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判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 判
——2004年2月18日在大庆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云亭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3年全市法院工作和2004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根据本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审判工作继续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市法院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为已任,受理各类案件40 172件,结案38 393件,同比分别增长12.8%和13.3%,结案率为95.6%,受案首次突破4万件。其中,市中院收案2 989件,结案2 791件,同比分别增长9.5%和6.4%。在刑事审判中,贯彻“严打”方针,对各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反腐败斗争的开展。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 270件,审结2 263件,同比分别增长7.1%和8.2%。在判决生效的1 585件、2 310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496人,重刑面为21%,宣告无罪2人。依法审结了以张任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案、郑碎英等 8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打出了声威和气势,震慑了犯罪。中院被省高院评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在民商事和行政审判中,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23 467件,审结23 188件,同比分别增长19%和19.1%,解决诉讼标的额6.4亿元,同比增长3.4%。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64件,审结164件。针对存在“执行难”问题,实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执行经营权、债权变股权等方法,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12 906件,执结11 426件,同比分别增长6.3%和5.7%,执结标的额7.1亿元,同比增长10.9%,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转变审判作风,全力为大局服务。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高科技现代化城市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竭尽全力为服务大局提供司法保障。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市法院打破不告不理、“坐堂问案”思维惯式,以走访千家企业、讲百堂法制课、每院建十个司法服务调研单位为主要内容,第三次开展了“千百十”活动。共走访各类企业635家,发放征求意见表2 900份,征求司法服务意见、建议826条,对企业急需办理的126件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限期结案。重新修改制定了《关于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规定》、《关于执行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十项措施》,在高新区建立了“司法服务示范区”,建立了“金融案件合议庭”,在各类企业建立210 家司法服务调研单位。编写了《几类合同纠纷的防范方法》一书,免费发放给企业。举办法制讲座 63场次,听课达1 700多人次。受理企业急需法院通过诉讼程序清欠的案件636件,标的额 5.8亿元,清回欠款5.2亿元。维护稳定。两级法院从大局着眼,依法化解矛盾,定争止纷,认真审理诸如退养家属、产能建设征地、企业破产、城市建设改造拆迁、土地承包及对外开放中引发的部分案件,特别针对有些集团诉讼矛盾突出、情绪激动,我们多做耐心细致工作,讲法说理,使矛盾得到化解,案件得到处理。践行司法为民举措。市中院制定了全市法院30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目的是在确保公正司法的前提下,从立案到审判、从审判到执行的各个环节都更加方便当事人、有利于当事人。两级法院改造和新建了立案大厅,为当事人准备必要的饮水设施、写字桌椅、诉讼用纸,悬挂诉讼指南、案件流程图,实行接待、立案、交费“一条龙”,使当事人到法院诉讼有如同到家的感觉。实行先执行后收费,执行多少收费多少,收费一律经过批准、经过公示,杜绝乱收费。开展司法救助,减缓、免收诉讼费,一些法院还免费为当事人代写诉状。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实施,受到当事人、代理人的普遍欢迎。
(三)不断深化法院改革,保障和促进公正司法。以确保公正司法为目标,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部实行公开审理,并把公开程度前移到庭前准备,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辩论、公开宣判,以公开促公正、提效率。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民商事案件事实清楚、刑事案件被告人认罪案件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并尝试速裁庭工作形式,加快办案节奏。各基层法院、法庭还打破常规,实行预约办案、流动办案、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裁判,极大方便了诉讼当事人。强化审判监督。两级法院均建立“案件质量查评办”,对已结案件的实体、程序、审限、法律文书、卷宗装订和归档,实行月结月审季讲评,对查出的问题在讲评、吸取教训的同时,限期整改,责任到人。加快执行改革步伐。实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分权制约,治理“执行乱”。实行“执行长联席会议”、“执行合议制”,加大对疑难案件的执行力度,使一批执行难案得以执结。
(四)注重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开展职业化建设改革。制定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第三阶段工作暨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现有人员在四个序列基础上,划分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五个序列,明确各自职责和选任办法,实现了职责分开、序列管理,并根据审判工作任务初步核定各职务序列员额。经过张榜公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测试、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申报岗位、党组酝酿、组织考核、初定人选、任前公示、决定聘任、签定聘期责任状等步骤,共选出法官66名,审判长41名,审判庭正副庭长30名,产生法官助理18名,任命书记员14名。通过改革,使审判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一批优秀人才走上重要审判岗位。开展审判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着力提高政治素质。全市法院从3月开展审判作风教育整顿,4月市委部署开展“两风”建设,为我们提出了更高标准。我们采取“学、访、带、查、改、促”的方法,扎扎实实推动教育整顿的开展。在学习的同时,中院分别到市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征求意见,召开司法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班子带头学习文件、查摆问题、进行整改。仅中院机关围绕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审判作风、服务大局、对下指导、信访接待等六方面工作查摆出存在的差距65条,制订落实了7个方面整改措施。开展了全市法院统一的司法大检查,共检查案件7.4万件,对14件质量差错案件和部分法律文书有错别字的78名责任人,通过召开通报大会分别给予记过、警告和通报批评,对法官、其他工作人员起到了重要警示教育作用。狠抓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业务素质。结合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制定了培训工作规划,加强了法官学院分院力量。在平时加强自学和研讨的基础上,8 月中旬我们集中时间、集中领导组织了全市法院全员培训,参加培训的法官、法官助理达600 余人,参加人员多、规模大、时间长在我市法院是第一次。中院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派专人赴北京为参训学员购买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教材,邀请省内法学专家讲课,以白天6小时授课、晚上3小时讨论、培训结束前严格考试的方法,开拓法官的视野,更新司法理念,加强业务学习和深造。各院、庭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官培训。让区法院与吉大学院联合举办“吉林大学让胡路区法院法官培训班”,由吉大法学专家轮流授课。肇源法院开展了“法官文化年”活动,聘请国内著名法学专家授课,促使法官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注重基层建设、推进法院工作上水平。中院领导实行联系点制度,经常深入基层院,检查指导工作,帮助研究解决审判中出现的问题。中院各庭较好发挥了对下指导职能,请上来集中培训,走下去面对面指导,带动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学习顾双彦事迹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学习顾双彦事迹的优秀法官。萨尔图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批准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龙凤区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标兵”称号。以乘风法庭为样板,法庭改革、监督管理、审判工作、教育培训全面加强,卧里屯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克服经费困难,建立局域网,配置更新案件管理软件,加快办公办案现代化。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队伍建设上,少数法官素质不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不仅学历没有达到法官法规定的标准,而且法律知识更新慢,审判技能差距大,办案质量标准不高;审判工作上,个别案件存在质量差错,甚至裁判不公;在审判作风上,个别法官执法观念不端正,职业道德观念不强,形象不佳;工作作风上,个别法院管理不严,庭审不规范,卷宗装订、法律文书制作不认真,“马虎病”没有杜绝。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影响了法院、法官形象,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2004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重要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条主线” (职业化、公正效率、司法为民),落实“六项措施”(提升队伍素质、转变审判作风、提高案件质量和执行工作水平、做好信访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组织领导 ),强力建设学习、亲民、服务、廉洁型法院,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主要工作是:全力做好审判工作,为全市大局提供司法服务;突出公正效率主题,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下大力气抓基层,整体提高司法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队伍素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