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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急性传染病防治

  一、甲类传染病防治
    (一)鼠疫
    鼠疫防治机构最早建于鼠疫大流行的1910年。当时的黑龙江、吉林两省分别设有防疫总 局和检疫所,哈尔滨设防疫局。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和滨江厅等地均成立了 防疫会。
    防疫局设行政官员有总办、会办、坐办、随办。医官有总医官、正医官、医官和医生。 伍连德为总医官,授以医务全权,统辖中外各医员,后因防疫有功,被清政府赐予陆军兰顶 军衔,封为医科进士。
    双城、宾州、依兰、五常、宁安、方正、阿城等各府、厅、州、县也都分别设有防疫局 。1912年,在哈尔滨设立了东北防疫所,继续监视鼠疫疫情。1920——1921年,哈尔滨设立 临时防疫总事务所,综理一切防疫事务,所内设督办、总办、会办、坐办和总医官。
    1933年,哈尔滨、齐齐哈尔成立百斯笃(鼠疫)临时防疫委员会。泰来设江桥检疫所与 隔离所。
    1946年,哈尔滨市平房地区发生了鼠疫,松江省、哈尔滨市成立了“松哈地区鼠疫联合 防疫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省防疫部、哈尔滨防疫部、军队防疫部和铁路防疫部。
    1948年,哈尔滨市的区、街道都分别组成了防疫委员会。
    鼠疫流行史。1910——1911年,肺鼠疫第一次大流行,最初是由俄国后贝加尔州大乌拉 地区传入满洲里。然后向滨洲铁路沿线蔓延至齐齐哈尔、哈尔滨,并波及呼兰、双城、宾州 、阿城、绥化、海伦、宁安等22个市、县,共死亡2.74万多人。
    1920——1921年,肺鼠疫第二次大流行。最初是在内蒙古海拉尔发生了腺鼠疫,传至扎 赉诺尔煤矿后续发为肺鼠疫,进而沿滨洲铁路传入齐齐哈尔、哈尔滨市,并波及安达、双城 、呼兰、阿城、绥芬河等7个市、县,共死亡5803人。
    哈尔滨疫区是人为的鼠疫疫源地。日本人在侵华战争期间,为进行细菌战,在哈尔滨市 平房地区设有细菌工厂,称满洲第731部队。1945年,日本人侵略者投降前夕,将其生产细菌 的全部设施炸毁,使大批感染鼠疫菌的鼠、蚤四处扩散,严重的污染了平房及其周围地区, 并将鼠疫疫源固着下来。
    1933年,侵华日军军医石井四郎在五常县境内的背荫河车站附近建立了细菌实验所,用 活人代替动物进行试验。1936年,进驻哈尔滨平房地区,改称关东军防疫给水部,通称石井 部队。1938年6月,在离哈尔滨市中心20公里,当时称为滨江省平房的这个小村镇及其接壤地 区,被划做日本关东军的特别军事区。1939年,日本加茂部队进驻这一地区,不久,改称东 乡部队。1941年8月,又改称满洲第731部队,部队长为石井四郎。
    满洲第731部队拥有科学技术人员3000余人,有用最新技术和仪器装备的实验室。这个部 队分为8个部。其中,第一部(或研究部)专门研究和繁殖各种致命细菌,而鼠疫菌为其主要 研究对象之一。第二部(或实验部)担任实验研究,每3——4个月可繁殖45公斤感染鼠疫的 跳蚤。第四部(或生产部)负责细菌生产,一个月能生产300公斤乳浆状浓缩剂鼠疫菌菌液。
    为检验各种细菌武器的效能,经常利用活人进行试验。1940——1945年被试验致死的中 国人、朝鲜人、苏联人等至少在3000人以上。
    731部队还在林口、海林、孙吴、海拉尔等地设置了4个支队。在安达设有细菌实验场。 在哈尔滨市郊张棚窝堡屯附近设置了弹壳工厂。
    哈尔滨疫区人为的鼠疫疫源地,1946——1959年,原发性人间鼠疫流行5年,鼠间鼠疫流 行14年。共发现疫点16处,其中人间鼠疫疫点5处,鼠间鼠疫疫点6处,鼠间鼠疫混合疫点5处 。疫点以第731部队所在地为中心,呈扇状向外分布的。
    1946——1954年,共发生人间鼠疫7次,患者206人,死亡194人。其中,原发性鼠疫135 人,死亡124人,分布在哈尔滨市郊区10个自然屯;外地传入者两次,患者71人,分布在市内 50条街道。
    在原发性鼠疫135例患者中,腺型112人,占83.0%;肺型16人,占    11.8%;败血型6人,占4.4%;皮肤型1人,占0.8%。
    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王殿钺等写出了《哈尔滨鼠疫疫源地的形成及其流行规律和消灭 方法的调查研究(1953——1972)》的论文,1978年获全国科学大会奖。
    泰来疫区。泰来疫区是鼠疫自然疫源地。1945——1953年共发生人间鼠疫4次,分布在6 个疫点,患者24人,死亡22人。其中,除1945年为外地传入者外,其他均为原发性鼠疫。
    黑龙江省从1910——1954年,共发生人间鼠疫12次,分布在26个市、县,56个疫点,患 者33467人,死亡33453人。
    鼠疫防治。哈尔滨疫区1950——1985年共消灭黄鼠28.3万余只,黄鼠的密度由灭鼠初期 的平均每公顷12只下降到1985年平均每公顷0.1——0.2只。家屋药物灭蚤,1950——1964 年共进行了1534万平方米;鼠疫预防接种,1946——1965年共接种511.54万余人次;1950— —1985年剖验各种鼠类16.17万只,对鼠类体外寄生虫(蚤、蜱、螨)进行鼠疫菌检查3.6 8万多匹,结果共检出疫鼠33只(黄鼠17只,大仓鼠8只,褐家鼠4只,小家鼠3只,黑线姬鼠 1只),疫蚤两组45匹;1974年以来,开展鼠疫间接血凝试验8389份;1982年进行放射性免疫 试验3420份,虽然1983年出现过一次“阳性”材料,但未分离出鼠疫菌株。在鼠疫治疗上, 1946年开始使用磺胺;1951年应用链霉素,有时两者并用,疗效较好。
