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冶铁业
据考古发掘,在宁安县渤海镇原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大量渤海国时期的铁器。
公元10世纪末,辽代女真族完颜部定居在按出虎水之侧(今阿城县阿什河附近),在金
朝建立之前就进行开矿炼铁。据考古工作者对阿城县五道岭地区古代冶铁遗址的调查考证,
在五道岭地区发现50余处冶铁遗址,绝大多数冶铁遗址中有炼铁炉、铁矿石、木炭、炼渣、
铁块等遗物,炼渣一般块大、体轻,有密集蜂窝状孔,铁块呈海绵状。冶铁炉的一般构造是
:炉内壁用花岗岩堆砌,厚0.4米,石与石之间用黄粘土压缝,外面用细腻的黄粘土敷绕0.
6米,炉壁共厚1米。炉膛呈方形,高1.63米。炉门向南,门长0.9米,宽0.4米,高0.7米
。炉内尚保存有木炭痕迹。东川炉址,穴筑于黄土岗内,筑炉时是在岗边挖一个半圆坑,用
花岗岩砌内壁,外壁紧依岗上的原生土为壁,能使炉内保温。炉内壁面由于高温所致表面呈
熔融状,凝固得非常坚硬。炉底有似锅底形圆坑,坑内用耐火土抹成,因经高温而坚硬似石
质。
在金都上京会宁府(今阿城县白城)的遗址考古中,在南北城中间横城城门的东部城基
下,发现许多炭块和铁渣,说明在建城前这里是一处冶铁遗址。
这些冶铁遗址,虽分布面广,但它是一个整体,它是以五道岭铁矿为中心,从采矿到冶
炼生产过程完整的冶铁基地。在这些冶铁遗址中尚未发现铸铁范和成品,这可说明当时冶炼
和铸造有了分工,把冶铁作坊设在铁矿山附近,专门从事冶炼,将炼出的铁由阿什河运送出
去,再进行铸造和锻打加工。
黑龙江省1958年以来的考古发掘中,在肇东、哈尔滨、呼兰、阿城、兰西、双城、五常
、宾县、带岭、泰来、依兰、甘南、讷河等地,已发现金代铁器数千件之多。其中较集中的
是肇东八里城(丹化沙著《八里城出土的金代铁器》,原载《黑龙江日报》1961年4月22日。
),1958年深翻土地时,发现千余件金代历史文物,出土金代铁器700余件。这些地区发现的
铁器可分为7类:即农具、马具、交通工具、兵器、刑具、手工工具、生活用具及其它。农业
生产工具有:犁铧、犁碗子、趟头、镰刀、手镰、锹、镐、锄头、铡刀;马具有:镫、衔、
马挠子;交通工具有:车輨、车穿、车圈;兵器有:刀、矛、
鏃、铁甲片;刑具有:脚镣、手铐;手工工具有:铁斧、铁锛、铲、锯、锉、
钳子;生活用具有:菜刀、剪刀、铁钩子、拉手、铁锁、六耳铁锅、三足铁锅;另外尚有铁
杈等。这些考古发现,说明金代黑龙江区域已有了相当水平的炼铁技术,铁器的应用已遍及
了黑龙江腹地。
从13世纪3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的700年间,黑龙江地区的冶铁情况无史料记载。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于1943年曾在鸡宁县(现鸡西市)城子河建设1座容积为73立
方米的高炉,后因其战败投降,这座高炉未能建成投产。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没有炼铁生产。
二、“大跃进”和调整时期的大起大落
(1958——196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黑龙江省的炼铁生产从1958年“大跃进”开始。
1957年,我国进入“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由于国民经济发展对钢铁的迫切需
求,1957年8月,黑龙江省工业厅成立了“黑龙江炼铁厂筹备处”,着手进行建设炼铁厂的准
备工作,经过七八个月的厂址选择,在1958年4月,将厂址选定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现
齐齐哈尔钢厂附近),厂名定为“黑龙江炼铁厂”,并开始搬迁伪满时期在鸡西市城子河建
的73立方米高炉,改为11立方米的简易高炉(于1958年8月1日出铁)。
1958年4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成都会议精
神,提出黑龙江省国民经济要“全面跃进”。紧接着于4月20日,省委书记、省长李范五召集
会议,研究部署大炼钢铁问题,提出要“遍地开花”。由于当时铁矿地质资源不清,采取“
有矿必采,有采必炼,边探边采,边采边炼”的方法,并组织有关人员到河北省学习建设小
高炉的经验。1958年5月中共中央八届二次会议上,正式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
