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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广播电视

  一、无线广播
    黑龙江地区的无线广播事业是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的。1922年2月初,在华盛顿会议上签订的《九国公约》,确定将各国在华无线电台全部设备移归中国接管。东三省保安军陆军整理处代表中国政府,于1922年9月28日接管了坐落在哈尔滨市马家沟中东铁路局苏俄节制的无线电台。由东三省保安军直辖,改名为东三省无线电台,纳入东北军事系统。1923年春,设在哈尔滨的东三省无线电台开始试办无线电通讯业务,把电报通讯从军用中分解出来。副台长刘瀚用军用马可尼野战电话机改装成广播发射机,自装话筒和收音机,进行无线广播实验,获得成功,并开办了临时广播。1925年8月开始进一步改装发射机,提高功率,准备正式建立广播无线电台。1926年10月1日,经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批准,由中国人创办的中国历史上第一座无线广播电台——哈尔滨广播无线电台正式播音。广播无线电台的创建者刘瀚被任命为哈尔滨广播无线电台台长。同时,成立了哈尔滨广播无线电台事务所,颁发了《广播无线电管理条例》《装设广播无线电收听器规则》《运销广播无线电收听器规则》,对无线广播事业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哈尔滨广播无线电台宣传抗日,播音员秦素(女)利用长途电话为中国共产党作情报工作,投身于抗日洪流之中。1932年2月5日哈尔滨沦陷,刚刚兴建不久的哈尔滨广播无线电台沦为日本侵略者的宣传工具。沦陷期间,在黑龙江地区先后建起了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黑河、富锦、北安、东安8座放送局(广播电台)。这些放送局被日本帝国主义者用以宣扬他们的侵略企图和对中国广大群众实行奴化教育。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时,除哈尔滨、齐齐哈尔2座广播电台外,都遭到了日本侵略者的彻底破坏。
    1945年8月,苏联红军进入东北。随同苏联红军进入哈尔滨的中国共产党在苏联红军协同下接管了日伪哈尔滨中央放送局,将哈尔滨中央放送局改名为哈尔滨广播电台。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座地方广播电台。1946年,哈尔滨广播电台迁移到佳木斯市,改建成东北新华广播电台。此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又重建哈尔滨广播电台,并相继建立了齐齐哈尔广播电台、牡丹江广播电台。这样,在黑龙江地区建设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4座广播电台。这些广播电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集中力量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宣传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对时局的主张,对东北解放区的反奸清算、剿灭土匪、土地改革、发展生产、建政建军、宣传战绩、揭露敌人、瓦解敌军等工作,都起到了强大的宣传作用。同时,也为人民广播事业建设和管理积累了经验,培养了一大批广播技术和编播人员。
    1948年,东北新华广播电台从佳木斯迁回哈尔滨,与新建的哈尔滨广播电台合并。同年7月9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作出决定,规定全东北解放区各广播电台统一归东北新华广播电台领导和管理。东北新华广播电台成为东北地区广播事业的领导和管理机关,创建了人民广播事业管理体制的雏形。12月,东北新华广播电台分批从哈尔滨迁往沈阳,留在哈尔滨的部分仍称哈尔滨新华广播电台,并继续播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的广播事业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哈尔滨、齐齐哈尔2 座广播电台,于1951年3月分别改称松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安排了比较固定的时间播出节目。1954年,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原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与原松江人民广播电台合并为新的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台址设在哈尔滨(后称九○三台,现为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发射台)。50年代末至60年代,黑龙江省无线广播发射中心——九○四台及省广播电台播音馆相继开始建设。在省的统一规划下,陆续建立起市(地)级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了朝鲜语广播。在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之后,随着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黑龙江省无线广播事业建设有了新的发展。