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15日在让胡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耀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3年以来检察工作回顾
  四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育和引导干警树立“廉洁、亲民、务实、创新”的理念,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被市委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百面红旗’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东莱式最佳政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及时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四年来,共受理审查提请批捕案件1433件2223人,批准逮捕1192件1815人,不批准逮捕241件40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11件2979人,提起公诉1600件2375人,不起诉38件4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6件10人。在全市分类目标管理考核中,侦查监督部门连续两年名列第一,公诉部门连续两年并列第一。
  (二)深入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四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8件90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29 件31人,有影响有震动的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3件3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9件1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81余万元。2006年,反贪干警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省第一;反贪案件质量逐年提高。2005年,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反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办案工作区建设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检察日报》进行专题报道。
  我们在全市率先建立起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预防网络,并对要害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建立了档案,这一做法在全市预防职务犯罪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对铁人纪念馆重建、化工集团30万吨合成氨改造两项重点工程跟踪监督,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预期目标。
  (三)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结合政法机关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在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的同时,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切实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四年来,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54件54人,发现公安机关应报捕未报捕案件15件15人,防止错捕48件51人,追诉漏罪66件72人。
  在执行监督上,对未依法交付执行、违反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监所检察工作实现了四年无一起超期羁押。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上,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7件,立案26件,提出撤诉15件,法院发回重审15件,依法改判3件。
  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努力把每一起信访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检察环节、解决在让区。四年来,我院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07 件,其中检察长亲自接待69件77人,对37件群众实名来信来访予以直接答复,及时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等重大信访案件 3件13人。受理的来信来访全部做到息诉罢访,无一起涉检进京上访。被市委政法委评为“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检察院队伍建设
  一是抓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2004年以来,我院通过在干警中开展“知恩、知足、知责”的“三知”教育,努力使干警思想上知恩,生活上知足,工作上知责。我们还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成果,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四年来,我院没有发现一名干警违法违纪,一直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队伍建设的“联系点”。
  二是抓培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我院积极探索和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曾组织全体干警到“大庆油田高级人才培训中心”进行为期两天的“拓展培训”,使干警在 8个挑战项目中发掘潜能,启发思想,加强团结,增进感情。通过参与训练使干警对个人潜能及团结协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并自发投身于各自工作岗位上,干警的热情高了,干劲足了。2005年,队伍建设在全省政法系统交流会上介绍经验。
  三是抓创新,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四年来,我院先后选认12名人民监督员,共启动监督案件18件20人。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创制的14种法律文书有 8种被最高检、省院借鉴或直接采用,人民监督员丁启明撰写的文章被《检察日报》刊发,我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做法在全省介绍了经验。
  四是抓基础,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我院经费保障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办案经费保障有力,办公办案条件、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得到改善,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四年来,我们对院里部分办案用车进行了更新,对办案工作区和办公楼全面进行维修,对近百部微机进行更换或升级,检察系统三级网与互联网络全面采取了物理隔离措施,确保了办公办案的安全。
