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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侨民银行

  黑龙江地区境内外国银行出现的第一家是华俄道胜银行,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7月 ,在哈尔滨香坊成立①( ①华俄道胜银行成立于1895年,总行设于俄国彼得堡,成立时资本 共600万卢布,其中俄资占3/8,法资占5/8。1896年在俄国拉拢下,中国出资500万两库平 银入股,按当时比价折算,合756.2万卢布,超过俄法资本总和,但董事会中中国无一名董 事而大权操在俄人手中,因此名为合资实为外国银行。)。
    1908、1910两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宣统二年)又有俄国资本的第一借款公司、第二借 款公司两家金融公司在哈尔滨道里成立。自1912年起,几乎每年都有一家甚至是几家外国银 行开办。这些银行或保险公司几乎全部设在哈尔滨。只有极个别的在满洲里、海拉尔设有分 支机构。1912年,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道里地段街开办,同年开办的还有法国储蓄会第四分 会。1913年,第二家日资银行龙口银行也开始营业。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第三家日 资银行松花银行也正式开办。1915年,英国资本的汇丰银行在道里水道街(今兆麟街)开设 了分行。1916年日资银行中最大的一家银行——朝鲜银行,在哈尔滨道里地段街开办,同年 还在道外设立了派出机构。1917年内虽无新的外资银行成立,而且第一借款公司倒闭,但它 立即改组为道胜银行的道里分行,道胜银行还于次年在道外设立了代办处。1918年,俄国高 尔察克政府的西伯利亚银行也在哈尔滨开设了分行。1919年有3家外资银行在哈尔滨开业。其 中美资2家:美国通商银行分行、中美慈业银行。日资1家,为东洋拓殖株式会社。1920年开 办的两家银行,均为日本资本,一为日本储金信托株式会社,一为日本实业银行,它们先后 于5月11、12日两天内开张。美国花旗银行分行、远东犹太银行创于1922年,苏联远东银行, 创于1923年6月。1924年日资正隆银行在哈尔滨开设了出张所。1929年有两家外资银行营业: 一为英国的麦加利银行,一为法亚银行的道里支行。
    据统计,黑龙江地区内外资银行自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至1931年开设过60多家, 大部分设在哈尔滨。只有少数俄、日银行设在齐齐哈尔、满洲里等地。这些银行属于俄人资 本的28家、日资的20家、美资的5家、法资的4家、英资的2家,苏联、比利时、意大利、法国 各2家①(①参见赵德玖《帝国主义对哈尔滨投资初探》,原载《黑龙江史志》1986年第二期 31页。)。此外,还有外资保险公司60多家,其中仅英国资本的就有28家。
    这些外国资本银行,资金雄厚。华俄道胜银行的资金总额达5800万卢布。美国花旗银行 哈尔滨分行的资本也有1200万日元。汇丰银行的资金为900万日元。据统计,各国银行的资本 和资产至少有1.6亿日元②(②参见赵德玖《帝国主义对哈尔滨投资初探》,原载《黑龙江 史志》1986年第二期31页。)。这些外资银行,特别是其中几家重要银行,凭借雄厚的资本 和不平等条约所取得的特权,垄断金融市场,阻碍了中国的民族金融业的发展,摧残了刚刚 起步的黑龙江省民族工业。
    华俄道胜银行成立时,虽有中国的股本500万两(库平银),但实质上是一家俄、法银行 。俄国政府颁布的《华俄银行条例》中就规定,该行不仅负责在中国的一般银行业务,还负 责代收中国各种税收,经营与地方及国家有关系的企业,铸造中国政府许可的货币,代还中 国政府募集公债的利息,敷设中国境内的铁道和电线等③(③见《东北国际约章汇释》132页 。)。这就不仅掌握、控制了中国政府的税收,而且深入中国国民经济领域。
    这些外资银行发行钞票,掠夺中国的资源。华俄道胜银行存在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发行 的俄国纸币,竟高达4亿元之多①(①《哈尔滨文史资料》九、32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哈 尔滨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1918年,俄国十月革命后,虽无法再发行罗曼诺 夫王朝和克伦斯基的钞票,但1918年又与中东铁路合谋,发行了霍尔瓦特票2000万卢布。日 本朝鲜银行、正金银行也大量发行钞票。自1918年至1927年的10年中,两银行在中国东北发 行的钞票共达41295.6万日元②(②据《哈尔滨文史资料》九、101页附表统计。),其中很 大一部分流通于黑龙江省境内。俄国纸币最后因贬值成为废纸,而日本则用纸币换走了大量 的中国物资和金银。
    外资银行利用存放款,不仅支持了外资进出口贸易,而且支持了外资工商业,打击了中 国民族工商业,阻碍了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据1926年至1931年哈尔滨的正金、朝鲜、东 洋拓殖、正隆、哈尔滨、实业等6家日资银行的统计,存款总额为6362.5万日元。而放款总 额却高达11371.4万日元(除银行固有资本和存款外,多出的贷款,显系来自印制钞票)。 正因为有外资银行的支持,外人在黑龙江省的投资不断增加。1928年至1929年度,输入哈尔 滨的日本商品占当地输入总额的30%;输出额占当地总输出额的25%。当时的报刊就指出过: “哈埠日商,遇有需要款项时,无论借贷抵押……苟有正当用途,各银行无不充分援助。” 正因为有日资银行的支持,在俄国经济力量削弱以后,日本资本成为左右黑龙江省出口贸易 的重要势力。
    外国银行特别是英美银行和日本银行,还操纵外汇汇率。英国的汇丰银行哈尔滨分行, 曾经有5年(1921年至1925年),每日公布外汇牌价。由于该行操纵外汇牌价,使中国方面损 失大洋3189万元。1927年一年,哈尔滨的日资银行收汇18185.7万日元,付汇16665.2万日 元。通过大量国内外汇兑,不仅收取了大量汇费,占用巨额在途结算资金,而且左右外汇牌 价③(③《哈尔滨文史资料》九、102页。《中东经济日刊》七卷七号。)。
    日资的另一手法,即向中国工商业者贷款,利用日本金票与中国货币的比价涨落,盘剥 中国厂商。它们在一个时期,向市场大量投放日本金票,使金票与中国钞票的比价低落或接 近,日资银行趁机放出贷款,过一个时期,日资银行又抽紧银根,各行均不放款,到期的贷 款也不允许延期,这样金票与中国货币的比价又飞速提高,差额加大。中国厂商无形中受到 了很大损失。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中国东北期间,实施了对金融企业的全 面垄断。除日资银行外,其他外资银行被逼迫先后关闭,只余一家较小的犹太国民银行继续 营业。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以后,苏联远东银行恢复营业,主要任务是为红军办理银行 业务。1951年关闭,房产移交给中国地方政府。
    犹太国民银行在新中国成立后继续营业。在外侨大批离境以后,营业不振,于1959年7月 报请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