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国民济和社会发展第一章 粮油煤木机五大基地初步形成 一、国民经济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黑龙江地区的国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各族
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艰苦创业和奋力拼搏,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经济,改造成
为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使昔日贫穷落后的“北大荒”,初步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粮
食、石油、煤炭、木材和机械产品的生产基地。
1949—1985年,36年间,黑龙江省的国民经济发展历程,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4个时期: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
1949年,黑龙江、松江两省社会总产值24亿元,国民收入13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9.17
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2.32亿元,工业总产值6.85亿元。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产值
3.4亿元,重工业产值3.3亿元。
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由于土地改革完成,工商企业也进入正常发展轨道,特别是“
南厂北迁”壮大了工业规模,国家投资4.79亿元,新建和扩建了一批工矿企业,使黑龙江地
区工农业生产有了较快发展。
1952年,黑龙江地区社会总产值41.8亿元,国民收入23.1亿元,分别比1949年增长74
.2%和77.7%;工农业总产值34.25亿元,比1949年增长79%,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总产
值16.37亿元,工业总产值17.88亿元,分别比1949年增长32.9%和19.8%。市场初步繁荣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1949年增加近2倍,财政状况日趋好转,物价基本稳定,储蓄存款增加
,人民生活有所改善。
(二)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1953-1957年)
1953—1957年是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黑龙江地区是国家重点投资的省
份,5年中固定资产投资35.82亿元,约占全国投资总额的1/15,全省新增固定资产31.32
亿元,共建成工程项目2400多个,其中,限额以上的有122个;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业企业3
15个,其中,大中型企业44个,多数是机械、煤炭和森工企业。到1957年,机械、煤炭和森
林工业已初步构成全省工业体系的主体。5年中,通过移民、组织青年垦荒队等,新垦荒地1
800多万亩。农业合作化运动使全省共建成828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新建国营农场17个
,国营农场总数达到63个。
1957年,黑龙江省社会总产值73.5亿元,国民收入37.77亿元,分别比1952年增长75.
8%和63.51%;工农业总产值58.92亿元,比1952年增长72.03%;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
总产值23.89亿元,工业总产值35.03亿元,分别比1952年增长45.9%和344.5%。第一个五
年计划时期,黑龙江省建成投产工程项目多,经济效益好,投资效率高,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人民生活稳步提高,是第一次创业的重要时期,也是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好的时期之
一。
(三)曲折发展时期(1958-1978年)
1958年,“大跃进”浪潮席卷全省,国民经济超高速增长。1960年,社会总产值高达15
5.8亿元,工农业总产值高达123.38亿元。由于片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投资规模过大,
投资效率急剧下降,企业生产秩序混乱,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国民经济全面紧张,不得不进
行调整。1961年社会总产值下降到101.6亿元,1962年又下降到90.2亿元;1961年工农业总
产值下降到64.10亿元,1962年又下降到6045亿元,1961年,全省粮食产量仅有45亿公斤,
降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最低点。经过几年的调整,到1965年,国民经济恢复生机,
社会总产值139.7亿元,工农业总产值97.25亿元,分别比1957年增长9006%和65.05%;粮
食产量达到83.65亿公斤,石油834万吨,煤炭2049万吨,木材1302万立方米。积累与消费比
例、农轻重比例基本恢复正常,财政收支平衡,货币信用提高,储蓄存款增多,市场购销活
跃,人民生活水平也有提高。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给黑龙江省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损失。1968—1969
年,工农业总产值两年连续下降,已趋向合理的国民经济各种比例关系,再度遭到破坏。“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头两年,对“文化大革命”造成破坏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在经济建设
上重新出现了急于求成、规模过大、战线过长的问题。
尽管有“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全省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艰苦奋斗,在经
济建设方面仍取得明显成就。1967年粮食总产量达116.2亿公斤,首次突破200亿市斤大关。
1978年,社会总产值317.2亿元,国民收入151.5亿元,分别比1965年增长127.05%和126.5
