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八章 石油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和建国初,石油由国外进口,采取提高价格的办法压缩消费数量 。从1952年起,随着国产石油产量逐年增加,价格逐步降低。1955年到1961年期间,石油价 格明显低于1951年水平。哈尔滨市场成品油零售价格指数,以1950年为100,1951年汽油类价 格指数为141,1955年至1961年为92;1951年煤油类价格指数为126,1955年至1961年为95; 1951年柴油类价格指数为130,1955年至1961年为121。
    1963年、1965年和1971年几次调低石油销售价格。哈尔滨市场56号车用汽油批发价格, 1965年较1961年下降19.1%;灯用煤油,1965年较1961年下降9%,1971年较1961年下降23. 7%;0号轻柴油,1965年较1961年下降11%,1971年较1961年下降17.8%。为支援农业、渔业 生产,降低生产成本,自50年代初开始对农业、渔业生产用柴油实行优待价格。随着农村经 济体制改革,1982年11月起,取消农业、渔业生产用柴油的优待价格。经几次调低石油价格 后,在稳定平价油价格的同时,从1983年起实行高价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