    1979年,省卫生厅对哈尔滨市的灭鼠质量进行了考核验收,其达到了平均每10公顷不超 过1只黄鼠的国家灭鼠指标。1980年,哈尔滨市被中共中央北方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授予“灭 鼠拔源先进市”的光荣称号。
    泰来疫区为松辽平原——察哈尔丘陵达乌尔黄鼠鼠疫自然疫源地的边缘地带。1952—— 1985年共消灭黄鼠40.6万只,黄鼠密度由灭鼠初期平均每公顷9——10只,下降为1985年平 均每公顷0.1——0.2只;家屋药物灭蚤,1953——1980年共进行了2143万平方米;鼠疫预 防接种,1952——1979年共进行了140.7万余人次;剖验各种鼠类,1952——1985年剖验各 种鼠类10.7万余只;对鼠类体外寄生虫(蚤、蜱、螨)进行鼠疫菌检查1.3万匹,结果共检 出疫鼠20只(黄鼠19只,褐家鼠1只),疫蚤3匹;1973年以来,开展鼠疫间接血凝试验,共 2.31万多份;1982年以来进行放射性免疫试验5449份,虽出现有个别“阳性”材料,但未分 离出鼠疫菌株。
    1980年,省卫生厅徐义容副厅长带队,深入泰来疫区灭鼠地块进行了灭鼠质量考核验收 ,结果达到了平均每10公顷不超过1只黄鼠的国家灭鼠指标。被中共中央北方地方病防治领导 小组授予了“灭鼠拔源先进县”的光荣称号。
    1973年以来,由于开展了鼠疫被动血凝试验和鼠疫放射性免疫试验后,在被检材料中有 少数出现“阳性”反应,未检出鼠疫菌,虽然如此,但因鼠疫菌在自然界保存延续机理尚未 取得突破性进展,所以鼠疫防治工作仍然不容忽视。
    科研成果。《黑龙江省鼠疫疫源活动状态的研究》(只向国等),曾获1978年全国科学 大会奖。《中国鼠疫自然疫源地的发现与研究》(黑龙江省卫生防疫站参加协作的科研项目 ),曾获1985年卫生部甲级奖。
    呼伦贝尔盟蒙古旱獭鼠疫疫源活动状态调查。呼伦贝尔盟人间鼠疫最早发现于1893年( 清光绪十九年),其后,1910——1911年、1920——1921年又发生两次肺鼠疫大流行,1926 年为最后发生年份,1927——1985年已有59年未发生人间鼠疫。
    呼伦贝尔盟蒙古旱獭鼠疫是1923年(民国12年)伍连德等人在满洲里周围地区经过对旱 獭间鼠疫细菌学检查,证实了引起动物病流行的是鼠疫杆菌。
    黑龙江省高山荒漠动物病调查队于1978——1980年,分别在呼伦贝尔盟(当时归黑龙江 省管辖)的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旗和额尔古纳右旗的中苏、中蒙边境地 区中方一侧长1000公里、面积1.2万平方公里的地段上,建了13个调查点,开展了对旱獭鼠 疫疫源调查工作。3年中,共对各种动物2310只,(其中蒙古旱獭1396只,达斡尔黄鼠594只 ,以及其他一些野外小型鼠类和沙狐、山狸、刺猬、鹰等230只)进行了鼠疫细菌学检查和鼠 疫被动血凝试验,结果均属阴性。
    科研成果。《呼伦贝尔盟中苏中蒙边境鼠疫疫源调查》(安文举),曾获1981年黑龙江 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三等奖。
    (二)霍乱、副霍乱
    霍乱与副霍乱是由不同生物型的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霍乱在黑龙江省的发 生与流行,是属于外源性或传人性的疾病。
    1.霍乱(古典生物型)
    黑龙江省霍乱流行规模较大的有5次: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仅中东铁路沿线就发生4488人,死亡2640人。哈尔滨市傅 家甸(现道外区)共查出俄侨患者608人,死亡283人,病死率46.55%;中国患者1050人,死 亡647人,病死率为61.66%。同年6月,瑷珲城内也流行了霍乱,当时官府派人看守四门,查 点每日被抬出的尸骸有700——800具之多,如是达半月之久。瑷珲县志对其流行惨状曾作如 下描述:“……市断人稀,街面几无人迹,瑷珲难户,丧失产业,惊奔他乡,贫不自顾,五 内愁伤。”
    1919年(民国8年),黑龙江地区共发生霍乱1.26万多人,死亡7414人。其中哈尔滨发 生1.15万多人,死亡6775人;齐齐哈尔发生349人,死亡162人;牡丹江发生834人,死亡44 7人。这次疫情原发地为上海,经大连由铁路传入黑龙江省的。
    1926年(民国15年),东北地区又流行了霍乱,哈尔滨发生280人,死亡人数不详;肇州 县(现肇源县)发生1532人,死亡219人。
    1932年,霍乱由上海传入,齐齐哈尔市发生376人,死亡163人;哈尔滨发生415人,死亡 162人。当时黑龙江省和哈尔滨特别市分别成立临时防疫委员会。在预防措施上,对上述两市 各进行霍乱预防注射液1万人份。
    1946年,东北霍乱大流行,是由上海经海路传入葫芦岛、锦西而随国民党军队进驻东北 逐步扩大蔓延的。据国民党军方统计,共发生3.9万多人,死亡3.3万多人。实际数字远不 止此。
    哈尔滨市自1946年8月9日——9月15日,共发生167人,死亡95人。首发病例系去双城探 亲感染霍乱返哈后发病死亡的。当时双城县已发生2000多人,死亡近1000人,仅县城内就死 亡600多人。于此同时,牡丹江市发生429人,死亡190人;呼兰县发生200多人,死亡100多人 。此外,肇源、五常、泰来、龙江等地亦有霍乱的发生与流行。
    为防止霍乱的扩大蔓延,松江省组成了“松哈地区霍乱联合防疫委员会”,主任委员冯 仲云,副主任委员刘成栋、钟子云、郭洪涛、谢雨琴。哈尔滨市成立了“哈尔滨市防疫部” ,部长刘成栋、副部长张柏岩。除临时招集60名防疫人员外,还组织市卫生局传染病院、防 疫所、市立第一、二医院、公安局等单位245人参加了防治霍乱工作。在市立第五医院设临时 隔离所,收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哈市防疫所共制出霍乱菌苗35.6万毫升,预防注射1.1万 人,并支援全省各地使用。牡丹江市成立了防疫委员会,组建临时防疫队,其他各疫区也分 别采取紧急防疫措施,就地扑灭了疫情。