  四年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廉洁从检,务实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逐步上升。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年来,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
  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还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们解决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问题。
  二是队伍整体素质、专业化水平提高较慢,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偏低,具有办案资格的人员短缺。
  三是保障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不够有力。主要表现在部分干警机械执法和单纯办案等行为上,缺乏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分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力求在尽短时间内逐一加以解决。
  二、2007年检察工作意见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打造经济繁荣、环境优良、文化包容、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的西城区”的目标上来,围绕“说法、亲民、务实、创新”的建院思路,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进一步抓好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工作。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继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一抢两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力度,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在批捕起诉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既要加快办案节奏,节约司法资源,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坚持把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作为促进和谐的重要手段,对于具备从宽条件的,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于基本事实已经查清,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进一步改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
  (二)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以查办大案要案为工作重心,密切关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新动向和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不断进行探索、积累和总结,建立健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新机制,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不放松,不断拓宽诉讼监督渠道,理顺诉讼监督权统一行使所面临的内、外监督关系,加大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机制,保证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素质建设。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载体,以市院组织开展的“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检察院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廉洁公正执法意识;大力加强学历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技能培训和拓展训练,使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五)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和辖区经济发展态势,找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最佳途径,做到从细节上沟通,在大局上服务。同时,进一步总结“进企服务”经验,创新服务模式,力求服务实效。
  各位代表! 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西城区发展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我们将按照区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牢记使命,以百折不挠的意志,开拓创新的精神,深入扎实地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为“建设繁荣、和谐、美好西城区”而努力奋斗。
  【基本情况】2006年检察院编制为48 人,至年末,全院共有正式干警53人(其中工勤人员9名),事业人员(人事代理)7人,实有工作人员60人。其中干部45人,占全院总人数的75%。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人,研究生学历10人,大学文化程度50 人,30岁以下11人,35岁以下21人,36 岁至45岁16人,46岁至55岁13人,有中共党员54人。全院有副处级干部1人(检察长),正科级干部9名,副科级干部16名。设有13个职能机构。
  【概述】2006年,让胡路区检察院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专项整改活动,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本着“廉洁、亲民、务实、创新”的建院方针,为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全面履行了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审查公诉案件459件71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93件610人,公安机关撤回案件22件53人,提请抗诉1件1人。全年受理提请逮捕案件472件75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03件634人。不批准逮捕103件171人,其中不构成犯罪73件122人,无逮捕必要29件48人。没有捕后无罪判决和复核改变的,审查逮捕案件准确率100%。年内区检察院被市委评为“先进党组织”,被市政法委评为“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反贪局批捕科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全院有30人受到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的表彰奖励。副检察长逄瑞川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人民满意的政法干部和让胡路区优秀政法干部。
