垧征收修堤费。设立筑堤事务所, 由公民选举代表经理一切事务,受肇东、呼兰两县公署监督。银行派稽查人员驻筑事务所稽 查钱款开支情况。1915年秋季动工,1916年秋季竣工。当时命名为“捍江堤”。1932年、19 34年松花江发生大洪水时,“捍江堤”受到冲击,破坏严重。1935年,伪肇东、呼兰县公署 向农村摊派工,对“捍江堤”进行复堤堵口。以后又强征“勤劳奉仕队”进行整修加固,堤 防长度达62公里。“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肇东、呼兰两县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对堤防又 进行了维修,并新修6.13公里,使堤防全长达到68.13公里。经过1951年洪水的考验,发现 涝洲以东的堤段质量差,1952—1956年进行了整修加固,动用土方80万立方米。
    1956年松花江发生大洪水,老山头堤段因沙质土而决口,堵复后,对险工弱段进行了加 固。1957年松花江大洪水之后,根据超高1957年洪水位1.0米和1.5米的要求标准,1958年 和1972年又进行了两次全面整修加固,动用土方310万立方米,全部堤防均达到设计标准。
    哈尔滨市江北堤防,1948年由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组织万宝、前进两个乡,出动3300人 进行整修加固。但在1953年和1956、1957年特大洪水时,发生过多处决口。1958年以后又经 过多次整修加固,1985年已达到防御1957年洪水的设计标准。
    二、哈尔滨城市堤防
    松花江干流哈尔滨市堤防,始建于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沙皇俄国于1896年与清 政府签订《中俄密约》,攫取在我国东北修筑中东铁路的权利,哈尔滨市成为铁路枢纽和管 理铁路的中心。随着修筑铁路和扩建哈尔滨市,结合城市建设规划,1898年修筑了“埠头区 ”(今道里)松花江堤防。由滨洲铁路(当时称中东铁路)桥开始,向西沿江岸自然高地, 削坡砌石至今铁路俱乐部,岸顶设船缆栓和路灯。再往西是利用高地经“小九站”与河鼓街 原有护屯小堤相接,形成了封闭区,堤岸全长4200米。保护当时繁华的商业区和中东铁路哈 尔滨铁路总厂。1910年松花江发生洪水,当时属于吉林省管辖的滨江县城(今道外区)经过 全力抢修临时小堤,幸未成灾。洪水过后,滨江县提出修筑江堤的计划,“需中洋吉林官帖 二十万吊。经呈请吉林省公署批准,由永衡官钱局拨吉林官帖六万零六百吊,其余由滨江县 自筹。滨江县议事会商请地方绅商同意,由工商户和房主按生意大小和所得房租多少按比例 捐纳,共收吉林官帖十三万吊”。1911年动工,当年竣工。修筑堤防全长3570米。由北头道 街至十八道街1850米,为土堤砌石坡,堤上筑0.6—0.9米高的砖防浪墙;十八道街以东17 20米为土堤,堤顶宽1米左右,高2—2.5米。
    1916年,道里区和道外区的堤防,进行了全面整修。与此同时,船政局出资10万卢布俄 币,修建道外码头。盘踞在“埠头区”的沙皇俄国官员,拟以协助滨江县填平道外老江堤外 至江岸间的江滩洼地,建设新沿江街基为名,霸占滨江县的大片土地。滨江县为抵制沙皇俄 国的侵略阴谋,由绅商各界集股,在旧江堤内成立了“滨江殖滨公司”,专事填平堤外江滩 洼地,每日雇车船100多台(只),由江心沙滩运土和沙垫洼地。工程分段进行,1916年4月 到1918年3月,垫平由北头道街口至北七道街口,填土厚度6—8尺。垫平后以每丈方年价江大 洋10元出赁,未出数日租赁一空。所放租赁地号,盖起200多间沿江摊床,商店开始营业。这 时“殖滨公司”准备拆除老江堤,但因多数绅商不同意而未实现。填平江滩洼地工程,于19 21年全部结束;修筑新江堤工程,于1923年完成。新江堤全长600多丈,为块石护坡。经费不 足部分由吉林省财务局拨款弥补。此间,为保护呼海(松浦至海伦)铁路,1922年修筑了江 北松浦马家船口至呼兰县糖厂(今哈尔滨和平糖厂)堤防,全长535沙绳。①(①沙皇俄国长 度单位。)该工程由哈尔滨松北市政局设计,每沙绳打木桩一根,桩内面满敷木板,椿头以 横木连贯,之上附以栏杆。全堤共留道口12处,各宽2沙绳,用乱石铺垫。工程施工,采用招 商投标办法,当年施工,当年完成。