    1947年齐齐哈尔市发生霍乱患者15人,死亡11人,治愈4人。
    1948——1985年全省未发生霍乱。
    2.副霍乱(埃尔托生物型)
    1968年8月,从哈尔滨市区江段松花江水中首次检出副霍乱弧形菌。到1970年全省先后检 出10株,其中哈尔滨市江段6株,哈尔滨上游22号标段和下游19号标段各1株,佳木斯市区江 段2株。
    1980——1984年,在哈尔滨、佳木斯、勃利、依安、北安、绥化、龙江等市、县曾发生 传人性疫情。经及时发现与紧急疫区处理,都做到了就地扑灭。1985年未有疫情报导。
    (三)天花
    流行情况。天花在黑龙江省流行较久,但历史文献资料很少。1869年(清同治八年), 富锦县的赫哲族人中曾流行过天花。1939年,海伦县水师营区(现胜利乡)发生天花2700余 人,死亡630人。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全省发病1770人,以后逐年减少,1955年后,再无天 花病例报告。   
    1979年10月26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天花已在全球范围内根除。黑龙江省消灭天花时 间较之提前25年。
    防疫措施。1881年(清光绪七年),勘边大臣吴大奉旨查边时,曾捐资于宁古塔(现 宁安县)地方设立牛痘局,开始利用新法种痘,以预防天花。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以后 ,宾州、双城、瑷珲等地成立了引痘局或引痘公局。
    1928年(民国17年),国民政府曾推行过全民种痘,并规定“种痘法”,但收效甚微。 1930年(民国19年),黑龙江省省城商埠市政局发布了种痘规划。
    东北沦陷时期,种痘工作虽较普及,但全省天花仍不断发生与流行。
    1950年,国家卫生部提出“三、五年内消灭天花”的号召,东北人民政府当即做出“争 取在三年内扑灭天花”的决定。1950——1955年,黑龙江省共施行了全民种痘878万人份。为 巩固消灭天花的成果,1955——1980年,全省继续在重点人群中进行接种或补种,一般每年 种痘200万人份,最高年份800万人份,1981年后,因天花绝迹即停止种痘。
    二、乙类传染病防治(一)白喉流行情况。白喉在黑龙江省早有发生与流行,发病率和 病死率都很高,但只自行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广泛推行白喉类毒素,百日咳 、白喉二联,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等生物制品的应用,白喉发病率和死亡率都有显著 下降,有些地区已基本消灭。但1962——1964年出现流行高峰,尤以1963年为最高,全省发 病4561人,死亡432人。1966年以后,发病率逐年下降,1983——1985年,每年发病4——30 人。
    防疫措施。白喉在特种人群(劳教收容机构)中,由于他们流动性大,居住拥挤,卫生 条件差,加之在收容人员中,有2—7%的白喉带菌者和50%的人对白喉缺乏免疫力,所以在他 们中间不断发生白喉,并向社会人群传播。1978年哈尔滨市7个收容劳改单位白喉爆发流行; 1979年在上述单位再次爆发流行,发病218例,比1978年高5.4倍。发病人数占全省白喉发病 人数的90%。为此,哈尔滨市制订了《特种人群防治白喉方案》,经加强防治基本控制了白喉 的发生与流行。
    全省自1983年实施计划免疫后,白喉发病基本得到了控制。   
    (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行情况。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1949——1964年,发病率多在5/10万以下 ,呈散在性发生,1965年发病率上升;1967年出现全省爆发流行,发病3.89万多人,死亡2 146人,发病率高达174.34/10万。成为黑龙江省历史上流脑发病的高峰年。1976年第二个 高峰年,但较第一个高峰年的流行强度显著减弱。1978年以后发病率逐渐下降,1985年发病 1947人,发病率为5.9/10万。   
    防疫措施。1971年开始每年在好发人群中进行流脑菌体吸附菌苗预防接种,虽取得一定 效果,但接种后副反应重,甚至有死亡者,因此停止使用。1982年11月,全省有计划地推广 国家新研制的A群流脑多糖体菌苗,在疫区的儿童中曾用碘胺类药物进行过预防性投药,在预 防上收到明显效果;1984年全省发病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
    (三)百日咳
    流行情况。百日咳为儿童多发的呼吸道传染病之一,50年代发病率波动在37.68——26 5.04/10万之间。1959年达高峰,全省发病4.3万多人。60年代发病率波动在10.52——3 02.08/10万之间。1965年出现大的高峰,全省发病6.32万多人,发病率为296.41/10万 。1974——1975年又出现一个小高峰。但70年代的发病率明显低于50、60年代。1981——19 82年发病率又有回升,1983年开始下降。   
    防疫措施。50、60年代应用百日咳菌苗,百日咳、白喉二联菌苗,1974年主要推行百、 白、破混合制剂进行预防接种。1983年开始实行计划免疫,百日咳发病有明显下降,1985年 发病率为10.84/10万,为历史最低水平。
    (四)猩红热
