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办公室
信访办公室
信访办公室
【领导人】
主 任:刘景禹
副 主 任:李青文(女)
曹奎泽
【概况】 中共宝清县委员会、宝清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是隶属县政府序列的正科级单位,编制9人005年11月26日,经十三届十三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组建成立了宝清县信访调处中心,调处中心与信访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班子两块牌子,编制数增至 27人。下设7个办公室即:接待办公室、农林办公室、工交办公室、综合文卫办公室、来信办公室、电信办公室、综合文秘办公室,实有工作人员21人。
【来信来访】 2006年,县信访办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来电1 569件,其中来信 51件,同比增长5%;集体访199批4 217人次,同比增长34%和30%;个体访4 987人次,同比增长20%和33%;来电28件,同比下降了12%;来信、来访、来电案件办结率达到 90%以上。全县发生越级上访103件次307人次,同比略有增加,其中进京集体访3批50人,同比增加2批41人次;到省集体访3批24人次,同比增加1批12人次;到市集体访8批117人次,同比减少 9批80人次;进京个体访25件次28人次,同比减少5件次,人数增加4人次;到省个体访33件次58人次,同比增加16件次23人次;到市个体访28件次33人次,同比增加12件次15人次。
【《信访条例》宣传】 县信访办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颁布一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活动。全县范围内共制作宣传条幅120余幅,张贴宣传标语1 232张,散发宣传单10万份,印制《信访条例》小册子 6 000本,基本实现了把《信访条例》宣传到机关、社区、乡村的目标。在全社会形成了学习、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浓厚氛围。举办了《信访条例》电视知识讲座,由信访办主任刘景禹亲自讲课;结合公务员法考试,把《信访条例》知识列为考题,使全县干部都认识到了学习《信访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调访组织与工作机制】 2006年,县信访办加大 “调访一体化”建设力度, 深入实施“调访一体化”信访调处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调访三级网络”。县成立了调处中心,乡镇、部门和社区成立了调访办,村屯成立了调访室,配齐配强了专职调访干部和信息员,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调访网络。到年末,全县共成立调访组织 201个,建立乡镇调访办10个,村屯调访室95个,选配调访员145名,信息员2 000余名。在实施原有的信访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定期例会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细化了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了重大信访事项排查机制、访秩序管理机制、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目标考核问责制。通过健全调防组织,完善工作机制,使信访工作形成了网络化制度化。
【制度创新与实施】 为了切实抓住初访环节,有效控制越级访,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事要解决”的原则,在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2006年又创新建立了“周一大接访”制度。要求县、乡和县直部门的领导,在周一接待来访群众,县级领导在信访调处中心按照各自分管战线接访,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认真登记、及时处理、限期解决。同时实行了约访制度,对周一没有得到县领导接待的来访群众,由调处中心各战线办公室约定具体时间进行接访。自4月1日实施大接访以来,县级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244件次2 889人次(其中集体访70批次2 659人次,个体访174件次230人次)。在整个接访过程中,现场解决信访案件139件次 134人次;受理立案解决的38件次190人次,其中集体访7批次156人次,个体访31件次34人次。
为了解决全县信访工作凸显的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县委、县政府实行了每周四召开政府办公会议制度,对“领导接待日”和“周一大接待访”反映出来的重点、难点和突出信访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协调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政策,集中解决处理,使一些重点难点案件和长期积压的老大难信访案件得到了有效解决。全县信访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办公会议共研究信访案件43件次493人次,其中集体访37批次487人次,个体访6件次6人次。
【信访接待】 县委、县政府站在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开展了以倾听人民群众心声为内容的文明接待窗口建设活动,县委书记范凤阳、政府县长张野亲自过问信访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汇报和研究协调信访工作,使信访工作在组织领导上有了可靠的保证。同时,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和信访部门的办公环境建设。在原信访办的基础上扩大了编制,充实了力量。在县政府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90万元两次维修信访调处中心办公场所,配置了电脑、打印、复印机,更换了办公桌椅。在“调访一体化”工作开展中,政府又投资100余万元,建成10个标准化调访办公室,配置专用车辆3台,电脑10台,为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 宁宝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