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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奉俄协定》的签订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第二天,即11月8日,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和平法令》 ,阐述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政策的原则基础。11月9日,发表《公布秘密外交文件声 明》,宣布将着手公布沙皇政府和克伦斯基政府对外政策方面的秘密文件,借以“把秘密外 交连同它的阴谋和谎言一起铲除”。12月3日,列宁在《告俄罗斯与东方全体伊斯兰劳动人民 书》中,更明确宣布,废除沙皇政府所签订的和东方各国缔结的一切不平等条约,放弃沙皇 在这些国家里所享有的特权。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北京政府驻俄公使刘镜人与苏维埃政权的 代表,自1918年初起就两国关系问题,进行接触。2月5日这一天,刘镜人曾两次向北京报告 中俄会谈情况。
    与此同时,苏俄代表曾召见中东铁路公司会办文哲里,提出苏俄政府对中东路的态度, 包括中东路必须服从新政府,撤退俄军,改良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章程,修改中东路管理章程 ,召回霍尔瓦特,另派局长等。因中东路与道胜银行有关,道胜银行已收归国有,中东路亦 应收归国有。后来由于国际和苏俄国内形势的变化,北京政府于同年3月,命刘镜人停止交涉 。4月,双方代表曾在赤塔再次接触,苏俄方面曾表示准备将中东路各地行政权先交还中国。 但后来会谈再度中断。
    1919年7月25日,苏俄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发表第一次对华宣言,宣布废除一切旧条约 ,放弃一切特殊权利,包括治外法权在内,放弃庚子赔款,并“废除一切帝俄政府所剥夺中 国之蒙古及其他地区之一切权利”。
    1920年9月,中国原驻俄国鄂木斯克政府的军事代表张斯麐到达莫斯科,与苏方代表举行 谈判。谈判开始尚为顺利,后来北京政府由于受到英、美等国的压力,于9月28日,下令中国 代表停止谈判。10月2日,中国方面与道胜银行方面达成了协议,暂由中国代管中东路。10月 27日,加拉罕发表了第二次对华宣言,宣布“昔日俄国政府与中国政府所订条约均为无效, 废弃一切兼并中国之土地及中国的一切让与”。10月31日,中国代表与苏俄代表举行最后一 次会谈。11月2日,列宁还亲自接见了张斯麐等。此后,由于蒙古问题,北京政府在对苏俄关 系上仍采取观望态度。1921年12月,苏俄的第一个代表团到达北京。双方就中东路等两国关 系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洽商。1922年1月28日,双方就中东路问题取得了4点共同意见:“( 1)中东路由中国政府特设机关管理。(2)俄人股份由中国酌定时价于今后5年内归还。(3 )该路未完全收回以前,苏俄、远东两政府得派委员参与路政。(4)该路所负外债,由中国 负担,并由中国、苏俄、远东三政府共同设清算局整理之。”由于列强诸国的反对,北京政 府宣称,必须待华盛顿九国会议之后,才能进一步商谈。
    1922年8月,苏俄代表越飞到达北京,受到各界的热烈欢迎。9月2日,越飞向北京外交部 递交了一份照会,建议根据1919年和1920年加拉罕的两次声明,进行谈判。由于苏俄在蒙古 问题上支持外蒙亲苏俄势力,脱离中国,遭到北京政府的激烈反对。此后,双方通过照会进 行辩论。11月5日,越飞声称:“即使俄国把中东路的所有权交给中国人民,这也不会取消俄 国在这条铁路上的利益,因为它是西伯利亚大铁道的一部分,并且是联络俄国的一部分领土 和另一部分领土的。”①(①马士·必亨利著《远东国际关系》(下)1975年商务版。)