    流行情况。猩红热是儿童中的多发性传染病。50年代初期,发病率不高,1958年出现高 峰,发病率为80.99/10万。1966年又出现一次小的高峰,1972年为第三次高峰,发病率为 97.04/10万。1977——1978年呈现第四次高峰。1974——1982年全省发病都在1万人以上, 1983年开始下降,每年发病7000——8000人。到1985年发病率下降为26.17/10万。   
    防疫措施。自1953年哈尔滨市广泛采用1:1000青霉素水剂滴鼻和涂咽方法处理接触者, 一直连续几年,有一定预防效果,使带菌者由原来的33%下降至9%。为保护接触者,曾试用胎 盘球蛋白进行预防。
    由于猩红热没有特异性免疫措施,因此隔离、治疗病人成为主要防疫措施。
    (五)麻疹
    流行情况。麻疹在旧社会连年不断地在儿童中发生与流行,由于发病人数多,相对病死 率亦高。1949年以来,全省曾有过3次大流行,第一次是1953年,发病11万多人,发病率为9 70.68/10万;第二次是1959年,发病近24万人,发病率为1476.32/10万;第三次是1964 年,发病37.5万多人,发病率为1866.47/10万。1967年发病率开始下降,1983——1985年 发病率仅在8.69——15.28/10万之间,基本呈散发,只有个别地区出现局部爆发流行。   
    防疫措施。黑龙江省麻疹的防治工作,主要经过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65年) 是采取综合性预防措施,重点进行组织建设,培训防疫人员,加强疫情报告。预防方法是在 托儿机构对儿童应用胎盘球蛋白、母血、口服胎盘粉等。对社会应用紫草散、紫草根浸膏、 贯仲、尿泡鸡蛋等中草药和土方土法进行预防。尽管采用多种办法开展预防,但收效甚微。 第二阶段(1966—1985年)是麻疹减毒疫苗的普遍应用,使预防麻疹工作进入新时期,人类 对控制麻疹掌握了主动权。1983年全省全面开展计划免疫,从而进一步控制了麻疹的发生。 1985年全省79个市、县中有30个市、县麻疹病人在10例以下,有6个县无麻疹病例发生。
    (六)流行性感冒
    流行情况。1957年流行性感冒大流行,仅哈尔滨市的不完全统计,就发病11.1万多人。 全省1970年发病35.6万人,发病率为1350.87/10万。1974年发病49.7万人,死亡111人, 发病率为1621.74/10万。进入80年代疫情比较稳定。流行性感冒的死亡率较低,在大流行 年也只在0.5/10万,死因多为患有宿疾,或并发症所致。流感病毒经鉴定为甲1、甲2、甲 3型。
    防疫措施。在流行期间,主要采取隔离患者、空气消毒、进行疫苗注射或吹入鼻腔、注 射胎盘球蛋白,以及服用中草药等。
    (七)细菌性痢疾
    流行情况。细菌性痢疾是一种多发病,发病率占全省各种急性传染病的首位。在旧社会 ,病死率高达15%以上。1959、1965、1979、1982年出现流行高峰,如1959年全省发病17.9 万人,1965年发病11.1万人,1982年发病竟高达26.7万人,发病率为818.36/10万。但病 死率仅为2%。1983年以来,发病人数有所下降,每年均在万人左右。
    在病原方面,全省流行菌种以B亚群福氏痢疾杆菌为主要流行菌群,约占分离培养出菌群 的60—80%,其中以Ⅱ、Ⅲ型为多数,I、Ⅳ型及变种次之;D亚群宋内氏痢疾杆菌占流行菌群 第二位,约为10—25%;A亚群志贺氏痢疾杆菌占流行菌群第三位,约为0.5—5%,且以Ⅱ型 舒密氏痢疾杆菌为主;C亚群鲍氏痢疾杆菌占第四位。
    防疫措施。1962年制订了《黑龙江省细菌性痢疾防治方案》,对防治工作起到了一定的 推动作用。进入70年代曾研制和试用枯草杆菌以及乳酸菌素用于防治细菌性痢疾。1980年以 来,由于诊断和治疗水平的提高,使病死率降至0.02—0.05%。
    (八)伤寒、副伤寒
    流行情况,肠伤寒旧社会称为“窝子病”,也是多发病。常罹及一屯一村,对人民健康 危害很大。
    1949—1985年的发病率呈现出3个高峰3个低谷:第1个高峰在1949年(153.34/10万) ,第2个高峰在1959年(126.27/10万)、1961年(295.8/10万)、1963年(102.09/1 0万),第3个高峰在1977年和1978年,发病率远较前两个高峰为低,仅为40/10万以下。3个 低谷是1955年(4.35/10万)、1969年(3.97/10万)、1984年(3.28/10万),是全省 发病率的历史最低水平。   
    防疫措施。为加强全省肠伤寒的防治工作,1978年制订了《伤寒、副伤寒联防联合试行 方案》和《伤寒、副伤寒疫区处理方案》。在此基础上,1980年修改为《黑龙江省伤寒、副 伤寒防治方案》。各地认真贯彻《方案》规定,逐步落实了防治任务。
    在技术措施上,主要采取了“报(疫情报告)、查(流行病学调查)、治(对现患及带 菌者的治疗)、消(消毒)、宣(宣传)、接(预防接种)、管(传染源管理三管一灭)、 培(培训专业人员)、研(对伤寒防治工作的研究)、联(层层组织联防)”十字经验,使 肠伤寒发病率基本得到控制。
    (九)病毒性肝炎
    流行情况。黑龙江省为全国肝炎高发区,全省均有发病。甲型肝炎的流行特征以儿童多 发,易呈爆发流行。乙型肝炎为青壮年多发,呈散在发病。1959年以来,1961年(发病2.1 万人,发病率116/10万)、1965年(发病2.4万人,发病率118/10万)、1975年(发病1. 8万人,发病率58/10万)、1981年(发病3.0万人,发病率94/10万)为流行高峰年。198 2年后发病率有所下降。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推算,全省共有肝炎患者130万人,每年新发患者28万人。
