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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宁古塔将军衙门

  一、机构及职掌
    宁古塔将军始以满语称为“宁古塔昂邦章京”。1653年(顺治十年)6月4日,由梅勒章 京(汉称副都统)升置。1662年(康熙元年)十一月,改称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简称 宁古塔将军,并设置宁古塔将军衙门。将军衙门初驻宁古塔旧城(今海林市旧街镇);1666 年(康熙五年),在今宁安市建宁古塔新城,将军衙门遂移驻于此;1676年(康熙十五年), 又移驻吉林乌拉(今吉林省吉林市)。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改称吉林将军衙门。
    将军衙门为将军的官署,是堂属治事公所。宁古塔将军衙门内部机构设有管档、刑、 户、兵、工等5司和汉科房及承办处、银库等。各机构职掌及官员配置情况如下:
    管档司 亦称印务处、档房、印房,职掌衙门的印务和文秘事务。初置管档主事1员, 秩正六品,负责将军印务并为诸司领班,号堂主事。1864年(同治三年),增置掌印郎中1员, 秩正五品,为档房之首官,下设主稿笔帖式2员,负责文稿起草及帮办印务。1882年(光绪 八年)裁郎中。
    刑司 职掌整个辖区的司法刑案事务。1677年(康熙十六年),置主事1员,为本司主官; 1808年(嘉庆十三年),裁撤。1864年(同治三年),增置主稿郎中1员,为司官;帮稿主事1员, 为郎中副职。其下设有笔帖式4员。
    户司 职掌整个辖区的银钱度支及贡赋事务。设有掌关防官1员,负责司务,由本地的八 旗协领、佐领内选派。其下设笔帖式2员,帮办司务。
    兵司 职掌辖区内的军政及官兵的黜陟、考核诸务。内部设置与户司同。
    工司 负责辖区内的土木工程、营房修缮的管理。内部设置亦与户司相同。
    汉科房及承办处 负责处理将军交办的各项事务以及草拟文件、翻译等。设有主事、笔 帖式等员。
    银库 职掌辖区内的银钱收存、保管、支放事务。设主事1员,笔帖式2员。
    此外,附属于将军衙门的组织机构还有:水师营,设于1644年,置总管1员为其长官, 秩正三品;下设四品、五品官各2员。鸟枪营,即火器营,1736年(乾隆元年)设立,置参领 1员为其长官,从三品;下辖佐领与骁骑校各8员,分掌营务。督理总站官2员,秩正六品, 分掌西、北二路驿站事务;下设驿站关防笔帖式2员。1692年(乾隆五十七年)置仓官1员,正 七品,负责仓务,下设笔帖式2员,又有粮饷处、前锋营、虎枪营等设置。
    二、历任将军
    清代以旗兵分驻各重要地区,但所设将军、副都统的职权范围却不相同。内地将军以下 只司军政、旗务,不与地方民政系统相混杂;而东北地区的将军、副都统,则兼管军事、民 政。
    其中将军的地位和职权均重于内地,初秩正一品,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改为从一品。 将军职务依例由八旗满洲、蒙古副都统及当地副都统中列名题补;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 又补充规定,准许满洲任汉军副都统者一并开列。
    宁古塔将军作为本地区的最高长官,直达兵部,并对清政府和皇帝本人负责。其职掌是 镇守辖境内广大地区,绥和军民,辑宁边境,对全区实行军事、行政管理。宁古塔将军(后 称吉林将军)从设至废的245年中,先后共有85人次担任或署理是职。其中在将军衙门移驻 吉林以前,镇守于今黑龙江地区的宁古塔将军共有2人,即沙尔虎达和巴海。
    沙尔虎达,满洲镶蓝旗人,1653年6月4日(顺治十年五月九日),由宁古塔梅勒章京改授 宁古塔昂邦章京(即将军);1659年2月3日(顺治十六年正月十二日),病故。
    巴海,满洲镶蓝旗人,1659年(顺治十六年)正月,任宁古塔昂邦章京;1662年(康熙 元年),改称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简称宁古塔将军;1683年7月3日(康熙二十二年六 月九日),革职。