%。全省工农业总产值257.23亿元,比1965年增长164.5%;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总产值
57.79亿元,工业总产值199.44亿元,分别比1965年增长170.9%和162.69%。
(四)经济体制改革初期(1979—1985年)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
,开始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揭开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转换的序幕。中共黑龙江省委正确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省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期。1979—1985年间,单一的公有制形式
有所突破,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逐步形成,国有企业经营方式趋向多样化,对外开放取得
初步成效,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市场繁荣,购销两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
。
1985年,全省国民收入281.75亿元,比1978年增长53.8%;工农业总产值506.26亿元
,其中,农业总产值126.26亿元,工业总产值380亿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54.9%、40.3%
和60.1%;国内生产总值334.9亿元。
1985年,全省国民收入比1952年增长12.2倍;工农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
分别比1949年增长13.5倍、4.6倍和49.5倍。人均国民收入843元,人均工农业总产值141
7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11元,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参见表4-1、4-2、4-3、4-4)。
全省经济在发展中还存在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由于指令性计划比重高,初级产品
比重大,经济结构不够合理,大中型企业设备老化,进入第六个五年计划之后,经济增长速
度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增幅相对偏低,整体经济运行活力不足,经济实力在全国的
位次后移,人均收入在全国的位次也后移。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6年来,全省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艰苦创业
和不懈奋斗,使黑龙江省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革,有了长足进步,昔日贫穷落后
的“北大荒”,开发建设成为国家的重要粮仓和石油、煤炭、木材以及机械产品的生产基地
,主要工农业产品不仅可以满足黑龙江省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还能大量调往省外,
支援全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经济结构
经济结构涉及范围广泛,这里仅记述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和所有制结构。
(一)产业结构
1.农、轻、重结构
黑龙江地区开发较晚,原有工业基础薄弱,国民经济中占主要地位的是农业生产。按产
值计算,1949年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4.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于特殊的
地理位置和当时的国际政治环境,黑龙江地区成为国家投资建设的重点,工业生产特别是重
工业发展很快。到“一五”计划末的1957年,在全省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轻工业和重工
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分别为40.5%、28.1%和31.4%。其中,重工业产值比重由1949年的17.6
%,上升到31.4%,即增长了13.8个百分点,同期农业产值比重则下降了23.8个百分点。到
“二五”时期,重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上升到一半以上。1970年,农业、轻
工业和重工业产值之比为20.6:22.3:57.1;直到1978年,三者之间的比值仍为23.3:
22.5:54.2,即重工业产值仍高居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的54%以上(参见表4-5)。
为改变这种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农业生产长期发展缓慢的状况,从1979年起,采
取了一系列措施,诸如调整国民经济结构,降低积累率,压缩基本建设投资等。同时,提高
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调整和改革党的农村政策,加大轻纺、能源和交通运输及电信业的投资
,并相应发展文教、卫生和科学研究事业,特别是加快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城市公
用事业的建设。到1985年,按工农业总产值计算的全省农、轻、重比例关系已为24.9:25.0
:50.1,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有所缓解,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趋向接近,消费品生产和居民的购买力大体呈同比例增长态势,市场供求状况出现了近20多
年以来的最好形势。但重工业过重的问题,是长时期遗留下来的,资产存量的调整又要涉及
一系列十分复杂的问题,农产品和工业消费品短缺的状况,还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全得以解
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并影响着全省经济的发展。
2.三次产业结构
按三次产业划分方法来看黑龙江省的产业结构,第三产业明显滞后,与全省国民经济总
量和发展水平不相称,与全省经济实力不相称。
1949年,在黑龙江地区国民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的产值分别是806亿元、346亿元和1.