    防疫措施。1980年,省将病毒性肝炎列为重点防治疾病之一。同年2月下发了《关于加强 肝炎防治工作的决定》,1981年,制订了《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卫生管理条例(试行)》、《 黑龙江省血源管理条例(试行)》、《黑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管理条例(试行)》及《病毒 性肝炎防治工作监测指标》。传染源管理及疫区处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各级医院落实了消毒 防护措施;加强血源管理,提高了供血质量,减少了输血后肝炎的发生;加强饮食服务行业 卫生管理;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卫生也得到了加强,减少了儿童间的肝炎爆发流行。
    科研成果。1980年《乙型肝炎e抗原、e抗体分离检定的研究》(陈美征等),获省卫生 厅一等奖;1983年《乙型肝炎核心系统诊断试剂的研制与应用》,获省人民政府二等奖。19 80—1984年共获7项科研成果奖。
    (十)脊髓灰质炎
    流行情况,脊髓灰质炎是主要威胁儿童的急性传染病。病死率虽不高,但患病治愈后多 留有后遗症,致终身残疾。
    1955年,黑龙江省仅有5个市、县有发病的记载,1964年全省发病5324人,按病毒分型, I、Ⅱ、Ⅲ型都有病例。发病率为25.92/10万。1965年有74个市、县先后都有病例发生。到 1972年全省发病率一直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发病人数为100——500人左右,发病率为1——2 /10万以下。   
    1973——1978年疫情又有上升,发病人数平均每年为300——600人,但1977年发病市、 县达88个,发病人数高达1258人,发病率为1.34/10万。1979年以来,发病率有明显下降, 除1982年发生112人外,其他年份都未超过100人。1985年仅有12个市、县发病18人,发病率 为0.05/10万。
    防疫措施。1962年在哈尔滨、牡丹江、林口等14个市、县试服了脊髓灰质炎减毒疫苗( 糖丸),实践证明有效。1985年在全省大面积推广,使疫情基本得到了控制。
    (十一)流行性乙型脑炎
    流行情况。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黑龙江省于19 56年9月在阿城县首次发现1例,患者死亡后,从其脑组织中分离出乙脑病毒。1962——1973 年发病率波动在0.01——0.09/10万之间。1974年,在黑龙江省南部地区出现爆发流行, 发病489人,是历史上发病总和的两倍。发病率高达1.60/10万,死亡130人,病死率为26. 7%。从此引起全省卫生部门的警惕。同年,在26个市、县(旗)搜集247份马血清和205份猪 血清标本进行乙脑血凝抑制抗体测定,发现马、猪均有乙脑的隐性感染。
    1975年,开始对乙脑传播媒介进行调查,1979年,分别从刺扰伊蚊和中华按蚊体内分离 出乙脑病毒各1株。
    乙脑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南部的松花江、绥化地区,其次为东部的牡丹江、合江地区, 西部及北部地区较少。1980年以来,全省每年发病人数在2——20人之间。
    防疫措施。主要是对患者的早期诊断与及时隔离治疗。在流行期间对家禽实行圈养,饲 养场所搞好灭蚊。1976——1985年全省共推行乙脑疫苗300万人份,使乙脑发病一直处在较低 水平。
    (十二)流行性斑疹伤寒
    流行情况。新中国成立前,斑疹伤寒在黑龙江地区的流行是比较广泛的。据资料不完全 记载,哈尔滨在1922年(民国11年)即有发生斑疹伤寒74例的记载。1935年,伪龙江省发生 110例,黑河、三江、滨江省也有发生,哈尔滨特别市发生131例。1942年,哈尔滨市发生46 8例。1949年,松江省发生4894例,死亡465例,病死率9.57%。
    1951——1959年,斑疹伤寒的流行得到了控制,但1961年又发生6939例,发病率37.46 /10万;1962年发生6623例,发病率为34.94/10万;1963年以后发病率开始下降,1978年 又有回升,发生969例;1985年只发生9例。   
    防疫措施。斑疹伤寒主要在收容所、劳动教养部门被收容人员中发生与流行,占全部病 列的60—80%。其次为铁路、学校、厂矿、旅店。其流行原因是人员流动频繁、卫生条件差、 带虱率高、对患者不能及时确诊并做好隔离与疫区处理等。所以对特种人群的防治工作是不 容忽视的。做好隔离患者,消灭传播媒介(体虱)和预防接种是可以控制其发生的。
    (十三)虱传回归热
    流行情况。据伪满《省政案览》第三辑龙江省篇记载,1934年全省发生再归热(即回归 热)31人,1935年发生114人。据日本人吉川政市等报告,1946年9月,在鹤岗煤矿曾有回归 热爆发流行,共发生患者175例。1949年黑龙江省发生2360人,1950——1952年发生237—— 508人之间。自1953年以来,病例显著减少,1958年发生9例,1976年发生4例,1977年后再无 病例报导。
    防疫措施。采取早期诊断与隔离患者,并进行彻底灭虱。
    (十四)森林脑炎
    流行情况。1942年5月,据日本人宫部勋氏报告,在黑龙江省海林县二道海林地区300名 林业作业人员中,发现40例森林脑炎(简称森脑)患者,死亡14例。当时未经病毒学及血清 学证实。1943年北野氏又报告在上述地区发生两名病例,死亡1人,并从死者脑组织及408只 全沟硬蜱中分离出森脑病毒。1952年在铁力、通河、双鸭山等林区爆发流行,全省共报告34 6例,发病率为3.11/10万;死亡89例,病死率为25.72%。同年,哈医大教授刘瑞璋等从死 者尸体脑组织中分离出2株病毒。在推行森脑疫苗接种、开展综合性预防措施后病例数有所减 少,除1790年无病例报告外,其他年份发病率波动在0.01—0.03/10万之间,但病死率仍 然很高。