    在改称吉林将军之前,历任宁古塔将军的还有以下23人次:殷图(1683.9~1689.7)、 佟保(1689.7~1696.7)、沙纳海(1696.8~1701.3)、爱新觉罗·杨福(1701.3~ 1709.3)、觉罗孟俄洛(1709.3~1715.4)、睦森(1715.4~1719)、爱新觉罗·巴赛( 1719~1724.2)、哈达(1724.2~1730.2)、常德(1730.2~1732.10)、杜赉(1732 12~1736.1,署理)、博第(1736.1~1736.9)、吉党阿(1736.9~1741.9)、鄂弥达( 1741.9~1743.10)、博第(1743.10~1744.5)、巴灵阿(1744.5~1746.9)、阿兰泰 (1746.9~1748.5)、索拜(1748.5~1748.9)、永兴(1748.9~1749.1)、新柱( 1749.1~1750.6)、卓鼐(1750.6~1751.4)、永兴(1751.4~1751.5,未到职)、 觉罗傅森(1751.5~1756.1)、额勒登(1756.1~1757.1)。
    三、辖区内建置
    宁古塔将军设置之初,其管辖范围包括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牡丹江、绥芬河及 图们江等流域:西起贝加尔湖以东的鄂嫩河源,东北到鄂霍次克海(包括库页岛),北抵外 兴安岭,南达图们江。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设置黑龙江将军,以东流松花江和黑龙江的 支流毕瞻河及布列亚山脉、斗色山脉为界,划宁古塔将军所辖之西、北地区为其管辖,宁古 塔将军辖区大为缩小。至19世纪中叶,在沙俄的胁迫下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和 《中俄北京条约》,把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10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让给沙俄, 宁古塔将军(此时已改称吉林将军)的辖区进一步萎缩,惟南界与西界大体不变。
    将军之下分置副都统以及协领、佐领等官,均兼理军政、民政事务。晚清之际,开始创 设管理民政事务的道、府、厅、州、县等民政建置,军政机构先后裁撤。
    (一)军政建置
    宁古塔将军之下划分若干副都统辖区,设置副都统衙门。诸副都统作为所辖区域的最高 军政长官,各守分地以佐将军之治,均秩正二品。宁古塔将军之下先后设有7城副都统,其 中在今黑龙江地区的有宁古塔、三姓、拉林、阿勒楚喀4城。
    宁古塔副都统衙门早在1652年(顺治九年)沙尔虎达奉命驻防宁古塔旧城不久,当地即 已有梅勒章京衙署的建置,隶于奉天昂邦章京,是为宁古塔副都统衙门的前身。1653年(顺 治十年)改置昂邦章京后,分设梅勒章京2员,以为昂邦章京的助手。1662年(康熙元年), 在宁古塔昂邦章京易名为将军的同时,梅勒章京也改称为副都统,仍为2员;1671年(康熙 十年)裁撤1员。1667年(康熙六年),随同将军移驻于宁古塔新城(今宁安市)。1676年(康 熙十五年),将军衙门迁驻吉林后,留副都统1员镇守宁古塔一带,于是而有宁古塔副都统衙 门的正式建置。1909年(宣统元年)6月2日裁撤。
    宁古塔副都统的管辖范围,初设时东到日本海,西至张广才岭,西北到尼布楚(今俄罗 斯涅尔琴斯克)一带,南到图们江,北到外兴安岭。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黑龙江将军辖 区析出后,辖域锐减。1732年(雍正十年),设置三姓副都统后,今方正、林口、虎林以北 地区均划归三姓副都统管辖。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日《中俄北京条约》签订后,其 统辖区域再度缩小。1881年(光绪七年),珲春副都统建置后,辖区最后缩小到大体只相当 于今牡丹江市所属地区和鸡西市及其所属密山市的范围。
    历任宁古塔副都统(含梅勒章京及署理副都统)共71人次,即:海塔(1653~?)、尼哈 里(1653~1661)、满贵(1661)、钟继达(1661)、傅格(1661~1667)、海塔(1662~1664)、 满邳(1665~1667)、胡巴克泰(1667~1670)、安珠瑚(1667~1671)、蒯齐(1671~ 1676)、安珠瑚(1676~1678)、萨布素(1678~1683)、雅泰(1683~1694)、耿额(1694 ~1699)、博定(1699~1703)、喀珥图(1703~1707)、马齐(1707~1724)、阿岱(1724~ 1727)、常德(1727~1730)、多索礼(1730~1731)、塔尔岱(1731)、哲库纳(1731~ 1732)、巴尔岱(1732~1733)、常升(1733~1742)、图纳(1742~1745)、伊伦泰(1745 ~1752)、额勒登(1752~1755)、舍图肯(1755~1756)、格绷阿(1756~1759)、富僧 阿(1759~1763)、增海(1763~1768)、明亮(1768~1772)、卞柱(1772)、福珠礼( 