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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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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书  记:王其民
  局  长:黄彦俭
  副 局 长:王其民(兼)
       龚长春
  【概况】 宝清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行政部门。内设综合办公室、劳动关系与监察办公室、信访仲裁办公室,下设就业局、技工学校、机关事业保险管理局、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局、失业保险管理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7个事业单位。9月县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上划省,隶属双鸭山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局机关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0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退休干部管理编制1人。
  【养老保险】 积极宣传有关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大力提高职工参保意识,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大清欠力度,积极为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和失业人员接续、补缴中断期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促进缴费工作的开展。企业养老保险全年实现征缴 2 115万元,拨付基本养老金4 117万元,拨付率100%,接续养老保险2 305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全年实现征缴 4 200万元,完成计划 140%;拨付养老金4 170万元,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农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3 116人,其中今年扩面新增70人;收缴保费 11.4万元。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03万元;领取养老金163人。
  【失业保险】 认真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法规,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使参保职工达到14 710人,完成了全年扩面任务。积极配合地税局做好失业保险金收缴工作,全年共收缴失业保险金7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0%。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认真做好医药费审核工作,全年医药费共计收缴 573万元,支付金额440万元,基本实现收支平衡。积极开展扩面工作,全年医疗保险扩面 10 117人,参保人数达到25 026人,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工伤、生育保险已全面启动。工伤保险参保766人,收缴保费5.6万元,支付 1.7万元;生育保险参保212人,收缴生育保险金2.1万元,支付0.25万元。
  【就业再就业】 一是促进再就业工作发展。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1 016人,新增就业1 808人;完成职业介绍2 152人次。二是努力开发保安、保洁、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全县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再就业6 128人,完成年计划的 15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三是全力打造就业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辟建择业场所。充分发挥就业平台作用,定期为下岗失业人员举办择业大集,发布用工信息,并组织用人单位现场洽谈招聘,全年劳务输出 4 000人。四是发挥各方优势,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充分发挥技工校、职业高中主阵地作用,利用社会办培训基地优势,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全年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 416名。五是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共审核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10人,累计 5 400本。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减免各种税费19.2万元。
  【职业培训】 通过技工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培训8 219人。其中,再就业培训2 416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 887人;初级职业技能培训1 566人;中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 286人。职业技能鉴定712人,其中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132人。



              副厅长黄迎新到县技工学校视察
  【劳动保障监察】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切实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全年共监察用人单位481户,年检企业110户,完成计划的240.5%;依法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47起,结案率达100%;清理非法用工,补签劳动合同2 941份,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55万元。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83万元。
  【信访与仲裁】 劳动信访仲裁设立每周一局领导接待日,重大上访案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全年共受理来访案件12件,其中市信访办转交3件,结案率达100%;受理申诉案件105起,结案率100%。
  【并轨工作】 2004~2006年按照省市要求,全县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障并轨试点。全县共实施并轨企业94户,参加并轨职工12 354人,发放经济补偿金8 6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资金补助3 040万元。
  【文体活动】 1月21日,全局举行 2006年迎新春联欢大会。技工学校大合唱《劳动保障者之歌》,刘政华、鲍广明合说相声《打工归来》等6个节目荣获优秀节目奖月 12日,局男女排球队参加县“平安杯”排球赛,男队获第八名,女队获第三名月20日,举行劳动保障系统第二届职工排球赛。男子组冠军被失业保险队摘得;女子组社保局荣获第一名;农保队摘取混合组冠军。8月18日,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考试,检验学习成绩。9月,局男女排球队参加机关工委排球赛,男子队获第三名,女子队荣获第二名。10月25日,技工学校举办“职业生涯规划讲演”活动,3名优胜者到双鸭山市参加复赛。
  2006年,在信访仲裁工作评比中被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评比中被省劳动保障厅授予“标兵单位”称号;全市劳动保障目标评比考核居全市 4县之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端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行风最佳单位”和“争取资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                               供稿 艾贵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