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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苏联商务代表处

  1924年北京政府与苏联建交后,苏就在哈尔滨设立了商务代表部,在黑龙江、吉林两省 的各经济单位,均由该部领导。该部设10个分输出部,包括罐头、果物、烟草、工业品、药 品、矿物及硅石技术品、木材、矿物性燃料等①(①《北满概观》,哈尔滨满铁事务所编, 汤尔和译,193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31年前后,代表部利用与中东路的特殊关系,扩 大了苏联产品销量,并吸收了一部分苏联侨民手中的游资,以加强商业活动。1931年的贸易 额达3000万日元②(②《北满概观》,哈尔滨满铁事务所编,汤尔和译,1933年商务印书馆 出版。)。
    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中国东北后,商务代表部于1935年12月31日被日本占领当局封闭。
    1945年8月,苏军进驻哈尔滨以后,苏联的一些商业、金融、文化机构纷纷建立。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苏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代表处哈尔滨分处正式成立。该处受苏联 对外贸易部领导,其主要任务为:协调及经理驻哈尔滨苏联各商业机构的工作①(①黑龙江 省档案馆158—1—23、77号。)。1951年11月21日,苏联一部分在黑龙江省的企业财产移交 给中国,包括远东运输公司、远东银行、苏联影片公司等。这些企业的财产分布于哈尔滨、 牡丹江、齐齐哈尔、一面坡、海伦等地,共169个。其移交的企业、房产,在移交后有一部分 仍由苏方租用。1953年,这些租用部分也移交给中国。财产移交后,商务代表处的任务主要 是负责办理对华贸易,包括中国对苏联出口货物的产品检验、检疫等日常商务活动。
    1949年该处恢复后业务最发展时,曾有工作人员11人,有处长、主任等官员,先后担任 处长的有达尼洛夫(E·Г·Данидов)、赛柴夫(Ю·B·Cычев)、沙鲁宁(К ·H·Щарунин)等②(②黑龙江省档案馆158—1—277、477、128号。)。
    商务代表处于1958年撤销,只留下一个工作人员并入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内,作为领 事馆一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活动。
    此外,苏联还曾在哈尔滨设立过“苏联国家经济联络局驻哈尔滨分处”。最后一任处长 为费多连柯(Д·H·Федоренко)。此机构于1958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