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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俄国领事馆

  一、俄国驻哈尔滨总领事馆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俄国政府批准在中国东北营口设立领事馆,其辖区包括黑 龙江地区。同年7月19日,俄国政府又批准在吉林、黑龙江两地区设立外事交涉员,享受领事 权。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日本及西方各国纷纷筹划在哈尔滨设立领事机构。俄国于 1906年11月,派俄国驻库伦领事刘巴(ЛЮба·ф(或译为柳巴、留巴等)赴东北调查局 势。根据刘巴的报告,俄国政府于12月,19日决定在黑龙江省内增设领事机构。1907年(清 光绪三十三年)1月14日,俄国驻哈尔滨总领事馆开馆。初时总领事馆设在中东铁路局。后迁 吉林街新建馆舍,又在道里十二道街设有副领事办公处。俄国总领事馆从建立起,就和中东 铁路当局发生矛盾。在俄国政府内部,总领事馆由外交部领导;中东铁路则由财政部领导。 而且从筑路起,中东铁路就不是一个纯商业机构。俄国政府把铁路界内的行政权与监督权都 交给了中东铁路。凡路局与中国当局发生的交涉事宜,均由中东铁路负责,总领事馆无权过 问。因此总领事馆与中东铁路之间发生内讧①(①霍尔瓦特给彼得堡总公司电报3790号。) 。后来俄国政府为保证其制订的中东铁路地带民政条款得以实施,曾做出具体规定,要求俄 国在东北各地的领事馆要对中东铁路给以支持和援助。即使对中东路官员行为合法性产生怀 疑时,也不得片面采取行动,而只能向外交部报告。为缓和外交、财政两部的矛盾,俄国政 府改由中东铁路首脑霍尔瓦特(Л·Л·Хорват)兼任驻哈尔滨总领事,使两方矛盾 得以缓和。但又给对外交涉带来很大不便。因此,从1909年(清宣统元年)7月起,中东铁路 首脑不再兼任总领事,于是原有矛盾再度发生。后来俄国政府为了强化中东铁路的权力,明 确规定,有关中东铁路的交涉全由中东铁路首脑负责,总领事馆则在交涉完成后,出面签署 文件,履行必要的政府间的手续。
    1917年3月,俄国二月革命发生时,总领事去职,只由两名副领事负责。而其中的一个副 领事自杀,另一个副领事宣布效忠克伦斯基政府①(①《远东报》1917年12月20日。)。同 月30日,北京政府承认了俄国新政府,俄国驻哈尔滨总领事馆仍为资产阶级分子所把持。
    同年11月7日俄国发生十月革命,克伦斯基政府被推翻。俄国的革命风暴波及哈尔滨。哈 尔滨俄人中的工人、士兵、布尔什维克党人成立了城防委员会,并派普拉诺夫为驻哈尔滨总 领事。原俄国总领事馆曾谋划调用中国军队保护,没有调成。原副领事波波夫只好在12月19 日,逃入吉林铁路交涉总局内。12月18日,哈尔滨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人留金②(②留金原 为俄军中的一名军官,布尔什维克党人。1917年10月革命时期为哈尔滨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 领导的武装力量负责人。)领导的城防委员会军队被中国地方政府遣散出境,俄国总领事馆 才又开始活动。
    1920年9月23日,中国政府停止给予俄国公使、领事以使领待遇。9月27日,俄国总领事 馆发表声明,宣称:“9月23日,中国大总统明令发表停止俄使领馆待遇,并通电本埠华员保 护俄侨生命财产,至于中东路租界内之俄人,亦有相当保护办法。为此布告俄人知悉,自本 日起,本署停止办公。”③(③《远东报》1920年9月28日。)原副领事波波夫又向中东铁路 界内俄国商民发出通告,除声明辞职外,并表示对俄国侨民之生命财产,不再负责保护。但 俄国总领事馆迟至当年12月8日,才向哈尔滨交涉署移交了总领事馆的房屋、案卷,最后闭馆 。
    
    
    
    二、俄国驻黑龙江省境内其他城市领事馆
    (一)俄国驻齐齐哈尔领事馆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俄国派科洛特科夫(H·H·Коротков)为外交部 代表(亦称交涉员,被授与领事权),负责对黑龙江地区的交涉(吉林方面为刘巴)。1907 年(清光绪三十三年)5月23日,俄国在齐齐哈尔设立了领事馆。地址今齐齐哈尔龙沙公园一 角,原建筑的一部分在现园内,一部分在现园外为民宅①(①黑龙江省档案馆27-10-15号 。)。
    1920年9月,中国政府与俄国断绝外交关系,停止俄国使领待遇后,该馆于1920年9月27 日宣布闭馆。房屋与财产由中国地方警务部门接收。
    (二)俄国驻黑河(瑷珲)领事馆
    俄国在黑河设立领事馆以前,也派一名俄国外交部的代表,负责对华交涉。1911年(清 宣统三年)9月30日,始正式在黑河设立领事馆。地址在今黑河市新华路。
    俄国驻黑河领事馆级别较低,为副领事馆,历届领馆的主要官员均为副领事① (①黑龙 江省档案馆271-15号。)。1920年9月,中俄断绝外交关系后于9月27日关闭。房屋与财产均 由黑河地方当局接收、保管。当1924年苏联在黑河设立领事馆时,黑河地方当局将原俄领事 馆房屋及财产全部移交给苏联驻黑河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