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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馆)

档案局(馆)



  【领导人】
  局 长:姜天伟
  副局长:邓国学
  【概 况】 宝清县档案局是局馆合一、隶属于县政府直接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宝清县档案馆系宝清县地方综合档案馆,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内设业务指导股、档案管理股2个职能股。人员编制9名,实有工作人员 8人。现有消毒柜 1台、防磁柜1台、密集架18列。县档案馆存有121个卷宗,馆藏包括文书与专业档案20 243卷(文书档案19 446卷、死亡档案300卷、工业档案 197卷、干部工资与组织关系存根300卷)、科技档案888盒、声象档案1 329卷(录音档案21盒、照片档案1 308张)、资料3 344册。
  【档案业务建设】
  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 8号令的规定,印发了《宝清县关于开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及审批工作的通知》,就编制要求、报送程序、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做了明确规定。本着增强《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在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开展了编制工作。2008年,完成了60余个单位的《文件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二、信息公开工作。把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作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全面深化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采取上门查阅、电函咨询等多种方式的服务,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对各单位报送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进行科学鉴定,合理编目,提高了利用效率。利用县政府网将现行文件目录对外发布,进一步拓宽利用渠道。认真做好《国务院公报》的接收和利用工作,及时做好登记,充分发挥《国务院公报》在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为广大公民利用提供便利。
  三、新农村档案建设。以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为重点,突出服务民生主题,使全县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加大宣传。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利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之机,深入各乡镇大力宣传《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使更多的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档案工作,充分认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抓住民生热点,加强对民政、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列出了民生档案的范畴,明确了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加强了对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监督,确保民生档案齐全完整,使民生档案真正为民所用。三是主动与农业、社保、新农村办公室等单位协调与配合,建立了《乡、行政村指导名册》,使新农村档案建设与其他工作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稳步发展。
  四、文件归档。2008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归档 7 000余件,其中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政法委、人大办、政协办等单位委托归档4 000余件,接收进馆档案3 587件,现馆藏总量达到32 242卷(件、册、盒、盘)。档案用品基本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档案资源建设】 把广泛开展档案征集、接收工作作为档案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实现了馆藏质量和数量的同步发展。县档案局制定下发了《宝清县档案局抗联档案征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馆)长为组长的档案征集组,明确了档案资料的征集范围,加大了征集力度。经过一年的努力,克服了经费紧、时间短、任务重等不利因素,局(馆)长姜天伟先后从省内外有关单位和个人手中征集到李明顺、周淑玲、孙发林等抗日联军老战士在各个时期的手稿、书信、证书、照片等珍贵档案396件,填补了宝清县抗联时期档案的空白。
  【档案法制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了《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提高了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增强了档案工作者依法治档观念。强化档案执法检查,督促各单位健全档案工作体制,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基础、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了档案法规在各项具体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珍宝岛烈士陵园为基地,发挥基地作用,弘扬爱国主义教育精神。会同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到珍宝岛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知家乡、爱家乡、兴家乡”的县情教育及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使同学们不仅学到了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同时也感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魅力,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档案馆藏安全】 一是年初,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增设了 2名安保人员值班值宿。二是争取经费。争取到了省级档案经费,对馆藏历史档案进行了抢救,增加了局(馆)库房的安全措施。三是更新了档案装具。省档案局无偿为县档案局配置了铁制档案装具,淘汰了已使用30多年的木制装具。四是修膳了办公楼。档案局(馆)库房经鉴定属危楼 D级,由于年久失修,房盖多年漏雨,楼体多处发霉,馆藏档案已有部分霉变褪色,县档案局邀请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局(馆)办公楼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议,并对整个楼体进行加固式维修和维护,解决了漏雨问题。五是加装了防盗窗和防火设备。对武装部一侧沿街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门窗加装了铁制护栏和防护窗。对档案库房配置了防火设施,安装了防爆灯、防火电表箱和应急灯,彻底解决了30多年来无灭火和防火设备的隐患。六是维修和改造了水暖电器设备。更换和维修了局(馆)供电线路和供水、供热管道。七是增加了监控设备。为了全面掌控档案馆库房的一切情况,在局(馆)办公楼内外安装了多点监控电子设施,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八是制定了《宝清县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档案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定期对档案库房的“八防”工作进行检查,实行档案安全责任制,由分管副局长负总责,专人防护、责任到人,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同时注重处理好确保安全和方便利用的关系,加强对档案的监管工作,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保证开放信息档案不失密、不泄密,有效的保护了国家档案的安全。
                             (供稿 吴丽丽 陈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