    1932年松花江发生大洪水时,哈尔滨市道外、道里堤防相继溃堤决口多处,江北松浦堤 防全部溃决。1934—1937年对哈尔滨市松花江堤防进行第一次整修,投资伪币235万元,整修 堤防5公里,筑低水位护坡和防水壁护岸,还修筑2公里的码头。
    1940年进行第二次整修,包括修筑正阳河附近及江北杂屯一带的低水工程改建,投资伪 币120万元。此后,为扩大城市面积和开发水田,强征“勤劳奉仕队”修筑了市区东西两面的 堤防。西边舍去原河鼓街护屯小堤,在其西侧新筑了顾乡堤;东边修筑了滨北铁路的东大坝 、阿什河和今化工堤的一部分堤防。将原来分散的小堤,逐步连接起来。1945年,哈尔滨城 市堤防西起顾乡,东至阿什河,全长23459米。顾乡、道里、道外为半坡砌石护坡,其余皆为 土堤,堤顶宽3—4米,防御标准仍然很低。
    解放战争时期,松浦区于1948年动员2300名民工,修筑了江北由汲家店到和平糖厂10. 5公里长的堤防。1954年哈尔滨市进行第一次大规模整修松花江堤防,同时新修了太阳岛平原 围堤,使哈尔滨城市堤防全长达到34公里,比1945年增加10.54公里。
    1956、1957年松花江发生大洪水之后,为确保哈尔滨市的安全,经水利部和城建部同意 ,将哈尔滨城市堤防的堤顶在海拔高程120.30米的基础上,增高到122.00米,高出1956年 最高洪水位1.94米。1958年6月,国务院批复了工程设计和总预算3000万元。哈尔滨市人民 委员会立即组成修堤委员会组织施工。经过不到一年的时间修筑了顾乡、道里、道外、港务 局、河口横堤、东大坝、阿什河、化工、平原、马家沟、第一水源地、第二水源地等12个堤 段,组成了哈尔滨城市防洪堤。全长41.5公里,堤顶宽4—10米,堤顶高程从上游123.00米 开始,到下游堤段终点120.80米。全堤有90%堤段为块石或混凝土板护坡,并对顾乡、东大 坝等重要堤段的堤后低洼地带进行了填塘处理,险工堤段做了粘土心墙、反滤层和护脚。此 外,对道里、东大坝等易于受冲击的堤段,做了低水沉排投石固脚。为了汛期防汛通车,堤 顶上铺修了防汛道路,并结合美化城市的要求,堤上植树和修花圃。道里沿江斯大林公园一 带游览区堤顶宽达50米。道里道外的堤顶还修了1米高的混凝土防水墙。这次大规模的整修, 共用工299.3万工日(义务工227万,按2.3比1折合为98.8万工日),运输车船62.3万台 次(火车3.8万车次、汽车8.1万台次、马车49.9万台次、船只0.5万只次),沙石38.5 万立方米,水泥5700吨,木材4000立方米,完成土方423万立方米,砌石护坡32.4万平方米 ,护脚延长2.3万米,防水墙长5600米,涵闸4座。参加施工的有:沈阳军区和黑龙江省军区 的人民解放军官兵0.8万人;山东、吉林支援民工1.2万人;市道路工程处、第一建筑工程 公司、公用排水处的基建工人0.5万人;省市机关干部、工商企业职工、学校师生和民工近 30万人。最高日出工达32万人。这是建国后的第二次大规模整修。至此,哈尔滨城市堤防已 由1945年的23.46公里薄弱堤防,建设成为76.62公里的坚固堤防。1969年,省人民委员会 委托水利厅和建设厅进行了验收,全部达到设计标准。
    三、依兰县城堤防
    依兰又称“三姓”,县城北临松花江,西靠牡丹江,东有倭肯河,三面环水,常受水害 。从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至1911年(清宣统三年)就有7次水淹“三姓”。此后,1929年 (民国18年)和1932年(伪满大同元年)又两度水淹“三姓”。为此,东北民间曾有“风刮 卜奎(今齐齐哈尔)、狗咬沈阳、火烧船厂(今吉林市)、水淹“三姓”之传说。
