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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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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主  任:于畔海
  【概况】 宝清县地方志办公室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6人,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 4名。内设综合业务股、基层指导股、信息股和秘书股。
  【《宝清县志》编纂】 一是调整了宝清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聘请了资历深、知县情的老同志担任责任编辑。二是于3月 24日召开了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会议。会上,副县长薛秀萍代表张野县长与各部门领导签订了修志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修志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把进度关、质量关、政治关、事实关、审批关,全力以赴做好修志工作。三是举办了修志骨干培训班。就修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县志编纂原则和篇目设置等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高了基层修志人员的编纂水平。共有 96个单位185人参加了培训。四是认真指导各单位编纂工作。县志编辑部的主、副编辑和县志办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供稿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使县志稿件质量得到了保障。
  【《宝清年鉴》编纂】 《宝清年鉴》编纂工作从2004年就开始启动。由于当时领导、人员、经费、组织、设备没有到位,只有部分单位上报了年鉴稿件,未能成书。2007年 9月成立了《宝清年鉴》编纂委员会,再次启动年鉴工作。11月22日,中共宝清县委办公室和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06年编写<宝清年鉴>工作方案》文件,提出编写年鉴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单位开始组织人力进行年鉴资料收集工作。
  【修志简报】 为密切配合和促进第二轮修志工作和编纂年鉴工作, 县志办公室创办了《修志简报》,2006年4月 19日首刊发行。《修志简报》及时了传达上级修志工作精神,反映了基层修志工作动态, 解答基层修志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深入讲解修志知识。全年发放《修志简报》4期,共1 200份。
  【信息报送】 宝清县志办为黑龙江省志办和双鸭山市志办提供了2006年宝清地区各行业社会发展的年鉴资料。
  【表彰奖励】 宝清县志办获省地方志办公室授予的“全省地方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被市地方志办公室授予“双鸭山市地方志先进集体”称号。2006年,县志办主任于畔海被中国地方志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方志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供稿 刘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