    1979年,全省森林脑炎发病率突然上升,形成一次爆发性流行。发病329人,死亡32人, 发病率1.05/10万,病死率9.72%。经调查是大批非林业作业人员入林养蜂或采集山产品被 感染而引起的。由于对常进入疫区的人群进行预防接种,自1980年以后,发病率又逐年下降 。但1985年又发病183例,发病率为0.56/10万。究其原因是漏种疫苗的结果,有的疫区县 漏种率竟高达90%。
    1982——1983年两年共发病144人,其中林业工人31人,占21.5%;农民、学生、家庭妇 女111人,占77.0%,其他占1.5%。
    全省已发现携带病毒蜱类有3属4种:全沟硬蜱、森林革蜱、嗜群血蜱、日本血蜱。并从 林姬鼠、花鼠、缺齿鼹、普通鼩鼱、狍、及灰鹡鸰等脑组织中分离出来森脑病毒。但从未发 现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播。
    森林脑炎主要分布于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完达山南坡西部针阔混交林区。其中尤以伊 春、铁力、海林、通河、柴河、穆棱、尚志、方正、双鸭山地区较多。
    防疫措施。开阔道路,清除路边杂草,以减少被蜱叮咬机会。在临时采伐工人驻地用药 物灭蜱。建立自检互检制度,加强个人防护,进行免疫接种。   
    (十五)流行性出血热
    流行情况。流行性出血热(简称出血热)在黑龙江省已有50多年的流行历史。1935年, 在黑龙江省北部边境的日本侵略军中,曾首次发现一种病因不明的热性病。1939年9月又在孙 吴县发现此病,因未确诊即暂以地方命名为“孙吴热”。以后虎林、黑河、二道岗子等地相 继报告类似病例。1942年4月,确定为一种独立的疾病,改称流行性出血热。1956年国家将此 病列为法定传染病之一。
    1935——1945年间,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地区共发生660人,死亡58人。发生地区有孙 吴、虎林、黑河、二道岗子(东宁县)、苇河(尚志县)、铁力、东宁、密山、林口、牡丹 江、北安、逊克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出血热发病率较低,一直保持在1/10万以下;到50年代末, 发病率逐渐上升;1959年为5.84/10万(发病948人);1964年发病率为6.28/10万(发病 1264人);1975年发病率为9.50/10万(发病3059人);1984年发病率呈急剧上升,为12. 77/10万(发病4196人);1985年发病率高达17.35/10万(发病5716人),成为全省历史 上发病人数最多的一年。   
    出血热的病死率很高,1956年为12.38%,60、70年代平均为6%。80年代降至4%。
    1982——1985年,对全省出血热带毒宿主动物调查,发现有黑线姬鼠、褐家鼠、小家鼠 、巢鼠、大林姬鼠、东方田鼠、莫氏田鼠、棕背、背纹仓鼠、花鼠携带出血热病毒抗原, 其中以黑线姬鼠为主要传染源。
    出血热疫区分布甚广,到1985年,发病市、县已达76个。疫区有从山区、丘陵向平原地 区和农村向城市蔓延的趋势。
    防疫措施。以灭鼠为主,灭鼠指标(平均每百夹次的灭鼠数)控制在5%以下。灭虫防虫 、消毒、搞好食品管理和环境卫生以及个体防护。在治疗中贯彻“三早一就”(早发现、早 休息、早治疗,就地治疗)的抢救原则。
    科研成果。40年代,国外有人做人体试验,认为出血热病原是病毒,但未得到证实。19 81年5月,由黑龙江省卫生防疫站(刘学礼等)、中国医科院流行病学研究所科研协作组,从 黑龙江省出血热疫区黑线姬鼠肺组织中分离出出血热病毒,并能稳定的传代。1982年10月6日 至8日,通过系统的鉴定,获卫生部甲级科研成果奖。1983年9月,省卫生防疫站又在哈尔滨 郊区出血热患者血液中分离出6株出血热病毒,黑龙江省对出血热病毒的研究在国内占有重要 位置。
    (十六)钩端螺旋体病
    黑龙江省于1963年7月在依安县薛家围子村的钩端螺旋体病(简称钩体病)患者中,得到 了病原学和血清学的证实。1965、1974年为流行高峰年,发病人数分别为748人和1534人,发 病率分别为3.51/10万和4.49/10万。除个别患者死亡外,绝大多数患者自愈。1980年以 来,发病人数明显下降。
    全省已有41个市、县有钩体病病例的报告,在依安、泰来、密山、牡丹江、佳木斯已获 得病原学或血清学证实。此外,还从猪、马及黑线姬鼠体内分离出致病性钩端螺旋体,经菌 群(型)鉴定为马罗尼亚369型和波摩那型。
    钩体病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从6月开始增多,8月达高峰,流行期为3个月。多发于青少 年,男性多于女性,14岁以下儿童发病较多,占总病例数的60%以上。一般呈散在发生,但亦 可见局部洪水型爆发流行。其感染方式,据密山县对509例患者的调查结果,认为主要是在被 污染的水域中洗澡、洗衣、洗菜、扑鱼感染发病。
    预防措施。首先管理好家畜,大力灭鼠;对患病或疑似钩体病的家畜进行隔离治疗;对 患者及带菌者要及时就地治疗;管好粪便,对污染的水域进行漂白粉消毒;在流行季节在疫 区开展钩体菌苗的免疫接种。
    (十七)布鲁氏菌病
    流行情况。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在黑龙江地区的发生与流行 ,约有40年以上的历史。1939——1940年,洪宝源氏曾对牡佳铁路沿线几个日本开拓团的农 村及牧场(属于现在的鹤岗市、桦川、林口及密山等县)进行过布病流行情况的局部调查, 并发现人、畜间布病的存在。
