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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日伪的残暴统治

  一、建立严密的殖民统治体系
    1932年,日本侵略者在东北拼凑起伪满洲国。1934年3月1日,溥仪由“执政”改称“皇 帝”,年号由“大同”改为“康德”。日本关东军为了从军事、政治、经济各方面控制这个 傀儡政权,由其参谋部拟定了《指导满洲国纲要》(草案),其核心就是确定关东军司令官 对“满洲国”的内政、外交等一切事务的最后决定权。为了便于其政治统治、经济掠夺和对 中国人民抗日武装“讨伐”,于1934年12月开始,陆续把东北4省划为14省,1941年又增至1 9省。黑龙江地区则被划分为龙江、滨江、黑河、三江、牡丹江、北安、东安等7省。原省政 府改称省公署,由日寇选派汉奸出任省长,同时由掌握实权的日本人充当省的总务厅长(后 改称省次长)。各县也是汉奸担任县长,日本人担任参事官(后改称副县长),操纵全县一 切权力。县以下的区、村政权,则依靠地方上的地主豪绅等封建势力,作为其统治、掠夺广 大农民的工具。到1934年底,日本侵略者对黑龙江地区就基本上建立起从上到下的整个殖民 统治体系。
    日本帝国主义主要是凭借其军事力量来强化其统治的。在黑龙江地区的关东军,主要是 驻扎在几个大城市和交通要道以及边境地区。为弥补其本身武装力量的不足,日本侵略者还 建立了由其直接管辖和操纵的伪满洲国军。到1945年时,伪军总数达15万人,全东北共设11 个军管区,其中第三(齐齐哈尔)、第四(哈尔滨)、第六(牡丹江)、第七(佳木斯)、 第八(北安)、第十一(密山)等6个军管区都在黑龙江地区内。
    日本设有专门的搜集、侦察和破获抗日活动为目标的宪兵队,还有遍布各地的特务网。 设在哈尔滨的日本关东军情报部就是总特务机关,牡丹江、密山、佳木斯、齐齐哈尔、黑河 等地,均有其人数众多、规模庞大的分支机构。由伪满洲国所属总部设在哈尔滨的独立宪兵 队,下辖10个连队,多数配置在黑龙江沿岸中苏边境的市镇。此外还有专门以侦查中国共产 党组织为任务的“调查部”。从1932年开始,长春伪民政部就设立警务司,各省有警务厅, 县有警务科,主要区、镇有警察署或分驻所。1937年与各级警察机构并行设立了名为“保安 局”的特务组织。各地还普遍建立了特别侦察组织和活动据点,如哈尔滨的“冈田洋行”、 “伊伯利亚饭店”、“游览船组合”、“宝石商店”,齐齐哈尔的“北满资源调查局”、“ 村田商店”、“经济吃茶店”、“龙江饭店”等都是其重要的特务网点。
    在整个东北沦陷时期,日寇进行了多次所谓“大检举”,对坚持抗日的共产党员和爱国 人士进行疯狂的屠杀和迫害。如1937年的“四·一五”大检举,日本特务机关破坏了哈尔滨 特委、哈东特委、海伦县委等中共地下党组织,先后共有480余人被逮捕,80余人被杀害;1 938年的“三·一五”大检举中,在汤原、依兰、桦川、富锦和佳木斯市共逮捕了共产党员和 抗日群众387人,多数被杀和遭迫害致死;1940年“三肇事件”后,又进行了一次巴彦、木兰 、东兴等县的“大检举”,使众多的爱国群众被捕被杀。敌伪军、警、宪、特还常常以反满 抗日和“思想犯”等罪名随意对无辜人民加以逮捕和治罪,或以所谓“矫正思想”为名将平 民百姓进行拘留。在哈尔滨、佳木斯、鹤岗、密山等地都设有集中营性质的“矫正辅导院” ,囚禁、迫害中国人民。
    日本侵略者惨无人道地用中国人进行细菌实验则更令人发指。1932年,日本关东军派军 医石井四郎中将,在肇东县满沟和五常县背荫河等地主持细菌研究。1941年在哈尔滨市平房 区建立“731”部队,是有名的细菌工厂之一。他们培养鼠疫、霍乱、坏疽、炭疽、伤寒、副 伤寒等各种细菌,残暴地用中国人做试验,据不完全统计,到1945年日本投降,至少有3000 以上的中国同胞在这里被用作试验而惨死。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平房区一带还曾流行鼠疫, 1947年肇东、肇源、齐齐哈尔、泰来等地流行霍乱,正是日本法西斯进行罪恶的细菌试验留 下的恶果和罪证。
