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黑龙江地区各省人民政府执行国家“中央统一领导和地方分
级管理”的物价工作方针,对初步形成的物价干部队伍,采取了轮训和集中培训等方法,提
高物价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国民经济恢复、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建国初期,市场物价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均由商业部门管理。随着黑龙江地区国营商业的
发展和物价工作的需要,原黑龙江省和松江省商业厅从1950年至1954年合省以前,每年都举
办物价干部训练班。原黑龙江省商业厅培训物价干部700多人次;松江省商业厅培训物价干部
500多人次。
1954年8月合省以后到1956年,黑龙江省商业厅继续进行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仅两年多
时间又培训干部800多人次。通过培训使物价干部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减少了执行价
格政策中的差误,增强了国营商业的信誉。
196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绥化供销学校举办全省供销社
系统85人参加的物价干部训练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商业工作政策和物
价专业知识。
1965年1月,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省供销学校举办了有各市、县供销社和哈尔滨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市供销社系统各专业公司100名物价干部参加的、为期25天的
业务训练班,总结交流了审价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讨论了解决市场物价问题的意见,学习了
差比价政策和商品代购手续费标准。同时期,黑龙江省牡丹江商业学校从1963年至1966年开
办了8期全省商业系统物价干部短期业务培训班,每期3个月,主要学习物价专业知识、政治
理论和商业政策,共培训近400人次。经过培训的干部进一步提高了物价政策与专业业务水平
,有些已成为黑龙江省物价战线干部队伍中的骨干力量。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的思想影响,物价机构被撤并,物价干部被调离,上“
五七”干校或下乡插队。许多行业的物价工作受到了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被打乱,行之有
效的价格管理制度被废除,物价工作被严重削弱,因此,各行业出现许多物价事故。黑龙江
省粮食系统在粮食收购中压等压价等问题屡屡发生。双城县几年时间无专人管理粮价工作,
收购粮食质价不符的问题时有发生,仅1971年错价金额就达23000多元,错价率为1.2%。19
72年望奎县仅收购玉米因压等压价错价金额达69万多元,严重侵占了农民利益;兰西县一个
粮库收购的420万斤玉米中,压等压价多达380万斤,纠正错价金额4.5万元。为此,同年10
月,黑龙江省粮食局为正确执行粮油检验标准和黑龙江省粮食、油脂、油料的统购统销价格
,解决各县在粮食购销工作中压等压价、质价不符的问题,举办了黑龙江省粮食系统120多名
粮价检验干部业务学习班。通过学习,掌握了粮食统购价格和城乡差价政策;征购粮义务运
送和补贴运费等规定;粮食品质差价;种子粮等作价办法;超产超购奖售规定;统销粮购销
差价;供应城镇粮油、下拨农村粮油、军用粮、供应森工部门和供销社代销的粮油作价办法
;民用食盐和农牧业、工业用盐作价办法;省内、外调拨和出口粮油作价等规定。1973年在
贯彻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健全物价工作体制,加强物价管理的指示中,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粮
食系统物价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在省粮食干部学校举办了全省113名粮价工作人员参加的
物价业务训练班。训练班针对学员中专职的多、年轻的多、新手多等特点,开展学员间互教
互学、以老带新、共同提高的教学方法。在进行形势任务、路线教育和业务基础理论教育的
基础上,又进行了农产品成本实地调查和粮食审质审价的业务学习。经过培训,提高了一线
粮价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健全了管理体制。在过去全省只有3个县有专职粮价员的状况下
,有48个县(旗)配备了专职的粮价员,有13个县建立了粮价检验机构,保证了黑龙江省正
确执行国家粮价政策和粮食市场价格的稳定。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决定加强在职
干部的培养,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作出《关于加速人才培养搞好教育工作的决定》。黑龙江
省物价局针对物价机构恢复后干部队伍新调入人员多,不熟悉物价理论和业务的实际情况,
于1980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在哈尔滨市省农场总局招待所举办了有50名物价人员参加的第
一期全省物价系统干部业务训练班。参加学习班的同志学习掌握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价值
规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及物价工作如何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工农
业产品成本和作价原则、方法,饮食业作价和非商品收费原则、方法,如何加强物价管理和
物价检查,物价统计和测算物价指数等经济理论和专业知识。
1981年4月6日至5月16日,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省供销学校举办了物价培训班。
各地、市、县供销社和省供销社所属各专业公司85名物价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学习了有关
的物价政策与规定;各类商品作价办法和加强物价管理等业务理论知识。同年7月,黑龙江省
粮食局在阿城举办了为期30天的全省粮食系统县以上机构80名粮价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学习
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物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正确制定粮油价格的要
素,粮食购销差价、原成差价、品质差价,物价管理制度,粮油价格政策和作价办法,物价
统计,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等内容。
1982年10月21日至11月23日,黑龙江省物价局举办了有55名物价人员参加的第二期全省
物价干部培训班。培训班聘请了黑龙江商学院、省供销学校的物价专业教师及业务部门富有
实践经验的物价工作人员授课。主要学习了物价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物价专业基本理
论知识。
为了逐步提高物价干部的理论与业务水平,1983年5月4日至7月20日,黑龙江省物价局举
办了第三期全省物价干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是各市、县物价部门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共
40人。聘请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财贸干部学院、黑龙江商学院的专家、学者和
有关业务部门具有丰富经验的物价人员授课,省物价局领导和各业务处的干部讲授了业务课
。重点学习了政治经济学;系统学习了物价业务中的工业品价格、农产品价格、非商品收费
标准等作价原则、作价办法,物价管理政策、规定,物价检查方法等。通过此次培训,多数
学员提高了理论与政策水平,熟悉了物价业务知识,基本具备了作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新从
事物价工作的人员基本掌握了各类商品的审价、订价和批发与零售作价办法。学员们增强了
业务技能和做好物价工作的信心。
1983年下半年后,省、行署(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物价检查所。为尽快提高物价检
查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黑龙江省物价局先后于1984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和11月1日至12
月16日,在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干部学校举办了两期有行署、市、县物价检查所长共84人次
参加的业务训练班。通过学习政治经济学、物价业务基础知识、物价检查基本知识等内容,
各级检查所长基本掌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物价专业基础知识、国家物价方针
政策和物价监督检查方法,使物价检查干部的素质,基本适应了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