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掀起了大跃进高潮。阿城县、哈尔滨市、鸡西市、双鸭山
市、依兰县等有铁矿市县,相继建设一批小高炉。在鞍山、本溪钢铁公司的帮助下,哈尔滨
市顾乡炼铁厂1号8立方米小高炉于1958年7月1日首先流出铁水。1958年7月,中共黑龙江省委
召开全省工业会议,部署贯彻“工业以钢为纲”的方针,会议确定坚决贯彻“大、中、小相
结合”和“土洋并举”、“先土后洋”的方针,以搞小型为主。
1958年8月17日一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通过了要求在本年使钢
产量翻一番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号召全党全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的决定。
党中央主席毛泽东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话指出:三令五申,凡完不成生产任务的有铁拿不
出来者要执行纪律,对不执行、搞分散主义的,一警告、二记过、三撤职留任、四留党察看
、五撤职、六开除党籍。
1958年8月25日,为贯彻北戴河会议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联合召
开了动员全省大办钢铁的广播大会,号召全党全民总动员,苦战130天,超额完成钢铁、机械
生产任务,全面实现跃进计划庆丰年。全省各地,从城市到农村,从工厂到矿山,从商店到
学校,共有650万人收听了大会的广播。从此,黑龙江省掀起了全党全民大办钢铁群众运动。
为了加强对全省“大办钢铁”运动的领导,为保“钢铁元帅升帐”,1958年9月6日成立
了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厅。9月13日成立了以省主要党政领导为首的全省钢铁、机电、交通会战
指挥部,各地、市、县也都成立了钢铁指挥部。以后又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地市委书记会
、电话会、全省炼铁现场会、各地钢铁挑战应战广播大会等各种会议,检查、督促、推动“
大办钢铁”运动。《黑龙江日报》几乎天天都有“大办钢铁”的报道。
在这些会议部署、动员号召下,全省各地、市、县、区、乡、镇,层层书记挂帅,全党
全民总动员,男女老少齐上阵,全省共有60多万人参加钢铁大会战。以“高指标”、“瞎指
挥”、“浮夸风”为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有的县委书记亲自带领群众用水缸、大
油桶建高炉,有的砸锅炼铁,有的在地上挖坑炼铁。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厅也在后院内建起1座
0.2立方米的小高炉,用木制风匣人工鼓风炼铁,标语上写:“人炼铁,铁炼人,共产主义
早来临。”奋战几昼夜,一点铁也没炼出来。
1958年,黑龙江省共建各种各样的小高炉6000多座,能够炼铁的8立方米以上简易高炉2
83座,容积3779立方米。其中8立方米高炉130座,13立
方米炉高炉112座,28立方米高炉36座,55立方米炉高炉5座,分布在全省各地42个炼铁厂中
。仅据这42个炼铁厂统计,共花投资3874.8万元。
1958年生产生铁55852吨。由于这批小高炉是一哄而起、盲目建设的产物,有些炉子根本
就没有炼出铁来,炼出的铁也是质量差、消耗高,每吨生铁消耗焦炭2794公斤,每吨生铁成
本高达800元,全省炼铁亏损3358.3万元。
1959年3月9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建设黑龙江省重点钢铁联合企业——牡丹江钢铁
公司,厂址选定在牡丹江市东北郊区的两家子,临近牡丹江畔和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线,地
势平坦,供水、供电、交通运输条件很好。设计规模为年产钢60万吨,第一期工程年产30万
吨,由鞍钢设计院、鞍山矿山设计院、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院共同编制了从采矿、选矿、
烧结、焦化、炼铁到炼钢、轧钢的联合企业设计方案,并经冶金工业部批准,列入全国31个
中小钢铁企业之一。第一期工程于1959年6月动工,首先建设1号100立方米高炉,并于同年1
2月28日投产。2号100立方米高炉于1960年10月投产。并开始建设255立方米高炉基础,已到
货255立方米高炉设备没有安装。
