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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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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党组书记:王 凯
  党组副书记:王贵才
  局   长:王 凯
  副 局 长:刘伟兴
       刘野平
       席俊祥
  纪检组长:刘胜波
  执法监察局长:王俊福
  【概况】 国土资源局直属县政府的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 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69人,退休人员18人,退养人员8人。内设17个股室,7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局党总支委员会下设 3个基层党支部(机关支部、联合支部和老干部支部),共有党员53名。
  宝清县耕地面积37.6万公顷,其中县属面积16万公顷,农垦和森工系统分别为 21.13万公顷和0.47万公顷。全县地势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东西南三面环山,北部为平原地区。宝清县矿产资源极为丰富,全县境内已发现52个矿种,现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17种,其中煤炭资源储量丰富,远景储量86亿吨,被列为国家15个开发新矿区之一。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16个赋煤区,其中已开发 7个区域,分别是宝清矿区、岚峰矿区、小城子区、索伦区、双阳至三合区、宝密区、龙头区。
  【土地规划与使用】 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用矿原则,全力推进以经营性用地和新设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为主要内容的国土资源市场化运营。一是狠抓土地市场运营。进一步完善了土地出让管理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2006年,挂牌出让 3宗地,收缴土地出让金 296.9万元;拍卖出让7宗地,收缴土地出让金4 442万元。同时完成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改革了征地补偿办法,完善了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建立了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征地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狠抓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 565.8万元,收缴采矿权价款91万元,收缴闭坑抵押金 62.6万元。2006年,各项收益实现5 869.6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资源保护】 一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对重点矿区每周巡察一次,全面排查,动态管理。2006年,对全县13个矿区的非法矿井开展集中打击 165次,炸毁非法窝点136处(次),填平非法小煤井62处,治安拘留36人,收缴扣留采矿设备30台件,罚款 5万元。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媒体公开曝光,起到了震慑作用。二是健全完善 3级监察网络,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成立了执法监察局,充实了执法监察队伍,安排了办公场所,配备了专用车辆、电脑、摄像机等设施,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矿业开发】 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矿产资源政策。管理方法由事后检查转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严格审批矿山企业的办证程序,规范各类矿山企业的采矿行为,严厉打击矿山资源开发中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和非法转让探矿权等行为,杜绝了无证采矿、非法转让等现象。开展了非煤矿山登记发证工作,完成80家矿山企业办证。积极和省市联系,稳妥解决了19家矿山企业扩储、公路压占资源问题和矿井移位调整问题。
  【耕地保护】 将耕地保护列入总体考核目标中,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健全了规划图,把数据和地块落实到图表上,逐级备案。按照目标责任状要求,全县2006年末耕地不少于165 062.5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1 251.28公项。对在考核时间段内的殡仪馆1.40公顷建设用地和第一批次城市7.17公项建设用地,已从省级库中心哈棠果农业综合开发区进行了等量补充,实现了占补平衡。年内还开展了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工作,总投资1 246万元的宝清县挠力河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项目整理立项。
  【依法行政】 2006年,县国土资源局从三个方面强化了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对不规范的宗地档案进行重新整理、更换;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109宗,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3.3万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证 1.8万宗,城镇楼房发证 262宗地;全面开展了城镇地籍调查和土地更新调查工作,年终城镇地籍调查已基本完成,土地更新调查正在进行中。二是加强地质环境监测。2006年,编制了《宝清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宝清县200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完成了龙头区、小城子区水淹地、塌陷地的测量和外围调查,开展了各类矿山企业地质环境勘查评估工作。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信访调处。全年共接到群众上访案件38件,结案率为100%。四是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投入90万元;维修建设房屋投入190万元;购置电脑、办公桌椅等投入20万元。五是积极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鲁能集团是县招商引资大型企业,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多次放弃节假日休息机会跑省、进京帮助鲁能集团办理相关手续,并派一名业务骨干专职为鲁能集团服务,得到鲁能集团和县委、县政府的认可。
  【职工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省厅的“十个严禁”、“十个不准”和双鸭山市党政干部“六条禁令”的规定,注意抓好党风、行风和廉政建设。年初成立了党风廉正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局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实行对用地、用矿审批程序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双评”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通过社会监督增强了职工廉正意识,提高了职工综合素质。
  【来信来访工作】 加强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2006年,共接到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8件次,结案率达到100%,分别荣获县信访先进单位和双鸭山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目标考核达标单位荣誉称号。
                               供稿 刘胜波 朴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