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查勘两国交界道路记①(①本文引自《中俄边界条约集队)
公元1886年10月12日
光绪十二年九月十五日
俄历1886年9月30日
查勘两国交界第一段道路记
两国勘界大臣查明:第一段交界,系照一千八百八十四年俄国派员测绘图样,自图们江
起至长岭之天文台止(此岭介乎俄国珲春卡伦及中国二道河卡伦之间,为珲春、岩杵河往来
大道)。
计新立“土”字界牌之地至天文台,俄里六十五里半,约中国里一百三十一里,图上红
线俱顺分水岭为界,水向西流入图们江者属中国;水向东流入海者属俄国。自“土”字界牌
以南,顺图们江至海口,计俄里十五里,约中国里三十里;陆路直量至沙滩末处,计俄里十
三里四百五十五萨仁,约中国里二十七里有奇。
所立“土”字石界牌,高:一萨仁,约中国尺七尺有奇;宽:俄寸十寸,约中国十五寸
;厚:俄寸四寸,约中国六寸;一面刻俄文“土”字,一面刻汉文“土字牌”三字,旁列年
、月,牌下入土深一俄尺,约中国二尺三寸;四周地基用坚石筑成,外掘深沟,填以碎石,
均灌灰浆,以期经久。
自“土”字牌西北越岭(经哈桑湖之西)至沙冈子北,立第一记号,计八里一百萨仁。
又北一里六十五萨仁,折而西北四里一百三十五萨仁,顺沙土冈至依冈嘴立第二记号。又东
南,绕水洼折而北至巴啦诺伏山。自山迤北再折而东至巴尔巴什山。又东北至罕寄、英安河
往来之道,立第三记号。计十三里四百六十五萨仁。又西北顺平冈二里四百萨仁,立第四记
号。又西北逾数小山至马丘宁山(二里一百五十萨仁),即于山下坡立第五记号。又西北六
里二百八十五萨仁,顺平阜而下,逾小沟数处,至黑顶子往岩杵河之道,立第六记号。又西
北至虎山(即小黑顶子山),又西南至魔山(即大黑顶子山),折而西北,越大岭(路窄而
陡)至克拉多山。由此山绕珠伦河上游,折而东、再折而北,在岭上立第七记号(此岭不高
而山径至仄),距第六记号二十里四百七十五萨仁。由此东北三里二百八十萨仁,又北一里
六十五萨仁,又折而东三百三十萨仁,即一千八百八十四年所立之天文台,作为第八记号。
以上里数皆俄里。俄国一里约中国二里;俄国一萨仁约中国七尺有奇。
惟天文台用砖垒高,以坚石为基址;其余记号皆用土砌成圆墩,周围掘沟,垫以石块,
上立小石牌,刻“一”、“二”、“三”、“四”等字样。
此记缮写满文、汉文、俄文各二份,并照以上界线绘成地图二份,均由两国勘界大臣画
押钤印,将此记文、地图各存一份为据。
查勘两国交界第二段道路记
第二段交界:自长岭天文台第八记号起,至蒙古街岭之“拉”字界牌止,计俄国一百二
十一里四百九十七萨仁。
此段界道,自长岭四里(顺小岭而行)至陡岭,又二里至岭下(此岭上下俱陡),即至
俄国横道河卡伦往来之小路。界道向东北四里(顺最窄之岭)、折而东南至梯格罗威山(即
虎山,其山中起,尖峰颇陡,四面多大石、树木)。自此向东北三里半(顺大岭历层坡而下
)至佛多石岭上(于珲春往佛多石屯之路)立第九记号(此处有小石庙,又有卡房)。计天
文台第八记号至此十四里三百零七萨仁。
自此处,界道登山,路益险峻,顺山而行,下至佛多石地方可以行车之路,立第十记号
(此岭上亦有小石庙,系行人所立者)。计第九记号至第十记号四里三百一十萨仁。
又东行,峻坂层累而上,折而南,至绰勒乃山(即黑山,左右林木深蔚,上多石峰),
又东折而北至岭(为珲春至岩杵河往来路口),立第十一记号。由第十记号至此十四里四百
五十七萨仁。
自此处,界道顺童山而东,绕过岩杵河源几处,于岩杵河上游往浑春之路侧,立第十二