1959年根据中共中央对“小土群”进行“五定二化”(即定点、定型、定组、定员、定
领导,钢铁基地化、生产工厂化)的精神,对小高炉进行分类排队,结合铁矿、煤矿分布情
况,尽量把炼铁基点定在靠煤、靠矿的地方,并考虑供水、供电、交通运输条件以及设备情
况,将全省小高炉分为三类。一类是各地市的专业炼铁厂和条件好、能生产商品铁的各行业
附属炼铁厂,炉型定为8立方米、13立方米、28立方米、55立方米,这类共有12个市县的31个
炼铁厂,96座高炉,总容积1536立方米,保留继续生产。二类是国家各部直属企业的炼铁厂
和各行各业附属炼铁厂及部分专业炼铁厂,暂时停止生产,进行设备检修,随时准备生产。
三类是条件差的8立方米以下的土高炉炼铁厂,共有63个、高炉容积3004立方米,停止生产。
1959年7月9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缩短炼铁战线、提高炼铁水平的指示》,由于煤
炭供应不足,决定钢铁战线缩减3万人,关停一些二、三类炼铁厂。
1960年对全省小高炉进行第二次调整,共保留炼铁厂8个,高炉56座,容积为976.5立方
米。在调整、整顿过程中,贯彻“以风为纲(强化鼓风),以原料为基础”的冶炼方针,提
出“抓三环、破三关”,“三环”是:高风温、大风量、重负荷三个环节,“三关”是:抓
原料破碎机械化、破精料关;掌握小高炉生产规律,破操作关;加强管理,破设备关。
经过“五定二化”,进行整顿,缩短了炼铁战线,建立了管理制度,提高了技术水平,
生铁产量逐年提高,1959年生铁产量193515吨,1960年生铁产量214067吨。高炉有效容积利
用系数1958年为每立方米每昼夜产铁0.43吨,1959年为0.406吨,1960年为0.628吨,196
1年为0.73吨。生铁合格率1958年为21.3%,1959年为76.17%,1960年为90.74%。每吨铁
消耗焦炭1958年为2794公斤,1959年为2452公斤,1960年为2170公斤。
1961年1月,中共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黑龙江省小
高炉陆续停产,并大批精简职工,下放回乡参加农业生产,上半年只生产生铁29301吨。196
1年6月下达小高炉停火令,全省小高炉全部停产。黑龙江省的“大办钢铁”运动,从1958年
开始,到1961年停止,共生产生铁49.25万吨,亏损1.36亿元。
1962年5月,在沈阳召开了东北三省工业企业调整会议,研究小钢铁厂的关、停、并、转
问题。会议决定黑龙江省除牡丹江钢铁公司的2座100立方米高炉停产封存保留外,其余炼铁
厂一律关闭,并将所有小高炉限期拆除,不留痕迹。牡丹江钢铁公司作为黑龙江省的钢铁联
合企业,已有雏型,并列入全国地方中小骨干钢铁企业之一,后来也由停产封存变为彻底关
闭。
1962——1965年,黑龙江省没有炼铁生产。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曲折发展(1966——1976年)
经过三年调整,国民经济得到恢复,黑龙江省炼铁生产又开始重新发展。
1966年根据“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导思想,为了解决实现农业机械化所需钢铁,
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建设西林钢铁厂。1966年5月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拨款50万元,决定将原
牡丹江钢铁公司的100立方米高炉搬迁过来,建设100立方米高炉1座。1966年6月25日,西林
钢铁厂1号100立方米高炉破土动工,于1967年10月31日出铁,因设备不配套,生产11天就停
下来了,1968年复产,当年生产生铁3494吨。2号100立方米高炉于1970年9月动工,1973年7
月1日投产。
“文化大革命”中,在发展“五小”工业(小钢铁、小化肥、小煤窑、小农机、小水泥
)的号召下,为了解决缺钢少铁问题,各地市又重新办钢铁。
1969年3月2日,发生了苏联军队入侵我国领土珍宝岛事件,各地市都以加强战备,准备
打仗的精神发动群众抢建小高炉,并由参加“三结合”政权的军代表担任钢铁会战总指挥。
牡丹江地区由军分区褚彪参谋长担任钢铁会战总指挥,指挥海林、林口两县开矿建炉,
(见附图)
海林和林口两县都由人民武装部部长担任县的钢铁会战指挥。这一年,全省共建成5座小高炉
:牡丹江地区在海林县用60天时间建成55立方米高炉1座,于1969年4月27日投产;林口县用
70天时间建成28立方米高炉1座,于5月1日投产;合江地区在桦南县用68天时间建成13立方米
高炉1座,于8月1日投产;双鸭山市用34天时间恢复13立方米高炉1座,于4月18日投产;鸡西
