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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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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局  长:张天旭
  副 局 长:王 颖
  【概况】 县物价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 15人。有干部职工30人,财政全额拨款18人,自收自支12人。内设办公室、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股、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股、举报中心、成本调查队等 5个股级单位,下设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等3个副科级单位。
  【收费管理】 2006年,县物价局抓住 3年换证的有利契机,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共审查、审验405个收费单位,涉及1 069项收费,收费总额9 614.99万元。本次换发收费许可证应换发405本,实际换发405本,审验率100%。在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工作中,认真对每项收费进行严格的审验,坚持边审验边清理,不留死角,不讲情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文件办事。对应取消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该降低标准的按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到位,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当即予以纠正,并跟踪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制止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监督检查】 2006年,为了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及市场价格秩序,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县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交通收费、药品价格等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过高、部分涉农收费单位只收费不服务、个别单位票据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它给县域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坏的影响,破坏了社会公平,制约了经济发展。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纠正,并对相关部门给予了处罚,有效遏制了乱收费,维护了群众利益。
  【价格调节基金】 按照《价格法》规定,县物价局代表县政府收缴价调基金。过去征缴价格调节基金是依据1994年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该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县物价局在进行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客观地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根据对市场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全县价格调节基金收缴政策调整意见。县政府于2006年1月1日出台了《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清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一政策的出台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提出了政策依据,极大地激发了工作人员征缴基金的积极性。在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价格调结基金先后取缔的情况下,做到应收尽收。全年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301万元,比上年征缴数翻了一番,超额完成年初政府预定的目标。 在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大胆尝试,改变以往一次性扶持的做法,真正使价格调节基金投放产生长期效益。2006年,县物价局继续滚动投放28万元给兴旺种猪繁育基地,加大仔猪繁育量,仔猪投入市场后,有效平抑了市场仔猪及生猪价格,受到了群众称赞和省审计厅、物价厅的好评。
  【价格鉴证】 全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全部纳入价格认证中心,这种做法在全省首例。2006年共办理涉案认证298件,标的金额达270万元。现已涉及到的物品拍卖、信息服务、价格咨询、调定价成本测算和听证会服务、机动车交易及肇事车辆评估等多个门类。全年共收缴认证费 9万元。做到了价格鉴证程序符合规定,档案内容齐全,记载准确。翔实价格事务所在全省率先获得机构资质,使宝清县的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县价格认证中心的工作,得到了省价格认证中心的表彰。
  【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 县物价局成本调查队认真按照省局关于农成本调查的工作安排,完成了全县大豆、水稻、小麦、白瓜、甜菜、烤烟等国家直报调查工作及省常规调查任务。同时,完成了全县2007年种植意向专项调查任务。上报省物价局内容全部采用微机汇总,通过网络报送,全年无漏报、错报、迟报、瞒报,为国家制定农业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在重大节日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用品进行市场价格监测,将价格监测信息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手中和省、市有关部门,为领导在价格决策上提供了资料。
  【社会服务】 坚持执政为民,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落实责任,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真心为社会服务。一是实行了价格举报承诺制。物价局自成立价格举报中心后,对群众来电、来函、来人举报的案件,都能在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理,给举报者满意答复,受到群众的赞扬。2006年 6月份,接到尖山子乡柳毛岗村向过往防洪大堤的农民收取过路费的举报后,县物价局及时派人赶到收费现场。经调查情况属实,责令立即停止收费,返还不合理收费,受到举报者的好评。2006年全年接待价格举报案件38件,查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二是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农民利益。2006年 5月,时值农民播种季节,县物价局接到部分农民举报农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并迅速采取行动,整顿农资市场价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农资价格实行批零差价率控制的要求,重新规范了市场农资价格,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三是大力推行价格公示制度。2006年,强力推进各乡镇涉农收费公示制,在县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及经营服务收费单位推行价格公示制度,增强了各部门收费的透明度,使群众知道哪些费该交哪些费不该交,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四是局领导亲自参加“行风热线”。2006年,县物价局参加了两次“行风热线”。对群众反映的原煤价格一路攀升、七星泡镇自来水价格过高、向小四轮车收取养路费等10余件问题,都按相关政策当场给予了解答;针对反映医院药品、电价价格过高等问题,都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及时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队伍建设】 2006年,县物价局开展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干部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全年没有违反纪律现象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物价局“行政执法十不准”,强化了廉洁自律、文明办案的约束力。使全局上下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形成了视事业为生命、视单位如家庭的良好氛围。
                                   供稿 刘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