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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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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
  总 经 理:赵乃春
  副总经理:陈庆昌
  【董事会成员】
  董 事 长:张 野
  副董事长:丁 君
       景长文
  董  事:张锡库
       姜永久
       赵乃春
       王 凯
  【监事会】
  主  席:杨春江
  监  事:伊广忠
       关英兰(女)
  【概况】 宝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国资公司)是省国资委批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公司。首批注册资本金 5 000万元。公司享有重大决策、投资收益和选择经营者的权利,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公司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单位,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责任制,内设资本运营部、资产管理部、发展投资部、财务审计部、办公室5个职能部(办)。编制15人。
  【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走在全省的前列。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合理流动、优化组合的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代县政府撰写了《宝清县县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划转实施方案》。县政府授权中心经营管理资产总额达到 6亿元。通过实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使原国有闲置资产充分流动起来,实现了资产收益最大化, 有效地遏制了国有资产流失。为使中心授权经营有章可循, 中心代政府撰写了《宝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和运行实施方案》;同时还制定了《公司章程》及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为推进企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了企业内部电子信息平台,并将政府授权经营管理的资产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实现了资产核查、登记、申报、查询、分析、统计、汇集、审核等、管理规范化。2006年12月,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处到公司专题调研时指出:“宝清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创新为主题,开发和探索出一条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之路,宝清县国有资产经营发展之路在全省具有指导意义。”
  【平台建设】 为大力开发建设资源项目,县国资公司出资10%、鲁能集团出资90%联合组建了鲁能宝清煤电化开发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区域内资源优势,与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局 110勘探队签订了联合开发宝清县西大林子、方盛地区煤炭资源协议,此项勘探开发计划已得到国家批准。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建立的高层次、宽领域信用合作平台,当年9月,正式签订了《3 000万元热网建设项目贷款合同》,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 2 200万元,确保了热网改造一期工程如期竣工和正常运转。为加强县政府投入的热网改造资金的管理,县政府授权县国资公司作为出资人与县热电厂共同组建了宝清县惠群热力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县国资公司申报的2 000万元城镇供水建设项目贷款,已完成了项目独立评审工作,正在上报省开发银行审批。为了加强县供水扩建项目的投资管理,还与县城镇建设管理处共同组建了新的城镇供水经营实体。
  【资源整合】 2006年,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整合资产使用单位20家。通过实施行政事业性资产有效的整合,每年可节约取暖及维修费用 150万元。全县第二批行政事业性资产整合工作已陆续开始,将集中整和转让国有土地67 000平方米,整合出售国有办公楼 7 717平方米。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整合中运用调剂、整合等手段,认真解决各单位之间办公场所配置失衡的问题。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妥善处理了农业银行在宝清粮库等 6户粮食企业债权34 256万元。金融债权的成功回购,使企业甩掉了负债包袱。省政府张茂龙副秘书长在双鸭山市调研时强调:“把宝清的债权回购和整合经验要逐步向全省推广”。
  【资本运营】 县国资公司建立了产权交易大厅,制定了规范的产权交易运行操作办法及竞价交易制度,并严格按照单位申报、政府批准、中介机构评估、国资部门核准底价、公开拍卖竞价的程序,实施产权交易阳光操作。2006年,县国资公司受县政府及社会相关单位的委托,共承办了12处行政事业性及企业国有资产出售业务,资产成交额累计 8 666万元,转让成交价比评估值高出1 232万元,实现税收257万元,代县财政部门收缴契税 430万元。为妥善处理宝清粮库等6户企业闲置资产,县国资公司组织召开了资产竞价出售交易会,通过公开竞价以5 710万元的价格成交,比原计划出售底价高出710万元。2006年3月,受县煤炭局的委托,承办了县西山煤矿租赁业务,通过公开竞价投标,实际煤矿租赁收入比计划出租收入高出 516万元。上述做法拓宽了国有资产运营形式。
  【融资】 2006年,县国资公司累计为政府及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8项,担保抵押资产6 546万元。利用抵押资产实现贷款额3 273万元。其中政府财政贷款 2 345万元,宏达集团贷款900万元。为转移劳动力(到俄罗斯种地)项目贷款28万元,从社会民间融资1 500万元。通过多渠道融资为平衡财政预算做出了贡献。大力推进开发行“六项覆盖”和“八项业务前移”。县国资公司抓住县政府为开发行在全市率先实行全业务流程复制到县试点的这一机遇,按照国家开发银行与国际接轨的贷款评审报告规定模式,独立完成了《宝清县信用贷款评审报告》、《宝清县供水项目贷款评审报告》的评审和撰稿工作。在搭建融资平台和开展热网、供水项目评审中,负责编制相关文件累计达到180多份,编制和收集专项材料累计达到600多份。同时,还成功地组织了由县业务相关部门专业骨干人员参加的信用评审及热网、供水项目评审。由县国资公司主持设计的县热电厂资产负债经技术性处理后成功地进行了财务剥离,并得到了黑龙江省开发行指定的哈尔滨亚中会计师事务所专家的肯定和认证。
                                   供稿 王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