市恢复28立方米高炉1座,于9月5日投产。
1969年,各地市县自力更生建成高炉5座,加上1967年建的西林钢铁厂100立方米高炉,
全省共有高炉6座,总容积237立方米,当年生产生铁14549吨。《人民日报》刊登了黑龙江省
发展“五小”工业的报道。
1970年1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在哈尔滨北方大厦召开了全省工业工作会议,提出为加
强战备,迅速建设起吃、穿、用、打,小而全的工业体系,全省要打10个大会战。其中钢铁
大会战方案目标是炼铁形成年产能力8到10万吨,当年产铁5万吨。同年2月23日,黑龙江省革
命委员会主任潘复生召集在哈尔滨市的15个国营大厂领导开会,要求每个国营大厂“拔一毛
而利天下”包建1座小高炉,要求哈尔滨市要搞10万吨铁。2月28日成立松花江地区和哈尔滨
市钢铁会战联合领导小组,下设钢铁指挥部,并决定建设帽儿山、小岭、沙河子3个钢铁厂,
共建高炉12座,其中帽儿山钢铁厂2座,小岭钢铁厂4座,沙河子钢铁厂6座,并分别由哈尔滨
新风加工厂(现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哈尔滨伟建机械厂,哈尔滨东安机器厂、哈尔滨锅炉
厂、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轴承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哈尔滨建成机械
厂、松江拖拉机厂、哈尔滨工程机械厂、哈尔滨第一机器厂等12个国营大厂,每厂包建1座高
炉,这12座高炉除沙河子钢铁厂有1座28立方米的以外,其余11座都是13立方米的(小岭钢铁
厂于1970年5月1日出铁,帽儿山钢铁厂于同年6月19日出铁,沙河子钢铁厂于12月2日出铁)
。
1970年3月,省革命委员会主持召开全省各地市和省直机关各厅局参加的路线分析讲用大
会,在“左”的错误指导下,开展不断反“右”倾,重申1958年大跃进、大办钢铁的做法,
提出全省要建高炉48座,容积954立方米,形成年产能力40万吨,当年产铁13万吨。
1970年4月,在全省计划会议上进一步发动各地市建炉炼铁,经各地市自报统计,全省计
划建高炉77座,容积1024立方米,形成年产能力63万吨,当年产铁20.19万吨。这次全省计
划会议,把钢铁大会战推向高潮,会后,各个地市县层层发动,突击抢建高炉。1970年7月1
8日到27日,省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在双鸭山市召开了全省大办钢铁现场会议,进一步推动
钢铁大会战。
这次全省钢铁大会战的建炉阶段,一直延续到1971年。此期间除各地市县大办钢铁外,
林业、煤炭、铁路及生产建设兵团农场各系统也都开矿、建炉。至1973年底统计,全省各地
市、各行业共建41个炼铁厂,61座高炉,总容积1288立方米。其中100立方米的3座,55立方
米的4座,28立方米的6座,13立方的43座,9立方米的1座,8立方米的4座。其分布是:冶金
系统共有27个炼铁厂,47座高炉,容积1059立方米,分布在13个地市。合江地区较多,有7个
炼铁厂,10座高炉,容积140立方米;牡丹江地区有5个炼铁厂,6座高炉,容积177立方米;
松花江地区有3个炼铁厂7座高炉,容积86立方米;哈尔滨市有1个炼铁厂,6座高炉,容积93
立方米;绥化地区与大庆油田合作,共建2个炼铁厂,有3座高炉,容积39立方米;嫩江地区
、黑河地区、呼伦贝尔盟、齐齐哈尔市、伊春市、鸡西市、双鸭山市、鹤岗市均各有1个炼铁
厂。非冶金系统共有14个炼铁厂,14座高炉,容积229立方米。林业系统较多,有7个炼铁厂
,7座高炉,容积86立方米;煤炭系统有2个炼铁厂,2座高炉,容积21立方米;铁路系统有2
个炼铁厂,2座高炉,容积26立方米;农场系统有2个炼铁厂,2座高炉,容积68立方米;机械
系统的齐齐哈尔二机床厂,有一个附属炼铁厂,1座高炉,容积28立方米。
在61座高炉中,已开炉投产的有50座,容积944立方米,尚有11座高炉,容积344立方米
,没有建成或已基本建成,但没有生产。
“文化大革命”中建的这批高炉,装备水平比1958年有很大提高,基本都是钢结构的现
代小高炉。但由于是采取大会战方式突击抢建的,设备不配套,形不成综合生产能力,又由
于铁矿石供应不足,高炉经常休风待料,入炉原料全为贫矿和土焦,使高炉生产不顺,停停
打打,虽然每年开炉座数不少,生铁产量却不高,亏损很大。1970年有28个炼铁厂35座高炉
生产,容积648立方米,生铁产量仅为55707吨,亏损1580.4万元;1971年有33个炼铁厂35座
高炉生产,容积657立方米,生铁产量78389吨,亏损3752.7万元;1972年有31个炼铁厂44座