92亿元,三次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是60.0:25.7:14.3。在全社会劳动者总数中
,三次产业的劳动者人数分别为237.4万人、23万人和16.1万人。86%的劳动者从事第一产
业的生产活动,说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黑龙江省第二产业迅速发展,第一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下降,第三产业的比
重缓慢增长,有时还有下降。1969年,三次产业的比重是26.7:54.3:19.0;1978年,三
次产业的比重是23.5:61.0:15.5。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经济发战略和经济政
策的调整,第三产业开始有较快发展,到1985年,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
到18.0%。按国民收入计算,1979年,三次产业的比重为25.8:62.7:11.5;到1985年,
这一比重已发展为26.5:55.6:17.9,即第一产业上升了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下降了7
.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了6.4个百分点。
从基本建设投资构成来看,1953年国有经济基本建设投资在三次产业间的比例是4.5:
76.5:19.0,第二产业投资比重占3/4以上。此后,在50年代至70年代间,除少数几年外,
大部分年份对第二产业的投资均占国有经济基本建设投资的绝大部分份额,这就造成了第二
产业在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进入80年代,对第二产业的基本建设投资
比例才有所下降,1980年,三次产业间的投资比例是19.1:59.1:21.9;1985年,比例为
4.4:62.6:32.8。可见,“六五”期间,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例明显提高,使第三产业有
较快发展,但对第一产业的投入明显下降。
3.工业、重工业产值比重
黑龙江省工业产值比重一直较高。1949年,黑龙江地区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35
.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7个百分点。到1952年,因“南厂北迁”和用于工业项目的投资
较多,工业产值一跃超过农业,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2.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7个百分点。
1957年,黑龙江省“一五”时期投资的工业项目大部分建成投产,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
中的比重上升到59.5%,但因兄弟省市同期也有大批工业项目投产,黑龙江省的工业产值比
重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8个百分点。1978年以后,全国多数省份结构调整较快,农业产值
大幅度增长,黑龙江省工业产值比重由当年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又上升到1985
年的高9.4个百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走的是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路
子,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虽然也大力加强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轻纺工业,但因诸多原因
,重工业过重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1949年,。黑龙江地区重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
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9.7个百分点,1952年高10.5个百分点,1957年高4.8个百分点,
1965年高9.1个百分点,1978年高11.9个百分点,1985年高15.1个百分点。
(二)城乡结构
由于历史因素,自20世纪初以来,东北地区城市化程度一直比全国其他地区高。在20至
30年代,黑龙江地区城镇人口比重即已超过20%。1949年,黑龙江地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2
4.2%,超过全国平均值13.6个百分点。此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城镇人口比重
持续上升。“文化大革命”当中,因受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干部“插队落户”等政策的
影响,城镇人口比重下滑。自80年代起,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比重迅速上升,到1984
年,黑龙江省城镇人口在全省总人口中的比重超过半数。1985年,城镇人口已达1929万人,
占全省总人口的58.3%,比全国平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36.6%,高出21.7个百分点。黑龙
江省城镇人口比重之高,在全国各省区中,仅次于辽宁省,居第二位(参见表4-6)。
1985年,全省有200万人口以上城市1个;100万人口以下、40万人口以上城市8个;40万
人口以下,2万人口以上城市7个;林业城镇1个,县镇63个;另有市县辖镇277个。全省形成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和佳木斯等4个综合工业城市,鸡西、鹤岗、双鸭山和七台河等4
个煤炭采掘工业城市,大庆石油采掘和加工工业城市,及伊春和加格达奇2个森林采伐和森林
工业城市(镇)。以中心工业城市和采掘(伐)工业城市为依托,69个县(市)镇遍布全省
各地。
(三)所有制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6年来,黑龙江省的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过程大体是,由建国初期的