1772~1777)、达色(1777~1783)、安临(1783~1789)、那奇泰(1789~1794)、庆霖( 1794~1798)、富尼善(1798~1800)、果勒明阿(1800~1804)、富登阿(1804~1810)、 德宁阿(1810~1814)、达斯呼勒岱(1814~1823)、和福(1823~1831)、伊勒东阿(1831~183 8)、乌尔德善(1838~1847)、班迪(1847~1852)、巴栋阿(1852~1854)、富春(1854~1858)、 富明阿(1858~1859)、德楞阿(1859~1861)、啼通阿(1861~1863)、色尔固善(1863~1866)、 高福(1866~1867)、乌勒兴阿(1867~1875)、双寿(1874,署理)、双福(1875~1880)、德平 阿(1880~1882)、容山(1882~1887)、德昌(1882,署理)、双宁(1882,署理)、恩祥(1887, 署理)、富尔丹(1887~1890)、吉升阿(1891,署理)、莫尔庚额(1891,署理)、富尔丹(1892 ~1895)、沙克都林扎布(1895~1896)、富林布(1896,署理)、双龄(1896~1901)、全福(1901 ~1902)、庆禄(1902~1909)。
    宁古塔副都统下辖协领2员,分为左、右两翼;佐领12员,防御8员,骁骑校12员及领催、 前锋以下兵丁1 351名。除在宁古塔城设置驻防八旗官兵外,还在三姓、珲春(设置副都统 之前)设置协领,分别统辖佐领、骁骑校等官,率兵驻防。
    三姓副都统衙门1714年(康熙五十三年),在三姓地方(今依兰县城)设置协领1员镇守,隶 属于宁古塔副都统。翌年,始筑土城。1732年(雍正十年)十一月,添设副都统1员,并建立副 都统衙门,直隶于宁古塔将军。1909年(宣统元年)6月,裁撤。
    三姓副都统的统辖区域,北到鄂霍次克海,东北到库页岛,东至日本海,南与宁古塔副 都统辖区接壤,西隔毕瞻河、布列亚山脉及斗色山脉与黑龙江将军辖区毗邻,包括今松花江 下游、黑龙江下游及几乎整个乌苏里江流域。1858年《中俄瑷珲条约》和1860年《中俄北京 条约》相继签订后,三姓副都统辖区只剩下今佳木斯市所属地区及鹤岗、双鸭山、虎林3市 地面。
    历任三姓副都统(含署理)共52人次,即:觉罗七十五(1732~1735)、崇提(1735~1744)、 清保(1744~1745)、富僧阿(1745~1753)、德宁(1753~1754、三格(1754)、福尔松阿(1754 ~1758)、富僧阿(1758~1759)、噶隆阿(1759)、敦柱(1759)、巴岱(1759~1760)、额尔奇 木(1760~1762)、敦柱(1762~1763)、书通阿(1763~1765)、福珠礼(1765~1770)、果木布 (1770~1772)、书通阿(1772~1773)、雅郎阿(1773~1774)、穆尔泰(1774~1778)、普正(1778 ~1779)、明英(1779~1784)、福珠礼(1784~1785)、那奇泰(1785~1789)、额尔伯克(1789 ~1797)、赛冲阿(1797~1800)、庆溥(1800~1801)、额勒亨额(1801~1802)、斌静(1802~ 1804)、额勒浑(1804~1807)、达松阿(1807~1811)、果勒明阿(1811~1822)、扎坦保(1822 ~1825)、吉勒通阿(1825~1833)、常德(1833~1838)、伊勒东阿(1838~1853)、图钦(1853 ~1859)、富尼扬阿(1859~1866)、胜安(1866~1875)、长麟(1875~1883)、恒元(1883~ 1887)、联恩(1887)、文格(1887~1889)、克什克图(1889~1890)、福魁(1890~1896)、庆 祺(1896~1898)、保成(1898~1900)、明顺(1900~1901)、侬英阿(1901~1904)、富顺(1904 ~1906)、昆源(1906~1908)、德胜(1908~1909,署理)、昆源(1909)。
    三姓副都统之下,设有协领2员,分为左、右两翼;佐领与骁骑校各16员,防御8员,领 催95名、前锋37名、甲兵1365名。另在所属的富克锦(今富锦市)设专城驻防协领1员,统辖 官兵431人。
    拉林副都统衙门1744年(乾隆九年)8月,清廷决定建置拉林副都统,副都统衙门驻拉林城( 今五常市拉林镇),直隶于宁古塔将军。其辖区包括今五常、双城、阿城、宾县一带。1756 年阿勒楚喀副都统分置后,拉林副都统辖区只剩下今五常、双城之地。1769年(乾隆三十四 年)2月裁撤。
    历任拉林副都统共9人,即:巴灵阿(1742~1744)、巴尔品(1744~1746)、马尔拜(1746 ~1748)、满福(1748~1755)、巴岱(1755~1756)、舍图肯(1756)、国多欢(1756~1762)、 绰克托(1762~1763)、特克慎(1763~1769)。
