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
【基本情况】 截至2005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机构总数158个。其中:市级联社1个、县级联社7个、联社营业部7个、农村信用社79个、信用分社20个、储蓄所44个、信用站 754个,正式员工1 405人、离退休人员157人、内退人员120人、临时工336人、信用站代办员 754人。完成主要经营指标:各项存款余额275 403万元,较年初增加36 571万元,增幅15.3%,完成计划的91.43%;各项贷款纯投144 712万元,完成计划的83%,同比增加39 524万元。其中农业贷款增加145 814万元,占各项贷款纯投的101%,同比增加52 419万元,增幅36.5%,完成计划的99%;当年到逾期贷款回笼189 778万元,完成计划(190 000万元)的99.8%。四季度投放跨年度贷款108 424万元,完成计划(82 000万元)的132%,其中农业贷款76 065万元,非农业贷款32 359万元。盘活不良贷款32 325万元,降幅60%,剔除不良贷款置换29 734万元,实际纯下降2 541万元,完成计划的83%。剔除不可比因素盈余 741万元(全市处理待核销应收利息984万元),实际亏损2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 326万元,减亏比例为90.54%。截至2005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股金余额75 487万元(不含市联社810万元),比2002年末增加72 348万元;资本充足率17.84%,比2002年末提高增加76.99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 14.36%,比2002年末(60.31%)降幅76.19%。全市农村信用社资产规模达到48 1 929万元。全市农村信用社共获得国家财政保值贴补息764.18万元;减少税收支出 481.51万元;7家县级联社全部获准认购专项央行票据,共认购票据金额35 752万元,其中置换历年亏损挂账6 018万元,置换呆滞、呆账贷款 29 734万元,预计可获票据利息300多万元;股金分红补贴资金到账 232.62万元。通过增资扩股,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产权结构已经初步建立,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社的组建工作已经开始启动,全市法人治理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和内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已开始运行并初见成效。
【贷款投放】 全年各项贷款计划投放17.5亿元,其中农业计划纯投14.7亿元,截至 6月末(比8月末高),各项贷款实际投放144 712万元,完成计划的83%,同比增加 39 524万元。其中农业贷款增加145 814万元,占各项贷款纯投的101%,同比增加52 419万元,增幅36.5%,完成计划的99%;农户贷款面达到76%;农业贷款增加额占全市各金融机构的 91%;非农业贷款减少1 102万元,同比减少11 303万元,减幅22%;存贷比为55.72%。全年累计投放各项贷款334 776万元,同比增加112 088万元,增幅50%;其中农业贷款累计投放260 246万元,同比增加104 812万元,增幅67%。全年累计受益农户21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1%;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累计投放4 670万元,累计受益户数15 600户,分别比同期减少9 132万元,66 000户;农户联保贷款累计投放148 864万元,累计受益户数198 480户,分别比同期增加65 851万元,61 500户。累计支持农民购买化肥33万吨、农药1.2万吨、种子6.9万吨、机油1.5万吨、农膜1.1万吨、打井64眼、饲养牧畜7.8万头、禽类14万只、大棚280座。农户单户贷款额平均达到 6 422元,较上年增加0.23万元。信贷回笼与四季度跨年度贷款投放工作已经完成。
【支农服务】 市农村信用联社自筹资金69 712万元,占全部资金来源的 48.2%;协同市人民银行从人行哈中心支行争取支农再贷款6 500万元,支农再贷款规模达 59 000万元,占全部资金来源的 41%;在省联社的帮助下,市联社分别从七台河、大兴安岭、伊春、牡丹江、哈尔滨及省联社等地拆入资金16 000万元,占全部资金来源的 10.8%。同时,要求全市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投放额和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各项贷款投放计划的 80%,农业贷款尤其备春耕生产贷款未下摆完毕前,不得投放非农业贷款。发扬“背包银行”的优良传统,坚持送贷下乡,服务上门,打破“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管理方式,坚持一年四季投放农业贷款。在备春耕生产大忙时节,组成130多个支农工作组深入全市76个乡镇,1 430多个自然村(屯),将信贷资金送到农户手中。简化贷款手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 5户联保贷款方式,有效解决农民因缺少抵押物而贷不到款的问题。实行利率优惠,农业贷款利率在各档次利率水平上执行最低利率,尽最大努力减少农民负担。对人股社员采取优惠的贷款利率政策,人股社员的贷款利率水平在全市各档次贷款利率中为最低档。加强宣传,走进佳木斯广播电台直播间,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目的和信贷政策,解答农民朋友提出的问题,搭建与农民沟通的桥梁。
【救灾贷款】 为救助连续受强降雨天气影响,造成桦南、汤原、同江、抚远、富锦、桦川等 6县(市)、75个村屯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受灾农民,及时放发救灾贷款598万元,帮助农民购进早熟品种对旱田进行补种和毁种。总计受灾面积达 35万亩,涉贷户数4 109户,涉贷金额6 041万元。对按期归还贷款的受灾户,承诺明年优先投放贷款;对还贷确有困难的农户,引导其利用农闲时间外出打工、从事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对确实不能按期还贷的农户给予合理展期。
【农场信贷】 辖内共有 4个国营农场管理局、17个国营农场,市农村信用联社在农场设立营业机构9 个,有工作人员63人。截至2005年末,富锦、桦川、同江、抚远等联社对辖内的农场投放种养业及其它贷款达30 4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2 581万元,支持农户8 276户。业务覆盖建三江分局所辖的11 个农场及红兴隆、江口监狱等其他4个农场,得到垦区广大干部及农工的认可和欢迎。桦川县江川农场信用分社大力拓展农场信贷业务,年内投放农业跨年度贷款3 2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 247万元,增幅100%,业务范围覆盖农场的18个连队,有904户农户受益。
【企业信贷】 积极配合市政府提出的“民营经济发展年”,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全年累计发放民营经济贷款 38户、2 980余万元,重点支持民营大户。并在支持涉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展的同时,对一些效益好、信誉好的企业也给予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信贷管理】 进一步加大信贷管理工作力度,制订出台了《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指导意见》、《信贷统计考评办法》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省联社(筹)规定的发放贷款“十一个严禁”,坚持“五公开”制度,提高贷款的透明度,减少和杜绝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和行为。加强市场调研和探索,形成了《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供需情况调查》、《农业自然灾害调查报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创业有关做法及建议》、《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落实村集体贷款工作经验总结》和《季度信贷运行分折报告》等多项调研报告。其中,《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落实村集体贷款工作经验总结》被省联社做为典型经验在全省转发;《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供需情况调查》得到市人民银行和市银监分局的高度重视,相继呈报人行哈中支及黑龙江省银监局;《季度信贷资金运行分析报告》得到市人民银行的肯定和好评。同时,对2004年跨年度贷款的质量及下甩贷款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以前年度的不良贷款和当年新发生的贷款进行抽查。成立了信贷咨询委员会,对基层社信贷业务起到指导规范作用。
