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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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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大 队 长:张洪生
  教 导 员:刘忠彬
  副大队长:刘 伟
  【概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宝清县消防大队(简称消防大队)属于正营级单位,编制32人,官兵29人,其中干部8人,战士21人。内设 1个中队,1个消防科。中队主要负责灭火救援任务;消防科4人,主要负责防火监督工作。
  【火灾情况】 2006年消防大队接警出动40次,出动车辆80台次,出动人员 410人次。全县共发生火灾30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 40余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7.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4%。社会救援救助接警出动50余起,出动车辆20余台次,出动人员160余人次,灭火救援成功率达100%。
  【消防监督】 全县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整改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县新华影院经政府批准现已摘牌销案;不断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消防执法力度,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的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机关单位、公共场所 246个,下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4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47份,复查意见书140份,发现火灾隐患 178项,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15份,责令停产停业单位24个,处罚金额20.54万元,拘留 4人。整理各类处罚卷58本,火灾卷7本,其中人均办理案件数、停产停业数、罚款数额分别为去年的4.9倍、5倍、7.6倍。加强建筑消防审核工作。全年审核建筑工程11项,共收缴建设费88.8万元。在建筑消防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保证审核质量,确保因先天不足的建筑火灾隐患不再产生。
  【营房建设】 宝清县政府投资497万元,建设一座占地 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 076平方米的现代化营房一座,新营房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好评,满足了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
  【基础设施建设】 县政府专项拨款24万元,更新消防器材,加大装备投入。业务经费指标由去年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经费得到了保障。投入资金 2万余元,购买训练器材,保证了训练工作顺利开展。
  【网络、通讯建设】 加强网络和通讯建设,及时上报信息和宣传报道。落实专人维护,负责每日信息、宣传材料上报工作。全年未发生每日信息漏报情况。2006年在《今日信息报》发表稿件9篇,总队消防信息网上刊发稿件5篇,支队消防信息网上刊发稿件 130余篇,在县电视台播发新闻15篇,播发消防宣传资料4盘光碟。
  【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接到支队下发的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的文件通知后,立刻召开了党总支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二是4月29日,召开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动员大会,会上张洪生大队长亲自做动员,并提出了要求。就如何开展好“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活动进行大讨论,全体官兵积极发言,人人谈认识、谈感想、表决心、写心得,使全体官兵提高了认识,达成了共识,为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为配合教育活动,大队还采取悬挂张贴宣传条幅、宣传板、教育学习专栏的形式营造学习氛围。县消防大队确立了宣传报道员,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支队进行交流学习。三是按照教育方案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了专题理论学习。大队党总支成员认真准备教案,轮流授课,采取集中、分散和自学相结合,保证了学习内容全面完整、教育时间充足。集中学习到课率到达 100%,受教育面达到100%。四是干部每人都完成了8 000多字的学习笔记,战士也完成了不少于5 000字的学习笔记,每名干部分别撰写了2篇心得体会和2篇理论文章。
  为保证学习教育的多样性,大队认真开展“八项“活动,一是有大队 3名领导备课讲解;二是开展心得交流与演讲;三是组织了学习理论考试;四是召开了民主生活座谈会和谈心活动,发放了征求意见书;五是召开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专题讨论;六是观看了《生死牛玉儒》专题片;七是进行了义务劳动,清理了人民广场垃圾;八是开展了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通过以上活动,使全体官兵充分认识了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肩负责任,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供稿 赵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