    50年代,由于牲畜饲养由分散到集中,又逐步并群并场,使牲畜频繁流动,病、健畜混 群,导致畜间布病爆发,引起人间布病流行。1956年全省发病941人,发病率为6.87/10万 。1957年发病925人,发病率为6.39/10万。安达、肇东、龙江、泰来、嫩江、林口、桦川 、桦南县都有人间布病爆发点。1966年全省又发病415人,发病率为1.92/10万。以后疫情 逐步稳定。
    布病的主要传染源为疫羊,其次为疫牛。传播途径多为疫羊接羔及处理其污染物(羊羔 、流产羊胎及其附属物)和食用疫羊肉、饮用疫羊污染过的水等而引起感染发病。
    1949——1985年,全省布病的发生从未间断,除散在病例外,共发现人间布病爆发点30 2个(其中羊源型299个、牛源型2个、猪源型1个),累计确诊病列7907例。   
    到1985年全省有63个市、县发生过布病,以绥化、嫩江地区为多,分别占总发病人数的 49.91%和22.27%;其次为合江地区,占7.90%;牡丹江地区,占6.38%;黑河、伊春地区 较少,共占13.54%。
    防疫措施。1957年开始,开展大面积人畜免疫。1958年推广小型羊群管理经验;推行菌 苗疗法,积极治疗现患,取得显著成绩,省卫生防疫站光荣地出席了1959年全国群英会。19 66年在国内首先采取气雾免疫法进行人畜免疫试点,1970年大面积推广。80年代培训大批防 治骨干,统一实验方法,坚持常年监测。1985年发病率已由1957年的6.39/10万下降为0. 01/10万。
    由于卫生防疫站与畜牧部门结合,以畜间免疫为主,推行预防接种、检疫、隔离和淘汰 疫畜;畜产品无害化处理;做好职业人群个体防护,现症病人治疗(包括中医疗法)等的综 合性防治措施,使疫情趋向稳定。
    1985年,对全省64个布病疫区市、县的防治效果进行了考核,已基本达到控制布病的要 求。但随着推行畜牧业专业承包,家畜分散管理,接触人群增加,并缺乏特效治疗药物,因 此,对布病防治工作仍不容忽视。
    (十八)狂犬病
    流行情况。狂犬病是由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病死率为100%。1955——1974年 ,全省每年死于狂犬病患者均未超过100人。1975年死亡104人,1980年死亡144人。1982—— 1985年发病死亡人数在39——88人之间。
    黑龙江省狂犬病的贮存宿主有:犬、猫、狼、鼬、狸等,但主要传染源为犬。
    全省有63个市、县有狂犬病发生,松花江、嫩江、牡丹江、绥化地区农村发病较多。
    防疫措施。1921年(民国10年),滨江警察厅拟订(取缔畜犬规则》,以驱除野犬、狂 犬,灭绝疫病,保持健康为宗旨。凡住户养犬由警察按户调查登记,警察厅统一发犬牌,无 牌之犬,一律扑杀。1927年(民国16年),哈尔滨市设监察扑犬队。同时,长官公署以1564 号训令公布防治狂犬病6条办法:(1)扑杀野犬;(2)取缔畜犬;(3)除灭狂犬;(4)查 报狂犬;(5)防治狂犬症;(6)防治宣传。1933年,哈尔滨特别市兽医院制订颁布《疑似 狂犬病家畜收容规则》。1940年,伪哈尔滨市公署和市警察厅颁发《关于实施康德七年度定 期狂犬病预防接种》的布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为杜绝狂犬病发生和野犬滋扰市面,于1950 年4月5日公布执行了《哈尔滨市饲犬登记及扑获野犬暂行规定》。1956年5月,对全市饲犬进 行一次登记共2505只,于6月份开展一次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1978年8月15日,黑龙江省革 命委员会发布《关于扑杀野犬狂犬严管家犬的布告》。
    1980年以来,全省城乡养犬数量猛增,据调查推算,全省有犬类300万条。每年被犬咬伤 者8——10万人次。狂犬病日益增多,流行范围逐年扩大。198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下达了黑政办发(1985)54号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做好防治狂犬病工作。由于 卫生、城建、畜牧、公安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强了犬类管理,防治犬害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全省各地先后成立预防狂犬病领导小组65个、办公室102个、扑犬队124个,参加扑犬工作人 员1062名,扑犬2.4万多条,犬类预防接种、发犬牌8.1万份。
    对被狂犬咬伤者进行狂犬疫苗接种是一项主要预防措施,1953——1985年,全省共下拨 狂犬疫苗91.37万人份,1985年增至12万人份(较1953年300人份上升400倍)。由于全面推 行狂犬疫苗接种,使发病率有所下降。
    (十九)炭疽
    流行情况。炭疽是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1952年11月,在双城县五家子发生了人间炭 疽,其中肺炭疽33例,皮肤炭疽2例,疑似炭疽6例。共死亡35例。1954年全省发病132例。以 后除1962、1968、1970、1971、1972、1977、1980年无疫情报告外,其余年份每年少者1例, 多者47例,多呈散在发生。1952——1985年全省共有48个市、县发生炭疽571例,死亡53人。
    据15起炭疽疫情调查,有11起是由病畜传染给人的。主要疫畜为牛、马、羊。1963年, 哈尔滨和齐齐哈尔毛皮厂发生两起肺炭疽,是由新疆购入的一批染疫羊皮在加工中引起的。
