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领导人】
  党组书记、局长:姜纯岱
  副  局  长:孟祥义
          李成辉
  纪 检 组 长:洪丽敏(女)
  【概况】 宝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直属的食品药品正科级行政执法部门,内设办公室、监管一股、监管二股、监管三股,下设宝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大队。编制22人,在编29人,其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2人、退休4人、退养3人。
  【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了组织、制度、经费三到位。一是组织到位。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各自承担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全面实施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工程。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集中与各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各成员单位分别落实了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度到位。制定出台了《宝清县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宝清县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和《宝清县“十一”、中秋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宝清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是经费到位。县政府高度重视,拨付给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专项资金2万元,同时为卫生监督所无偿配备食品检测面包车一台。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挥 “牵头”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在元旦、春节以及中秋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小企业和无证照黑窝点为打击对象,进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 5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9家,经营企业407家,餐饮店 522家,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42起,涉及总货值金额26万元,罚款9万余元,立案查处22起,取缔证照不全的生产企业6家。
  【药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专项整顿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除对市场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外,还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截止到2006年末,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涉药单位 200余个,打掉经营黑窝点3处,查处违法案件46起,共计罚款 5万余元,监督销毁假劣过期失效药品及医疗器械货值13万余元,
  加强药械行业管理。为 15家单位申办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116家农村药品供应网点更换了经营许可证。对39家个体药店进行了GSP认证跟踪检查。为企业培训业务骨干200余人。
  【药品经营情况】 全县有药品经营网点261家,其中批发企业3家、独体药店44家、连锁药店55家、农村供应网点159家。
  【行政执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20人。2006年出动300多人次参加了监督检查,查处案件46起,监督销毁假劣过期失效药品38个品种,标值 13万余元。5月份,开展了对县内和农场及农村涉药网点经营假药“齐二药”和“亮菌甲素”专项检查,发现22个涉药企业经营或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5个品种53个批次的药品,共计19 606只,全部给予就地查封处理。假药“亮菌甲素”在县内未发现。8月份按照市局要求,又组成3个检查组对标示为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公司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林酸酯葡萄糖注射液进行了检查扣押,并对查封的药品按批次进行抽样送检。同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各级医疗单位立即暂停对该药品的销售和使用并通知经营企业紧急招回已经销售的药品。
  【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了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开展了学习型、节俭型、务实型机关建设;开展了乒乓球赛、知识竞赛,“三八”、“十一”文艺联谊活动;参加了全县财贸口文艺汇演和双鸭山市建市五十周年文艺节目选拔。2006年全局无违法违纪人员。党组织被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双评”工作被评为优胜单位,并申报了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供稿 洪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