    日本侵略者为割断抗日武装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各级伪政权都建立“清乡委员会”(19 33年6月以后改称“治安维持会”),主要任务是配合日伪军队“讨伐”中国的抗日武装,收 缴民间武器,组织反动地方武装“自卫团”,推行保甲制度(民户被编入牌、甲、保之中, 实行“十家连坐”)等。从1934年12月开始,在农村开始推行“并屯”政策,到1939年底, 全东北强行“并屯”,建立了“集团部落”13451个,其中50%以上分布在黑龙江地区内。在 “并屯”过程中,日伪以武力相威胁,逼迫靠近山区的小村庄和分散居住的农民,离开自己 家园,将原房屋拆除,到“大屯”中居住。表示不愿搬迁和行动迟缓的农民则惨遭毒打甚至 被杀害,从而造成大片的无人区。
    1932年7月25日成立了“协和会”。协和会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进行殖民统治的一 个重要工具,其目的是企图使中国人民在思想上同日本侵略者“日满一德一心”,把“满洲 国”当成“王道乐土”,以实现“八弘一宇”、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从1940年起,“协 和会”又将青少年(在学的全体中、小学生)分别编成为“协和青年团”和“协和少年团” 。还强征青壮年参加“义勇奉公队”,除定期进行军事训练外,还在“勤劳奉仕”的名义下 ,承担无偿的繁重苦役。“协和会”还组织“军人后援会”、“红十字会”、“国防妇人会 ”,为日本军队服务。
    二、全面的经济统治和掠夺
    日本帝国主义在其殖民统治期间,疯狂地进行经济掠夺。首先,将铁路、矿山、海关、 银行和大的工厂企业直接掌握在日本垄断资本家和敌伪政权手里。关东军直接控制的“满洲 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和日本垄断财团操纵的“满洲炭业株式会社”(简称“满 炭”)、“满洲重工业公司”(简称“满业”)等控制了东北的经济命脉。“满铁”除独占 南满铁路及其许多附属企业外,为了垄断全东北的铁路交通,于1931年12月28日通过汉奸张 景惠,取得了将齐(齐齐哈尔)克(克山)线延至黑河的筑路权。1933年6月至1935年3月, 经过与苏联谈判,用1.4亿日元(连同3000万日元职员退职金共为1.7亿日元),收买了全长 1700多公里的中东铁路及其附属财产的所有权。这样,从1935年底开始,整个东北铁路就完 全在“满铁”掌握之下,成为日本侵略者进行侵略战争和掠夺东北各种资源的重要工具。19 32年通过“满炭”,没收了鹤岗煤矿。1934年,又以“统制”为名,接管了穆棱煤矿。对一 些主要工厂、企业,也在“军事需要”的名义下强行剥夺。据统计,1943年黑龙江地区日本 资本直接经营的重工业占全区总产值的75%以上,其余1/4的企业,虽然名义上不在日资手里 ,实际也由其操纵和控制。早在1912年11月,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就在哈尔滨设有支行, 在黑龙江地区拥有很大势力。日军占领齐齐哈尔的当天,就封闭了黑龙江省的官银号广信公 司,并立即派日本人出任监理官。后来建立了伪中央银行,各省、县都设有分行,它控制了 东北所有公私金融部门,垄断货币发行和信贷业务。其它象邮政、通讯等部门,同样全部置 于日本关东军的控制之下。在日伪的疯狂掠夺和经济“统制”的摧残下,作为中小企业的民 族工商业,根本无力与资本雄厚并拥有强大政治势力作后盾的日资竞争。多年来较有基础的 制油、酿酒和制粉等民族工业,都日渐衰落。1930年时,北满制粉业,年产量为21万吨,到 1933年则降为14.9万吨,1927年时,哈尔滨有油房39家,到1935年时,只剩下17家。1943年 哈市道外区337家饮食业,有164家停业。