省广播发射中心进一步加大了发射机功率,成为有5部发射机,播出5套广播节目的省级大功率的广播发射中心。省广播科学研究所研制成功了中国第一部调频立体声调制器,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开办起全国第一家立体声调频广播。为扩大黑龙江省广播覆盖,陆续在虎林、鹤岗、牡丹江、齐齐哈尔、富锦、黑河各广播电台、站办起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的广播。又先后在牡丹江、双鸭山、伊春、泰来、宝清、大兴安岭等地建设起一批转播省广播电台第一、二套节目的转播台。同时,把14座中波广播试验台改为转播省广播电台第二套节目。节目内容较前更加丰富多彩, 并且逐步完整,形成了新闻类节目、专题类节目、文艺类节目、服务类节目(有的台设了教育类节目)等主要板块,基本适应了广播宣传任务的需要,满足了广大群众收听的要求。
    二、有线广播
    黑龙江地区有线广播事业在全国起步早、发展快。1947年,黑龙江地区首先在哈尔滨市开办有线广播,在主要街道架设了有线广播线路,安装了广播喇叭。1948年齐齐哈尔市开始建设有线广播,同年建立了黑龙江地区第一个有线广播站——肇东县广播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逐步扩大到中、小城镇,广大工厂企业、矿区、林区、农垦系统也纷纷建立了有线广播。当时的松江和黑龙江两省有线广播进入广播收音网建设时期。1950年6月,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根据中央和松江省政府的决定,颁布了《收音员条例》。与此同时,黑龙江省也在全省各地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工厂、矿区、街道等,建立起913个收音站,配备了913名收音员。到1951年底,在现在的黑龙江省区域内,共建起1 713个收音站。收音站的任务是抄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的《记录新闻》;编印《广播小报》、预告广播节目;组织听众收听重要广播节目。为使广播延伸到农村,1952年底,松江省建立起第一个深入农村的延寿县广播站,在黑龙江地区率先创办了农村有线广播,为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传送新闻信息、活跃农村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全国广播事业发展的推动下,黑龙江省有线广播有了很大发展。至1955年末,全省所有中等城市都建起市或区级广播站。到1959年,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伊春、鸡西、鹤岗、双鸭山8个城市共建立公社广播站72 个,管理区(分社)广播站56个,广播喇叭增长到近17万只。全省在广大农村共建起有线广播站1 371个,占人民公社总数的90%。
    进入60年代以后,电视广播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有线广播。由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黑龙江省有的市撤销了有线广播管理机构和刚刚建起的公社广播站。“文化大革命”中广播站忙于“政治大革命”,搞大喇叭在街上大喊大叫,自办节目单调无味,听众日益减少。电力部门还以确保安全供电为由,撤销低压电力线上的广播线,城市有线广播受到严重损失,大批听众听不到广播了。黑龙江省的城市有线广播建设出现了连年下滑的趋势。黑龙江省农村广播网由于物资短缺,资金困难,电源无保障,加上在广播网大发展时部分地区建设质量不高等原因,也一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滑坡。
    1978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黑龙江省根据中央对广播事业的要求,于1981年出台了《黑龙江省有线广播管理办法(试行)》,对全省有线广播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宣传、管理等都作了规定,对有线广播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1984年全省农村有线广播会议召开之后,农村有线广播工作得到了极大提高。至1985年,各县(市)除均有广播台(站) 外,有1 076个乡、镇广播站,占全省乡、镇总数的93%;村广播室9 502个,占村总数的65%; 村通播率78.9%;广播喇叭237万只,入户率占总农户的62%,由1982年占全国第20位,提高到第7位。有19座县(市)有线广播站,建成县(市)级人民有线广播电台。与此同时,由于城市电视广播迅速发展,收音机越来越普及,人们存在“重电视,重无线广播,轻有线广播”的倾向,城市广播喇叭数量大幅下滑,由1980年的23.4万只,下降到1985年的7.1万只。全省有线广播从专线传送广播节目,发展到有线与无线调频相结合传送广播节目。
    三、无线电视
    (一)黑龙江电视台
