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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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 2005年,佳木斯市司法局系统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创新机制,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利益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 5月中旬,市司法局在主管市领导带领下对五省六市进行考察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在县、乡建立社会调处服务平台,五级调处网络的建议,并在桦南县和向阳区开展了社会调处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召开了全市社会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桦南、向阳)现场经验交流会,司法、行政、民间相结合,推进了全市基层矛盾纠纷的稳控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桦南县调处服务中心成立两个月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5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25件,中心工作人员独立解决 83件,占来信来访总量的 31%,全县信访量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越级访量呈下降趋势。向阳区社会调处服务中心运行两个月,共接待调处51人次,咨询服务28起,分流纠纷6起,中心调解5起;办事处调处中心直接受理12起,全区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无进京到省上访发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以街道调委会为主导,以社区调委会为主体,以居民调解小组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围绕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土地矛盾纠纷、市容市貌整治、企业改造转制等专项排查活动。在调解过程中,做到调解一起纠纷,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维护一方稳定,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
【劳教工作】 强化管理,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制度建设,推进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三级值班、会见、规范化管理、外役管理、安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劳教人员分段管理等制度,签订了责任状。有效地防止了各类隐患的发生,全年无所内发案、无非正常死亡。二是抓特色创办,推进教育质量。劳教所配备了专兼职教师,配齐了课堂化教育软硬件,开展了法律常识、文化扫盲、课堂教育及转化后期巩固教育工作,教育转化率保持在 97.1%以上。三是抓所内创收,推进劳教经济发展。在财政保障不足,劳教人员逐渐减少的情况下,积极发挥所域、大队、个人三个优势,与大龙化肥厂、粮库签订长期劳务合同,并做好来料加工,完成了上级要求的各项生产任务指标。
【帮教工作】 整合资源,抓好防控,深入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和规范帮教制度。坚持衔接制度、帮教协议制度、谈话笔录制度、例会制度、排查制度、延伸帮教制度以及信息反馈制度,为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二是基本形成帮教工作社会化。市司法局加强与各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基层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引起他们对帮教工作的关注,增强做好帮教工作的使命感,基本形成安置帮教工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安置工作走向市场化。全市各级安置帮教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和渠道帮助、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多样化。2005年,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 415名,综合安置率为93%,其中农村安置率达98%,为释解人员开减免税通知单57张。
【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把基层司法局、所的硬件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大事来抓,不断扩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3345”标准的覆盖面,加强对基层司法局、司法所建设工作的指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工具等实际问题,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还利用国债资金,投入160万元建设22个基层司法所,建筑面积2 200平方米,通过建管并举,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桦南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建设先进局;一名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标兵。
【法律服务】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创建“安全放心之城”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紧紧围绕第一要务,为全市经济依法有序发展把脉。 为适应全市经济快发展、大发展的需求, 在法律服务上实现了“三个转变”:由行政型向服务型转变,由事后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由低层次服务向高层次服务转变。抽调 8名精通法律的资深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直接参与政府政策规章制订、招商引资谈判、合同起草等工作,为依法规范全市各级领导的行政行为,依法规范全市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管理等出谋划策,有效地防范了涉法风险,为有关部门解决重大法律问题63件。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组织、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选派40名优秀律师与40家重点民营企业结成帮扶对子,直接参与60余家企业的改组改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个亿。公证机关简化办证程序,出台优惠政策,一般公证事项由原来的7日办结提前到3—5日办结,重大复杂的事项提前到15日内办结。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实行服务上门、费用减免的优惠政策,真正体现了法律服务的公益性、便民性。二是全力维护公平与正义、主动为困难群众和部队官兵提供法律援助。年初以来市司法局相继与市总工会联合制定了《法律援助农民工办法》,与老龄委制定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办法》,与残联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积极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还与合江检察院联合制定了《为在押犯人提供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深入监狱现场为服刑人员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应有权力。同时,深入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组织10家律师事务所与驻佳部队结成服务对子,定期为部队开展义务法律咨询、讲座等活动,使近万名官兵直接受益。全市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563件,取得了很好反响。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疏导,为政府信访减压和为群众解难。依照《信访条例》,制定下发了《律师参与信访接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接待处理制度和律师值班制度,并选派优秀律师到市委、市政府信访接待室轮流值班,以第三者的身份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耐心地向群众讲解释惑,缓和了上访群众的对立情绪,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协助政府分流化解了重大疑难案件。律师参与市政府接待317人次,依法解决 40多件涉法信访案件,为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起到了应有作用。
【普法和依法治理】 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以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主线, 全市普法依法治理主要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全面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下发了 《佳木斯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和 《佳木斯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评分标准》,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主管领导为组长的三个检查验收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驻佳木斯各单位“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同时,完成了“四五”普法纪实专题片《润物有声》的摄制工作,结束了佳木斯市普法工作无专题片记载的历史。省委“四五”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对佳木斯市普法工作进行了抽查验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和《领导干部法制培训计划》,出台了《佳木斯市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同时把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市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10期、普法骨干培训班 24期,600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 1 280名普法骨干接受了培训。三是深入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全市共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军营活动24次,调解民问纠纷 128件,清理债务210余万元,帮助基层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8万元。同时发挥市电视台和佳木斯日报《法制时空》、《民主法制》等法律法制专栏的宣传教育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百姓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目标要求,针对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的不同特点、不同层面,进行分类指导,层层建立联系点,坚持每月深入联系点一次,每半年现场办公一次,帮助分析解决问题。全市已有 30%的行政村和社区、40%的企业、50%的学校达到了县级示范单位标准,有10%的行政村、企业、社区和20%的学校达到市级示范单位标准。郊区(永红)四丰乡四丰村还被省推荐为国家民政部、司法部命名的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加强组织队伍建设的切人点和突破口,狠抓落实。一是以开展先进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了“创两新、四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参与扶贫济困、社区帮扶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形象,领导班子和广大干警的先进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为做好各项工作增添了信心,凝聚了力量。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重点围绕执法行为、落实“三个杜绝”、场所管理、律师公证行业诚信建设等方面,通过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和在媒体公开承诺等多种形式深入查摆出司法干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偏低;存在说、写、做、管“四不明白”的现象;部分干警工作标准不高。与新时期劳教工作发展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个别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诚信意识不强,对当事人作虚假承诺,打白条子,看重经济利益,轻视社会效益,存在收费不办案、收案不尽责等方面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整改的力度。一方面抓教育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干警开展了“走进先进单位学经验,走进军营学作风,走进法庭受警示,走进烈士陵园强信念”活动,对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修改完善了包括信访制度、法律援助管理、机关岗位责任等44项规章制度。抓好考核验收,针对三支队伍的不同情况,拟定和落实了相应的考核验收方案。对市劳教所在册的178名民警进行了“百题”知识测试,优秀率达38%,合格率达60%,对不合格的2名民警进行了离岗培训。并在全国统考前对全体民警进行第二次模拟考核,努力达到人人过关。对法律服务人员主要以开展拉练式检查、大练兵和“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角色互换“三个活动”为载体进行培训考核,树立和维护了法律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三是以“两风”建设和双评工作为载体,促进作风转变。建立了领导干部分片包保联系点,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基层两次,由原来的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变为深人基层直接部署;由原来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变为下基层面对面指导。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订出台了“五四三二一”扶持政策,成立了“执法服务中心”,推行了六项服务制度和AB顶岗无缺位制度,成立了执法服务中心,公布了中心的电话,落实了政风行风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实行分级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全员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在全市行风听证会上,市司法局取得第五名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