  【反贪污贿赂工作】2006年共受理案件线索17件19人,立案14件16人,其中挪用公款案 3件3人,受贿案件4件4人,贪污案件7件9人。所立14起案件均在万元以上,其中1—5万元案件5件5人,5—10万元案件3件3人,10—50万元案件4 件6人,50—100万元1件 1人,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人1件,上述案件中大案9件11人,占立案总数的68%,所立14起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向法院提起公诉13件15人,超额完成了省院下达的提起公诉基准数10人的工作目标,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10件1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针对当前举报线索少、经济犯罪案件高隐蔽性的现状,认真分析、研究对策,组织干警们深入实际、走访群众、主动在社会中挖案源,摸线索。年初,反贪局二科发现企业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时在注册资金的运作中存在不合规的行为,针对这一社会敏感问题,暗中走访了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最终在清理2300余份银行帐单时发现了疑点,随即制定了纹密的初查计划,利用近20天的时间进行秘密初查,找出犯罪嫌疑人,并搜集了大量相关证据,因犯罪嫌疑人具备一定社会背景,为防止说情人的干扰,保证案件高质、高效侦破,反贪干警全力争取时间,在12小进内趋车 300余公里从10余名证人口中获取有利证言,面对确凿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周×不得不交代其挪用公款90万元的犯罪事实。
  在办案中,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枉不纵。2 月,一科接到举报中心移送的市院交办举报线索一件,举报管局农场侯××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公款的经济问题,接到线索后,立即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对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开展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因涉案的相关证人均远在黑河市五大连池郊区,为了将情况核实清楚,一科干警两次驱车1000余公里到达五大连池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同时通过暗访、取证人材料、找被举报人谈话等工作,取得大量证言材料以及书证等相关证据,最终查实被调查人侯××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局农场禁止对外出租的土地出租并将租金扣留的行为,此案经过局务会认真讨论,被举报人侯××的行为虽然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但达不到立案标准,故不予立案,交由其单位纪律检察委员会处理,同时给其单位下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单位对存在的管理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向市院做了汇报。通过对该案的调查,及时防止了企业中犯罪问题的发生,解决了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矛盾,实现了通过办案达到惩防兼顾的目的。
  4 月份以来,继续加大线索摸查力度,着重搜集社会关注的敏感领域和热点问题所涉信息,并召开反贪局“五一前特别行动”动员会,号召干警集中精神,积极做好迎战准备,经过院领导和局领导的严密部署及全局干警的不懈努力,4月份成功侦破4起贪贿案件,其中大案 2件,含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件,五月下旬一举破获 2起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大案和1起移动公司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大案。6月份,又快侦快结3 起贪污案件。7 月份立案侦查一起3人共同贪污大案,涉案金额达17万余元。8月份,经过领导的严密部署和干警的共同努力,高质高效的完成了3人共同贪污案的侦查工作。
  坚持以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确立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要有质量的数量、有规模的质量。在反贪工作开展过程中,端正执法理念,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查办的一些大案均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集中查办敏感领域和行业的案件。年内对一些重点和敏感行业如医疗、卫生、电力、物业等领域人员职务犯罪有上升的趋势,采用“抓系统、系统抓”等工作方法集中力量重点查办。有力地遏制了这些领域的犯罪势头。
  【公诉工作】2006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59件711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441件691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14件1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93件610人,决定不起诉6件6人,公安机关撤回案件22件53人。
  在审查起诉工作中,注意严审细查,加强侦查监督,主诉检察官封光追诉漏犯 2人,张成湘追诉漏罪犯1人,陈颖追诉漏罪1起,郭玉峰追诉漏犯刘贤国、付海亮2 人,时恩龙案件追诉漏罪 2起;同时,加强审判监督,对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已经改判。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同时,坚持抗诉标准,严格抗诉条件,并维护审判机关的正确判决。女×××强奸案,在区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强奸案作出无罪判决后,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强奸一案判决中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故提出抗诉,经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查后,于2006年 4月以强奸罪依法改判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公诉科在人员少、案件多的情况下,完成了年度工作,在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满分。干警邹海燕被区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干警杨喜文被市院评为廉政干警。
  【侦查监督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6件805人,批准逮捕403件634人,不捕103件171人,其中不构成犯罪73件122人,无逮捕必要29件48人,决定逮捕28人,通知补查重报1件 1人。没有捕后无罪判决的,审查逮捕案件准确率均达100%,平均办案时限 3天。坚持逮捕的“谦抑性”原则,对轻微犯罪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持不捕,以尽量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把办案质量作为审查逮捕工作的生命线,全面、正确掌握逮捕条件,正确理解和全面执行刑事政策,提高批捕工作水平。确保批捕案件质量。坚持“教育为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加大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并积极向社会延伸,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大胆探索新路子,拓宽挽救改造新途径,结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采取因案审理,因人施教的方法,把打击犯罪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惩罚与教育、感化、挽救有机的统一起来,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查清其真实年龄中是保证严格执法,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边缘案件,坚持反复核对,务求搞准,不出差错。
