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随着原松江省和原黑龙江省体委的建立,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
、鹤岗市及部分县即先后建立起市、县体委。1954年,松江省、黑龙江省合省后,又有一批
县级体委建立。至1958年,在迎接第一届全国运动会的推动下,黑龙江省所辖松花江、嫩江
、合江、牡丹江、黑河5个地
区(行署)、9个市、62个县全部建立起地、市、县级体委。
60年代初期,在各级政府机构调整中,有少部分县级体委与教育科合署办公。1963年后
,又逐步单独办公。1966年后,地、市、县体委陆续恢复。
到1985年,省内各地、市、县均建立有体委机构。另外,哈尔滨铁路局和黑龙江省农场
总局亦分别建立有体委机构。
50年代初期,各市体委主任由当地党政有关领导兼任,有的配有专职副主任,有的设有
办公室,配有专职负责人或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各县体委主任亦由当地党政有关领导兼
任,少部分县配有专职副主任,大部分县配有专职干部。1955年后,各市体委机构逐渐健全
,分别配有专职副主任若干人。1973年各级体委恢复后,各县体委均配有专职副主任。从19
75年起,各地、市、县体委,不再由党政有关领导兼任主任,并配有专职主任。
1954年至1985年间,各地、市、县体委机关编制及职工人数:
1954年—1960年期间:哈尔滨市20—30人,齐齐哈尔市10—15人。松花江、嫩江、合江
、黑河、呼盟、大兴安岭地区,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伊春市5—7人,其
余市、县平均1—2人。
1961年—1971年期间:哈尔滨市20—25人,齐齐哈尔市15—20人。松花江、绥化、嫩江
、合江、牡丹江、黑河、呼盟、大兴安岭地区,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伊
春市平均7—9人,其余市、县平均2—3人。
1972年—1980年期间:哈尔滨市25—30人,齐齐哈尔市15—20人。松花江、绥化、嫩江
、合江、牡丹江、黑河、呼盟、大兴安岭地区,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伊
春、大庆市平均8—12人,其余市、县平均3—4人。
1981年—1985年期间:哈尔滨市30—40人,齐齐哈尔市25—35人,牡丹江、佳木斯市20
—25人。松花江、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地区,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伊春、大庆
市平均8—12人,其余市、县平均3—5人。
黑龙江省最早建立市级体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是哈尔滨和齐齐哈尔两市。1957年,哈尔滨
和齐齐哈尔市分别建立市国防体育俱乐部,各有职工编制32人和12人。
1958年,为迎接第一届全国运动会,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3市成立体育训练班(简
称体训班)。哈尔滨市体训班有职工编制67人,运动员编制246人。齐齐哈尔市体训班有职工
编制48人,运动员编制160人。牡丹江市体训班有职工编制20人,运动员编制100人。当年,
牡丹江地区在7个县中并建有7所业余国防体育俱乐部,有职工编制17人。
1959年是全省体育事业大发展的一年,也是各地、市、县体委事业机构建立较多的一年
。继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3市之后,又有佳木斯、鹤岗、鸡西、伊春、双鸭山5个市和
松花江、黑河两个地区分别成立起体育训练班。其中,佳木斯市体训班有职工12人,运动员
110人;鹤岗市体训班有职工5人,运动员40人;鸡西市体训班有职工15人,运动员60人;伊
春市体训班有职工16人,运动员80人;双鸭山市体训班有职工5人,运动员30人;松花江地区
体训班有职工8人,运动员40人;黑河地区体训班有职工15人,运动员60人。共有体训班7个
,职工76人,运动员420人。1959年,有松花江、黑河、合江3个地区和鹤岗、鸡西、伊春、
双鸭山4个市建立起24所国防体育俱乐部,职工83人。其中,松花江地区建12所,有职工32人
,黑河地区建3所,有职工13人,合江地区建5所,有职工15人,鹤岗市、鸡西市、伊春市、
双鸭山市各建1所,各有职工5人、5人、8人、5人。哈尔滨市有一批体育场馆建成,正式设置
一批场馆事业单位。其中,体育场3个、职工50人,游泳馆2个、职工22人,滑冰场1个、职工
7人,体育馆1个、职工6人,共7个单位,有职工编制85人。1959年,松花江地区建成体育馆
