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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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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书记、局长:董德斌
  副 局 长:王 位(女)
        王兴文
  【概况】 县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关,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稽查队、黑龙江省统计局宝清社会经济调查队,全局编制28人,实有25人。农调队、城调队、统计执法稽查队隶属于统计局的事业单位,编制12人,实有人数12人。省调队为隶属于黑龙江省统计局调查总队的事业单位,编制5人,实有人数3人。
             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度情况表
  表经济类—1                            单位:万元



  
             2006年宝清县城镇居民收支一览表
  表经济类—2                         单位:元、平方米



  
            2006年宝清县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一览表
  表经济类—3                         单位:元、平方米



  【统计服务工作】 2006年,县统计局以坚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圆满完成了农业、工业、交通、建筑、能源、物资、固定资产、贸易、餐饮服务、劳动工资、科技服务、妇女儿童监测、农村住户和城镇住户等专业统计报表的搜集、汇总、上报任务。连续开展了“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工业品价格、规模以及工业企业抽样调查”,为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了必要的统计信息。充分利用统计资料,结合县内各部门续写县志实际,尽最大努力满足了领导和社会各界数据资料的需要。全年共对外提供各种统计服务100余人次,提供统计数据4 000余笔。
  2006年,县统计局统计报表质量明显提高,基础建设取得成效,达到了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组织完成了全省66个县(市)经济发展情况的对比研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全年完成统计分析21篇,向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数据10 000余条。
  【统计执法认定】 2006年,完成了统计“四五”普法验收工作,荣获全国法制建设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殊荣。全年加大了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共检查了 33个单位,发现统计违法案件3起,并进行了严肃处理;开展了农村统计数据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完成了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发的20个专业报表,完成了省委县域经济考核领导小组对县城经济监督中统计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了市委对全县目标考核中统计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对乡(镇)考核指标的认定工作。
  【统计调查工作】 全县各级政府建立了农业普查机构,落实了经费、完成了“两员”的抽调工作,培训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1000余人。11月20日县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廉德禄在会上与各乡(镇)主要领导签订了责任状。12月末划分了普查小区、绘制了小区图,并进行了清查摸底,为正式入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执行全国人口抽样调查任务中,对全县3个小区、77户、常住人口255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完成了国家统计局部署的劳动力抽样调查任务中,在县内共抽查 32户、106人;完成了国家统计局安全感调查任务。
  【信息化建设】  2006年,县统计局对信息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硬件设备不断完善。各科室配备了12台P4高档微机、1台小型服务器、5台针式打印机和 1台激光打印机,接入政府统计信息网,开通了网络IP电话,实现了办公全部信息自动化。
  【职工队伍建设】  注重干部的素质培养,利用周五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政治、法律学习。为统计改革的需要,在全局组织了统计知识更新的补充学习,开展了统计职业道德大讨论。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精神文明建设】  县统计局开展了“文明股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竞赛活动。组织参加机关工委举办的排球赛,男排在27个队中名列第五名。各项活动的开展使领导班子增强了向心力和聚集力,激发了职工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热情。
  2006年,统计局荣获全国统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统计“四五”普法先进单位、黑龙江省统计“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再次被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006年9月,统计局受到国家统计局表彰
                                   供稿 李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