    三、强占耕地、掠夺粮食和抓劳工
    在农村,日本帝国主义对农民的掠夺和压迫极为严重。日伪政权极力扶持和利用农村封 建势力,作为其进行殖民统治的帮凶。据土地改革中的调查,占有50垧以上土地的地主富农 ,只占农村总人口数的6%,却占有全部耕地的66.6%,而无地缺地的贫雇农则占农村总人口 的65.2%,可见土地集中程度之高。日寇依靠地主富农维持其统治地位和榨取农民,地主富 农则借敌伪的力量来维护其在农村的利益。在集贤县57户百垧以上的大地主中,有23户在日 伪政府中任职,有28户充当村、屯长。特别是一些大地主都积极效忠日伪政权,甚至直接帮 助日寇破坏我抗日武装的活动。
    日本侵略者更露骨的手段是直接抢占土地,由伪政权出面,以边防用地、军用地、开拓 用地、交通用地、并屯用地等各种名义,无代价或以极低价格占用土地。1934年,关东军司 令部和伪拓务省组成移民工作班,在依兰、勃利、密山、宝清、虎林6县,收购土地35万垧, 供日本移民用。规定不论荒地和熟地,每垧均为1元,而当时地价实际是熟地每垧上等为121 .4元,中等为82.8元,下等为58.4元,荒地每垧上等为60.7元,下等为41.4元。可见这种 收买,实际就是抢占。日本帝国主义一进入东北就推行移民政策。1932年10月14日,第一批 武装移民423人到达佳木斯,次年2月,到桦川县永丰镇定居(今桦南县孟家岗)。每人发给 步枪1支,另配备迫击炮两门,机枪3挺。先后抢占周围土地10万垧作为屯垦区域,所占土地 不论熟地、荒地,每垧作价1元付给。至1941年共进行10次移民,到达黑龙江地区桦川、绥滨 、密山、绕河、木兰、延寿、黑河、五常、珠河、巴彦等47个县397个村中,有日本开拓移民 41249户,119142人。所占土地大约占当地耕地的10%左右。被强占的主要是一些小土地所有 者和中农的土地。大地主凭借其政治势力,多数都可以保住土地不被侵占,就是少数被占的 ,也还可以由充当土地经理人来取得补偿甚至收到更大的好处。如宝清县西五甲的李士玉, 在日伪缴照前仅有土地100垧,缴照后由于同日伪勾结,使其掌握的土地增到1900垧。
    1936年5月,日本帝国主义制定了向东北移民100万户的计划,予定于1937年开始,以5年 为1期,在20年期间,向东北移民100万户,500万人,计划占用土地1000万公顷。绝大部分都 确定在黑龙江地区。三江平原定为300万公顷,松嫩平原定为200万公顷,其余则定为哈尔滨 以东的中东路沿线以及瑷珲等地。其中,日本预定将依兰、桦川、勃利、密山、宝清、虎林 等县的57.5%的可耕地强行收买,只是因为1945年日本战败,致使这一罪恶计划未能实现。
    日本还以“国防用地”、“军事用地”名义强占土地。从哈尔滨到牡丹江铁路沿线的许 多土地在“国防地带”的名义下被强占。1941年强迫珠河县(今尚志市)帽儿山胡家粉房60 0户农民迁至鹤岗;1943年以“军用土地”的名义,逼迫宁安县卧龙山和芦家村2000余户居民 ,迁往瑷珲和孙吴,致使很多农民颠沛流离,家破人亡。
    日本侵略者对农村最野蛮最残酷的掠夺是1941年后采取的“粮谷出荷”。敌伪政权通过 “出荷督励”组织,迫使农民低价交售粮食。据敌伪有关部门统计,1943年各地“出荷”量 一般均在粮食总产量的40%以上,伪北安省则达到53.5%。遇到灾害减产时,也必须按原规定 数交纳。1943年拜泉县遭受大面积的水灾、雹灾,减产在3成以上,但仍按原摊派的141680吨 “出荷”,连农民维持活命最低限度的口粮和种子粮都被搜刮一空。每年从秋收开始,日伪 就派出大批的“出荷督励”人员,催逼农民交粮。在这一过程中有的农民因交的慢或交不足 额经常遭受毒打,死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农民种水稻、小麦必须全部交“出荷”粮,如果 发现谁家存有或食用大米、白面,就当做“经济犯”,抓人监狱。农民交粮后得到的钱,只 能到指定的“配给店”,买配给的布和日用品。配给布大部是“更生布(用旧棉花和破布粉 碎后,纺线织成的布),很不耐穿,贫苦农民只好用麻袋和水泥袋纸遮身。