高炉生产,容积774立方米,生铁产量76992吨,亏损3994.7万元。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提出的“巩固、提高、完善、发展”的方针,黑龙江

省冶金工业局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省冶金设计院有关工程技术人员20余人,从1972年底至
1973年初,对全省61座高炉分3片进行全面调查、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排队、定点工
作。将全省小高炉分为五类:一类高炉是,有矿源,生产设备比较完好,水电交通条件方便
,生产水平较好的,要将选矿、烧结尽快配套,技术改造优先安排,力争尽早达到先进水平
,属这类的共有11个厂,16座高炉,容积450立方米,年生产能力22万吨;二类高炉是,生产
设备较好,生产水平也较高,有的属于本地区只有一个厂的,但矿源有问题,可以通过地区
内平衡,生产还可以维持的,这类高炉有6个厂,6座高炉,容积73立方米,少安排一些生产
任务;三类高炉是,有矿源,但矿山正在建设,一时形不成生产能力,近期不能见效的,加
强矿山建设,将来发挥作用,这类高炉有3个厂5座高炉,容积164立方米;四类高炉是,没有
可靠矿源,生产水平低,水电交通条件差,不能坚持正常生产的,这类高炉7个厂,20座高炉
,容积372立方米,不安排生产任务,高炉封存看管,创造条件待命生产;五类高炉是,其他
行业办的,由各行业主管局定点,生铁自产自用,自负盈亏,这类高炉有14个厂,14座高炉
,容积229立方米。
通过小高炉排队定点工作,省里把主要力量集中在一、二类高炉上,共有

17个厂、22座高炉,年生产能力25万吨。1973年省投资347万元,地市自筹资金111万元,省
拨钢材232吨、木材200立方米、水泥420吨,安排配套设备250台,对一、二类高炉进行技术
改造,完善配套,将离心式鼓风机更换为罗茨鼓风机15台,没有准轨专用线的厂都修上了准
轨专用线。
1973年7月,冶金工业部组织山东省烟台小钢联李本范等4人,来黑龙江省传授小高炉生
产经验。烟台小钢联是冶金工业部在全国树立的小铁厂先进典型,其主要经验是认真贯彻“
精料、大风、高温、顺行”的操作方针,取得了优质、高产、低消耗的好效果。李本范等4人
先后在双鸭山、帽儿山钢铁厂进行现场操作表演。为使全省各铁厂都能学到烟台经验,采取
点面结合的办法,将吃精料的小铁厂集中到双鸭山钢铁厂,把吃原矿的小铁厂集中到帽儿山
钢铁厂,分别进行经验交流。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编印了《烟台地区小钢铁先进经验汇编》
,发到全省各铁厂学习。
1973——1978年,全省共投资近5000万元,对全省小高炉不断地进行技术改造和完善配
套:
一是贯彻精料方针,实现由吃原生矿向吃烧结矿、球团矿的过渡。1972年以前,黑龙江
省所有炼铁厂都吃原生矿,矿石含铁量只有35%左右,是产量低、消耗高的主要原因。1972年
双鸭山钢铁厂利用自己小选矿生产的铁精粉,黑河钢铁厂利用多宝山铜矿尾矿回收的铁精粉
,进行土法烧结,首先实现吃熟料,1972年全省平均人造富矿使用率只有14.75%。1973年以
后,学习烟台经验,有些小铁厂开始利用原矿破碎筛下的矿粉,搞土法烧结矿。从1973年到
1978年,全省各铁厂和矿山共上了18套选矿装置,为小高炉生产铁精粉。各小铁厂从1974年
起陆续建起了球团、烧结矿车间,生产球团矿和烧结矿,到1978年,全省平均人造富矿使用
率达到57.76%,入炉矿品位由1972年的40.19%到1978年提高到51.64%。
二是更换高炉鼓风机,实现大风操作。建厂时大部分使用离心式鼓风机,风量小、风压
低,1973年以后逐步更换为罗茨鼓风机,使风量增大,风压增高。罗茨鼓风机又逐步更新,
由开始时风量为每分钟84立方米,风压3500毫米水柱,1975年以后逐步更新为每分钟120立方
米,风压为5000毫米水柱。
三是提高入炉风温。建厂时都采用考贝式热风炉,1975年勃利钢铁厂首先改为球式热风
炉,煤气净化由湿式洗涤塔改为干式布袋除尘器,使热风温度由603℃提高到915℃,并解决
了冬季湿式煤气净化洗涤结冰问题。干式布袋除尘和球式热风炉这两项新技术,在2—3年时
间内,已在全省普遍推广应用。
四是普遍配备了铸铁机。建厂时全部是铁水在炉前用砂模或铁模铸块,人工搬铁,劳动
强度大,铁块表面质量不好,1975年后各铁厂陆续安装了链带式铸铁机,减轻了劳动强度、
提高了生铁表面质量。
五是由放干渣改为冲水渣。建厂时普遍为放干渣,即将高温炉渣放在地上凝固成为大块
,清理困难,影响生产,1973年以后,陆续改造为冲水渣和机械化捞渣,即将高温炉渣经水