    黑龙江省1958年开始兴办电视事业,首先是从无线电视开始的。全省第一座电视台(无线电视台)——哈尔滨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前身)于1958年12月20日建成,开始进行试验播出。成为继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前身)、上海电视台之后,全国第三座电视台。1959年10 月1日,哈尔滨电视台在市政府门前,利用自己装成的转播设备,成功地转播了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周年大会的盛况。实现了建台后的首次现场实况直播。1960~1962年,电视台每星期播出6次,开办过的节目或栏目有《跃进的黑龙江》《今日哈尔滨》《祖国各地》《人民公社好》《科学世界》《红孩子》《国际大事》《群众艺术》《戏曲欣赏》《音乐讲座》等。“文化大革命”初期哈尔滨电视台一度停播。后来恢复不定期的播出。这一时期的电视节目,有电视新闻、图片新闻、电视纪录片、新闻简报等。基本上都是播出新华社提供的稿件,自采稿件极少。“文化大革命”后期略有变化,开办了《黑龙江新闻》节目,播出地方新闻,先后开办了许多短时间的专题节目,逐渐增加了音乐、舞蹈、歌曲、曲艺等在文艺节目。
    1976年6月,经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哈尔滨电视台”更名为“黑龙江电视台”。1979年黑龙江电视台迁入新建成的省广播电视大楼后,开始有了正规的机房和演播室,增加了新的先进的电视设备,购进了电子摄像机,自办节目由直播改为录像播出。进入80年代,黑龙江电视台先后安装了1部1千瓦彩色电视发射机、1部10千瓦彩色电视发射机,扩大了覆盖面积,节目由黑白节目全部改为彩色节目。到1985年,黑龙江电视台已经发展成全省的电视广播中心台。办有1套由新闻、专题、教育、文艺、服务5大类节目组成的综合节目。拥有供记者、编辑采访和制作节目的比较先进的技术设备,每星期播出7次自办节目,每次4小时30分钟。电视节目,通过微波线路等手段传送到黑龙江省各市(地)、县(市),人口覆盖率达到70%。黑龙江省电视中心已经具有现代化的节目制作和播出系统,并且成为全省电视节目的制作基地和电视传输覆盖的总枢纽。
    (二)市(地)电视台
    黑龙江省发展市(地)电视台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0年1月,全省第一座市(地)级电视台——齐齐哈尔电视台开始试播。随后牡丹江电视台、佳木斯电视台、鹤岗电视台于1960年和1961年相继建立。不久,贯彻全国广播事业调整方针,上述4座电视台被调整下马。齐齐哈尔电视台于1970年恢复广播。新建的哈尔滨电视台1981年试播。1983年全国广播电视事业实行“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方针,黑龙江省的市(地)级电视台建设迈出一大步。1984年和1985年,全省恢复和新建起的10座市(地)级电视台有:佳木斯电视台、双鸭山电视台、牡丹江电视台、大庆电视台、鹤岗电视台、加格达奇电视台、黑河电视台、伊春电视台、绥化电视台和鸡西电视台。到1985年末,全省的市(地)级电视台已达到12座。这些电视台主要任务是转播中央和省的电视节目。同时,各台根据自身条件,都开办1套包括新闻、专题、文艺、服务等的综合节目。
    (三)县(市)电视台
    1983年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决定实行中央、省(市、自治区)、市(地、州)、县“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方针。黑龙江省于1985年开始发展县(市)级电视台。从1月到9月,先后在密山、饶河、宝清、绥芬河、北安、庆安、宁安、同江、富锦、肇州建起10座县(市)级电视台。这10座县(市)级电视台都是在原来电视转播台的基础上建起来的。建台后都严格遵守广播电视部和省广播电视厅的规定,以完整地转播中央和省的电视节目(包括文艺节目)为主,利用空隙时间插播自办节目。自办节目以新闻为主, 不准办文艺节目。多数台还开办了《专题》《广告》《天气预报》等节目。
    (四)电视转播台差转台和卫星地面站
    1958~1966年,是黑龙江省电视广播的创建阶段。由于各种原因,当时没有在全省建设电视转播台。先后建起的齐齐哈尔、鹤岗、佳木斯、牡丹江4座电视台,由于国民经济调整于1962 年停播。被作为试验台保留下来的哈尔滨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前身)只能对哈尔滨市进行覆盖,全省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只有9%。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强调“广播电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把电视放在大发展的位置上,黑龙江省依据“先布点、后联网” 的总体构想,重点抓了八○三台、八○四台、八○五台、八○六台4座骨干电视转播台的建设。在建设上述4座骨干电视转播台的同时,鸡西、鹤岗、大庆、绥化(地区)、牡丹江、伊春、佳木斯、北安都建起了1千瓦的电视转播台,为电视节目覆盖本市(地)创造了条件。1980年全国第十次广播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加速发展电视放在优先地位”以后,全省电视转播台、差转台大量增加。1980~1982年间,全省(除个别县外)都建起了电视转播台或差转台。农垦系统、大庆油田、林区、煤矿也相继建起了电视转播台或差转台。到1985年末,全省电视转播台,差转台达到365座,电视发射机总功率为232.8千瓦(含23座电视台发射机的功率),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70%。拥有3座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设备,直接接收中央电视台的第一套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