  刘某盗窃一案,公安机关卷宗材料中,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己是1991年阴历 5月23日出生,而户籍出具的户口证明是1990年1月1日。办案人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核实,最终证实了王某确实是1991年 5月出生。根据王某的年龄,犯罪情节,做出不批捕决定,防止了因逮捕给一时失足的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以及未来前途带来的负面作用。
  2006年5月2日,龙南医院急诊室有一人被打伤,经确认受伤人是出租车司机黄铁峰,询问后得知,该院重病室内患者孙喜龙系黄铁峰同伙打伤。公安机关随即进一步展开调查,将涉嫌打伤孙喜龙的宫晓庆,常旭龙拘留并提请批捕。办案人初步了解案情后,收集大量证据,最终认定:常旭龙用铁棍击打受害者头部,造成对方重伤事实证据确凿应该予以批捕;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宫晓庆参与打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予以批捕。而孟令刚、郭金银、许阳、常树林、刘宏伟等 5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应以涉嫌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罪追加批捕 5人。经讨论采纳了办案人意见,做出相应决定:一捕、一放、五追,体现了对工作的严细认真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控申工作】2006年,控申工作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全年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74件,其中群众来信36件,来访38人(次),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48件,检察长参加接待和处理38次。在受理来信来访中,分流到反贪局的经济案件线索33件;分流反渎职侵权局的案件线索2件;分流控申科处理的经济案件线索1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复议案件2件,审查刑事赔偿案3件3人,现均已结案。并对审查决定赔偿的3件3人,给予赔偿金额26425.62元。
  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工作。将工作重点高度集中在处理涉法上访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受理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家属康玉珍时,因当事人取保后逃跑,使该案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对此,上访人不服,多次到区、市人大和检察机关上访,影响很大。为维护康玉珍合法权益,检察长牛耀灵亲自接待,亲自协商,最终大庆市医疗保险中心对被害人先行赔偿15万元,避免了矛盾激化。
  6 月,肇州县榆树乡农安村村民刘兴文来院上访,对本院在调查公安局对其儿子刘天夫刑讯逼供一案中,给予不立案决定不服,表示非常不满,要求对该问题重新调查处理或帮助其到公安机关协调解决。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激动。接待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当即表示,将进一步加大调查力度帮助解决,并请其相信尽快给予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就暂时不到北京去上访了。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于是检察长亲自与控申科干警一道,对公安机关和原办案科室的办案人进行了解,并且调阅卷宗。经查,没有发现本院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答复上访人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很有可能导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为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检察长与控申科干警进行了专题研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其讲事实、讲证据、讲道理、讲政策,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诚动人,最终平息了矛盾,感化了老人家,使其明白法律道理,并表示理解和感谢检察院的工作,今后将不再无理上访。
  对刑事申诉复查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做到全面复查,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科学运用证据,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准确适用法律,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加大“公开审查”工作推行力度。
  在办理王××、辛××、姜××申请刑事赔偿案件过程中,该上访人因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犯脱逃罪被拘留。释放后来检察院申诉,提出法院判决认定的证据不足,宣判无罪,要求检察院给予精神赔偿和刑事赔偿,并且来访人情绪激动,声言到最高检察院上访讨说法。通过严谨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认定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并将赔偿金亲自送到当事人手中,王××、辛××、姜××非常满意。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监所检察】积极试行监所检察“四个流程”,努力探索检察监督监管执法活动的长效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监所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年初以来,监所科共初查各类案件5 件,即:市院交办的大庆监狱法轮功犯人程佩明脱逃案件;看守所在押犯人马银宝重新犯罪案件;市院交办的举报大庆监狱干警违法问题案件;市院交办的本人申诉让胡路看守所干警殴打案件;市院交办的大庆监狱在押人犯脱逃案件。其中对看守所在押犯人马银宝重新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
  在监所检察工作中一是做好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严格执法。
  增加和扩大预防监督层面,按规定落实每周四驻所检察官“巡访日”制度,提解在押人员单独谈话,了解管理情况,对看守所执法工作中比较敏感的、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确保看守所执法工作的公正。
  年内在与谈话时发现,让区看守所一名在押已决犯刑期少算38天,得知情况后及时向院领导做了汇报,并认真进行调查,查明系侦查部门未将侦查期间的拘留法律文书移送起诉,查清后将拘留文书调出,并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法院给予采纳重新下了裁定,为已决犯人找回刑期38 天。
  二是加强安全防范检察,维护监改秩序。
  驻所检察人员坚持每天驻所,保证驻所时间,认真填写流程表,当日值班干警录入结束后,对昨日录入情况进行复查,避免疏忽、遗漏现象的发生。