    日寇对农民的榨取的另一种手段是对农村劳动力实行“义勇奉公”和“出劳工”。敌伪 当局为了解决修筑军事工程、铁路、公路、工矿企业所需劳动力,30年代主要采取招募的办 法。1941年9月开始,伪满政府制定了《劳务新体制要纲》,提出所谓“国民皆劳”。除了通 过“协和会”组织“协和青年团”(主要是大、中学生)每年必须参加“青年奉公队”的劳 动(最初规定每年1个月到45天,后来增至3个月或半年)外,又从1940年实行把征兵以后剩 余的壮丁,编成“义勇奉公队”进行每年4个月的无偿劳动。1941年底在木兰县最先实行“义 勇奉公队”,1942年4月,将来自16县的1万名壮丁组成的“义勇奉公队”,送到第二松花江 至哈尔滨的铁路复线工程现场,服4个月的无偿苦役。只靠学生满足不了其日益增加的对劳动 力的需要时,于是开始向农民派“劳工”。1942年2月9日,伪民生部公布了《劳动者紧急劳 动规则》,根据这一法令强行摊派中国人充当“劳工”,主要对象是农村中的雇农、贫农和 自耕农。为弥补派“劳工”数量的不足,还采用公开抓“抓流浪”(城乡无正当职业者)的 办法,强迫人来充当“劳工”。牡丹江在1942年5月27日至7月2日的1个多月期间内,3次共抓 了1186人。关于劳工数,据敌伪统计,全东北1941年共派劳工195.3万人,1944年计划为33 1.1万人,最后虽没能达到,但仍在250万人以上。因日寇的军事工程、筑路工程以及工矿企 业集中在北满,所以每年派、抓的劳工至少有半数以上出自黑龙江地区。劳工的劳动环境恶 劣,劳动时间每天一般都在10小时以上,劳动强度则多达到常人难以承受的程度,吃的是发 霉的高粱米,住的是四面漏风的工棚子。所以,病死、饿死、冻死劳工经常发生。有的在修 筑军事工程完工后,因怕劳工泄漏工程秘密,而将劳工全部杀害。虎头、黑河、鸡西、鹤岗 等地许多“万人坑”和遍地遗骸就是明证。
    1934年和1937年先后成立的金融合作社和农事合作社(从1941年合并为兴农合作社), 是掠夺农民的又一工具。合作社用发放高利贷盘剥农民,致使许多农民破产,生活陷于绝境 。少数有权势的豪绅和大地主,将取得的贷款转手以更高的利息贷给贫困的农民,从中获利 ,迫使众多为了活命不得不借债的小农,有时只得以低价出卖田里的青苗来抵偿,造成广大 农村小生产者非但不能扩大再生产,就连继续维持简单再生产都非常困难,从而使农村种植 面积逐年减少,产量不断下降。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呈现日益萎缩和凋敝的景象。
    四、奴化教育和城乡贫困化
    沦陷时期的文化教育完全是殖民地性质的,能进入学校受教育的多是富家子弟,广大劳 动人民及其子女则大多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各级学校教育的内容都是以灌输伪满洲国“ 建国精神”、“日满一德一心”等奴化教育为主,传授现代文化科学知识很少,因而使本来 文化科学就不发达的黑龙江地区愈加落后,青壮年当中文盲占大多数。更恶劣是学校历史课 程,不学中国历史,只讲日本和伪造的“满洲国”历史,学生只能说自己是“满洲国”人, 不能说是中国人。日语作为最主要的课程,妄图使青年一代忘记自己祖国,甘愿做日本帝国 主义“顺民”和“满洲国”人。
    广大人民在残暴的殖民统治和敲骨吸髓的压榨下,农民剩不下维持一家老小活命的口粮 ,城市居民的粮食配给标准很低。城乡人民多以糠菜以及橡子面等充饥,各地人民被饿死和 难以活命而自杀的现象不断出现。1942年5月10日至20日,青黄不接的季节,望奎县山头村就 有30多人被迫自杀。同年鹤立镇因无糊口之粮而自杀的共有300多人。据极不完全的统计,1 943年在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3市,街头乞丐就有2700多人,公娼4700多人。在日伪的统 治下,人民被逼人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