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面盆、暖水瓶
一、搪瓷面盆
1948年哈尔滨搪瓷厂建厂,1950年生产34厘米全白二等标准搪瓷面盆,产地零售价格每
个为东北币222094元;1951年1—3月为东北币238100元,4月以后为旧人民币(下同)25063
元;1952年为32100元;1953—1955年2月为27480元,1955年3月1日起至1964年11月为新人民
币2.75元。1964年12月调整省内产搪瓷制品厂、销价格和品种、质量差价。哈尔滨产标准品
34厘米全白一等标准面盆每个出厂价2元,产地每个批发价2.3元,零售价2.67元;齐齐哈
尔市批发价2.33元,零售价2.7元;牡丹江市批发价2.34元,零售价2.71元;佳木斯市批
发价2.35元,零售价2.73。其它市、县的标准品价格,按规定的地区差价进行了调整。
根据国家关于大众搪瓷制品价格既要适应农村购买,又要照顾国家积累,也要与一般搪
瓷制品比价基本合理的原则,1965年9月调整了搪瓷面盆价格。哈尔滨、齐齐哈尔产34厘米一
等全白标准搪瓷面盆每个出厂价1.57元,批发价1.78元,零售价2.05元。1966年12月调整
搪瓷制品地区差价和质量差价时,省管的标准品搪瓷面盆调整后产地价格为:34厘米甲型全
白标准面盆,哈尔滨、齐齐哈尔市每个批发价2.13元,零售价2.45元;牡丹江市每个批发
价2.21元,零售价2.54元;佳木斯市每个批发价2.22元,零售价2.55元。其它市、县按
地区差价作了相应调整。此次调价后,直到1985年末面盆价格没作变动。
二、暖水瓶
(一)竹壳暖水瓶
1958年,松江玻璃厂安瓶车间改建为哈尔滨热水瓶厂,开始生产竹壳暖水瓶。哈尔滨市
每个零售价格为1.87元,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每个零售价分别为2.11元、2.12元
、2.13元。1962年7月,为了使省内产竹壳暖水瓶及瓶胆价格与省外天津等地产的竹壳暖水
瓶及瓶胆价格相衔接,调整了哈尔滨产竹壳暖水瓶及瓶胆省管市场的销售价格:哈尔滨市竹
壳暖水瓶每个批发价由1.74元提为2.24元,零售价格由2.04元提为2.62元;齐齐哈尔、
牡丹江、佳木斯市批发价格分别为2.25元、2.26元和2.27元;零售价格分别为2.63元、
2.64元和2.66元。同年12月,根据国家《关于提高部分商品销售价的通知》,提高了省内
产竹壳暖水瓶销售价格。1级品5磅普通竹壳暖水瓶每个批发价格调整为:哈尔滨市2.47元,
齐齐哈尔市2.48元,牡丹江市2.49元,佳木斯市2.5元,零售价格分别为2.87元、2.88
元、2.89元和2.9元。其它等级按规定等级差率调整,等级差率以1级品为100,2级品为95
,3级品为80。
1964年6月调低了竹壳暖水瓶厂、销价格。1级品5磅普通竹壳暖水瓶,每个出厂价格由2
.2元降为2.15元,产地零售价格由2.87元降为2.75元;其它市、县按地区差价调整。同
年9月再次调低竹壳暖水瓶和瓶胆的厂、销价格。哈尔滨产1级品5磅普通竹壳暖水瓶,每个出
厂价由2.15元降为1.95元,零售价由2.75元降为2.49元。瓶胆每个出厂价由1.5元降为
1.25元,产地零售价由2.06元降为1.61元。省外进货的竹壳暖水瓶和瓶胆与省内产品执行
同质同价。
省内产竹壳暖水瓶厂、销价格与省外产品比价偏高,为使地区间价格衔接,1965年1月,
再次调低省内产品厂、销价格。哈尔滨产1级品5磅普通竹壳暖水瓶,每个出厂价格由1.95元
降为1.8元,产地零售价格由2.49元降为2.15元。哈尔滨市从省外进货的,与哈尔滨当地
产品执行同质同价;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3市从省外进货的按产地牌价加合理地区差率
定价。
由于原材料等价格上涨,暖水瓶生产成本上升,1983年6月,提高了暖水瓶厂、销价格。
哈尔滨产1级品5磅普通竹壳暖水瓶每个出厂价格由1.8元提为2.15元;哈尔滨市每个批发价
由1.87元提为2.39元;零售价由2.15元提为2.75元。其它市、县按地区差价调整。1985
年1月,根据运价调整后安排市场价格的规定,哈尔滨市竹壳暖水瓶零售价格没作变动,齐齐
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每个零售价格分别为2.94元、2.96元和2.98元。
(二)铁壳暖水瓶
哈尔滨暖水瓶厂生产铁壳暖水瓶前,省内销售的铁壳暖水瓶从省外进货。1975年,哈尔
滨暖水瓶厂开始试制铁壳暖水瓶,当时只小批量生产,质量和成本都不稳定,暂定1个5磅铁
壳暖水瓶试销价格为6.6元。生产技术改进后,产量不断增加,成本降低,质量提高,第二
年转入大批量生产。1976年6月,与省外产品比质比价,每个出厂价格为5.2元,批发价格为
5.6元,零售价格为6.5元。生产企业亏损部分,每个暖水瓶由商业给予价外补贴1.14元。
1982年,在全国市场铁壳暖水瓶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调低了厂、销价格。哈尔滨产5磅彩
花铁壳暖水瓶每个出厂价由5.2元调为4.79元,批发价由5.6元降为5.27元,零售价由6.
5元降为6.1元。随着铁路、水运运价的调整,1985年1月,产地哈尔滨市的铁壳暖水瓶销售
价格未动,调整了销地市场的销售价格。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5磅铁壳暖水瓶每个批
发价分别为5.51元、5.52元和5.54元;零售价分别为6.39元、6.4元和6.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