记号。计七里二百七十七萨仁。
自第十二记号,仍顺分水岭,行至棘心河源,渐下至低处,岭树绵豆,有由棘心河往头
道沟之路。自此处界道东南行,折而东,至立第十三记号之处(计距第十二记号十七里一百
零二萨仁)。此十二至十三记号中间以岭为界,岭阴系中国地,林木繁茂;岭阳系俄国地,
杂树扶疏而已。
自第十三记号向西北,顺分水岭三里,至阿勒亚昝诺伏河第一岭(上有道可通骡驮)。
又三里折而东北,至立第十四记号之处(距第十三记号八里七萨仁),阿勒亚偺诺伏河源出
此山麓。
界道自此向东南,折而东,至阿勒亚偺诺伏河第二岭(有骡驮道)。又东南行一里,折
而东北,至阿吉密岭上(亦有骡驮往来之道),立第十五记号。计第十四记号至此十里三百
三十五萨仁;自第十三记号至第十五记号十八里,林木相间。
又东半里,折而北四里半,又折而西二里半,又北一里半,至立“萨”字石界牌处(即
珲春与阿吉密往来路口,界牌之东有阿吉密边卡)。计第十五记号至“萨”字界牌九里七十
五萨仁。
自此处北行(顺岭脊),折而东四里,绕阿吉密河上游,折而北一里半,至西吉密往珲
春行走之路,立第十六记号。计“萨”字界牌至此十六里四百六十五萨仁。
又东北顺岭而上(道经密林,其东山势壁立),自此直北,至蒙古街之岭,立“拉”字
石界牌(与第十六记号相距十八里一百六十二萨仁)。
以上所记两国界线,均经详细测量,绘成地图(共二份),为第二图。
查勘两国交界第三段道路记
第三段交界:自“拉”字界牌起,至乌纱沟口(即瑚布图河口)止。顺分水岭及瑚布图
河下游,共计俄里一百二十八里三百四十五萨仁。
界道自“拉”字界牌五里半向东北树少之岭(此岭介乎蒙古街河之两源及珲春河两河之
间),自此折而北二里半,顺高石岭而行;又自“拉”字界牌九里,界道仍向北,至老松岭
,上有小冈,左右皆峻,岭东最险;自“拉”字界牌十一里,所经山岭俱有林木及泥淖难行
之处;自“拉”字界牌十八里,有中国珲春河一带小路,此路先顺界道之岭,向北行八里,
东入俄国辖境后,又绕至“怕”字界牌处。
“怕”字牌立于珲春河、昂帮毕拉河、瑚布图河三源之分水岭上(即老松岭)。“怕”
字界牌之处,有小路二条:其一向中国珲春之路;其一往瑚布图河之道。自“拉”字界牌止
“怕”字界牌三十二里二百七十五萨仁。
自“怕”字界牌向西二里一百三十萨仁,界道由小河下行至瑚布图河,又由瑚布图河西
北行九里,有中国界内所出两小河之口。界道又由瑚布图河下游向北直至河口。自“怕”字
界牌至瑚布图河六十五里,河之左右两岸有险峻之处,亦有悬崖林木;折而北行,林木渐稀
,境界渐宽。又三十一里,地土平衍,有垦种之田,河之两旁,山根峻险,树木扶疏,此间
有河

、河

汊,河之岸,林木相间。自“怕”字界牌至瑚布图河口九十六里七十萨仁。以
上界道测量准则,详细绘图二份,为交界第三图。
查勘两国交界第四段道路记
两国交界第四段:自瑚布图河口起至“那”字界牌止。此段界道直线向西北,照子午向
偏西十二度四分三秒,计俄里七十里二百五十四萨仁。
自瑚布图河口,界道直线过绥芬河北岸,经平野至陡崖,即于此山界道立“倭”字界牌
(距瑚布图河口二里九十五萨仁)。
继之,界道直线二十里内越岭数重,其间有数小河流入八道河子,距“倭”字界牌七里
一百萨仁之处,将第十七记号立于高山之上。
自此二里一百七十萨仁,界道直线经沟下过昨罗塔牙小河(即东大川)。自第于七号行
十三里一百六十萨仁,于岭脊高处立第十八记号;此二记号之间树木稀少。
自此山路窄险,岭上有林木。自第十八记号行十三里三百七十五萨仁,过水曲律川河。