  驻所检察人员坚持经常深入三大现场,针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年内下发3 份检察建议,防止不安全隐患的发生,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同时,结合查处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给监管干警上法制宣传课,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开展日常安全工作防范检察。与看守所建立有效地联系制度,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如监区的门、窗、锁、电源、水源、照明设施、电网、报警系统等硬件设施进行逐一检查,发现漏洞或隐患,立即帮助整改,受到看守所和分局党委的好评。重大节假日期问,牵头召开看守所、武警部队三方联席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反渎职侵权工作】全年,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5件,其中立案2件,不立案9件, 4件做口头答复,在所查办的线索中,能严格依法办案,没有越级上访和缠访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积极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年内先后20余次深入到林业、土地、税务等行业或部门摸排线所13 件,经查立案2件并做了有罪判决,其中有 4件下达了不立案通知书, 9件口头答复,做好举报人的稳定工作,年内在办理市人大、省院交办的刘天夫举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先后到佳木斯、林甸等地取证,最后给举报人有理有据的答复,举报人满意没有上访。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新的立案标准实施后,并由主管检察长带队到辖区的六个公安分局、六个税务局、工商、土地、林业等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宣讲新的立案标准、修改条款、增加内容等,受到各执法部门的欢迎。
  三是完善办案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中,针对查办案件中对初查、立案、撤销案件环节中制度不严谨问题,制定了四个方面七十九项制度,规范了从初查、立案、移送起诉到撤案等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力求项项有规定,事事有标准,环环有监督,使查办侵权渎职案件的每个环节和执行行为都处在科学严密的规范和约束之中。
  【民行工作】全年受理各类申诉案件12件,立案 5件,提抗2件,2件已全部被市院采纳,已向法院提抗,完成市院下达的目标。同时受理市院交办案件12件,向省院提抗3件,尚有1件在审查处理,其余已终结。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3 次,写简报2期,论文1篇,2006年卷宗已全部归档。在审查工作中,严把案件质量关,从审查申请抗诉书中发现问题,秦立梅诉胡庆云返还财产纠纷一案,申诉人秦立梅与被申诉人胡庆云的哥哥胡庆臣系夫妻关系,胡庆臣因癌症于2005年去世。胡庆臣在生前从家中拿走医疗赔偿款 8.5万元交给被申诉人胡庆云保管。后秦立梅起诉至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返还 5.5万元的保管款及胡庆臣的生前物品。法院判决驳回秦立梅的起诉。2006年3月8日,申诉人秦立梅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承办人审查认为,胡庆臣的个人财物在其死后应作为遗产。继承人之一秦立梅有对其丈夫胡某财产分配去向的知情权,并有权继承其财产。显然法院是错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依程序,区院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申诉人秦玉梅为检察院送来锦旗上书,“公平正义执法如山真心真意真心为民”。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服务进百企”工作,为辖区二级单位送法上法制课八次,受课教育人员达二万余人次。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小组264个单位,设立网络小组成员1650人,重新确定重点岗位重点人员2033人,建立完善了检察联络员制度,信息联络员 281个、法律咨询员 275个,使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设走向了系统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为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埋下了坚固的基石。
  一是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为企业送法上门服务。年初,为了加强宣传《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检察长牛耀灵带领有关人员到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辖区大企业二级单位开展了送法上门,服务企业的活动,副检察长逢瑞川亲自准备讲课资料,年内为企业讲法制课 6次。企业有关领导把企业参与听课人员的感想及认识及时进行了反馈,并欢迎检察院以后经常到企业开展类似的活动,要求以后建立长期联系。
  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年内与建设集团纪委、油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共同酝酿筹划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2006年 1月19日,主管检察长逄瑞川带领预防职务犯罪科室同志与油田建设公司党委领导及大庆监狱领导及其公司的中上层干部共 200余人参观了大庆监狱全貌,聆听了服刑人员的现身忏悔,并在监狱礼堂现场召开了廉政建设大会。接受警示教育的干部们纷纷表示,要时刻筑牢法纪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珍惜过去的努力,珍惜今天的成功和自由,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向,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祖国经济的发展多做贡献。
  三是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及时调整区各二级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网络建设。
  年内在本区二级单位建立健全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近二年,由于各二级单位先后进行了改革,人员进行了调整,原来的网络情况已不符合现在的工作需要,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一至四月份,重新制作了表格,对各二级单位及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信息联络员、法律咨询员都建立了廉政档案,并建立了行业、系统、单位廉政档案备案情况统计表。
  四是开拓预防新思路,进一步使“个案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2006年,在往年个案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开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个案预防工作中,经继开展“五个一”工作,即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顿、一案一回访。与自侦部门和有关科室进行沟通,搞好案前、案中、案后的预防工作,年内在目标考核“个案预防”工作中实现预防率达到百分之百。
  2006年,针对本区特点,拓展了预防工作新思路。经院党组研究对1995年至2005年,十年来,对本区职务犯罪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查档。首先从性别、年龄、职务等方面进行分析,其次针对案件数额、任职年限及发案的主要规律,总结出了本区职务犯罪特点,把搜集到的所有资料汇编,装订成册,下发到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中去。为进一步搞好服务进百企工作,真正地帮助企业解决一些难点问题,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奠定基础。
