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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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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幼保健】2002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三网监测”。下发了监测方案,进行了人员业务培训,实行了监测项目资料汇总报告制度。2002年孕产妇死亡率为 34.16/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69‰,出生缺陷率为0.16%。在密山市进行了三网监测质量控制试点工作。
  2003年,组织开展了母婴保健服务网络义诊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网络义诊服务活动的通知》,于2—4月份,组织保健、临床医技人员共计56人深入到偏远的两个区共19个村进行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为主的下乡义诊活动。共为4 302人进行了服务,同
  时为孕妇建卡16人,更年期妇女流调159人,调查已婚育龄妇女死亡 5例,儿童体检139人,筛查体弱儿22人,调查婴儿死亡2例,围产儿死亡1例,做到了义诊服务与三网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母婴保健执法服务三结合。组建市“孕产妇、围产儿和 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委员会,其中委员12人,对4例孕产妇、61例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情况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七项干预措施上报省卫生厅基妇处。
  加大《母婴保健法》宣传力度。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充分利用各媒体、各种形式,宣传《母婴保健法》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利用“社区服务周”活动,卫生“三下乡”活动将母婴保健法宣传到社区村屯。一年来,全市共发放宣传单10万多份,出咨询一条街宣传3次,报纸宣传 11期,电视宣传24次。为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下发了《鸡西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鸡西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批程序〉〈鸡西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审批程序〉及〈鸡西市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程序〉的通知》,并制定《鸡西市托幼机构分级管理规定》,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重新进行了职责权限划分,明确责任分工,理顺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加强母婴保健法执法的力度,规范医疗保健机构依法服务行为,一是对全市32所医疗机构的产科质量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产科质量不达标的29所医疗机构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二是与市教育委员会联合转发了《黑龙江省卫生厅、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依据《黑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标准》,对入托儿童满3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9家,对49家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书。三县(市)、六区卫生局共取缔无照经营的托幼机构64家,停业整顿49家;三是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管理,工作。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单位实行了专人管理,会同市公安局联合转发《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市统一改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印制了有编码排序的“出生医学记录单”,实行由市卫生局统一订购,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本地区的发放和管理,形成了层级监督机制。对于在签发出生医学记录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立案两起,罚款1 200元。
  依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及统计信息工作方案》,加强信息统计管理,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统计信息管理、人员的配备进行了督导检查。在对密山市省监测点工作进行监测质量控制的同时,对梨树区、麻山区的监测工作进行了质控,重新规范了母婴保健各种统计数据的来源及上报程序。全年主要信息指标:全市婚检率为79.21%,检出疾病率12.93%,孕产妇死亡率19.35/十万,婴儿死亡率5.2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1%。,新生儿死亡率4.5%。出生缺陷率0.1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3.4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68.77%,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73.94%,妇女病普查普治率49.89%,孕产妇建卡率91.25%,新生儿访视率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