又逾一岭,经佛伦喀河源,沿河直行过数小沟(有二沟入佛伦喀河),自此过小河,涉
平冈,至第十九记号,将此记号立于岭之高处(自第十八记号至第十九记号相距二十六里八
十五萨仁)。
自此界道直线下岭,至陷泥沟,经过入佛伦河之小河,复逾岭过数小山,又越数沟,沿
佛伦喀河之分流(由第十九记号至此计七里三百六十萨仁)渡佛伦喀河。自此沿小沟直至平
岭,立第二十记。自第十九记号至此十里四百七十五萨仁。自此,界道直线沿佛伦喀河,过
数沟,由小绥芬河、佛伦喀河之分水岭,直至“那”字界牌(距第二十记号十里三百三十九
萨仁)。自“倭”字界牌至“那”字界牌六十八里一百五十九萨仁。“那”字界牌系立于平
冈小峰之巅,此山东北下临东岔河之坡为最陡。
以上所记界道,详细测量,绘成地图二份,作为交界第四图。
查勘两国交界第五段道路记
两国交界第五段:自“那”字界牌起,顺分水岭至“玛”字界牌止,计俄里七十七里二
百五十萨仁。
界道自“那”字界牌处向西南,顺平冈疏林四百一十五萨仁而下山坡之西(小绥芬河之
东),经东岔河源,又折而西北一里四百三十五萨仁,折而北三里十五萨仁(岭窄林密,此
岭有二陡坡,下临小绥芬河及东岔河)。又二里二百二十萨仁向西北,至高山之巅。界道折
而北二里三百五十萨仁(顺宽岭而行,山路渐低),又越一岭(高而窄,下临小绥芬河及东
岔河之源)。界道又折而西三里四百四十五萨仁(岭上有松,下临二河),又折而西五里二
百六十萨仁(顺平冈而行),此岭西临绥芬河,不甚陡;东临西阳河,甚险。界道折而西二
里三百七十五萨仁迤南至平冈,又折而北一里一百萨仁至绥芬河、西阳河、穆棱河之分水岭
上,立第二十一记号。距“那”字界牌二十四里一百一十五萨仁。
自此北行一里一百三十五萨仁,界道渐低,至二平坡有林木之岭,折而东北七里一百八
十五萨仁,界道在平冈迭阜间(此处系穆棱河、北岔河所由分),又一里三百五十五萨仁折
而东南,又折而东北十一里二百七十萨仁,至小西阳河源,立第二十二记号(距二十一记号
二十一里四百四十五萨仁)。
自此,界道九里四百七十萨仁,东至岭上,有林木、土阜。又东九里一百八十萨仁,顺
平山而行,在此山之麓立第二十三记号(此处距入大沙河子之喀灭诺什喀河源及入黄泥河子
之数小河源不远),距二十二记号十九里一百五十萨仁。
自此,界道向东北八里二百九十萨仁(顺石岭而行,宽窄相间),又折而东一里三百四
十五萨仁,山势渐陡,又一里四百零五萨仁至老虎山,在此山下平冈立“玛”字界牌。距此
一百三十萨仁,向西有自大沙河子至黄泥河子之路。自第二十三记号至“玛”字界牌十二里
四十萨仁。
以上所记界道,详细测量绘成地图二份,作为交界第五图。
查勘两国交界第六段道路记
第六段界道:自“玛”字界牌起至白棱河入兴凯湖之口止,计俄里九十里四十五萨仁。
自“玛”字界牌二百五十萨仁,界道向东北至于山冈,折而东南三里(路多险峻,丛树
间蹊径逼窄),岭尽下行,折而东顺平岭四里一百一十萨仁,折而北三里一百六十萨仁(山
高而平),又东北二里一百十五萨仁,至山麓,仍向东北十九里四十五萨仁(即顺山脊而行
)至波尔沙牙山(其间一山有石峰,其一山有林木)。山北有中国之黄泥河子入穆棱河;山
南有数小河入于西阳河。距波尔沙牙山一里一百二十五萨仁之处,即俄界之尾伊诺库尔喀沟
,有通中国穆棱河地方小路。
波尔沙牙山系毕罗毕唎昨瓦牙河及尾伊诺库尔喀沟之所自出。由波尔沙牙山,界道折而
北三里四百九十萨仁至无名山(此山四面险峻,北有林木,为黄泥河子、大乌沙奇河所自出
;大乌沙奇河流入兴凯湖)。
