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领导人】
党组书记、局长:姜纯岱
副 局 长:孟祥义
李成辉
纪检组长:洪丽敏(女)
【概况】 2007年,全县共有药品监督协管员和药品监督信息员 494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覆盖10个乡镇和3个国营农场的18个分场178个连队。全县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
【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考核评价推出了县首批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并有 4家企业加入了市级食品行业诚信建设示范企业行列。此项工作的开展,改善了全县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增强了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意识.
二、“维稳创安”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大造舆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面向群众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食品安全监管成果等。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食品安全、 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组织协调。在“9.14”生猪中毒事件中,食品药品监督局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直至破案。
【药品安全监督与管理】 开展了不良反应检测工作。通过扩建ADR监测网络,ADR报告参与单位已经发展到59家,全年收到不良反应病例报告81例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企业 8家,医疗机构10家,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市场,强化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县内经营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企业和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其购进渠道、保管条件及审核人员配置,确保特殊药品的特殊监管。
【药品批发经营】 全县有药品经营网点295家,其中批发企业3家,独体药店46家,连锁药店63家。按照“统一配送、规范有序、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原则,以宝清县药材采购批发站、宝清县医药采购批发站、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岳峰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为源头,向农村延伸药品供应网点183家。
【行政执法宣传】
一、扎实开展了“3.15”、“9.15”活动。在两次活动日当天,采取出动宣传车、在中央大街设置宣传台、员工到大街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讲解识别假劣食品药品的有关知识。9月15日,点火销毁了货值100多万的假劣过期失效药品。专项活动的开展有力的净化了宝清医药市场,确保了百姓用药安全。
二、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国家局、省局完成了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工作;结合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开展了药品再注册工作;严格药品经营准入,强化了药品经营行为监管,达到了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并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三、全年共出动500人次、车辆100台次,检查涉药单位159个,立案查处82件,罚款5万元,没收药品价值4千元。
【野生资源普查】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历时两年,对县境内的宝密林场、宝山林场、梨树林场、东方红林场、龙头林场、头道岗林场、胜利林场、八五二农场、八五三农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共勘察了41个样地,制作了265个样方。勘察到了近 80个品种的野生药材。其中重点野生药材物种8个,经济蕴藏量分别为:升麻3.9万公斤,苍术43.2万公斤,兴安杜鹃59.6万公斤,五味子427万公斤,刺五加1 154万公斤,黄柏0.5万公斤,赤芍26.8万公斤,白鲜皮 56万公斤。制作了24份标本,发现其他可用品种如暴马丁香、百鲜皮等6个品种,拍摄了近 80种野生药材照片,完成了勘察工作的各项上报工作。野生资源普查通过了省局验收。
【精神文明建设】 2007年,重点开展了绿色机关建设活动。鲜花绿植进了办公室,使办公环境达到了绿化、美化、香化。先后参加了市局组织的乒乓球赛、执法能手竞赛活动,并且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党组织连续六年被县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四年在全县 “双评”工作中被评为优胜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供 稿 李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