    拉林副都统下辖左、右两翼协领各1员,佐领与骁骑校各8员,防御5员,兵丁1 000 余名。
    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1725年(雍正三年),在翁鄂洛城(金上京会宁府旧址,今阿城市白 城)置协领1员,统兵驻防,隶于吉林副都统。1744年(乾隆九年),改隶于拉林副都统。1754 年(乾隆十九年),清延决定建置阿勒楚喀副都统,但首任副都统迟至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 才到职视事,而副都统衙门直至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1月才正式建立并启用印信。副都统 衙门设于阿勒楚喀城(今阿城市),直隶于吉林将军。1909年(宣统元年)6月裁撤。
    阿勒楚喀副都统的辖区,包括今阿城、宾县、尚志、延寿等市县一带。1769年拉林副都 统裁撤后,其辖区并入,阿勒楚喀副都的辖区扩大为:北以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将军所属呼兰 副都统为界,东北至蚂蜒河100公里三姓副都统界,东至今海林界与宁古塔副统为邻,西至 兰陵河60公里伯都纳副都统界,南至今吉林省边缘与吉林副都统相接。
    历任阿勒楚喀副都统(含署理)共46人次,即:马岱(1756~1759)、敦柱(1759~1762)、 绰克托(1762)、书通阿(1762)、瑚嘉保(1762~1763)、耀成(1763~1775)、讬云(1775~1784)、福珠礼(1784)、那奇泰(1785)、额勒伯克(1785~1789)、德清阿(1789~1801)、乌雅勒达(1801~1804)、色尔衮(1804~1806)、布兰泰(1806~1810)、德宁阿(1810)、色尔衮(1810~1819)、穆腾额(1819~1824)、德海(1824~1825)、精钦保(1825~1829)、富经(1829~1831)、张仲敬(1831~1835)、和伦(1835)、察隆阿(1835~1840)、倭克精额(1840~1843)、果星阿(1843~1846)、萨炳阿(1846~1853)、喀通阿(1853~1861)、德楞额(1861~1862)、舒通阿(1862~1864)、德英(1864~1867)、永寿(1865~1866,署理)、海英(1867~1873)、崇欢(1873~1876)、秀吉(1876~1877)、富和(1877~1878,署理)、德平阿(1878,署理)、富和(1878~1879,署理)、富和(1879~1885)、富尔丹(1885,署理)、富和(1885~1890)、金福(1891,署理)、富和(1891~ 1896)、噶鲁岱(1896~1898)、凤翔(1898~1899)、纽勒额(1899~1901)、达桂(1901~ 1909)。
    阿勒楚喀副都统之下设协领2员,佐领与骁骑校各8员,防御10员,甲兵571名。此外, 在拉林、双城二城各设协领1员,分别统辖官兵514人和332人。
    各副都统衙门一般都设有档房及左、右二司。档房也称印务处、堂司,职掌副都统的关 防印信;左司掌收发官兵俸饷及经理其它财政;右司掌验放官兵各缺及征调赋役、审判诸务。 档房及二司主官未有额设编制,以协领、佐领、副管等旗官轮流充任。下有笔帖式1至2员, 主管文书和司务。又设有银库、仓司(管理仓务)、税课司(征收赋税)、街道厅(管理城内街 道事务)、督捕厅(负责治安事务),以及八旗听差房、前锋营、虎枪营等机构,分别置主事、 监督、仓官、总理、参领等官员领之,或以佐领、骁骑校及笔帖式等官员兼管其事。另有学 官助教以掌教育事务。
    在宁古塔将军辖区之沿边地带,还设置了100多处卡伦(哨所)。自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 以后,特别加强了对乌苏里江以东山林地区的巡逻、检查。为了便于管理乌苏里江以东滨海 地区及黑龙江下游直到鄂霍次克海滨的各族事务,宁古塔副都统和三姓副都统先后在这一地 区设置了两个行署,一个最初设在尼满河口,后迁到莽牛河,办理恰克拉等族事务;一个设 在黑龙江下游的普禄等处,办理较远地方的各族事务。或每年一派或隔年一派官到行署驻在 3个月,办理收取贡赋,赏赐乌绫(礼品)、审理案件、监督交易诸务。与此同时,对辖区所 属的赫哲、费雅喀、奇勒尔、库页、鄂伦春、库尔喀、恰克拉等诸族,或普遍设置乡长、姓 长,实行分户管理;或与满洲(满族)一样,以氏族为单位编设牛录(佐领),按照八旗制度的 管理形式进行统辖。