1处,有职工5人,合江地区建成体育馆2处,有职工12人,鹤岗市建成体育馆1处,有职工10
人,双鸭山市建体育馆1处,有职工10人。共建体育馆5处,有职工37人。
1960年,除牡丹江市建航空俱乐部1所,职工32人外,有9个地、市建起青少年业余体育
学校。其中,哈尔滨市12所,职工51人,齐齐哈尔市5所,职工35人,牡丹江市4所,职工12
人,佳木斯市2所,职工8人,鹤岗市4所,职工4人,鸡西市1所,职工4人,伊春市1所,职工
9人,双鸭山市1所,职工4人,松花江地区5所,职工12人。共建35所,职工139人。
1961年,齐齐哈尔和佳木斯航空俱乐部分别建立。齐齐哈尔航空俱乐部有职工26人,佳
木斯航空俱乐部有职工18人。牡丹江地区、嫩江地区共建体育馆3处。其中,牡丹江地区2处
,有职工21人,嫩江地区1处,有职工19人。嫩江地区并建成青少年业余体校1所,有职工2人
。
1962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各地、市、县体育事业机构进行
适当调整。哈尔滨市国防体育俱乐部由7所减少到1所,职工由44人减少到32人,哈尔滨市体
训班职工由67人减少到46人,哈尔滨市体育场职工由50人减少到32人。合江地区的国防体育
俱乐部由5所减少到1所,职工由15人减少到7人,体训班职工由12人减少到5人,运动员由11
0人减少到15人,体育馆职工由12人减少到9人。黑河地区的国防体育俱乐部由3所减少到1所
,职工由13人减少到7人,体训班职工由15人减少到5人,运动员由60人减少到15人。鸡西、
伊春、双鸭山3市和松花江地区体训班停办,伊春市业余体育学校停办。齐齐哈尔市业余体校
由5所减少到4所,职工由35人增加到38人。齐齐哈尔市体训班职工由48人减少到27人,运动
员由160人减少到81人。
在1962年的调整中,有些地、市的体育事业机构也有所增加。齐齐哈尔建成体育场1处,
有职工15人。嫩江地区业余体校由1所增加到3所,职工由2人增加到6人。合江地区业余体校
由2所增加到3所,职工由8人增加到20人。黑河地区新建业余体校2所,职工8人。
1963年和1964年两年中,省内各地、市体委事业机构和人员无增无减,保持1962年的状
况。1965年,将齐齐哈尔航空俱乐部收归省体委直接领导,佳木斯航空俱乐部撤销。哈尔滨
市游泳馆交哈尔滨市总工会。1965年,松花江地区所属安达市划归新增设的绥化地区。安达
市体育馆1处、国防体育俱乐部1所同时划归绥化地区。绥化地区建业余体校4所,职工12人。
当年,牡丹江市增建体育场1处,有职工7人,业余体校由5所减到4所,职工由17人增加到21
人。鸡西市新建体育馆1处,职工4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地、市体委被军事接管,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被撤
销或打乱,但编制仍然保留,直到1969年无增无减。1969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划归
黑龙江省。呼盟体委有体育场5处,职工8人,体育馆2处,职工10人,业余体校3所,职工17
人,体工队1个,职工4人,运动员16人。
1970年,在省成立“体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只设置省体工大队(职工编制47人、运动
员编制108人)的情况下。各地、市体委的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几乎全部撤销。其中,哈尔滨
市只保留体训班(体工队),有职工编制19人,运动员编制96人;齐齐哈尔市只保留体工队
,有职工编制19人,运动员编制66人;牡丹江市只保留体工队,有职工编制4人,运动员编制
16人;合江地区只保留体工队,有职工编制4人,运动员编制16人;呼盟只保留体工队,有职
工编制4人,运动员编制16人。除此,嫩江地区、松花江地区、黑河地区和鹤岗、鸡西、双鸭
山市的体育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全部撤销。
1970年,根据省革委会的要求,在部分地、市建立群众体育辅导站。其中,哈尔滨市建
1处,有职工40人;齐齐哈尔市建1处,有职工21人;牡丹江市建1处,有职工10人;呼盟建3
处,有职工17人;合江地区建2处,有职工9人;伊春市、鹤岗市、鸡西市、双鸭山市各建1处
,各有职工4人。大庆市建1处,有职工2人。全省共建13处,共有职工115人。当年,松花江
地区建有一处滑雪场,有职工2人。大兴安岭地区建1处业余体校,有职工2人。
1971年,各地、市体委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1970年基本相同,即哈尔滨、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市和呼盟地区各有一个体工队,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