    12月28日,越飞更明确表示:1919年苏俄对华宣言中放弃中东路权利,并非无条件交还 中国。1923年1月,越飞赴上海会晤孙中山后应日本东京市长后藤新平子爵的邀请,赴日本治 病,并进行日苏谈判。中苏谈判暂停。3月26日,北京政府任命前参议院副议长王正廷为新成 立的“中俄交涉事宜公署”负责人,筹办中苏交涉事宜。6月6日,在哈尔滨设立了“筹办中 俄交涉事宜公署驻哈尔滨办事处”,派蔡运升为驻哈尔滨的代表。8月13日,苏联任命加拉罕 为大使,与中国方面进行会谈。加拉罕去北京途中,于8月13日到哈尔滨。8月16日,哈尔滨 各界召开市民大会,欢迎加拉罕。8月18日,加拉罕到达沈阳,拜会了中国东三省保安总司令 张作霖,就中东路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了会谈。同年5月,临城发生土匪劫持火车,绑架外国 侨民的案件,西方各国曾提出建立由外国人控制的特警队的要求,甚至建议对中国实行托管 ,使北京政府坚定了与苏联建交的信念①(①马上·必亨和著《远东国际关系》(下)1975 年商务版。)。
    8月22日,王正廷特派包世杰去沈阳,专程迎接加拉罕,加拉罕一行于9月2日抵达北京。
    9月3日,加拉罕拜会中俄交涉事宜公署,并同王正廷进行一般性会晤。加拉罕表示,中 俄问题不容延搁。6日,拜会了外交部长顾维钧。10日,顾维钧回拜加拉罕,中苏双方约定9 月14日召开预备会议,然后转入正式会谈。
    会谈一开始,便产生了分歧。加拉罕要求中国先承认苏联,然后解决中苏间的问题。而 中国代表则坚决主张先解决中苏之间的问题,然后建交。接着又因为加拉罕对1919年和1920 年声明中所承诺的一些事情,提出新的解释,双方再次引起争论,中国方面要求苏联从蒙古 撤兵;苏联方面要求中国当局制止黑龙江省及哈尔滨等地的俄罗斯人的反苏活动。11月25日 ,加拉罕发表正式声明,更正他1919年宣言的条文,声称当时他并未允许将中东路交还中国 ,以至使谈判陷于困境。后因英国和意大利等国先后对苏联的承认,加拉罕的地位大大加强 ,中国政府在形势和舆论的推动下,自1924年2月起,加速了同苏联代表谈判的进程。3月14 日,由王正廷和加拉罕就中苏建交、重新审查中俄原有条约、苏联放弃治外法权与租界、庚 子赔款及合办中东铁路等问题,达成一个初步协议。由于谈判忽略了苏军驻扎外蒙问题,遭 到外交部长顾维钧的反对。后来在《大纲》中增加了有关“苏联一切军队由外蒙尽数撤退” 的内容。顾认为王正廷仅仅是受委托与苏方谈判,在协议上签字则是一种越权行为,因而拒 绝承认。此外,中苏接触也遭到了日本等国的反对。对此,加拉罕曾发出最后通牒,限中国 在三天内重新考虑批准这个协议。而中国外交部拒绝“承认俄使有任何权利可以强加中国政 府的时限”。直拖至同年5月31日,在不使北京外交使团知晓的情况下,由顾维钧和加拉罕代 表两国政府在《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见《附录》10)上签字① (①胡秋原著《近百年 来中外关系》173页中国文化服务社1943年版。)。
    协定签字后,6月2日,华俄道胜银行代表向中国外交部提出抗议。6月6日,日本分别向 加拉罕和中国外交部递交照会,对日本的既得利益,提出保留。东北地方当局张作霖拒绝承 认这个协定,加拉罕不得不于6月30日,派出代表赴沈阳与东北地方当局进行局部交涉。由于 第二次“奉直战争”即将爆发,苏联政府发表声明,要求各国政府不要插手中国的内政。同 时在中苏边境集结军队,使张作霖同意与苏方代表会谈,并在《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的 基础上加速进行。9月15日,第二次“奉直战争”开始,9月20日,东三省自治政府代表锺世 铭、郑谦、吕荣寰与苏联代表库兹涅佐夫代表苏奉双方在《中华民国东三省自治政府与苏维 亚社会联邦政府之协定》(简称《奉俄协定》见《附录》11)上签字。
    按《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规定,双方应在签字一月后,立即就悬案所有问题,进行 全面协商。但因《大纲》遭到张作霖的反对,苏方便忙于与张作霖交涉。《奉俄协定》签订 后,10月23日,中国北京政府总统曹锟下台,政府更迭,中苏之间的全面协商无法进行。19 25年初,北京政府曾要求与加拉罕会谈,又因如何对待旧俄国社团问题,发生分歧,会谈延 期。后来“五卅”惨案发生,北京政府在全国反帝浪潮推动下,再次提议召开中俄谈判会议 。会议于8月26日举行,又由于苏联领事馆人数问题,俄人在内地杂居问题,发生分歧,使会 议中断。不久又发生了中国东北军将领郭松龄倒戈事件,张作霖对苏联的态度变得强硬。19 26年,张作霖正式要求苏联撤换加拉罕,中苏会谈完全停顿。《奉俄协定》签订后,双方均 未能全面遵守所达成的协议,以致矛盾不断出现,终于导致了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