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人】
党总支书记:王宝生
局 长:隋国龙
副局长:王宝生(兼) 龚长春(6月离任) 刘宝军(6月到任)
【概 况】 宝清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正科级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劳动关系与监察办公室、劳动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规划财务股、养老保险股、劳动工资股、档案管理股、职业培训股、工伤保险股10个职能股室,下设就业局、技工学校、机关事业保险管理局、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局、失业保险管理局、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局机关人员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退管编制1名,事业编制11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实际在职25人,离退休干部10人。年末,全系统在职151人,离退休53人。
【就业再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4 520人,完成全年计划3 400人的133%;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3 684人,完成全年计划3 100人的119%;就业再就业培训 2 060人,完成全年计划1 500人的137%,创业培训400人完成计划的100%;农村劳动预备制培训 1 058人,完成全年计划1 000人的106%,农村劳动者劳务输出培训1 050人,完成全年计划1 000人的 105%;职业介绍11 127人次,完成全年计划10 000人的111%;介绍成功就业3 544人次,完成全年计划3 500人101%;城镇劳务输出3 512人,完成全年计划3 500人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了4.1%以内,比要求4.3%低0.2个百分点。
【职业培训】 全年完成高技能人才培训208人,占指标200人的104%;完成职业技能鉴定836人,占指标700人的119%;完成技校招生300人,占指标200人的150%;其中完成高级工招生50人,占指标50人的100%。
2009年县宝清技工学校短期培训统计表
表经济管理—4 单位:人
【社会保险】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由省属部门的宝清县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全县参保累计1.3万人。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9 072万元,向上争取到社保专项补助资金6 702万元;全年发放养老金10 410万元。确保了全县 11 867多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局领导街头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全县共有2 299名“五七工”、“家属工”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2009年7月份开始,每人每月可领取 413元的养老金,彻底解决了“五七工”、“家属工”这些特殊群体的“老有所养”的问题。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全县参保累计9 820人。全年征缴保险费7 293万元, 发放养老金7 316万元。确保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3 906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农村养老保险。宝清县被国家批准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全县共有25 800人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并从2009年12月份开始,每人每月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可以直接受益。省和试点县财政对16岁以上的参保人,每人每年给予不少于30元的补助。
四、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累计达42 473人。当年向上争取到补贴资金281万元。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 712人,争取到补贴资金3 951万元。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1万人。全年支付医疗保险费1 176万元。
五、生育保险。全县累计参保人数1 038人。当年收缴保险费26.6万元,为5名参保职工支付待遇6万元。
六、失业保险。全县累计参保人数15 212人,完成指标14 834人的103%。当年征缴失业保险费142.6万元,完成指标80万元的178%。培训失业人员600人,完成指标 600人的100%。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50名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51 278元。基金帮扶企业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县盐业公司发放岗位补贴71 760元。
七、工伤保险。全年工伤认定62件,劳动能力鉴定48人。参保单位53家,参保人数 7 742人,完成全年计划7 600人的102%;其中农民工参保 5 189人,完成全年计划5 100人的102%;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09万元。及时为参保企业的16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4.32万元。
200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览表
表经济管理—5 单位:万元、人
【劳动保障监察】 全年立案8件,结案8件,结案率100%;促签劳动合同3 678份;为35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42.8万元,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76万元。
【劳动保障信访仲裁】 全年接待处理群众来访306件次,其中来信2件,个人访 298件次,集体访6批次,参与县信访部门联合办案11件,信访结案率 100%;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9件,结案48件,其中调解26件,裁决14件,其它8件。法定时效内结案率98%,涉案金额287万元。
(供稿 艾贵海 县志办责任编辑 王 瑞)