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宝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领导人】
县纪检委书记:苏本春(2月故世)
许德东(4月到任 县委常委)
纪检委副书记:王宪军
李玉海
纪检委常委:王 春
马瑞富
李富春
沙 闯
【监察局领导人】
局 长:王宪军
副 局 长:王 春
【概况】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行政部门。人员编制27人(实际人员32人,借调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常委4人;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审理室、研究室、信访室、纠风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检查一室、检查二室、专案组;下辖县直纪委(纪检组)29个,纪检监察干部31人;乡镇纪委10个,纪检监察干部13人。
2006年,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反腐倡廉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来抓,认真实施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深入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政治保障。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006年,县纪委监察局以教育、制度、监督为重点,深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举办了全县首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组织全县 2 0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及离退休老干部参观了展览;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举办了“树立荣辱观,唱响正气歌”庆祝建国57周年廉政歌曲文艺汇演;组织1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观看了大型反腐倡廉龙江剧 《百姓局长》;设立了反腐倡廉公益广告牌,播放影视作品,提供图书资料,认真开展了廉政文化“五进五上”活动,大力营造廉政氛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遵守纪律的规范性文件 6个。针对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违纪问题高发、易发期,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查处 2名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有12个单位违反公共用车管理使用规定被查处。对全县 240台公务用车进行了清理整顿,张贴了“公务车”标识,建立了公车管理电子档案;为22名党员领导干部发放了子女升学廉政提醒卡,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问题;对国家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进行了专项清理;对全县各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作风进行了专项检查,有21个单位被通报全县;对全县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测评,对基层纪委(纪检组)进行了工作考核。三是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狠抓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制定下发了 《宝清县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召开了全县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工作会议,下发了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实施纲要》的工作落实。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2006年,县纪委监察局创新办案手段,整合办案资源,大力推进了案件检查工作。一是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深入实施《宝清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立了“调访一体化”信访机制;认真抓好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土地纠纷,遏制了农村信访问题上升的势头。二是健全完善办案制度,推进了案件查办工作。在实行全委办案、领导包案、错案追究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案件联系制度、协调制度、统审制度等一些新的执纪办案工作制度。特别是2006年下半年,又细化和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通报、移送、协调工作制度》、《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度》,拓展了案源线索,规范了案件查办工作。三是整合办案力量,创新办案方式。2006年调整了过去单一的办案工作思路,实行了部门联合、上下联组、内部联手的办案方式。四是剖析发案原因,发挥了办案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查办案件,不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采取以案说纪等方式,剖析发案原因,以案促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县纪委监察局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35件(次),查办违纪案件21件,其中大要案 13件。共处分违纪人员21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 1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110余万元。同时,县纪委还认真开展了“铁案杯”案件审理质量评比活动,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加大了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全部落实到位。
【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2006年,县纪委监察局突出重点,严肃整治,扎实推进行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一是医德医风得到有效改善。通过对药品进行集中采购,监督检查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县直3家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金额706万元,药品价格下降幅度达 20%。各乡(镇)卫生院均实行药品统一采购配送,让利于民近 78万元。加大了对医疗市场的整顿力度, 共取缔非法诊所21家,立案处理 4起。全面执行医疗服务公示制,健全收费咨询和查询,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建立接待患者投诉机构等措施,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2006年,医务人员共上交 “红包”1.5万元。二是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对逐步取消和暂缓收取的涉农收费项目及时更新并向农民进行公示,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实行“一费制”;严格执行“一卡、三统一、五不准”的收费管理办法,全面清理和规范涉农收费,共取消涉农收费14项,暂停征收 6项。三是教育、公路“三乱”治理效果明显。纠正、查处了5起教师办班收费行为,退还学生补课费 5 900元,给予4名教师行政记过处分。对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233万元。加大了对公路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调整收费人员18人,辞退4人,通报批评4人。四是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采取问卷测评、听证评议、工作考核等形式,认真开展了“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评选出20个最佳单位和5个贡献单位,行业风气得到进一步改善。
【源头治腐工作】 县纪委创新思路,健全制度,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 4项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出台了《宝清县加强全县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2006年,全县“三重一大”工作在省、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介绍了经验。二是深入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作为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宝清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 6项制度,组织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查处了1起商业贿赂案件。三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和 “四项制度”落实。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调整和取消了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有所好转。深化了财政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的工作力度,查处了 3个部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收缴不合理收入23 619元。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1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面达100%;推进了“四项制度”落实。2006年,全县新建工程项目13项,投资总额 4 209万元,均采用了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制,实现了“阳光操作”;落实了经营性土地出让制度,认真执行了《政府采购法》,全年政府采购支出1 420万元,节支 56万元;认真执行了《宝清县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竞价出售标的物11处,实现国有资产变价收入8 658万元。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县纪委从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症结”和“瓶颈”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是在制度建设上出新招。在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 6项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关于保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和《宝清县重点招商企业挂牌保护办法(暂行)》,实行了“三员一卡”和“三全一否”制度。二是在舆论监督上用实招。组织全县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就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主要措施和目标在电视上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承办了全市“服务保障新农村建设,行风热线走乡村”大型户外直播活动,现场解答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难点和热点问题13个,事后办结 4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6年,“行风热线”节目共播出31期,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548个,解决问题533个,问题办结率达到 98%。三是在综合治理上动真招。围绕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慢、乱、卡”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受理企业投诉、举报问题46个,通报了 2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行政监察工作】 县纪委以效能建设和执法检查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监察工作。一是效能监察工作逐步规范。针对机关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对违反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了责任追究体系、评议考核体系,并对机关工作作风进行了明查暗访,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公开曝光。二是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检查统计、重大事项报告、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重点对粮食补贴发放、征用土地补偿资金管理、领导干部参与经营小煤矿、房屋拆迁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纠正违规问题13个。三是“三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得到规范,形式不断丰富,针对性、实效性逐步提高,规范化率达到 80%以上。2006年,宝清县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在《中国监察》杂志上发表,村务公开工作在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县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各项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各位常委自觉地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四承诺”,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了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围绕争做“四型”纪检监察干部的目标,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2006年,县纪委第四次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供稿 吴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