多种经济成份并存,过渡为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过于单一的公有制,再由70年代末开始
,逐渐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演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到三大改造完成
农业方面:1949年,黑龙江地区共有国营、私营农场17个;全省农业基本上还是个体农
户经营,但有50%左右的农户参加了各种形式的互助组或实行换工插犋。到1956年,全省共建
成国营农场63个;组成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8280个,入社农户195.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9
.1%。工业方面:按产值计算,1949年全民和集体等公有制经济成分占80.2%,国家资本主
义经济占11.1%,私营(包括个体)经济占8.7%。到1956年底,公有制经济已占92.7%,国
家资本主义经济占7.1%,私营经济已经消灭,个体手工业者产值已不到0.1%。商业方面:
1949年,按营业额计算,国营经济占26.6%,集体经济占23.8%,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尚是空白
,私营(包括个体)经济占49.6%。到1956年底,国营经济已占51.7%,集体经济占32.3%,国
家资本主义经济占14.1%,私人(个体)经济占1.9%。
2.三大改造完成后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1957年以后,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在所有制方面追求纯而又纯的单一公有
制,使全省所有制结构日趋单一化。1958年秋,全省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仅用两个月的
时间,全省农村1万多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共组成661个农村人民公社,后经调整,到19
78年,全省农村共有人民公社1063个。工业方面:按产值计算,1957年,社会主义公有制经
济成分占92.7%,到1958年,非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成分已基本消灭。1978年,在全省工
业总产值中,国营工业占84.2%,集体工业占15.8%。在流通领域中,1957年,私人(个体)
商业约占1%;1959年,基本上消灭了私营商业;直到1978年,大体是国营、合作社商业的一
统天下。
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1983年,全省农村开始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逐步形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体制。全省农村还涌现出大批新型的合作经济、联合经营和各种各样的承包户、专业户。到
1985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户已占全省农户的98%以上,各种专业户达8万多户。在工
业方面,到1985年,个体(包括私营)工业户已达2万多户,产值近1100万元,占全省工业总
产值的0.37%。在流通领域中,按社会商品零售额计算,1978年,国营经济占71.0%,到198
5年,降为53.8%。同期,集体经济由26.5%上升到35.9%;个体(包括私营)经济由2.5%上
升到10.3%。
三、在全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36年来,黑龙江省经过不断投资建设,已经积累了相当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具有较强
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成为能够向国家提供大量商品粮、能源、原材料和机电
设备的重要基地。
全省有农业用地25144万亩,其中,耕地13127.4万亩,人均占有耕地3.96亩,居全国首
位。全省共有水库427座,总库容57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12座,中型水库43座。70年代
先后兴建的乌双引嫩、北部引嫩和南部引嫩3项水利工程,年引水量为12亿立方米,农田有效
灌溉面积达964万亩。全省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305万马力,机耕地面积占耕地面积最多时曾
达68.56%,居全国各省区的第一位。平均每一农业人口拥有农业机械动力0.75马力,高于
全国平均水平的1倍以上。全省有拖拉机24418混合台,联合收割机20311台,机引农机具332
273台。
1985年,黑龙江省农产品产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的有:大豆马铃薯、亚麻、甜菜、
奶牛和鲜奶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马匹居第二位,绵羊毛居第四位;粮食总产量居第十一位
,商品率居第一位。
黑龙江省的矿藏资源,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的是:石油保有储量居全国第一位,煤炭保
有储量居全国第四位。矿藏资源保有储量居全国第一位的还有石墨、硅线石、熔量水晶、钾
长石、玄武岩和黄粘土;居第二位的有黄金等;居第三位的有火山灰;居第四位的有铂族元
素和氟石等;居第五位的有膨润土、压电水晶和石榴石;居第六位的石棉和銦;居第七位的
有钨、钼和镉,居第八位的有珍珠岩;此外,锌居第九位;钽和陶瓷粘土居第十一位;铅锌
居第十三位。
1985年,全省有工业企业17624户,其中,大型企业115户,中型企业205户。在这些企业
中,有的是在全国较有影响的重点企业。采掘、采伐工业方面主要有:“一大油田”即大庆
油田,是全国最大的原油生产基地,年产原油近全国总产量的一半,“两大林区”即伊春林
区和大兴安岭林区,是全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四大煤矿”即鸡西矿务局、鹤岗矿务局
、双鸭山矿务局和七台河矿务局。机械工业方面主要有:“一大重型”即富拉尔基重型机器
厂,是全国最重要的冶金设备、大型化工设备和重型通用机械的生产基地,堪称国宝;“两
大机床”即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和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三大动力”即哈尔滨锅炉厂、哈