    防疫措施。疫区处理主要是隔离患者,给密切接触者预防投药,深埋死牲畜或火化,消 毒污染地区,给疫区健康人、畜接种炭疽菌苗,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对污染地面用漂白粉 乳剂,污水用漂白粉消毒,食具煮沸消毒。经处理后两周内无新患发生,即解除疫区封锁。
    (二十)其他传染病
    1.疟疾
    1956——1965年发病较多,1966年以后逐年减少,1984年发病率降至最低水平(0.02/ 10万)。主要为省外感染发病,其传播媒介至今尚未有病源证明,所以是否有原发性疟疾, 仍待今后作进一步调查研究。
    2.黑热病、恙虫病
    1956——1965年共发现43例,每年1——9例,1966年以来,基本无疫情发生。恙虫病19 60——1965年共发现5例,1965年以来,再无病例报导。上述两种传染病都是由省外传入的。
    3.流行性腹泻
    1982年3月下旬,在黑龙江省东部的林口、鸡西等地,首次爆发了流行性腹泻,其流行范 围之广,传播之快,患病人数之多,在急性传染病流行史上也属罕见。全省共发病8.08万人 ,但无一人死亡。发病率为646.3/10万,波及21个市(地)县的广大地区人群。
    1983年4月,再次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伊春、七台河和 绥化、黑河、北安、大兴安岭以及阿城、木兰、通河、延寿、海伦、庆安、鸡东、密山、东 宁、海林、富锦、绥滨、同江、德都、爱辉、逊克、孙吴、嫩江、呼玛等32个市(地)县发 生与流行,占全省市(地)县的46%。发病1.41万人,发病率为530/10万。
    1984年又在哈尔滨、黑河、绥芬河、林口、海林、东宁、甘南等7个市县发生与流行,发 病人数为1480例。
    1985年全省发病830例。
    防疫措施。省卫生厅于1982年4月10日紧急组织专家调查组(由省卫生防疫站、哈医大、 省医院、哈市卫生防疫站、哈市传染病院派人组成),由副厅长、主任医师徐义容带队,赴 鸡西疫区开展调查研究,指导防治工作。通过大量调查,依据流行特征和临床经过(病程多 为5—7天)以及病原学所见,确认为黑龙江省从未发生过并具有传染性的流行性腹泻。
    1982年4月21日,省卫生厅向全省发出了《关于做好流行性腹泻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加强了疫情报告,认真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特别是做好水 源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治疗关键为纠正脱水,补液是先盐后糖,其他为对症疗法。抗菌素和其他抑菌药物治疗 均无明显疗效。无直接死亡病例。
    省卫生防疫站孟庆海与中国医科院病毒研究所协作,共同发现的成人流行性腹泻的病原 ——新轮状病毒,1984年3月,获卫生部甲级科研成果奖。并得到世界著名病毒学专家的认证 。
    4.土拉弗氏菌病(土拉伦菌病)
    流行情况。土拉弗氏菌病,以前称为土拉伦菌病,是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1959年冬,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报告有疑似腺鼠疫的流行。省卫生防疫站当即派出黄起超副 站长带领康成贵等流行病调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当时发现6名腋窝淋巴腺肿大的患者, 体温都在37—38℃之间,一般状态良好,神志清醒,行动自如,腺肿部位没有浸润愈着现象 ,直接触及腺肿时,也不感到剧烈的疼痛。根据上述临床表现和当时正值严冬季节,根本没 有跳蚤和其他有关媒介昆虫活动的情况,初步否定了鼠疫的诊断。随即开始进行流行病学、 临床学和细菌学的调查。
    哈拉海屯自1959年11月8日至11月下旬,共发生14例患者,患病率占全村人数(243人) 的5.8%。在14例患者中,有13例与野兔有直接或间接接触史(猎取或剥食野兔)。8例患者 不治自愈,有6例为腺肿型患者,病程都在10——20天左右。
    细菌学检验:采取4份患者的腺肿穿刺液和血液,进行豚鼠皮下接种,其中1只接种后13 天死亡,经培养后分离出土拉弗氏菌。从1只死野兔体内也分离出一株土拉弗氏菌。
    凝集反应:对27份血清进行凝集反应,结果有14份与土拉弗氏菌抗原呈现明显的凝集, 最后判定为土拉弗氏菌病患者。
    防疫措施。1960年以来,由于反复开展群众性灭鼠活动,在上述地区再无新的病例发生 。
    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上宣读了在我国首次发现土拉弗氏菌病在人间流行的调查研究 论文,并获得科学大会奖。
    黑龙江省急性传染病历年综合发病率呈下降趋势。均率则更明显地显示出下降的幅度。 均率中高于100/10万的为1949、1953、1959、1964、1970、1974、1975年。这7个年份都由 于某种疾病大流行,提高了发病率。50年代重点防治甲类传染病,前后5年时间就消灭了人间 鼠疫和天花。当时发病占首位的是麻疹,其次为痢疾、伤寒、斑疹伤寒。60年代发病率上升 与麻疹、痢疾流行及1959年增加了肝炎疫情报告有关。1966年后发病率开始下降,这与应用 麻疹疫苗有关。70年代发病率继续下降,也是与预防麻疹效果显著有关。但1970、1974年形 成流行性感冒两个流行高峰年,1977年又再次出现局部爆发。80年代由于实行计划免疫和加 强疫情管理,发病率进一步下降,但痢疾有所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