自此山界道折而西,经大乌沙奇河之上游二里三百六十五萨仁,又折而北七里四百零五
萨仁,界道由窄岭与大乌沙奇河并向东北行(左右险峻,有林木)。由此岭经平冈渐下,折
而东九里一百萨仁,至小平冈(此山系什罗喀牙沟,即图啦河源所自出)。
自此,界道折而东北十六里四百三十萨仁,顺平冈而行,至“拉”字界牌,山势平衍,
形如野甸(即穆棱河、白棱河分水之岭)。计自“玛”字界牌顺分水岭至“拉”字界牌七十
二里四百七十萨仁。
界道又自“拉”字界牌往东顺山冈平处(计四百萨仁)经白棱河源,顺沟下行一里四百
萨仁。
再顺白棱河十四里二百七十五萨仁,至入兴凯湖之口,将“喀”字界牌立于白棱河之北
岸,距河口上游一百二十四萨仁(又距图哩河之口一里五十萨仁)。
计自“拉”字界牌至“喀”字界牌十六里四百五十一萨仁,再自“拉”字界牌至白棱河
口十七里七十五萨仁。
以上所记界道,详细测量,绘图二份,作为交界第六图。
增订两国交界第六段道路记
两国勘界大臣议定增立交界记号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三处,于一千八百八十七年
(即光绪十三年)立于所定之地。
自“玛”字界牌四十六里四百四十萨仁,即由平冈折而东行之处,立第二十四记号;距
此九里一百萨仁,有小平冈(系什罗喀牙沟所出之处),立第二卜五记号;又距“拉”字界
牌二里三百萨仁(在白棱河岸),立第二十六记号。
将此增订记文,附于第六段记文之后。
附:中俄查明更正“倭”字、“那”字两界牌记
1886年9月订立
两国勘界大臣公同商议:从前补立之“那”字界牌离瑚布图河口太近,又非横山会处;
小孤山上之“倭”字界牌离瑚布图河口太远,并非两国交界。按照条约记文,两牌均有错误
,此次更换石牌,亟须查明更正也。现由舒利经查出一千八百六十一年(即咸丰十一年)原
立之“那”字木界牌尚存半截,上多朽烂,牌下有碎石砌成基址,其为界牌无疑。该处迤西
,即系小绥芬河源,交界道路记文内所称横山会处,水向北分,流入兴凯湖及毛河源,水向
南分,流入绥芬河,即此是也。现因河水涨发,各山沟节节阻水,车道难行,新造石牌未能
运往。拟于原立“那”字界牌之地,先挖深坑用石填砌结实,筑成台基,中留牌孔二、三尺
深,俟冬令冰道畅行,再将“那”字石牌用车载至小绥芬河源,拉运上山,其地山势并不陡
险,易于搬运。届时,再由两国边界大员派员监立可也。自横山会处至瑚布图河口,应用天
文测算法做一直线。其间,有林木丛杂之处,则砍树为路;有高岗阻隔之处,则筑土为墩;
有道路分歧之处,则挖沟为记,仍将各处记号挨次编定数目,嵌立小石牌,悉由舒利经督率
经理,中国派员随同照料。其补立错误之“那”字木牌,即行毁废。现在新刻之“倭”字石
牌,应照交界道路记文设立瑚布图河口。该处浅滩,又恐河水盛涨冲坏牌座,今议于大绥芬
河北岸山坡高处,准对瑚布图河口,建立“倭”字石界牌。其小孤山上原立木牌亦即毁去,
以免误会。将此记文书写满文、汉文、俄文各二份,以满文为主,由两国勘界大臣画押钤印
后两国各存一份,附于前次会议记文之后。
〔附件〕俄国关于中国船只出入图们江口事的来照
大俄国乌苏里界廓米萨尔照会与大清国珲春副都统,为照会事:现于我们本月三十日接
准东海滨省固毕尔那托尔札文内开:饰令本属各官,如有中国船只由图们江口出入者,并不
可拦阻等因,札饬前来,将此照会贵副都统,愿此事我两国和好益敦可也。
一千八百八十六年贤特牙布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