  五是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建立大庆预防职务犯罪网页。
  上半年配合市院预防科筹备建立了大庆市预防职务犯罪网页,提供了区院八大板块内容,其中的社会化格局建设包括全区自然概况和本院概况、内部建设,并详细整理了2001—2005年的个案概况,进行了逐案汇总,并逐案将法律文书扫描整理,存入微机,还整理了工程预防的概况,进行了工程预防汇总表,对全区近几年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概况进行了整理,并将系统、单位廉政档案全部存入电子档案,并整理了近几年预防信息,一并报送。
  【法警工作】全年共派出警力30余人次执行各项任务。其中执行看管19人次,押解 8人次,传唤7人次,协助外调1人次,协助办公室押款1人次,市院执行警戒任务2人次。做到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出警任务。2006年 4月,反贪局在工作中发现线索,在采油六厂某单位的办公室内一金库里发现大量现金,办案人与法警队取得联系,马上组织人员赶到现场与办案人一起将犯罪嫌疑人及赃款押回。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其受贿犯罪事实。法警队又派出法警与办案人一起去蹲坑守候行贿人。直到第二天凌晨 2点多钟,终于将关键的行贿人带回院里,使整个案件得以突破性进展。
  5 月下旬,反贪一科要求出警,传唤犯罪嫌疑人,立即派出警力与办案人员一起来到嫌疑人的单位,由于当时已经临近下班时间,没有找到嫌疑人。办案人员意思是吃完晚饭再找,当时法警队长董尽朝提出,应该趁热打铁。到她家门口去堵。办案人员采纳了意见。共同到嫌疑人家,在门口等了大约 1小时左右。嫌疑人进入视线,由于不认识嫌疑人,确认身份后,将其带回。经过审问,嫌疑人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并同时交代了同案犯。这时以是晚上 8点多钟。法警同办案人员没有吃一口饭、喝一口水。马上出击不到一个小时,第二个嫌疑人到案。经过审讯,一举破获了两起物业公司领导与收费员利用职务之便共同贪污的大案。
  法警队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本院有关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2006年 3月,省院法警总队将区院确定为2006年全省先进典型,10月,省院又经黑检警总发[2006]13号文印发了区院《打牢基础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经验材料。
  【政治工作】1、 围绕专项整改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一中心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政工科作为组织领导部门,积极认真地组织全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科学、合理地安排学习计划,每个阶段工作都精心安排。并对学习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达到很好的学习目的和学习效果。全院每名干警记学习笔记2万余字,平均每人写心得体会3篇。通过教育学习,干警的综合素质普遍提高,队伍精神面貌大大改观,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明显增强。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三个阶段中,作到了每个阶段都有方案、有内容、有落实、有总结。对以往14项制度予以废止,完善了6项制度,重新研究制定了17 项新制度,使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
  2、以目标管理工作为核心,全力完善本职工作。
  2006年是全省目标考核分类管理方案出台实施第二年,基层院由省院直接考核。政工科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按照院党组要求,年内多次组织全院各科室,对全院目标考评工作本着高标准要求,高标准打分的原则,认真核对挖掘每一细节,做到不漏项、不缺项,科室有不理解之处,帮助认真分析,必要时及时与市院有关部门沟通、请示,使目标考评取得好成绩。
  干部工作:经组织部考核,全院干警民主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
  形象建设:选树典型 2名即赵岩松、邹海燕。邹海燕2006年被市政法委授予“优秀执法官”;院形象建设、队伍建设的三篇文章被省院和高检院转发;院党组多次到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和纪检部门走访,征求意见接受监督,满意率达100%。
  教育培训:全年组织参加省院、市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8次,保障人数和培训效果;
  3、宣传工作:全年我院共撰写国家级论文7篇,省级论文18篇,市级论文30篇,网络宣传180篇,超额完成了市院下达的宣传指标。
  4、 组织、党务工作:配合区组织部完成提职干部考核及年度干部考核工作。全年发展党员3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圆满完成检察官等级评定工作(两次)。
  【机关管理】在2005年更新5台办案用车的基础上,年内又更新了6台办案车辆,逐步实现“循环淘汰、梯次更新、节油减修”良性循环;随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逐步深入,我院投入资金40余万元,对办案工作区重新整修,使内部单元的设计,处处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及“以人为本”办案理念。办案工作区建设经验被省院转发,《检察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为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业务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信息建设“四位一体”整体推进,2006年初,投入资金 200余万元,改善了办公环境,更新了办公设备,加强和规范了“两网”建设,为规范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办公设施、器材设备、公务用房、车辆登记、服装统计、枪支弹药等工作实行微机管理,分项建档。其中,办公设施一项改变以往只有数据账目的传统,与技术科配合通过数码相机将我院的各项办公办案设施、设备全部录入微机,实现了向电子档案管理模式的过渡。同时,正逐步把车辆档案实现电子版模式。
  密码传真达到了省一级机房标准,实现了简报、信息、无纸化传输。截至11月25日共发传真48次,收文187件,均做到准确传阅,按时送达。
  统计工作硬件符合统计工作要求,各科室上报统计达到报表、案卡、数据准确、及时,没有出现一次误报、漏报、报表不平的现象;
  档案管理、基础建设达到省一级标准水平,档案库房及硬件、安全设施均符合省院要求。全年归档诉讼卷宗537册,文书档案287件,年末档案室存档卷宗数量为5442册。
  2006年是建院以来查阅档案数量,利用效果最好的一年,查找有关资料50多人次、 400多卷册。在借阅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实现了“四无”,即:无丢失、无糜烂、无破损、无泄密。
  【机构设置及负责人】
  政 工 科   科 长 徐光泽
  纪检监察室   组 长 林娟
  办 公 室   主 任 葛少禹
  审查批捕科   科 长 朱赤红
  审查起诉科   科 长 范国文
  反贪污贿赂局  局 长 刘允岩
  反渎职侵权局  局 长 藏晓丽
  控告申诉检察科 科 长 郝文涛
  民事行政检察科 科 长 张立军
  监 所 科   科 长 郑晓伟
  检察技术科   科 长 曲 捷
  预防职务犯罪科 科 长 王美华
  法 警 队   队 长 董尽朝
  【领导组织】
  检察长 牛耀灵
  副检察长 薛志杰 冯书信 逢瑞川 马绍德
                                     (杨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