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国际共管中东路始末
1918年6月18日,哈尔滨俄人“护国法团”、“国民自由党”、“远东会议”等各种资产
阶级政党、社团以及原俄国议员们集会,呼吁协约国出兵,干涉远东各地的苏维埃政权。8月
1日,首批日本干涉军500人,途经哈尔滨市开往西伯利亚。8月23日,中国北京政府派陆军第
九师参战。10月上旬,英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干涉军也陆续到达中国东北。10月23日,
美国干涉军200人,在海参崴登陆。
早在协约国进入西伯利亚以前,美国方面就计划攫取中东路。8月29日,吉林督军孟恩远
曾向北京政府报告说,协约国正在海参崴开会,美国代表在会上提议,将中东路、西伯利亚
铁路交美国管理,此提议遭到与会各国的反对。与此同时,日本也想插手中东路。8月31日,
中东路理事会中方代表王景歧向北京政府报告他与日本领事会晤时,日本领事即透露了美国
有插手中东路之意,并认为美国这一举动“似非两国之福”。同一天,中国驻美国公使顾维
钧则在给北京的急电中说,美国方面认为中东路对西伯利亚的军事运输非常重要,日本正在
沿途布置军队,准备夺取这条铁路。美国政府建议把中东路交由美国驻西伯利亚铁路委员会
派人监管。因这些人均是前俄国政府聘用的,薪俸可仍由俄驻美大使馆支付,所以名义上交
美国专家管理,实际上仍由俄国控制,与合同并无不合。如果由中国自己管理,定与日本发
生冲突,不如先交该会管理,战后再处置该路。美国政府还表示愿意负责与日本等国协商。
顾维钧建议采纳美国方案。9月6日、12日,美国驻华代办马克谟,两次会晤外交总长陆征祥
,要求实行美国方案,并称已征询各国意见。中国外交总长答复说,日本曾与霍尔瓦特会晤
,但未得到霍尔瓦特的同意,因此不能认为日本同意美国代管。
9月16日,马克谟再晤陆征祥,提出一个新方案,组织纯技术的委员团,改善中东路的状
况,“一俟协约国之目的达到,该团即可立即解散”。由于日本方面的反对,中国仍不敢接
受美国方案。在哈尔滨,吉、江两省的军政大员,不断致电北京国务院,要求对日、美争管
中东路事早日确定应付方针。12月24口,美驻日大使莫里斯到达海参崴,准备参加即将举行
的七国会议。1919年1月15日传出消息说,中东路将实行国际共管。但中国外交部对此仍无适
当对策,只在答复吉、江两省建议增加中东路兵力的电报时表示,国际共管之举,未征得中
国政府同意,中国将坚决反对。1月29日,莫里斯赴西伯利亚,与西伯利亚旧俄国残余势力的
临时政府筹划国际共管问题。2月17日,驻北京的日、美两国公使将已拟妥的《共同监理东省
与西伯利亚铁路协定》交给北京外交部。中国北京政府在既成事实面前,同时在日、美两国
的压力下,最后确定了有限度妥协,即“保留护路权”的方针。2月28日,中国政府决定派驻
俄公使刘镜人、川粤汉铁路督办詹天佑为代表,参加七国会议。
3月5日,协约国监管西伯利亚铁路和中东铁路委员会在海参崴召开。中国代表在会上发
言,反对国际共管。3月14日,中国代表为日、美两国所逼,在由中国军队护路、外国不得干
预的前提下,同意由七国共管。于是由日、美、英、法、意、俄、中国七国代表组成的国际
监管委员会成立。俄国代表乌斯托罗果夫为会长,美国工程师司梯芬斯为技术部长,有权指
挥路政。委员会决定把技术部设于哈尔滨,军事运输部设于海参崴。3月15日,技术部在哈尔
滨正式成立,中国铁路专家詹天佑为技术部的中国代表。技术部当天宣布,从即日起监管中
东路。4月26日,监管会决定采取相应措施,以改善中东路的运输状况。
监管会成立后,日本并未停止反对国际共管和中国护路的活动。8月14日,日本以一面坡
日商遭到土匪抢劫为借口,企图出兵中东路,只是由于各国的反对,才未敢贸然进兵。10月
,日本军方又煽动旧俄军将军谢苗诺夫的军队,从满洲里强行开入哈尔滨,企图夺取护路权
,遭到中国政府强烈反对。
自1920年起,远东地区苏俄布尔什维克的武装力量日益增强,军事上不断取得胜利。从
是年4月起,美、英、法、意及中国等国的干涉军,陆续从远东地区撤出,只有日军不肯撤出
。后来由于苏俄红军的胜利,日军才不得不撤退。但撤下后,又驻扎在中东路沿线,不断干
涉路政,并侵犯中国主权。
进入1921年,远东形势已发生很大变化。早从1920年12月起,中苏两国就开始谈判恢复
邦交事宜。1921年1月9日,中东路督办宋小濂与远东共和国交通部长沙托夫,在满洲里签订
了《中东路与贝加尔铁路临时交通办法》。2月28日,又与赤塔铁路局签订了《共同使用满洲
里车站合同》。3月7日,黑龙江省与苏俄远东政府签订了《开通边界章程》。4月,两国开始
互换邮件。5月,双方又签订了《铁路联运协定》。由于中苏日益接近,美国插手中东路已不
可能,于是便着手进行新的国际共管计划。
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在华盛顿召开了由中国、日本、英国、美国、法国参
加的“太平洋会议”,以解决日、美、英三国争夺各自在亚洲的利益引起的矛盾。会议从1月
9日起,开始讨论中东铁路问题,前后举行过7次会议。美国代表在会上力图通过由美国起草
的国际共管中东路的方案。中国代表发言拒绝美国方案,指出中东路修在中国领土上,无论
按新合同或旧合同,主权都在中国,任何其他国家都无权干涉。美国代表又提议将技术部改
组为财政部,由它来监管中东路财政,兼管警察和宪兵。中国代表指出,技术部并不是根据
合同产生的,没有另行改组并干涉路政的理由。中东路是中俄合办的,从法律意义上讲,只
有中俄两国有处置该路的权利,俄国并无代表参加本次会议,所以会议无权就中东路作出任
何决议。
由于日本与法国的态度消极,加上中国坚决反对,最后会议决定不再讨论中东路共管问
题,但附带两个条件:一是中国必须设法改善护路工作,聘用职员要慎重,用款要节约;二
是中国对中东路股东中的外国债权人负责,有权益的各国保留将来要求中国负责保护他们利
益的权利。
2月2日,“太平洋会议”通过的《关于中东路的决议》,即在上述两条基础上,承认由
中国代管中东路。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又积极与苏俄及远东政府方面进行接触,商讨解决中
东路问题。但直到10月26日,日本才被迫由西伯利亚及中东路沿线哈尔滨等地撤出了它的全
部军队。这样,按1919年协定规定,协约国军队既已撤退完毕,协约国监管西伯利亚铁路和
中东铁路已无必要。因此,11月1日,监管委员会技术部在哈尔滨市举行了会议。会上通过技
术部长、美国工程师司梯芬斯的提案,决定自即日起,撤销技术部和它所属的各委员会。司
梯芬斯在同月24日离开哈尔滨回国,国际共管中东路宣告结束。
公开的国际共管活动虽然停止,但几个西方大国仍在积极活动,企图夺取中东路。1923
年3月22日,华俄道胜银行就伙同在北京的美、法等国银行团派代表来哈尔滨,筹划把中东路
置于国际银行管理之下,甚至企图拍卖中东路。直到1924年中苏共管中东路,才最后断绝了
美、法等国的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