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拨乱反正,落实政策
第五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
1976年10月6日,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动乱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10月1
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从10月2
1日起全省各地纷纷集会游行,庆祝这一伟大胜利。至25日,全省参加集会游行人数达1600多
万人。
中共黑龙江省委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领导全省人民开展了揭批查“四人帮”罪行的斗
争。为了加强领导,黑龙江省委成立了大批判和清查“四人帮”反革命罪行领导小组,分别
由省委书记李力安、任仲夷为组长。1976年11月9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和省直单位负责
人会议,对揭、批、查“四人帮”罪行的斗争作了具体部署。12月10日,中央下发《王洪文
、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14日,省委召开全省有线广播大会
,向省地、市、县、公社广大干部和群众传达了“四人帮”罪行要点,并要求全省各级党组
织,放手发动群众,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把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和祸国殃民的罪
行揭深批透。大会之后,全省各地举办培训班、组织宣讲团向广大群众进行传达,做到家喻
户晓,人人明白,迅速掀起了揭发批判的高潮。全省召开各种类型的揭发批判大会40多万场
,批判发言的人数达300多万人次。与此同时,省委还开展了对江青反革命集团插手黑龙江省
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清查工作。1977年1月31日,省委召开全省清查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
各级党委成立了专门班子,负责清查工作,采取专门班子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法,把“四
人帮”罪行查清。
1977年3月6日,中央下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团罪证(材料之二
)》。3月18日,黑龙江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主要是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面目和
罪恶历史,使广大群众了解他们篡党夺权罪恶活动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5月9
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负责人会议,要求把揭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同揭批他
们在东北的死党毛远新结合起来。在揭批“四人帮”的过程中,省委及时推广了大庆党委开
展“三大讲”活动的经验。“三大讲”即:大讲在“四人帮”横行时,党受其害、国受其害
、厂受其害、身受其害的深仇大恨;大讲同“四人帮”针锋相对作斗争的经历;大讲同“四
人帮”作斗争的经验和体会。从1977年4月至7月,全省城市中80%的工矿企业,农村中60%的
社队开展了“三大讲”活动,使广大群众认清了“四人帮”的反革命面目,进一步肃清了他
们的反动思想影响。
1977年9月23日,中央下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团罪证(材料之三
)》。10月27日,省委召开地、盟、市委书记和省直部、委、办负责人会议,要求把揭批江
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学习大庆经验,着重批判“四人帮”的政治
纲领、理论基础,特别是紧密联系实际,揭批其反革命路线的实质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和影
响。同时从组织上进行了清查。1978年7月22日,省直机关召开了1万余人参加的处理清查对
象大会,司法机关将“四人帮”在黑龙江省的帮派骨干分子聂士荣、刘雪峰和邵岩城逮捕法
办。1978年底,全省同“四人帮”和毛远新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基本上被揭露
出来,黑龙江省的帮派体系已经解体。
二、平反冤假错案
清理重大历史是非,平反冤假错案,这是组织路线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任务。1976年12
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即〔1976〕23号文件),指出,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和案
件应给予彻底平反。省委按照通知精神,要求各级党组织做好纯属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
的平反工作。1977年6月,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新处理纯属反对“四人帮”案件工作
的通知》。到1978年9月,有35起(37人)因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反对打击、诬陷邓
小平的案件予以全部平反。
在为纯属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平反的同时,省委狠抓清理、平反在全省影响大、涉
及面广的重大冤假错案。1978年7月11日,省委为涉及19人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所谓“一·三一
反革命事件”平反。8月12日,省委召开全省有线广播大会,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残酷迫
害致死的洪新建(欧阳湘)所谓“反革命案件’平反。
同年11月,省委批转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召开平反纠正冤假错案会议情况的报告
》中指出,抓紧处理冤假错案(简称“三案”)是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凡是错
了的,不管是什么案件,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也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定的,
什么人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同年12月1日,省委发出《关于彻底为因天安门革命
行动而受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的决定》。12月15日,省委作出《关于对“杨易辰反革命翻案
集团”、“王一伦反革命翻案集团”、“李范五反革命复辟集团”平反的决定》,推倒了强
加在他们身上的不实之词,恢复其名誉。同年12月8日,省委作出《关于“欧阳钦、李范五为
首的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假案的平反决定》。指出,这是潘复生制造的一起假案,予以
彻底平反,一切诬蔑之词都应予以彻底推倒,对因此案受到迫害的同志由所在单位给予平反
昭雪。
为了把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工作深入下去,1978年12月,省委批转揭批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文化大革命”中“三案”工作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指出,冤
假错案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清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流毒,落实党的政策。1979年1月
12日,省委为“于勇反革命集团”案件平反。各地、市、县都做了大量的“三案”复查平反
工作,至1982年6月基本结束。
三、落实党的各项政策
粉碎江青革命集团以后,为了彻底拨乱反正,省委落实了有利于增强党的团结和调动一
切积极因素的各项政策。
(一)落实党的干部政策
省委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落实干部政策的具体要求。1978年3月,省委对73名干部的历史问
题作出了结论;对63名未安排工作的老干部安排了工作;对170名工作安排不当的干部重新进
行了安排。同时,各地、市、县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也全面展开。同年5月14日,省委作出《关
于落实党的政策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在调查研究、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
展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工作。
(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1978年初,省委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批判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炮制的“两个估
计”(这里提的“两个估计”,是1971年《全国工作会议纪要》中讲的。这个《纪要》由姚
文元修改,张春桥定稿。其中讲到“文化大革命”前17年教育战线是资产阶级的政,是黑线