    依兰县城堤防,始建于清末宣统年间。依兰道尹王瑚鉴于不修堤不能防水患,呈请吉林 巡抚批准,动用当地赈捐款、截留贡貂价银、各项罚款和旗署经商生息还本金等24万吊。于 1910年在城西筑石堤一道,长4里,临水坡以条石砌护,用白灰粘土糯米浆灌缝。1915年(民 国4年)受冰凌冲击,石堤被冲毁12处。修复后,于1929年和1932年松花江流域发生大洪水时 又被冲毁。1933年伪县公署组织人力重新修筑依兰县城堤防。连续修筑3年,将堤防向北延伸 到牡丹江口。当时的记载是:“旧江堤在城西,为数里之石壁,新江堤在城西北,地当牡丹 江入松花江处,堤身高峻,堤面宽阔。”接着,1936—1939年又修筑长达10公里的环城堤, 堤顶宽3—4米,堤顶高程海拔99—99.5米。
    建国后,依兰县城堤防经过维修、抢修和提高标准三个阶段。1949—1955年是维修阶段 ,每年汛前组织群众对险工弱段进行维修加固。1953年对西段堤防的浆砌石护坡补修200米, 新修94米,整修渗水段250米。1956—1960年为抢修阶段,在1956、1957、1960年3次大洪水 时,结合抢险,对原有堤防进行了加高培厚。1956年汛期先出动2000人,后增到万人,动用 土方5.4万立方米,加高培厚了堤防。1957年汛期出动5500人,除加高培厚原有堤防外,又 新修倭肯河回水堤3000米(其中利用依佳公路800米)。1960年松花江下游发生历史上的最大 洪水,依兰环城堤四面临水,情况紧急,城区出动万人日夜抢修,共动用土方6.7万立方米, 进一步加固了堤防。1961—1965年为提高防洪标准阶段,1960年大水之后,从1961年开始按 防御五十年一遇洪水标准施工。前3年以培土固堤为主;后2年以整修护坡、护岸、修丁坝和 闸涵为主。组建两个专业施工队,坚持常年施工,机关和工商等单位职工参加阶段性的义务 劳动,五年共完成土方30万立方米。1985年,依兰县城堤防全长达10公里。西、北、东三面 7公里长的重点堤防,堤顶宽6—8米,堤顶高度超过设计洪水位1.5米。其余3公里堤防,堤 顶宽4—6米,堤顶高度超过设计洪水位1.0米。修筑干砌石护坡810米,浆砌石护坡2800米, 草皮护坡6290米,修排水闸2座,丁坝4处,总长400米。全堤除靠牡丹江堤段外,均有生长 茂密的护堤林。堤顶上还建造14座造型不同的观光凉亭,为古城增添了新的景色。
    四、佳木斯城市堤防
    建国前,佳木斯市仅有1938年修筑的,西起松花江铁路桥路基,东至港务局,长4公里的 小堤。建国后,1951、1953年汛期松花江发生洪水时,在原有小堤的基础上进行了加高培厚 。以后修了7.56公里长的新堤。但堤防断面小,防洪能力低。
    为提高堤防的防洪能力,佳木斯市从1955年开始,按防御1932年洪水的设计标准进行整 修。当年出动1000人,完成土方10.35万立方米。在整修原有堤防的基础上,又新增堤防2. 44公里,全长达14公里。1956、1957年松花江发生大洪水时,结合抢险继续施工。1957年在 鹤岗、双鸭山市和勃利县派民工支援下,又新修堤防7公里,全长达21公里,但都未达到设计 标准。
    1957年洪水过后,根据省防汛指挥部“松花江堤防以防御1957年洪水为设计标准,堤顶 超高1957年洪水位1.5米”的要求,佳木斯市组织动员机关、工矿企业、部队、学校等单位 ,共出动30万人次,对21公里堤防进行全面加高培厚。1958年省基建投资80万元,修筑沿江 公园段,由通江街至和平街全长1200米的混凝土护岸工程和4座排水闸,1959年全部竣工。1 960年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水,最高洪水位比1957年高53厘米。全市总动员,每天平均有3万人 上堤抢险,共完成土方61.5万立方米。虽然战胜了洪水,保护了佳木斯,但堤防遭到了严重 的冲刷和破坏。