【存款业务】 针对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的严峻形势,努力拓展存款业务。2005年各项存款计划是纯增45 000万元,至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不升反降,比年初减少1 777万元。面对困境及时调整思路,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扭转了存款下滑的局面。截至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75 403万元,当年新增存款36 571万元,增幅15.3%,完成年计划的 91.43%。郊区联社各项存款余额88 531万元,完成计划的101%,超计划248万元。郊区沿江信用社在11月3日就完成全年存款计划的166%,年初纯增480万元;同江联社三年来各项存款以年均35%的速度递增,年末各项存款余额29 644万元,比年初增加4 820万元,增长19.4%。加强存款业务监督管理,对2004年“双星”活动进行了检查验收;对全辖储蓄网点分布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存款考核情况、核算质量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共检查储蓄专柜17个、储蓄所59个、混合柜69个,检查面 95%。加强储蓄核算管理,市联社统一印制了储蓄管理登记簿,并对登记簿的使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抓降清欠】 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2005年不良贷款盘活方案要求》,结合佳木斯市的实际情况,对农业不良贷款搞好“抓降清欠”,继续实行“奖优罚劣”政策,对确因自然灾害而无力偿还的贷户,继续支持;对赖债户在乡村两委进行张榜公布,并明确取消其贷款资格,直到还清陈欠贷款为止;对信誉户张榜公布,并相应提升其信用等级,提高贷款额度。针对内部职工形成的不良贷款,采取防范与整治相结合的措施进行纠正。对桦南联社等困难大的地方采取超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对重点大户实施重大清收举措。桦南石头河镇农村信用社在10月末超额完成全年清欠任务。2005年不良贷款盘活计划3 054万元(后期省联社追加任务1 068万元),截至年末,全市共盘活不良贷款32 325万元,降幅60%,剔除不良贷款置换29 734万元,实际纯下降2 541万元,完成计划的83%。表外不良贷款变现173万元。抵债资产较年初减少119万元,变现244万元,其中在不良科目变现26万元。
【减亏增效】 截至2005年末,全辖剔除不可比因素盈余741万元(全市处理待核销应收利息984万元),实际亏损2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2 326万元,减亏比例90.54%。盈余农村信用社74个,盈余金额3 532万元;亏损农村信用社13个,亏损金额3 775万元。综合费用率40.73%,比上年下降14.67百分点。加大增收力度。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 2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 813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6 1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 984万元,增长 44.78%;金融机构往来收入4 1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27万元,增长25.24%。市农村信用联社指导各县联社开办代理保险业务、代收话费及代售手机卡等中间业务;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等签订代理协议。
【财务管理】 市农村信用联社对各县联社下达最高费用控制额和最低综合费用率,对各县级联社2 万元以上的大额费用、固定资产购置及清理及时向省联社请示并待批复后办理。2005年共清理固定资产948万元,其中: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888万元;盘亏固定资产60万元。组织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在“在建工程”、“递延资产”、“其他应收款”科目转增固定资产1 794万元。加强财务及电脑督导工作,对全辖150个电脑门柜业务进行抽查,抽查面30%;对全辖86个法人农村信用社及分支机构的财务、电脑工作进行了抽查,抽查面 30%。市农村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与此同时,加强反洗钱工作。市县两级联社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保存交易记录义务,大额交易报告义务,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以及其它应当履行的反洗钱义务。实行县级联社领导年薪管理,继续推行结构工资,进行员工薪酬制度改革测算。根据省联社《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新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对农村信用社实行等级管理,实行绩效结构工资制,目前正按省联社要求进行前期筹备。
【稽核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市农村信用联社加大稽核力度。加强稽核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信用社审计人员素质,组织参加省举办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学习班,并全部获得审计上岗证。按照省联社要求,市联社成立稽查分局,独立开展稽核工作。加大稽查力度,对 8位辖内异地交流的高管人员进行了离任审计;对汤原、桦川和抚远联社所辖的五个网点的决算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全辖所有法人网点开展内控制度调查摸底;对抵(质)押贷款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桦南联社的财务决算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对抚远联社的大额贷款进行专项审计。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市联社从全辖抽调56名业务骨干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辖区 87个信用社(含营业部)、20个信用分社、49个储蓄所 、1 123个信用站进行检查。检查主要涉及存款、贷款、会计出纳、计算机系统、安全等内控管理情况等方面。全辖累计检查金额 25亿,78 202笔,240人次。同时,结合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共清理废除制度10个、操作流程4个、岗位责任制8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责任制11个;制定新的制度流程和岗位责任制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