专政;知识分子大多数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所谓的“黑线
专政”也是“四人帮”炮制的,原来用来讲文艺战线有一条与毛泽东思想相对立的反党反社
会的黑线,即资产阶级的文艺思想、现代修正主义的文艺思想和所谓30年代文艺的结合,专
了我们的政。后来,林彪、江青一伙,又把“黑线专政”论扩展到教育、出版、体育、卫生
、公安和党的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及其他党政工作。这种颠倒是非的荒谬估计,是“文化
大革命”的主要论点,给各条战线的工作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解除了广大教育工作者身
上的枷锁,为知识分子恢复了名誉。同年4月,省委召开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大会。会议提出:
要做好“文化大革命”以来受审查的知识分子结论复查工作;恢复和确定知识分子的学术职
称;调整科研人员专业不对口问题;改善科学研究条件;保证科研时间及解决知识分子生活
中的实际困难等。1984年5月,在省委召开的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会议上,制定了《关于加强知
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定》、《关于合理使用知识分子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知识分
子培训工作的规定》和《关于改善知识分子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规定》。这些规定的制定,使
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工作有据可依,并取得了实效。
(三)落实侨务政策
1977年9月20日,省委、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局党委、省外事办公室党
委《关于当前侨务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各部门对侨务工作全面进行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978年3月召开全省侨务座谈会,研究建立和健全全省各级侨务工作
机构。对归侨、侨眷因所谓“海外关系”而不能入党、入团、参军、升学、就业的逐个给予
检查处理;今后不许因所谓的“海外关系”对归侨、侨眷歧视。对曾受迫害的归侨、侨眷予
以平反。对归侨、侨眷的侨汇确定为合法收入,任何人不得侵犯。
(四)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
1978年4月22日,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
子的请示报告》(即中发〔1978〕11号文件)的精神,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1978〕11号文件的通知》。省委和各地、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都成立了摘掉右派帽子工
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到1978年5月底,除少数人外,绝大多数右派分子全部摘掉右派帽子。
同年8月25日,中共中央下发〔1978〕55号文件,批转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
、公安部、民政部《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错派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草案》。据此,省
委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做好错
划右派的改正工作。到1980年底,这项工作基本结束。全省共复查右派分子13614人,属于错
划并予以改正的13587人,有27人未予改正。
(五)地富反坏分子摘帽工作
1979年1月,根据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精神,
全省各级党委普遍开展了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摘
帽工作。对绝大多数经过劳动改造,已经成为自食其力劳动者的地富分子、反革命分子、坏
分子,凡能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经群众评议,县委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
予人民公社社员待遇。至1979年6月底,全省给43519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对过去错定的四
类分子,经复查纠正了3354人。对地主富农子女改出身、定成分工作也同时结束。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还进行了落实民族和宗教政策、工商业者政策以及对国民
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等方面的工作。
四、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刚刚开始的拨乱反正,遇到了“两个凡是”(1977年2月7日,
《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题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这篇社
论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
地遵循”。以后这两句话,被概括为“两个凡是”。)的严重障碍。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后领导和支持了全国逐步开展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这场讨论冲破个人
崇拜和“两个凡是”的束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共黑龙江省委
认真学习、明确表示赞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观点。1978年6月3日,省委召
开地、盟、市委和省直部、委、办、局负责人会议。省委第一书记杨易辰在会议总结讲话中
,运用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观点,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对待历史问题,区分各
种是非,明确肯定“文化大革命”前在欧阳钦主持下的中共黑龙江省委“不是黑的,而是红
的”。这个讲话得到与会同志的赞成。今后,很多地、市、县委也为“文化大革命”前的地
、市、县委平了反。
7月7日,省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毛泽东1962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
及中央报刊上发表的论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的通知》,对开展真理标准问题
大讨论作了部署。之后,这场大讨论在全省广泛开展起来。8月3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再
次讨论真理标准和民主集中制问题。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了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思想路线。之后,中央针对前段讨
论不够普遍的情况,提出要进行补课。1979年8月,省委常委会议作出《关于对全省党员、干
部进行轮训的决定》。提出从现在起用1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党员、干部普遍轮训1次,深入
进行真理标准问题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补课。先后举办了地、市、县委书记、宣传部长和
省
直各部、委、办、局负责人训练班,召开了全省理论问题学习讨论会和地市宣传部长座
谈会。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提高了党员、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自觉性,
有力地指导、推动了各项工作、发展了工农业生产。到1982年3月,全省的轮训、补课工作基
本结束。
五、全党工作着重点的战略转移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毅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左”的错误方针,把党和
国家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传达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
于1978年12月26日至1979年1月8日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1979年
1月20日至23日,中共黑龙江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1月20日,杨易辰代表中共黑龙江省第
三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战略转移,它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问题;
这次代表大会就是为了动员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来实现这个历史性的转移。报告根据
黑龙江情况,提出奋战七年,改变黑龙江面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