    1960年大洪水之后,按防御1960年洪水为标准,①(①1960年松花江干流下游洪水位高 于1957年。)城市堤防余高1.5米,堤顶宽5米,边坡1:2。按着这个设计标准,从1961年到 1963年又进行了整修加固。为防止市郊农田堤防万一失事决口威胁市区安全,在城市正面堤 防的两端,修筑南北方向的东、西两段隔堤。“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无人管理,堤防遭 到人为的破坏。1980年又先后出工30万人次,重点加固了发电厂、造纸厂、糖厂等5处险工弱 段,并修筑了混凝土板和块石护坡。佳木斯城市堤防经过多次整修加固,1985年全长达33. 56公里。其中:达到设计标准的19.4公里,占58%。堤防共分三段:第一段为佳纺段(佳木 斯纺织厂),由四合到英格吐河,长11.2公里;第二段为市区段,由英格吐河到音达木河, 长13.6公里;第三段为发电厂段,由音达木河到郊区的松江段接头,长8.76公里。西隔堤 长3公里,东隔堤长2.8公里。主堤堤防顶5—6米,超高1.5米,边坡1:2;隔堤顶宽4米, 超高1米。市区中心江堤堤顶宽70米,建成了沿江公园,并于1959年建筑一座高33米的“建国 十周年纪念塔”,成为游览和憩息中心。建国后,整修佳木斯城市堤防,共完成土方168万立 方米,石方1万立方米,总投资230万元。保护市区面积60.8平方公里,大小企业312个,资 产总值8.8亿元,年产值8.2亿元;还有郊区10个自然屯,共40万人口,还有郊区铁路、公 路的安全。
    五、同富堤防
    同富堤防是松花江干流最下游(右岸)富锦县至同江县的两大段堤防,全长89.12公里 ,通称“同富大堤”。一段西起富锦县西部的山北屯,经洪店至锦江屯东;一段由富锦县城 西的嗄尔当屯起,至同江县北3公里处的松花江口。同富堤防始建于民国年间。1921年(民国 10年)富锦县向吉林省长公署①(①当时富锦属吉林省管辖。呈请拨)款10万元,修筑堤防 和护岸,未予批准,遂决定自筹资金兴建。1927年(民国16年)成立了富锦县修堤工程管理 处,公选赵玺堂为修堤主席,采取征收修堤特捐办法筹集资金。凡城内工商业主、大小房产 主、船口户等,均按业产、所占地号优劣情况,分七等缴纳修堤捐款。1929年采取承包办法 组织施工。护城堤工程是在岸边打木桩钉护板,板后填充石料为护坡,板桩外用块石护脚, 坡上筑堤。修堤同时拆除一些破旧房,新建了一条沿江街,取名新开街。护城堤工程于1932 年5月竣工,当年松花江发生大洪水,部分工程被冲毁。这是同富大堤中,最早的一段堤防。 此后,1949年与集贤县联合修筑7处堤防,18.4公里。
    1954年省拨给基本建设费3.38万元,修筑堤防60公里,延伸到同江镇。1956年松花江发 生大洪水,堤防遭到严重破坏。1958年由合江专区各县共抽调6000人支援富锦县全面整修堤 防,完成土方60万立万米,占总工程量30%。富锦县出动8000人,国营二九一农场支援500人 ,共同完成了其余的工程量。1985年,同富大堤的富锦县境内部分56.22公里,已全部达到 超高1960年最高洪水位1.5米的标准。同江县境内部分32.9公里,其中有15公里达到超高1 960年最高洪水位1.5米。
    同富大堤保护2个县城,8个乡,214个村屯,28.41万人口,耕地147万亩,荒地387万亩。
    六、绥滨堤防
    绥滨堤防位于松花江干流最下游左岸绥滨县境内。西起普阳农场,东至黑松三角洲(松 花江汇入黑龙江处),全长140公里。绥滨堤防最早起于1935年修筑的1公里护城堤。“九· 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从1948年起,到1963年,富锦县②(②当时绥滨属富锦县管辖。)共 动用土方184万立方米,修筑了由十道坝至大桦树,长达100公里的堤防。这是今绥滨大堤的 中段。
    1964年,绥滨县建县后,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中段堤防进行多次维修加固,完成土方量 304万立方米。1977—1978年,为保护堤外140万亩耕地和23个村屯的4万人口,修筑了绥滨大 堤上段向阳堤防。这段堤防上接宝泉岭农场管理局普阳农场新修的堤防,下至敖来河口,全 长21公里。动用土方127万立方米,但尚未达到设计的防洪标准。1979年到1982年,修筑上起 大桦树、下至黑松三角洲的绥滨大堤下段堤防,全长19公里。绥滨堤防保护耕地264万亩,人 口1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