淬成小颗粒水渣,流入渣池捞出,水渣可供水泥厂作为水泥原料。
六是开展技术培训。建厂时的炉前工人多数由农村招工、缺乏炼铁知识,生产事故不断
发生。在技术改造和完善配套的同时,加强了技术培训,从1970年到1980年,省冶金工业局
共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7次,对全省各铁厂高炉工长和球团、烧结工长全面进行轮训,共培训
技术骨干达200多人次。
经过一系列的改造、配套、技术培训,使各铁厂生产条件逐渐完善,操作水平和管理水
平有所提高,但由于“文化大革命”中“左”的思想影响,只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投入
很大、收效不显著。从1973年到1976年,全省每年开炉数在30座上下,生铁产量却只有6—1
1万吨,生铁合格率只有60%左右,入炉焦比每吨铁高达1234—1530公斤,黑龙江省在十年“
文化大革命”中,累计生产生铁55.8万吨,累计亏损31859.3万元,平均每吨铁亏损570.
94元。
四、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稳步发展(1977——1985年)
1976年10月,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但由于长期受“左”的
思想影响,炼铁只求产量不问效益,靠多开炉“广种薄收”,出现了增产增亏的局面。1977
年全省有34座小高炉开炉生产,容积725立方米,年产生铁138955吨,亏损8040.4万元。19
78年全省有37座小高炉开炉生产,容积788.5立方米,年产生铁231640吨,加上不合格生铁
合计产量为302236吨,号称30万吨。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冶金系统祝捷大会,庆祝
30万铁目标的完成。帽儿山、沙河子、勃利钢铁厂的3座13立方米高炉,实现单座炉年产生铁
1万吨以上,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授予这三座高炉为“红旗万吨炉”称号,会上颁发炉徽,并
各奖励电视机1台。1978年亏损9475万元,占全省工业交通系统亏损总额的1/3。
为了改变黑龙江省钢铁工业小而分散的局面,1976年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利用双鸭山铁矿
资源建设一个年产30万吨铁的中型钢铁厂,厂址选择工作进行了两年,1978年5月才选定佳木
斯郊区,并定名为会龙山钢铁厂,开始进行厂址平整和公用设施建设。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左”的错误,端正了党的指导思
想。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确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
针。黑龙江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坚决而慎重地对小铁厂进行调整。
这次调整接受了1961年调整中对小铁厂实行“一刀砍”的教训,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慎
重地、反复地讨论研究调整方案,本着“经济合理、择优选留”的原则,结合全省各炼铁企
业生产工艺配套程度、管理水平、原料供应和长期发展布局等情况,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
会主任办公会1979年第61次会议纪要精神,全省保留炼铁生产总能力20—25万吨的要求,由
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制订出具体调整方案。1979年6月,经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
批准执行。调整方案为:(1)巩固、提高、继续生产的有西林钢铁厂、海林钢铁厂、鸡西钢
铁厂、勃利钢铁厂、集贤钢铁厂、帽儿山钢铁厂、小岭钢铁厂、龙江钢铁厂、庆安钢铁厂、
双鸭山钢铁厂等10个炼铁企业,19座高炉,容积492.5立方米,年生产能力25,3万吨,其中
庆安钢铁厂、双鸭山钢铁厂要大力整顿,如果年末技术经济指标无明显变化,即行停产封存
。(2)停产封存哈尔滨市沙河子炼铁厂、鹤岗钢铁厂、桦南钢铁厂、黑河钢铁厂、林口钢铁