木斯、大庆、鹤岗、鸡西、伊春、双鸭山市和呼盟地区共有13个群众体育辅导站,松花江地
区有一处滑雪场,大兴安岭地区有一所业余体校。上述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一直保持到1975
年。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市体工队的运动员人数略有增加。从1972年起,各地
、市、县体委陆续恢复。到1976年,各地、市、县体委直属单位均有所恢复和发展。1976年
省编委重新为各地、市体委下达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较1969年均有所增加。其中:
哈尔滨市体育场由4处增加到7处,职工由35人增加到62人,业余体校由6所增加到8所,
职工由49人增加到55人。
齐齐哈尔市体育场由1处增加到2处,职工由15人增加到28人,业余体校由4所增加到5所
,职工由34人增加到40人,体工队职工由34人增加到39人,运动员由81人增加到100人。齐齐
哈尔航空俱乐部重新组建,职工编制30人。
牡丹江市体育场从1外增加到3处,职工由7人增加到22人,体育馆由1处增加到5处,职工
由8人增加到13人,业余体校由4所增加到11所,职工由21人增加到50人,体工队职工由11人
增加到15人,运动员由25人增加到36人。
嫩江地区业余体校由3所增加到12所,职工由6人增加到41人,新增体育场、体育馆各2处
,共有职工编制9人。
合江地区业余体校由2所增加到16所,职工由15人增加到59人,体工队职工由5人增加到
15人,运动员由15人增加到36人,另新增体育场4处、体育馆2处,共有职工编制28人。
黑河地区业余体校由3所增加到7所,职工由9人增加到21人,新增体育场1处,职工5人。
鹤岗市新增体育场1处,职工4人,新增业余体校1所,职工6人。
鸡西市业余体校由1所增加到2所,职工由4人增加到16人。
伊春市新增体育场、体育馆各1处,各有职工11人,新建业余体校4所,有职工28人。
双鸭山市新建体育场1处,有职工2人,业余体校由1所增加到2所,职工由3人增加到14人
。
松花江地区体育场由1处增加到3处,职工由1人增加到5人,滑雪场(1970年建)由1处增
加到3处,职工由2人增加到14人,业余体校由3所增加到12所,职工由8人增加到43人,新建
体育馆1处,职工3人,并建体工队(地区滑雪队)有职工编制12人,运动员编制26人。
绥化地区体育馆由1处增加到2处,职工由5人增加到9人,业余体校由4所增加到13所,职
工由12人增加到47人,新建体育场2处,有职工6人。
呼盟地区业余体校由3所增加到13所,职工由17人增加到40人,新建国防体育俱乐部(军
事体育学校)1所,有职工4人。
大兴安岭地区业余体校由1所(1970年建)增加到5所,职工由2人增加到28人,新建体育
场1处,职工3人,新建国防体育俱乐部(军事体育学校)1所,有职工7人。
1970年,部分地、市、县体委建立的13处群众体育辅导站,办到1975年,1976年全部停
办。
各地、(包括各县)体委的上述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至1979年底,增减变化不大
。这一期间,只有牡丹江市于1979年新增滑冰场1处,有职工编制9人,松花江地区于1979年
撤销滑雪队(改为省滑雪队),其它各地、市仍保持1976年的编制数。
从1980年到1984年这一期间,各地、市体委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发展变化情况是:
哈尔滨市于1984年增设滑雪场1处,体育馆由1处增加到2处,业余体校由8所增加到10所
。机构由20个增加到24个,职工由205人增加到220

人(其中,滑雪场增2人、体育场增2人、体育馆增3、业余体校增8人)。
齐齐哈尔市体工队运动员1981年由89人增到100人,1982年航空俱乐部职工由30人增加到
35人。职工总数由219人增加到224人。
鹤岗市体工队职工1984年由5人增加到8人,运动员由8人增加到14人。
绥化地区于1984年增加体育馆1处(由2处增加到3处),职工由9人增加到20人,业余体
校职工增加5人(由52人增到57人)。
大庆市于1982年设体工队,有职工10人,运动员74人。
另外,呼伦贝尔盟于1981年划回内蒙古自治区,呼盟体委及其直属事业机构不再属于黑
龙江省体育系列。
至1985年,黑龙江省各地、市体委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总数为172个,人员编制总数为1
814人(其中,职工1149人,运动员665人)。
各地、市体委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见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