尔滨汽轮机厂和哈尔滨电机厂,是全国最大的大型电站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已能生产60万千
瓦大型火力发电机组和32万千瓦的水电设备,所生产的电站设备,占全国电站总装机容量的
1/3左右,“十大军工”,包括军用飞机、坦克、火炮、枪械等各种轻重武器和弹药生产企
业共10户,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生产的直升机和“运12型”飞机,已远销国外。东北轻合金
加工厂是我国最大的铝镁合金加工企业;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是我国建设最早的大型石油化工
企业;哈尔滨轴承厂是全国三大轴承企业之一。轻纺工业方面主要有:哈尔滨亚麻纺织厂,
该厂是东亚最大的亚麻纺织联合企业;松江胶合板厂是我国大型木材综合加工企业之一;此
外,还有“一大橡胶”即牡丹江桦林橡胶厂,是全国最大的轮胎外胎生产企业之一;“三大
造纸”即佳木斯造纸厂、牡丹江造纸厂和齐齐哈尔造纸厂;“六大糖厂”即阿城糖厂、哈尔
滨糖厂、和平糖厂、红光糖厂、友谊糖厂和齐齐哈尔糖厂;还有大庆、浩良河化肥厂等等。
1985年,采掘工业产值占全国采掘工业产值的19.3%,绝对值居全国第一位,比占第二
位的山东省高出80%以上。原油产量在1983年以前的20多年中,一直占全国总产量的一半以上
,近两年由于国内新油田生产规模迅速扩大,产量上升,黑龙江原油产量的比重才略有下降
,但1985年仍占44.27%。原煤产量进入80年代增长较快,净增2000万吨以上,在全国所居位
次由第五位升至第三位。森林采伐量一直居全国首位,原木产量自70年代末以来,基本上保
持在1600万立方米以上,1985年产量为1667万立方米,占全国的26.36%。
工业产品产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的是:居第一位的有原油、原木、货车、机引农具、
铝材、胶合板、纤维板、亚麻布和乳制品;居第二位的有天然气、汽油、柴油、发电设备、
轴承、联合收割机和啤酒;居第三位的有原煤、黄金和单项空调器;居第四位的是轮胎;居
第五位的有冶金设备、食糖和食用植物油;居第六位的是化学纤维。此外,机制纸及纸板、
量具刃具、金属切削机床、电影机械和化肥等,在全国也占有重要地位。
到1985年,黑龙江省在全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主要是以石油、煤炭、木
材为主的采掘、采伐业;以动力、重型机械为主的机械工业;以及农业中的商品粮豆生产。
黑龙江省的国民经济,由于结构不够合理,主要靠粗放型方式增长和原字号产品,国有
企业缺乏活力,省内财力偏紧,致使产值、经济效益和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的位次,自70年
代以后逐步下滑。“六五”时期,年平均增长率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分别为倒数第七位
和倒数第四位。黑龙江省全国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至60年代为上升趋
势,70年代后期以来为下降趋势。1985年同1978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所占份额下降了0.6
7个百分点,国民收入下滑了0.86个百分点,社会商品零售额下降了0.53个百分点(参见表
4—8)。
四、对全国的贡献
早在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作为革命根据地和战略后方,提供了大量人力、物力和
财力支援前线,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生产
关系的变革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并逐步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和
原油、机械、木材、煤炭生产基地。从50年代起,每年都向国家提供大量的商品粮、能源、
原材料及机械设备。1952-1985年的34年间,黑龙江省共净调出社会产品总价值额487.26亿
元,为同期国家对黑龙江省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152.1%。
1952-1985年间,黑龙江省共生产粮豆3271.2亿公斤,为国家提供商品粮1346.6亿公斤
,商品率为41.2%,除供省内需求外,净调出293.4亿公斤,占商品粮的21.8%,平均每年净
调出8.89亿公斤。除粮豆外,黑龙江省支援全国各地的农副产品主要还有:(1)马铃薯,
1957—1985年间,通过商业部门净调出19.6亿公斤,占产量的18.1%;(2)烤烟,仅1985年
,就调往外省31.9万担,销售省外55.8万担,出口4799万担,3项合计占当年收购量的70%;
(3)野生动物皮张,自50年代初至60年代中期,各种野生动物毛皮收购量的60%调往省外。
工业品调出情况是:自1960年,由大庆开出第一列车原油起,到1985年底,共净调出原
油6.32亿吨,占总产量的79.8%。原油加工产品近1/3调往省外。1985年,龙凤、哈尔滨、
牡丹江、林源和喇嘛甸等炼油厂原油加工能力770万吨,当年实际加工原油689.4万吨,产汽
油、煤油、柴油105.4万吨,调出量占产量的32.2%。1952年—1985年,全省共净调出原煤2
.68亿吨,占产量的35.5%。同期,共净调出木材2.48亿立方米,占产量的64.8%。还向全
国提供了大量的机械产品、成套设备及部分轻工业产品。主要有:(1)1952-1985年间,提
供各类电站成套设备2244万千瓦,其中,调出省外2000万千瓦,占产量的76%,占该期间全国
新增发电设备总容量的25.3%。刘家峡、新安江和葛洲坝等155处大型水力、火力发电站,都
安装有哈尔滨“三大动力厂”提供的主要设备;(2)1949—1985年,共调出货车14.2万辆
,是产量的100%,占全国新增货车的50%以上;(3)向国家提供冶金设备17.7万吨、矿山设
备10.4万吨、机床8.2万台、精密轴承3.2亿套、量具刃具4亿多件、电影机械22万台、电工
仪表700多万只以及特种钢材600多万吨、铝材60多万吨、汽车轮胎外胎1600多万条。其中,
机床、铝材、特种钢材和轮胎外胎的调出量占产量的80%以上;电工仪表、精密轴承和量具刃
具的调出量占产量的90%以上。(4)支援省外的轻工业产品主要有四大品种,即食糖、奶粉
、纸张和亚麻布。以1985年为例,当年产食糖42.4万吨,调往省外18.8万吨,占产量的44.
3%;奶粉产量4.56万吨,调往省外4332吨,占产量的近10%;纸张产量38.1万吨,调出量占
产量的60%;亚麻布产量3519万米,调出量占产量的90%;此外,调出的还有铅笔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