厂、富拉尔基钢铁厂(将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的28立方米高炉搬迁到该厂)等6个企业的14座
高炉,容积269立方米。(3)关闭停产宁安钢铁厂、双子河钢铁厂、滴道钢铁厂、城子河钢
铁厂、五星钢铁厂等5个炼铁企业,连同自行停产的钢铁厂,共25个企业,高炉29座,容积5
48立方米。在整个“文化大革命”中全省共建41个钢铁厂,62座高炉,(其中双鸭山17.5立
方米高炉为1973年以后增建的),总容积1305.5立方米,1979年调整共保留生产10个钢铁厂
,19座高炉,容积492.5立方米,占所建高炉总容积的37.3%。
正在建设的会龙山钢铁厂,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决定停缓建,已完成投资2258万元。1980
年4月,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利用原会龙山钢铁厂的房屋建

筑等设施,成立了黑龙江省佳木斯冶金工业学校。
1980年在深入调整中,因小岭钢铁厂亏损严重,而决定其停止生产,庆安钢铁厂转产焊
接钢管,小高炉也因生产不佳停止生产,富锦钢铁厂合并到集贤钢铁厂。双鸭山、鹤岗、沙
河子3个钢铁厂列为计划外生产企业,所产生铁由本市自产自用,不纳入全省统一分配。
从1980年开始对生铁亏损实行定额补贴包干办法,对列入生产计划的铁厂按其生铁实际
销售量每吨补贴180元,节余归己,超亏自负。1980年生铁市场滞销,上半年生产生铁9.6万
吨,积压5.2万吨,生铁销不出去,财政上不给补贴,企业发生资金周转困难,有些企业自
行停产。1981年每吨生铁亏损补贴由180元降为90元,成本高的铁厂难以维持生产。
这次调整与改革结合进行,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开炉座数减少,炼铁亏损大幅度下降。
1979年有17个铁厂,生产高炉27座,容积634.5立方米,产生铁206654吨,亏损7679.7万元
;1980年13个铁厂,生产高炉19座,容积433立方米,产生铁203397吨,亏损4700.2万元;
1981年有7个铁厂,生产高炉9座,容积348立方米,产生铁138030吨,亏损降为2411万元。1
981——1984年都是7个铁厂,生产高炉为9—11座之间,1984年产铁达到25.7万吨的设计能
力。实现全省炼铁生产扭亏为盈。
1979——1985年对小铁厂进行全面整顿,加强了以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为中心的生产技
术管理,使小铁厂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加强质量管理,严格生铁质量标准。1978年以前55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生铁质量标准
仍然执行1960年冶金工业部颁发的小高炉生铁暂行标准,对生铁质量要求低。从1979年开始
,不管大小高炉,生铁质量考核一律执行国家生铁质量标准,不合格铁不计产量,不准销售
,不给亏损补贴。这一措施,促进了生铁质量的提高,使全省生铁合格率不断上升,1978年
为77.65%;1979年就提高到95.49%;1985年达到99.35%。1984年西林钢铁厂的铸造生铁首
次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产品,1985年海林钢铁厂的铸造生铁也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制订操作规程,加强统一操作。1979年在总结近10年炼铁生产技术经验的基础上,由省
冶金工业局组织全省各炼铁企业,制订了《黑龙江省小高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981年由
省冶金工业局颁发了《球团矿暂行技术条件》;1982年颁发了《球团矿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并举办了高炉工长和球团矿生产技术培训班,对全省各铁厂生产技术骨干普遍轮训一遍,
各铁厂又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全面技术培训,认真贯彻高炉生产和球团矿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加强了统一操作,使全省各铁厂由过去的“自由炼铁”走向“科学炼铁”。
加强原料管理,实现精料入炉。经过多年的技术改造和完善配套,全省各铁厂普遍健全