    (二)民政建置
    随着诸副都统辖区内民户数量的增加和民事的繁多,相继出现了管理民政的地方行政建 置。其中最早的是设于雍正年间的泰宁县,但存在时间很短。到光绪年间,民政建置已遍设 于吉林将军辖区内东、西各地。
    泰宁县1727年1月12日(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清廷决定设置。治于宁古塔城(今宁 安市),隶于奉天府(设于盛京即今沈阳市),不受宁古塔将军统属。管理宁古塔地方民人行 政事务。县衙署设有知县1员,为一县之长。其下置典史1员,负责赋役、户籍、粮秣、治安 事宜;教谕1员,负责教育事宜。1729年(雍正七年),建制撤销。
    宾州厅五常厅双城厅19世纪80年代初,阿勒楚喀、五常堡、双城一带大量放荒,汉人和 京城旗人不断涌入,商贾云集。为加强管理,经清廷批准,陆续在这些地方建旗、设官。1881 年1月25日(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吉林将军奏准,在阿勒楚喀副都统所属的苇子沟(今 宾县宾州镇)、欢喜岭(今五常市)、双城堡(今双城市),分别设置宾州厅、五常厅和双城厅。 其中,宾州厅的辖区为今宾县、尚志、延寿一带地方,厅署设抚民同知1员(正五品),为一 厅之长,其下设教谕、巡检管司狱事各1员,另在蚂蜒河设分防巡检1员。五常厅管辖今五常 市一带地方,厅署设抚民同知、教谕、巡检管司狱事各1员,另在山河屯设经历1员,在兰彩 桥设分防巡检1员。双城厅管辖今双城市一带地方,厅署设抚民通判1员(正六品),下设训导 1员(掌教育),巡检管司狱事1员,另在拉林城置分防巡检1员。以上三厅皆隶于吉林分巡道, 其中宾州厅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改为直隶厅,其地位相当于府,由吉林将军直辖;其余 2厅均为散厅,其地位相当于县。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在宾州厅之下置长寿县,治于烧锅 甸子(今延寿县城)。
    绥芬厅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10月,吉林将军奏准,在宁古塔将军辖境内的三岔口地方( 今东宁县三岔口朝鲜族镇)设置绥芬厅,隶于吉林分巡道,是为散厅。翌年夏正式建治,管辖 今东宁、宁安、穆棱、绥芬河等县市一带地方。设同知、教谕及巡检各1员,另在穆棱河地 方(今穆棱市境内)设知事1员,名曰分防穆棱河知事。
    滨江关道滨江厅1903年中东路通车以后,哈尔滨地方的地位日趋重要,对外交涉和关税 事务不断增多。有鉴于此,署吉林将军会同署黑龙江将军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10月31日 奏准,于滨江(今哈尔滨市道外区)设立滨江关道,置道员(正四品)一缺,专办吉、江二省对 俄交涉和稽征关税事务并统辖依兰一带地方。在行政体制上隶于吉林将军。1907年1月23日( 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十日),吉林、黑龙江将军奏准,于傅家甸(今哈尔滨市道外区)增设 滨江厅,置同知、巡检各1员,专管交涉案件。同年4月18日正式启用江防同知关防。隶于滨 江关道。
    依兰府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2月15日,吉林将军奏准在三姓城(今依兰县城)建置依兰 府,同年夏,正式设治,置知府1员。府是省、道之下的第三级地方建置。依兰府管辖今依 兰、佳木斯、桦川、桦南、勃利、汤原、通河、同江、双鸭山、富锦、宝清等诸市县的行政 区域。领有汤原、大通2县及临江州。汤原县设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12月24日,治于汤 旺河(今汤原县城)。大通县与依兰府同时设置,治于崇古尔库站(今通河县三站乡)。临江州 亦与依兰府同时设置,治于拉哈苏苏(今同江市),为散州,其地位相当于县。
    上述道、府、厅、州、县各建有衙署,而且均属于地方民政机构,是与副都统、协领衙 门等旗营体制并存的地方政权体系。其内部设置上自道衙、下至县署,均有吏、户、礼、兵、 刑、工等6房(或6科房、6股),各置科员(或股员)处理本房事务。府署还往往设有帮审员、 副帮审员各1员,以协助处理审判事务;设税局以掌管税务;设捕盗营以司巡捕治安事务。 厅衙一般附设有厘捐局(税课司)、征租处、巡司、巡检署、捕盗营(队)、皂班房等机构。州 衙、县衙的内部设置与厅衙大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