了球团矿平地吹鼓风焙烧的原料加工系统,为使原料不混入杂质将原料场地打了水泥地面,
全省共打水泥地面达4万平方米;西林钢铁厂、海林钢铁厂建设了高架料仓、槽下筛分和电子
秤自动称量上料系统。全省各铁厂的人造富矿使用率在1979年72.41%的基础上,1980年达到
90.82%,1981年达到95.27%,基本上实现了全部精料入炉。入炉矿平均含铁量,由1978年
的51.54%,1982年提高到54.82%。
做好开炉准备,坚持冬季生产。黑龙江省地处寒温带,结冰期长达五六个月之久,由于
球团(烧结)矿不具备冬季生产条件,多数小高炉处于半年生产半年闲的状态。为了利用冬
闲时间,搞好生产准备,1981年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制订了小高炉开炉标准,对开炉前的原
料准备、设备检修、全员培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开炉之前组织检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
不准开炉,充分做好开炉前的准备工作,使高炉一开炉生产就达到较好水平。1984年,为挖
掘冬季时间的生产潜力,通过在夏季增加球团烧结生产,为冬季生产储备用料的办法,坚持
小高炉冬季生产。由于坚持常年生产,一代高炉炉龄由过去的1年延长2—3年,每座高炉减少
了过去年年支出的大修费10余万元。
通过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提高了操作水平和管理水平,小高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得到很
大提高。高炉有效容积利用系数由1979年的每立方米每昼夜产铁1.36吨,到1984年提高到2
.076吨;入炉焦比由1979年的每吨铁消耗焦炭983公斤,到1984年下降到650公斤;生铁成本
由1979年的每吨404.54元,1983年下降到251.18元。
为了扭转炼铁生产的亏损局面,1983年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厅组织全省各炼铁厂制订三年
扭亏规划,对每个铁厂都逐年核定亏损指标,在财政补贴政策上实行亏损包干办法,节余归
己,超亏不补,并实行目标管理,与各铁厂分别签订合同,实行奖罚,亏损大户都分别向省
政府立下了“扭亏军令状”。亏损大户西林钢铁厂1983年打了“背水一战”的扭亏翻身仗,
实现了当年生产不亏损,1984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228万元。其他6个小铁厂,经过艰苦的
努力,到1984年厂厂盈利,合计实现利润183万元。全省炼铁企业合计实现

利润411万元,提前一年实现了三年扭亏规划。从而结束了黑龙江省炼铁生产多年亏损的历史
,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
1985年,在炼铁生产扭亏为盈以后,小岭钢铁厂又恢复了生产,海林钢铁厂增建了2号5
5立方米高炉,鹤岗、双鸭山、哈尔滨沙河子3个铁厂,虽然省计划委员会未有列入计划,但
三市自行决定恢复生产,原料自行解决,生铁自产自用。1985年全省共有11个铁厂17座高炉
生产,容积494立方米,产生铁290928吨(未包括计划外3个铁厂),实现利润994万元。因小
岭钢铁厂刚复产亏损100万元,全省炼铁企业利润894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各项技术经济
指标进入全国地县小铁厂的先进行列:生铁合格率全省平均为99.35%,其中小高炉(不包括
西林钢铁厂,以下同)为99.28%,在全国25个省市中仅次于河南、安徽省,名列全国第三位
;入炉焦比全省平均为每吨铁消耗焦炭702公斤,其中小高炉按可比口径的折合焦比为558公
斤,在全国25个省市中与江苏省并列全国第一位;人造富矿使用率全省平均为95.49%,其中
小高炉为98.98%,在全国25个省市中仅次于浙江省,名列全国第二位;高炉有效容积折合利
用系数全省平均为每立方米每昼夜产铁2.321吨,其中小高炉为3.141吨,比全国平均1.8
2吨高1.32吨,也是全国先进水平。在冶金工业部发表的全国地县小铁厂可比口径的7项指标
中,黑龙江省有6项都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生铁单位成本1项,因外进铁精粉成本高和冬
季生产消耗.高,而比全国平均单位成本每吨铁高7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